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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生君已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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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岁时,我回国和未婚夫Andy筹办婚礼。
母亲拉着我的手絮絮地说着受邀的宾客,我兴致怏怏。大多是一些伯父叔叔,父母商场多年至交,看着我们一干孩子长大的。可是去美国这么些年,对于儿时的那些事情,也大致忘记的差不多了。
母亲突然提到一个名字:“你伯伯还说,等你回来,要送你一份大礼。”
他?
唇角仍公式化的笑着,心中早已泛起无尽苦意:“好啊,我倒要看看,他会送我什么。”
和母亲一番谈话,耗掉了我大半力气,时差还未倒过来,头脑亦是昏昏沉沉。冲凉回到熟悉的卧室,从熟悉的书架上去下了熟悉的本子。
牛皮的材质,我少年时的日记本。
其中有一句话写的没头没尾,字迹发狠:“柳如是爱上了钱谦益,宋庆龄爱上了孙中山,张爱玲爱上了赖雅。”
隐私保护意识终究太强,其实想说的不过是一句:“而我,爱上了你。”
从第一眼见他起便喜欢上了他。
那一年我八岁,他大我三十岁。
一次普通的家庭聚会,他陪着我们孩子烤肉。他的衬衣袖子挽上一块,姿势娴熟,酱料蘸的十足,香气四溢,给我们一人分一支烤翅。
三十八岁的男人,成熟稳重,风度翩翩,有让人仰望的资本。他是父亲的商场好友,待我们一干孩童很是亲切,肯陪我们下无聊至极的飞行棋。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女伴,只是亡妻死后,再未续弦。
随着年纪长大,我渐渐同父母一起出席宴会酒会。觥筹交错的场合,他大多都是在的,与身边女伴举止亲昵,却从未承认与其中任何一位的关系。也有传言,说他有私生的儿女,寄养在英国。树大招风,这些只是我们私下听来的谣言,父亲他们不会说,他自己更不会说。
见面时乖巧的叫他一声伯伯,有时聚会时会假装大小姐脾气发作缠着他要他陪自己钓鱼。他是健谈的男人,总是知道什么话最能哄得小女孩开心。
十六岁时,我到香港念中学。正巧他那段时间在忙香港的某项生意,父母便将我托他照顾。
他在浅水湾有一所别墅,他把其中一个房间刷成了粉色,里面全部摆设全部换成了Hello Kitty的主题。他在楼下端着半杯红酒,微笑着看着从楼梯向下走的我:“宝宝,喜不喜欢?”
“我已经十六岁啦!”我气他仍把我当作孩子。
他的手自然地揉了一下我的头发:“恩,十六岁,成大姑娘啦。”
十六岁的大姑娘最爱的依旧是Hello Kitty,他知道。拖着Hello Kitty行李箱进门的我没法反驳。
这一年他四十六岁,魅力更深。眼角已有了细小的纹络,笑容一展,纹络蔓延开来,却只能为他再添几分帅气。
我爱他已第八年。
他晚上外出应酬,我便亮着一楼客厅的灯等他回家。我学他的样子,为自己倒出半杯产自波尔多的红酒,红酒看挂杯,好酒不醉人。我在客厅里面读张爱玲的小说,看一座城为了成全一对人。亦是在浅水湾,范柳原说他看着墙想起了地老天荒。
