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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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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渊泽里头有什么?
湿润的黄沙,碎星般在地表铺陈的苔藓植物,以及尚且不够没过鞋面的涓涓细流。
没有尸体,没有衣物。
若说这流水能将血迹冲刷干净,但尸体呢?
——就算是野兽食人腐尸,也该留下那么一星半点的痕迹。
莫雨蹲下身,掌心隔着鹿皮手套紧贴地面,眼底有喜色。
这代表了什么?毛毛没死,定是被什么人给救了。
他们还有见面的机会。
鞋踏水面噼啪有声,他瞬间警醒起身,手按在刀柄上,转脸看向来人。
是个孔武有力的壮汉,肤色黝黑,裸露出的手臂上数道陈年旧伤,面上横肉几棱,想让莫雨说服自己这不是个恶人都办不到。
相由心生,谷内囊括天下大恶,除主事的没几个长得能让人看得过眼。
凶相毕露的大汉于他十步远的地方站定,举止恭敬软如鸡崽:“少谷主,谷主有请。”
少谷主。
莫雨把这个称呼在心底里反复咀嚼,冷冷回道:“带路。”
藏剑弟子抱剑在一旁等了许久,光见着人盯着崖下头出神,凑过去想看看什么东西引得人割舍不开,眼珠转动,搜寻几个来回没发现什么特别的,纳闷挠了挠耳根,道:“少盟主,若没什么大事,还是早些回营为好。”
“毕竟是恶狗的地盘,双拳难敌四手,叶某学艺不精,恐护不得少盟主周全。”
毛毛站着不说话,鞋尖擦着崖壁,小半悬空。
他吁地舒了口气,尽倾郁结心思,抱歉笑道:“麻烦你了。”
近在咫尺,远如天涯。
领路铁卫于身前站定,行礼后退守一旁。
白袍的文士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瞧,那目光令人极其不舒服,仿佛秘密已被看穿,真形无所遁形。
他在外头流浪几年,眼不瞎耳不聋,自然听人说过恶人谷和那位三魔之一的谷主王遗风。
茶摊说书人折扇一把醒木一拍,含押带韵地说尽江湖中有头面人的风流事,换得喝彩阵阵,他带着毛毛坐在矮凳上歇脚,小孩爱听热闹,支肘托腮双腿晃荡听得津津有味,连带着他也记下了几段。
按着那些有权有势人父死子继的习惯,能被称为少谷主,这个身体十有八九该是谷主的儿子。只是说书人提起过,自打文小月死后,王遗风一怒屠尽自贡城,入了魔道断情绝爱,也不知哪里蹦出这么大个的儿子。
他能蒙住手下瞒过奴仆,却没有一成把握骗得了这身体的父亲。任何人都无法解释一夕之间性情习惯的云泥之别,而王遗风,恐怕就是除本人外最熟悉这具身体的人。
莫雨一错眼瞥见他腰间那根笛子,定了定心神,一声“爹”刚要出口却被潜意识捂在中途,舌尖兜转吐露其它字眼:“谷主。”
他心道不好,称呼错了岂不是被抓个正着,踟躇片刻偷眼去打量面前人神情,见到无恙才松了口气。
毕竟年纪尚浅,阅历有限,虽说刻意掩藏,但多余的小动作实在太多。
王遗风出神许久,只说了一句:“莫雨。”
两个字,再无下文,让莫雨如坠冰窖。
他眼神突变,杀气四溢——这人认出自己,晓得自己的身份。
念头刚一出现在脑中,身形便顺势而动,意在暴起伤人,却又像是明白什么,强压本能,一点一点收敛情绪,最终恢复成起初那个漠然不惊的模样。
王遗风不是靠着张脸成为恶人谷谷主,若他真想做什么,自己硬拼不了,逃脱不得。
受制于人尤其难挨,但别无他法,只能静观其变,万万不可莽撞。
上一回莽撞行事的苦头已经够他尝了。
王遗风眼带笑意,故作不知对方怪异举止,缓声道:“八百里加急的旨意到了,哥舒翰一生忠于李唐,可惜了,愚忠。”
“安禄山胆敢造反至少不算一个草包,本事的确有,到时天子必定弃都入蜀。”
莫雨的意识有瞬间空白,面色逐渐难看下来,他已然觉察到了不对的地方。
昨日还是盛世繁华,今日再见却是破碎山河。
他和毛毛一同在外讨生活,消息不说灵通,但安禄山骑兵谋反这等大事他先前不可能半点风声都听不到。
也就是说,毛毛根本不是昨天跳的崖。
他前一秒还在为此事有一星半点的可能而欣喜不已,弹指间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手中掌握的信息全数无用。
他以为自己至少对现状有所了解,却仍是一切未知。
莫雨收紧指节,紧握成拳,他哑声道:“激浪庄如何了。”
“东昆仑营地没有撤兵意思,”王遗风的猜测被应证了八分,他抚掌,并不理会那句问话,自顾自道,“日后天子若欲迁移京畿,曾经几乎废弃的卧龙据点便有了守的必要。”
“马嵬需人主事,明日一早,领着你的人启程。”
他双目微红半是不甘,低吼:“激浪庄如何了?!”
