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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肆 ...

  •   黎绍斐少有地在赵小婉住的院里停留了很久,他坐在那里,看她玩得很开心,自己便也笑得轻松,但他又不似只是在看她,他一直坐在那里,她玩累了,回房了,天黑了,灯亮了,他还坐在那里。
      赵小婉开了窗撑着头,他的侧影就落进了她的眼里,他们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这么安静的一刻,在他们之间实在少有,记忆之中,好像永远都是争吵,咒骂,有时候甚至会动手。
      黎绍斐刻意不回头去看她,每次他看她,她总是会变得很不安,或者很暴躁,着急着要离开。现在这样,虽然看不见彼此,但是却知道对方就在那里,也是不错的。
      因为再过几天,他什么都不会再感觉到,感觉不到风,感觉不到阳光雨水,感觉不到她的视线。届时他将只是一具没有知觉的身体,时间漫长而残忍,逐渐消磨掉他曾活着的痕迹。
      那个时候,再见不到他,她会觉得不开心吗?再发脾气闹起来谁来哄她呢?黎绍斐突然有点忧虑,转念一想又自嘲地笑了,以前她发脾气,又有哪一次是他哄好的呢,多半他只会冷漠走开。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愧疚,下意识转过头去看她,才知道她对着他的方向已经靠着窗睡着了,表情安静得像小孩,她也不过才二十岁而已,以后怎么办呢?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走到她身边,她好像完全没有发觉,兀自安静地睡着,睫毛随着呼吸轻颤,脸色在烛光下显得红润。他很久没这么仔细看她了,她的眉眼很秀气,印象中眼神总是很调皮,脸比起初见的时候脱去了稚气,小巧而精致。
      他轻手轻脚将她抱回床上,坐在床边安静看她,思绪又不知飞到哪里,自然也不能发现他的一举一动正被两双眼睛窥视着,半点不漏。
      “你趴这么久,不痛吗?”薛少离问,活动活动了压得发麻的手腕,他略微体会到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杀手的不易与艰辛。从入夜开始,莫清秋就摸上了房顶,他见了也大模大样跟上来,两人一趴就是一个多时辰,黎绍斐呆坐着,他们也就像呆子一样等着。
      “你以为我是傻子吗?”莫清秋撸起袖子露出自制衬垫,软和轻便,适合各个角度的爬行,有效减轻重压折磨,必要时还可有防身之用。言下之意,你是个傻子。
      “你可真够逗的,我又不用趴人家房顶听人家墙角。”
      “非也,出来混江湖,正人君子那一套会增大你的死亡机率。”莫清秋直起身来,拍了拍手跃下房顶。“走,请你喝酒去。”
      “工作之余的休闲娱乐?”
      “听你说书,还没见过哪家说书先生这么风流帅气,我想试试。”
      “那我就跟你讲个惊世骇俗的故事。”
      “讲不好你付酒钱。”
      二人找了酒家坐下,薛少离想了想,开始了他的故事。故事的男女主角相遇在一个有着罕见大雪的严冬,白雪和红梅,勾勒着写意的画面。
      男人是商队的老板,撞上了凶恶的山贼,女人还是十五岁的少女,却以不凡的身手救下整个商队,最后还将商队送回了城里。男人将少女请回府上设宴答谢,才发现少女是父亲至交的女儿。世伯带着女儿来拜访,也是为了兑现年轻时二人定下的约定:结为亲家。
      少女本来是不愿意的,寻了机会偷偷跑出城却意外撞上这个世伯家的哥哥被山贼堵在半路。她应该径直离开的,却听到他傻气地要留下一半财物,对方更是要要了他的命。随手折了一枝梅花掷出,无可奈何地救下了对方。
      他对她说谢谢,眼神认真干净,仿佛藏了几段阳光。她突然觉得心里面,有什么变了。她留了下来,低着头,暗暗笑着,满心欢喜,
      他什么都没有说,不拒绝,也不附和,安静地吃了饭,安静地离场。
      不是所有故事都可以一见钟情,完美结局。当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人心有所属,故事就注定了是个悲剧。
      他往返于西域和江南,一年的时间里有一半都留在那里,那里有一个直率温柔的女人,于他而言,她就是黄沙漫天里的唯一花朵,是寂寞的广袤疆域里的唯一归宿。