半夜他回来时我已睡着,他轻轻抱我回房间,我迷迷糊糊的醒来,趁着几分醉意:“我要和你睡。”待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似八爪鱼一般缠上他的腰身不让他走。
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仍是缠着他的姿势,口水打在他的衬衣领口,我的睡相一定奇差。他陪着我和衣而卧,在这个Hello Kitty的大床上躺了一夜。
“你终于醒了,”他笑,“抬一下头,胳膊被你枕麻了。”
他是一贯四两拨千斤的人,我怕他看出端倪,再不肯理我,又没有别的法子,讪讪起身。他的衬衣皱的不像样子,随我起身,揉揉我的头发:“刷牙洗脸,下楼吃饭,一会送你去上学。”
都说富不过三代,据说他已是第四代。家中祖上是有名清商,至他父亲一代本已家境衰落,可他生性聪慧,有起死回生之术,将家业发扬光大。
在我磨磨蹭蹭下楼的时候,他已冲了凉换好衣服在楼下等我,神清气爽。门铃响了,他接过酒店服务生送来的早餐,说声谢谢。他的生意遍布各地,房产很多,却又向来是居无定所,因此家中不雇佣人,只请人按时将房屋打扫。我从不了解他,甚至,我连他何时订的早餐都不知道。
港式早点花样繁多,小巧精致,都是我喜欢的味道。我喝着他递给我的牛奶,偷偷看他。这种男人远观仰视最好,他们的世界是别人的禁区。一旦爱上这种男人,便是飞蛾扑火。因为那一点向光的本能被烧到遍体鳞伤,不思悔改,直至为之付出生命。
我在学校住校,每至放假,他都在家里等我。有时会带我出去吃,有时会亲自为我露一手。我要他教我做菜,学的第一道菜是可乐鸡翅,总觉得差了一点味道。他说其实已经做得很好,是我太尽善尽美。待做到第四遍时他笑道:“饶了我。”我们两个只吃了最后一份,剩下的全部被正巧过来送文件的秘书带回公司给大家分着吃。
“你是一个好老板。”我嘻嘻笑。
“我还是一个好老师。”他对我眨眨眼,“好老师是不会只让学生学一道可乐鸡翅的。”
寒假时我们一道回大陆,聚餐时有叔叔打趣他,问他是否金屋藏娇打算浪子回头,怎么一夜之间少了那么多的女朋友。
“是啊,我那房子藏着宝宝这个小美女呢。”他谈笑自若。
叔叔他们一齐哈哈笑着,要我注意他的动静,若是有什么好消息一定要告诉他们。
他不着痕迹的将话题接过,说起工作上的事情。我再听不懂,心中烦闷,同学给我发消息问我是否要去瑞士滑雪。组织者Andy是个小香蕉人,有很多女同学视他为白马王子,我不知他怎么会对我大献殷勤。
在大陆过完年之后,我问他,要不要和我去瑞士滑雪。
他同意了。
Andy见到他后有些惊讶,仍旧礼貌的称他为叔叔,他面不改色的笑着接受了这个称呼。Andy将他误认作我的父亲,因此待他有些小心翼翼的讨好。他却趁机打探Andy的家世,告诉我他与Andy的叔叔有些贸易往来。
“四海之内,都是你的合作人。”我拉着他的手从山上往下滑雪,与他双双跌倒在雪地上。看他被我连累跌倒,心中开心,忍不住没心没肺的笑出声来。
“真是小孩脾气。”他先自己起身,又伸手扶我起来。
他的电话响了,他接过电话“恩”了两声,然后说:“我在英国。”
他没有再说话,因为在他低头为我拍雪的时候,我吻了他。
回国后,父母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我与他牵手在瑞士滑雪的照片,惊诧问我他怎么也在瑞士,正当我支吾不知该如何作答的时候,他如天神般出现在我家,对我父母笑着说:“你们可知道,邀请宝宝去滑雪的那个同学叫Andy,是宝宝的追求者?”