王遗风背过身,负手而立,视他言行如无物,他语气平淡,仿若闲谈:“昔日也有叛逃出谷的人,他们死了。”
——不需要想为何他明明知晓“魂灵易主”一事还要对他委以重任,也不需理解为何他信任一个十五岁上年的能力足以镇守据点,无论他说什么,荒唐或是可行,照做便是。
莫雨半晌无言,轻声应是。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曾有才双腿屈叠,手搭膝上,觑着莫雨,语调懒散,嘴里念叨着俗语。
霞光映染了半边天,红里夹着金光,遥遥看过去与枫林浑然一色。
桌上放着小米粥配酱菜,外搭新出笼的白面馒头,酱菜咸涩难咽,不吃嘴里又能淡出个鸟来。
几个玄风营的要了些酒菜喧嚷共食,莫雨单独一桌,背对着她坐,身旁侍候着莫杀。
莫杀糙莽,名字与样貌正相反,往午阳岗这必经官道的驿站里一站,有周边村庄的老人携幼童往长安方向逃难,路过见上一眼,十个里吓哭九个,赛过庙里煞神泥像。
面恶的奴仆与矜贵的公子,两人周身干净,血腥气却仿佛打骨子里渗露,曾有才隔着大老远都能闻见,再一联想近来在这不远出现的营地与江湖人,她也能猜出个七八分。
生意人摸爬滚打这些年,眼尖不敢自称,好歹辨识得出大人物。
浩气恶人到这也不是一日两日,相安无事——军令未下兵马不行,既无战事,曾有才便留守此处,为的是最后一单银货来往。
眼见着两方同时有了动静,她估摸着离自个儿收拾东西撤离的时日也不远。
莫雨就着酱菜喝了口粥,一双筷子凝在半空。
这处摊子供应的饭食是什么味道,莫杀比莫雨清楚。
若不是谷主提前派遣其余四个婢子前往昆仑,他们也不必吃这腌臜事物。
外头的东西不比谷中人侍候得尽心,更何况是在战乱时候。
昔日平安客栈,菜叶里头裹着条半片指甲盖大小的虫子,小少爷只看了眼,一根筷子串糖葫芦似地穿过端菜奴仆的头,顶出坨脑花子,在场见惯风浪的恶人都不由咋舌唏嘘。
但好比天上下红雨,这双筷子并没有穿过在场任何一人的脑袋。
莫雨只稍稍皱眉,馒头就粥汤填饱了肚子。
车牙碾过官道,扬起沉沙阵阵,三乘马一驾车,四个浩气七星卫,护着一个少主打扮的年轻人。
莫杀只看了一眼便把人认出来——那日少爷童心未泯托手下管杂货商买了个布娃娃,独自去紫源山顶见一个故人。
比起少谷主他更不敢违抗谷主命令,还是远远地跟了上去,虽只遥遥看一眼,莫杀也记住了那人长相,回去后管人一打听,是谢渊的亲侄乖徒,已故侠士“仁剑”穆天磊之子穆玄英。
怨不得少爷回来后不久便犯了疯病,若是盈荷入了浩气盟再成个什么堂主,他也得糟心得仨月睡不好觉。
今日不宜出行,才走了百里不到,让莫雨不悦的东西便出现两件,估摸着再这么下去,没到长安他就得成为刀下冤魂。
两个恶人在一众官兵伙计里甚是打眼,七星卫之一调转马头靠近同伴,两人低声商讨,间或投过来些余光。
鞍鞯旁的行囊里配剑,尚未出鞘却寒气凛凛,让人不由怀疑下一秒剑光破空、血祭枫叶。
他们专心防备着的、想杀的人显而易见。
莫杀屏住呼吸,神经紧绷,一瞬不移地盯着那四个七星卫。
这反应算是激烈,让莫雨轻易觉察到了。
他单手扣碗壁,一气喝干净里头的粥,低声哼笑:“怕什么。”
明明剑拔弩张的僵持,却没人出手打破这局面。
正是关键时期,谁也不敢主动挑事。
马车从莫雨面前驶过,他搁下碗,抬眼正好看见被两个七星卫护在中间青年的侧脸。
匆匆一瞥。
面孔周正,比恶人谷中大半的人不知道好看多少倍,正低头想着什么,手指拘谨地捏着袖角。
是个浩气盟的贵人,但与他们不相熟。
莫雨收回目光,漠然道:“走吧。”
——况且就算真的是莫雨哥哥,这副模样去见他,他也……认不得自己了。
光阴不相饶,再见难辨故人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