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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步入死域 ...

  •   难得甘、成二人十分投缘,同为寻亲,无奈一个向南,一个往北,纵再依依不舍,也不得不分手告别。
      又能重新出发,奔赴亲人团聚之路,成重自以来苦尽甘来而喜不自胜,再佐以名药之功效,整个人就像是脱胎换骨,马上变得元气满满,精神勃勃。
      至此,他一个人的旅程才算真正开始。与初出村时比,虽然多了一身伤痛,却也拜两位贵人的惠赐,添了两样装备——药与弓箭。一场噩梦方醒,他也不能白白受罪。吃一堑长一智,在这危机四伏、朝不保夕的乱世里,一个八岁孩童孤身远行,跋涉千里之遥,没有一定的防身手段与强健体魄,那是万万不行的。为了尽快强壮起来,成重开始有意识地日夜苦练,强身健体。
      自学武艺非易事。无经验可循,自己琢磨,无工具可用,就地取材,无先生教导,更何妨以山野禽兽为师。
      练力气,直接背上尽可能多的马肉上路,肉吃完了,换作石块沙袋上阵,随时随地负重前行。
      练耐力,能跑绝不走着,能站绝不坐着,不眠不休虽不至于,但一天十二个时辰,至少有四分之三清醒着急行狂奔。
      拳脚上的近身搏击之术,没有师父传授套路,可不是自己一个人拍脑袋就能领悟出来的。但野外最不少见各种山林精怪,跟兔子赛跑,和猴子比跳跃,与燕子比腾空,还有野雉田鸡松鼠梅花鹿,模仿着学些腾挪闪跃之法,他每天都醉心于此类游戏中,盎然忘我,乐在其中,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竹源村时光。他不妄想拳打九州,脚踢四海,但求变得更加敏捷机变,轻盈灵巧,足以躲避伤害,防身自卫便够了。
      他嫌曾害人命的弹弓不详,弃之道旁,转而专攻甘大哥临别馈赠的一把大弓和一袋羽箭,以作射猎觅食之用。可学会射箭,又岂是一朝一夕可蹴就。初时手劲不够,他根本拉不动紧绷的弓弦。箭力非短时间内可飞速猛涨,为增强少许威力,他将从地上捡回的乌金刀刀片安作箭头,虽然比不得甘大哥的蝉翼剑能削铁如泥,但用来对付血肉之躯的活物,已堪堪足用,聊胜于无了。
      如此心无旁骛,埋头苦练,一直到第三天,他终于勉强开弓将箭射出了两三尺外。而耳听得滔滔浪响,人也来到了一条大江边。
      此时弦月初升,云影浮动,白茫茫一望无边的江面,水光月光冷浸交溶,黄芦青萍迎风送香。不见渡口渔火,人烟寂静,沙丘白鹭早眠,梦魂凄清。
      这便是自西向东流贯百川,划分神州南北,滋养黎民无数,绵绵流淌了上万年的长江。
      带着湿气的江风一吹,成重连打了几个喷嚏。越往北走,寒气越重,在从未经历过的萧瑟秋意前,包袱里仅有的几件薄衣显得越来越不够瞧。幸而有马神医的灵丹妙药帮他补足元气,且每日都动个不停,血脉加速运行,才能抵御寒气侵体,免受疾病袭扰。
      “这水宽得跟海一样,游一半没力了,肯定淹死。”成重坐在江边心想。
      一场灾厄刚过,他还心有余悸,不愿与人过多接触,别说根本找不到口岸,即便一条渡船白送上门,他也不敢轻易踏足。
      不等天亮,成重嘴里含了一颗百草养灵丸,把所有家当搁在一块捡的木板上,不顾秋水生冷,跳入大河,打算借着夜色掩护横渡长江。
      表面平静的江水,流速可并不算慢,成重水性虽然极佳,但一口气游出百丈远后难免气力不继,再划一阵水便要漂浮着休息一阵。且中途冷不丁还会遇上潜流暗涌,回转漩涡,不到两里的水程,足足花了超过一个时辰才触边,而到达北岸的地点与出发时相比,已不知被冲往下游多少距离了。
      过了江,离河南便又更进一步。终点在望,他兴奋得更加撒开丫子全速狂飙。只是随着北进渐深,周围绿色日渐减少,野果越来越难摘,他唯有寄希望于射猎。
      这一日,成重笨拙地拉开大弓,射出软趴趴的一箭,劲道估计连纸都穿不透,却在力尽堕下时误打误撞,赶巧砸晕了一只过路的呆头雁。