他从手机找出他同我们一干同学的合影:“宝宝觉得关系还没有定下来,不想让你们知道。正巧我在英国,她便把我叫了过去,给她当挡箭牌。”
回香港后我执意跑去他的房间,他赶不走我,无奈分我一半被子。我抱住他,固执的说:“你知道我喜欢你。”
他没有回答我,我便摇晃他的手:“你也喜欢我,我知道。”
他拗不过我,揉揉我的头发:“恩,我也喜欢你。”
我从后面抱住他不肯睡觉,对他说起父母问我为什么我们会在一起滑雪时我的窘样,他笑着揉揉我的头发,声音带有歉意:“是我不好。被人拍到照片之后,我这边团队的公关没有做好。幸好有人认得你,把照片给了你爸爸。”
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整个事件中暗藏了多少风雨,我不得而知。他的公关团队一向厉害,危机公关能力更是各企业中数一数二的好。他的隐私保护意识亦是很强,照片差一点点便会流露出来,并不像是他会放任的事情。
我把他的身子转过来,小猫似的蹭着他的前胸,感受到了他的僵硬。我问他:“你看没看过张爱玲?”
“那是你们小姑娘喜欢看的东西。”他回答我。
“从瑞士滑完雪后,你没有和我们直接回国,是去了英国么?”
“恩,一些私人的事情。”他怕自己压得我胳膊发麻,换了姿势伸手搂住我,让我枕着他的胳膊,呼吸有些粗重:“时间很晚了,睡吧。”
很多年之后和Andy上床,Andy看到血迹后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我一个枕头扔了过去,心中又想起他,为什么他不肯要我?他所说的尊重,亦不过是在用他的方式哄着一个情窦初开诸事懵懂的小女孩。他自始至终所考虑的东西,比我所能想到的多很多很多。
高中毕业后,我决定去英国念法律,Andy像个小跟屁虫一样与我申请了同样的大学,在高中毕业典礼上捧着玫瑰当着所有人对我深情表白。
我说:“Andy,对不起,你知道。”
Andy回答我:“我等你爱上我。”
那时候,父母已经见过Andy几面,父亲新公司的投资人好巧不巧是Andy的舅舅。那段时间我烦恼一切聚会,因为总是看到打扮的人模狗样的Andy及各家长们意味深长的目光。
也像是一夜之间,小时候的小伙伴们都订婚结婚了。相熟的人做亲家,讲一个门当户对,亦讲一个利益结合。这样的婚姻最为牢固,不管两个人之间有无爱情,只要其中一个不把自己的私生活玩得太过火太难堪,公众场合之下二人仍会是一对恩爱伉俪。
七月,在某位发小的婚宴上,他站在我身侧:“你穿上婚纱的样子一定会很漂亮。”
“那么你知不知道,我最希望的是身边的那个人是你?”
他没有说话,我们沉默了一会,他离开了。
八月,我来到伦敦。
过了几天,我接到他的电话:“来英国了?”
我按他给我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别墅,仍是独居的感觉,我放下东西,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还是喜欢揉我的头发:“我这个东道主是不是应该接接风?”
“你在哪里都是东道主。”我笑。
我已经十八岁,在他身边学习着如何像一个成年人一样假装遗忘。他可以做得很好,我功力尚浅。
“我给你做饭,你给我打下手。”我说。
我下了意大利面,浇上一层牛肉咖喱,我们两个一人一份。
“你出师了。”他笑着夸我。
“我现在做可乐鸡翅也可以做的和你一样好吃了。”我说。
“肯定做的比我好吃,”他笑着说,“自从上次陪你吃掉那么多的鸡翅之后,我就再没有做过那个了。”
下午,他请我吃传统的英式下午茶。我口味嗜甜,他一直知道。我的口中还带着英式甜点的味道,恬不知耻的去吻他。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变被动为主动,急切的回应我。
我的二十岁生日是在维也纳过的。我坐在窗台上,身上盖一条薄毯。他提着蛋糕一级一级沿着旋转楼梯上楼,我眯着眼睛看他把蛋糕放在桌上,又来叫我起床。我笑着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在他唇上亲了一口。他把我抱到餐桌旁边。
这是他朋友的屋子,他朋友一家外出旅行,他带我来维也纳,暂住在这里。屋子有些发潮,在屋子里能听到各家传出的钢琴声、小提琴声、手风琴声……屋子里也凌乱的横着竖着的陈列着一堆油画素描,我爱这里的气氛。似乎在这里,我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相爱。
他开了一瓶拉菲,同我坐在窗台旁边听着四周的音乐:“你还这样年轻,我却已经老了。”
他的头发两鬓已有白色,我却觉得那是月光的影子。
从八岁到二十岁,我已经爱了他十二年。
我趁着醉意去吻他,他按住我:“你喝多了。”
对,我就是喝多了,要么怎么会觉得你离我这么远,这么远?要么怎么会觉得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这么小,这么小?