      自她把差点长埋黄沙下的他救起那一刻起,自她为了救他杀了自己唯一的骆驼那一刻起,他想,他的生命就与她的绑在了一起,他不会放弃她,他的终身,只与她有关。
      他私下里将一切告诉了少女,希望可以得到谅解,解除这份飞来的婚约。他以为他不会爱上,所以她也不会爱上,可是世间哪有那么多幸福的以为。
      少女只是看着他,脸上因为他来拜访的笑容逐渐收敛成冰。为什么呢?有了婚约,哪怕她不喜欢他,他也是她的,更何况她喜欢啊,喜欢得要命。
      “婚期在下个月,在那之前,我希望你可以收拾好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你是有婚约的人,请自重。”她冷着脸回了房间,关了门,把他隔在门外。她心里很难过,她想,她不可以得不到。
      对于那个西域的女人,他的父母向来是知而不提,早已表明了否认的意思,婚期将至,自然是以防万一地把他锁在了家里。
      婚礼,喜庆,盛大,他接过新娘的手,脑中闪现着爱人的样子,最后却变成了病弱的母亲恳求的泪眼。
      这个故事真俗气,有一场美丽的初遇,却没有欢乐的结局,只有必须履行的承诺,亲情的温柔胁持,不得不放弃的爱情。
      他在婚礼后喝得酩酊大醉,醉得走不稳,醉得找不到回房的路,醉得连盖头都没有揭下。她气得踢翻了椅子,一杯凉茶直接浇到他的脸上。
      然后是争吵,没完没了的争吵。
      “既然这么不愿意,你为什么娶我?”
      “为什么?要不是你们里三层外三层守着,我还会来?”
      “哈,几个人守着你就跑不了,你不是爱她么?不是应该作死了也要去找她才对?”
      “但凡有一丁点机会,我一定走!”
      “要不说你是无能,走到哪里都要靠女人。”
      “总比靠着老人逼着把自己嫁出去的好。”
      “你有什么好不满意的,要不是我你现在还躺在荒山野岭,连个全尸都不见得有。”
      “要知道有今天,我倒愿意死在那。”
      “你宁愿死?”她不可置信地问,转瞬又变为冷笑。
      “我不会让你死的,这样,你就如意了,还可以和她在一起。”
      “你什么意思?”
      她没有回答,只是将一支发簪丢到他的脚旁,那是他送给那个女人的,上好的玉,翠绿中透着水润光泽。真漂亮,可她是他的妻子,却什么都没有。
      “你好好活着吧,哪怕去了地狱我也会带你回来。”她咬牙切齿,表情恶狠狠的。
      “我已经在地狱了。”他笑,一身死气。
      “黎绍斐,你没有良心。”
      这就是新婚之夜,她砸了所有搬得动的东西,他安静坐在一边,双眼无神,听她的咒骂,哭泣,在破晓之际走出了房门,留跌坐在地上的她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嫁衣火红的裙摆像一个血窟窿,逐渐吞食,她的爱情,她的快乐,她的希望。
      一个男人对一个爱他的女人的最大伤害是什么呢?漠视。
      在他的眼里仿佛没有她的存在。他再也不去西域做生意,把城里的生意甩给管家,自己每天在外花天酒地,纵情声色,染了各色各样的俗气脂粉,然后回来,倒是会支使她端茶倒水。
      “你不是很喜欢做我们黎家的媳妇吗?”他捏着她的下巴,呼吸带着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她看着他,觉得很陌生,很迷茫。
      “这样,你开心吗?”他轻咬着她的耳垂,舌尖妖娆,挑逗着脆弱的神经,手指灵活游走,撩起火热。
      情欲是一个陷阱,她缴械投降,很快就衣衫不整地流连在他的怀里,香汗淋漓,眼角还可以瞟见镜子里两个纠缠的影子。
      一屋春色,满眼旖旎,他的呼吸打在她的脸上,身上,这气息随着吻如树藤一样把她缠绕。
      她已是被捕的猎物。
      “下一次,我把焕春的桃红叫来,我们三个人,试试新花样。”伴随他话尾音的是一记响亮的巴掌。
      “这个家不允许不三不四的人进来。”不允许那种人出现,是她最后的底线,至少还可以安慰自己他没有那么不堪。
      她推开他,觉得手掌很烫,在心底嘲笑自己竟然倒在了他的温柔陷阱里。
      “可是我开心啊,做妻子的不是应该尽力取悦丈夫吗,我的妻子?”语气里的讽刺嘲笑仿佛都要满溢而出,侵蚀过来。
      “开心?看你堕落?”他们的夫妻情分,难道不是无休止的互相折磨吗?