      距马肉断顿已时隔多日,成重终于开了回荤,吃到了第一口肉。野雁清理干净,上架刚烤一会,便有香气四溢,引得肚里馋虫咕咕直叫。他贪婪得闻着每一缕香味,感叹:“亲手猎来的就是香!”等整只雁都烤得皮焦肉熟,金黄流油,成重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忍不住哇地一声,果然不止卖相好,味道也外酥里嫩,美妙至极,好吃得他两眼直放光,差点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正准备放开了大快朵颐,一个黑影窜出草丛,一口叼住烤雁屁股。到嘴的肉哪能轻易飞了,成重揪着雁头拼命往回拉拽,几个回合往来,烤雁被扯断撕成了两半。成重一屁股坐在地上,手里只剩下连着一截长脖子的雁头,以战利品而论,这一场较量以他的落败告终,而胜利者则衔着整只雁身火线撤离,跳脱视线之外慢慢享受美味。
      敌人来去如风,眨眼间便袭击成功并全身而退,成重只来得及瞄见个大概形状,仿佛是一只全黑全尾的小狼。
      此后运气不再频繁光临成重,但凭着自小练就的身手,抓些田鸡活鱼充饥还是绰绰有余。但每回食物弄熟后,无论他如何小心戒备,都防不住那同一只小贼偷袭得手。看来那小狼是赖上他,把他当作长期的米饭恩主了。
      事不过三。一天,成重靠一对飞毛腿,跑赢了一只兔子,于是支起篝火,竖起烤架,慢慢熏炙兔肉。当他等得犯困,背倚大树闭眼假寐时,那不再陌生的黑影再度跳将出来,叼了兔肉就跑,但这一次没奔出几步便哼唧一声,摔倒在地。
      原来成重一早准备好一条细长带子,一端绑在串肉的棍子上,另一端系在腰间,然后将多余布带坐在屁股底下,表面假装打盹,其实就等着敌人送上门了。
      趁着黑色小狼跌倒不起,成重从容取出大弓,吃力地拉开弦,瞄准敌人,一箭射了过去。这么几步远的距离,再小力的箭也很难射不中目标。乌金刀片做的箭头直挺挺命中小狼后腿,虽未戳进体内,光是轻轻滑过表皮,也划了道血口子。小狼蹦跶几下,无奈腿部伤重,丧失活动能力,只能躺下任人宰割。
      成重走近俯身一瞧,这才发现,哪是什么小狼,不过是乡里最常见的土狗,一只通体毛发乌黑的狗仔子。
      如果马三宝知道自己千金难求的珍贵灵药被人拿来医狗,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成重做了个新背篓,把黑狗仔背在身后一起上路。除了敷药治伤,有自己一口吃的,也必分一半给它。在成重悉心照料下,黑狗仔很快便恢复行动力,能跑会跳。许是相处久了习惯成自然,黑狗仔痊愈后也不离开成重,毕竟呆在他身边有吃有喝,过得也挺舒坦。成重自然也乐得寂寞旅途有朋友陪伴,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黑皮”,天天与其说话聊天,也免了一个人待久了连话都说不连贯。
      有黑皮相伴,紧凑而又单调的赶路行程过得快多了。进入八月后,时间一日日飞也似的流逝,而随着一重重山水跋涉安渡,他们进入了一大片平原地带。
      成重向居东南潮热之乡,处处山青水绿,满眼皆翠。乡野小民见识浅短,哪里能想像到,世间竟存在这般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所经之处,全被一片土黄色所覆盖,死气沉沉的黄色,了无生机的土地,茫茫绵延百里,一眼望不到头。
      这便是曹松白口中的绝境河南——一年洪灾,一年旱灾,一年蝗灾,曾经傲视天下的天下中心,群雄逐鹿的中原舞台,因为连年天灾频仍,兵连祸结,如今已成了草木不长、十室九空的鬼乡,人人争先恐后逃离的死域。
      三年前黄河决口,无遮无拦的洪水一往无前,裹挟大量泥沙汹涌而下,席卷大片土地。黄泥过境,泛滥成灾,不仅掩盖耕地,摧毁村舍,更加污染了几乎每一处水源。没有不少于五年的修养恢复,黄浆层层叠加的土地休想再有产出。三年间,田园年年荒芜,经人们反复的刨割挖掘,包括草根树皮在内,所有肉眼可见能吃的东西都被搜刮一净,最重要的,是没有可以饮用的水。这一方水土,已养不活多少人口,祖祖辈辈的故园热土,已不再适宜居住,即便如何不舍,一心求生的乡民们也只能头也不回地四散奔逃,迁往异域他乡。
      其实,如果成重能稍稍靠近人群打听一下,便会发觉,当地人都像被无常鬼尾随索命一样,拖家带口,背井离乡,拼了老命地向南逃亡。南下的逃荒队伍浩浩荡荡,与此大势相向而行,逆流北上的却只有他一个,哦,不对,是孤零零的两个渺小身影,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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