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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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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可能是睡眠严重不足,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昏昏沉沉地无法集中精神工作。
《风姿》杂志五年前由同名畅销报纸脱胎而来,虽然挂靠于一家纯文学出版社,但却是一本独立运作发行的综合性商业杂志。它面向的是二十至三十岁的年轻人,它以清新的格调、时尚的触觉、独特的品味获得广大受众的青睐,拥有一批固定的读者。而作为这本杂志文学版面的Editor,我的任务是不断推陈出新,向年轻的读者提供构思新颖、文字优美活泼,能在年轻人中引发共鸣的诗歌、散文和小说。不必有高远的立意,不需要深邃的人生哲理,我只做供人在纷繁忙碌的生活中得以休闲娱乐的速食文化套餐。而仅仅如此,我这个蹩脚的厨子还是做得力不从心、身心疲惫。寄来的电子稿大多不能用,不是文字生涩思想幼稚,就是东拼西凑四处剽窃。而诚心诚意向那些个知名作家约稿,往往是开头答应得好好的,到时间去催却又推三阻四、借口良多。真的不行还要上门去求爷爷告奶奶。这不,满怀期待地打开邮箱,看到几个月前向某著名的美女作家约的一个短篇终于有了回音,心底刚生出希望的苗头,可点开她寄过来附件瞄上一眼,什么嘛!这一篇不是上个月在某某杂志上现过身的吗?又是一稿多投!哎!郁闷。
“嘟……”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我抓过桌上的电话:“喂——?”
“珊珊,我是你婶啊!”电话那头是婶婶操着浓浓乡音的独特大嗓门,“你家里怎么有个男人在?我忘了今天不是休息日,你上班的,电话打到家里,可吓了一跳。他说是你朋友,在你那里住几天。我说珊珊啊,大城市是比较开放的,可再开放也不能那么随便呀!别怪婶婶老古董,你叔还不知道这事,要是知道了,指不定会不会跑到你那去赶他走呢!……”
“婶婶。”幸好是电话,办公室里的同事听不清楚,但话筒里传来的机关枪似的一连串,还是让我从脸上一直烧到耳朵根。可恶!那个祸害居然还帮我接电话,居然还厚颜无耻说是我朋友。哎,引狼入室啊,引狼入室自讨苦吃。
“你找我什么事情?”我慌忙压低嗓子把她犹如江水般滔滔不绝的话头截住。
“哦!差点忘了正事。”婶婶突然教训的口气一变,在电话那头带着哭腔诉说了起来:“珊珊呀!你妹子又进医院了,医生说这回是非动手术不可了,上次你寄来的两万块早花光了……你知道的,当初……”
“好了,婶婶。”我再次截住她的话头,因为我知道接下去她要“当初”个什么,都是我听腻了的,“你就说需要多少钱。”
“哎……说是一次性付十万才给做。”婶婶在那边哀叹,我在电话这端砸舌。十万?这么贵?要我到哪里去弄那么多钱。心里虽这么想,嘴上却是安慰的话:“婶婶,你先别着急,我想想办法吧!不过,你得给我时间筹钱。”
“这个我知道的,不过医生说要尽快,你也知道,你妹子的病等不起的。”婶婶哼哼唧唧地在那里念叨着,“你就看在当初我和你叔叔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又出钱供你上大学……”
“婶婶,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不能同你多聊,反正我已经知道这个事了,你叫叔叔别急,我会尽量想法子。好了,老板来了,我挂了。再见婶婶。”
我匆匆挂上电话,脑海里浮现出小英妹妹的样子。小英是我叔叔三个儿女中最小的一个,今年刚上初一。小时候的她十分乖巧,每次我回家,她都先躲在破败的木门,羞涩地从门缝里偷瞧我。“珊珊姐,你真好看。”她不止一次用羡慕的口气对我说,“我要能有你这么白的皮肤,这么漂亮的眼睛就好了。”
“傻丫头!你没听说过女大十八变这句话吗?你现在就那么可爱,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人。”我抚摸着小英乌黑油亮的头发微笑着说。
“珊珊姐,我长大了也要读大学。”
“当然,不过你现在就要好好用功……”
两年前,叔叔来我这里带来了不幸的消息,才上小学的小英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了,送医院一检查,医生发现她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子,不知道是良性恶性,瘤子慢慢长大,压迫视神经,小英的视力越来越差。去年在家乡最大的医院住院保守治疗,花了两万块。小英没有医疗保险,叔叔婶婶也没什么积蓄,所以这笔钱是我向同事和朋友借的,好不容易才还清。而这一次手术费却要十万那么多……哎!真是烦心事一桩接一桩。
我用手揉一揉疼痛的太阳穴。说实话,要不是为了叔叔小时候对我还好,出钱供我读完大学,要不是我喜欢小英这个单纯善良的女孩,不忍心不管她。就凭那个说法无遮拦,变脸比变戏法还块的婶婶,我才懒得去管她家的事呢。
“我说我们家珊珊的命可真够硬的。”打小就听婶婶这么念叨,“克爹克娘,也不知道今后会不会克夫!”