      他没有回话,只是冷笑着离开。刚才还满是风光的房间,转瞬间就清冷得如同冰窖,空气凝结,她散着衣服,与被子相拥而眠。
      那是她第一次动手打他,第一次,双方都觉得痛,后来,痛变成习惯,变得不痛。
      老夫人在忧虑中过世,老太爷带着老夫人回了乡下,眼不见心不烦,倒是自在,任着这两个人水火不容地活着,夜不归宿也好,闹得鸡飞狗跳也好,不知是哪辈子结的怨,总要有一世来解决。
      她也这么想,总要解决,所以她去找他,商局里不见他,才知他整整十日没有去过,生意一日不如一日,他却每日流连在温柔乡里,天上人间,不知几何。
      在青楼里找到他,踢开门的时候他正倚在躺椅上,衣衫不整,左拥右抱地搂着几个女人,还有几个几乎是衣不蔽体地站在他面前,扭腰摆臀使尽香艳招数。
      “怎么?你也想试试?”看见是她,他只是漠然收回视线,冷笑着问。她讨厌他这么笑,一点不像那天她见到的那个谦逊有礼,会温柔笑着与她说谢谢的人。
      “你要怎么样才肯回去?”他赢了,她认了。
      “等没了你,我就回去。”
      “是不是看不见我,你就回来?”她问,他不做声,她就笑了,直直看着他,好像要用眼睛把他刻下来一样。“我是不会走的,但是我会搬到后院去,一步也不踏出,你不会见到我,你可以回去了。”
      她留下话,头也不回。女人就是这样,再恨,也看不下去爱的人一天天堕落。她不愿意她的爱毁了爱的人,所以,好的,她可以退后,退到他看不见的地方,这是她最大的让步。
      毕竟,这个人,已经不是她要嫁的那个人,那个眼神温柔,笑起来眼中存有光亮的人。她要嫁的,不是这个人。
      她依言搬去了后院,终日在房里发着呆,消磨时间,他不出意料地没有去见她,也没有再去西域,仿佛一切都回到过去,回到还没有她的日子,回到最开始的日子,重头开始。
      一年以后,却传来少夫人痴傻了的消息。他去看她,她却一见他就变得慌张或者暴躁,慌不择路地跑开。
      那个时候,她不过十七岁。他每天都去看她,她惊慌躲着,他就变成两三日去一次,然后五日,十日,半月,一月,直到后来,她能忍受他偶尔拜访,他也习惯了偶尔看看她,以为是责任驱使着,心底却是愿意的。
      他没能想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最后身边人一个不剩,除了那个疯疯傻傻的她。
      命运真奇怪。好像不与人玩笑就活不下去一样。失去才知道拥有的珍贵,陌生了才想起曾经也是熟悉的,恨着才知道爱着有多幸福。这就是命,这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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