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和比我大不了多少的表哥、表姐不一样。他们是叔叔婶婶的亲生儿女,我则是寄养在叔叔婶婶家里的孤女。我的出生葬送了妈妈的性命,她死于产后大出血。两岁时,在市一中教书的爸爸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为了抚养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孤儿,在乡下务农的叔叔带着一家四口住进了学校分配给我爸的那个两居室。叔叔在小城里靠做泥水匠养活一家人。我们生活得异常艰难。婶婶是个火爆脾气的女人。她无所顾忌地虐待我,并且毫不掩饰地表露着她的偏心。她把好吃的东西藏起来不让我看到,偷偷留给自己的儿女吃;明明是我家的房子,她却让我睡夏天最热、冬天最冷的阳台;几年都不给我买一件新衣裳,她把自己的一条灰布裤子改小改短了给我穿,每次发现我长高了,裤子不够长,就拿当初减下来的裤筒加一截。鞋子没有办法加,她就给我买最便宜的蓝布球鞋,冬天里,哥哥姐姐都有棉皮鞋穿,我还是穿着薄薄的蓝布球鞋,那时候,我的双脚长满了冻疮,一直烂到能看见骨头,痛得每走一步都是一种煎熬。一开春,双脚又奇痒难耐,恨不得剁了它们。最不能忍的是,明明几个孩子中我功课最好,她却几次到学校跟老师说要我退学回家,班主任把九年义务教育法的小册子狠狠地甩到她面前,她居然大大咧咧地说:“别给我看什么法不法的,我不识字,国家出钱我就让她读。”后来还是叔叔同她大吵一顿才算把我这学给保住了。我十六岁那年考上重点高中,家里又是一场腥风血雨,她自己两个孩子不争气,连普通高中都没考上,表姐初中没毕业在超市做临时工,表哥上了一所职高学电器维修。我却要上本城最好的高中,她心理严重不平衡。我自然是破釜沉舟、以死抗争,终于以坚定地意志成为两个女人的战争中的赢家。
奇怪的是,到我上高二开始,婶婶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竟然慷慨地给我买昂贵的运动鞋,主动提出今后要供我上大学。突然而至的待遇使我受宠若惊,不知所措。后来婶婶悄悄告诉我,说是叔叔不久前中了一次彩,发了一点小财。至此之后,我的境域随我们的生活一起上了一个不小的台阶。叔叔疏通关卡落实了他们一家人的户口问题,他也成为一家装修公司的正式职工。
值得庆幸的是,我很顺利地上了大学。很顺利地大学毕业,很顺利地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我喜欢留在异乡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不想面对婶婶,对我来说,面对她就等于面对我不堪的过去。童年生活的不幸是可以用物质来弥补的,心灵的痛苦和自卑是难以用金钱来替代的。正因为没有一个完成美好的童年,我总是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做任何事情都瞻前顾后,连向自己心爱的人表白都没有勇气。下意识地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幸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