我抱住他,在他的怀里呜咽:“当年柳如是去见钱谦益,二人差了多少?宋庆龄嫁给了孙中山,二人又相差多少?”
“你不一样,我也不一样。”他揉揉我的头发,把我抱进卧室放到床上。“睡吧。”
我拉住他的胳膊。
他回到床边,还是揉揉我的头发:“乖,睡吧。”
他为我轻轻带上门,我在被子下哭泣,我注定留不住他。
亦是二十岁那年,父亲投资失误,急需一笔周转资金,否则公司面临财产冻结。
我去找他:“我想嫁给你。”
他笑了,仍是伸手揉我的头发:“我不能趁人之危。”
“我是自愿的!”我对他喊。
他还是在笑:“宝宝,想嫁给我的女人很多。”
我抱住他,在他的怀里哭:“你是喜欢我的……你是喜欢我的……你是喜欢我的……”
你是喜欢我的。六个字。这般笃定。这般绝望。
“宝宝,你是所有人都会喜欢的小姑娘……”他的话被我封了口,我伸手去扯他的西装。
“别这样!”他伸手抱紧我,让我在他怀中安定下来。“宝宝,我是商人,我会权衡救你爸爸公司的利弊决定帮不帮忙。我的名誉,也不允许我让你爸爸拿整个公司来当你的嫁妆。”
“那么你,打算救我爸爸么?”我从他怀中抬头。
“这并不是一向很好的投资,”他吻在我的额头上,“不过我会帮忙。你不用感谢我,我要的是付出总有回报。”
他是商人,他的资金以入股的形式,拿走了父亲手中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二十二岁时,我们回到香港,他陪我去浅水湾饭店旧址。我们还是住在他在浅水湾的那套别墅里,他仍是待我很好,点菜时照顾我的口味,给我布置Hello Kitty的房间。
“记不记得,我曾经问你,看不看张爱玲?”我问他。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借范柳原的口写浅水湾饭店的一堵墙,说那让他想起了‘地老天荒’这个词。”我看着他,“有一天他们都不在了,墙还在。”
张爱玲不知道的是,那堵墙,如今已经不在了。就连她记忆中的浅水湾饭店,也不在了。
“真正意义来讲张爱玲只有过一段合法婚姻,她因受胡兰成的牵连、遭桑弧结婚打击之后远赴美国,在那里她认识了赖雅,嫁给了他。”我目光紧盯着他,“张爱玲和赖雅,也是相差了三十岁的。”
“你不一样,我也不一样。”他还是那句话。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抱住他,“范柳原说,这是《诗经》中最悲的句子。生与死的离别,都不是我们所能掌握,可我们还是要说,我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多么傻!”
如果像范柳原说的,有一天什么都毁灭掉了,我们相遇了,你在那个时候会不会接受我?
他用手为我拭泪,拇指的温度触摸着我眼泪的冰凉:“宝宝,我已经是一个老人了。”
我摇头:“你才五十二岁。”
“我已经五十二岁了。”他说,“等到你三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六十二岁了;等到你四十二岁的时候,我说不定就已经不在了。你还这样年轻,我真的已经老了。”
“我拿到了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offer,你不用再为我去美国了。既然喜欢我这么累,那你放弃吧。”我赌气,一个人往回走。
他跟在我身后,总是和我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走了一段,忍不住停下,他走上前来:“怎么了?”
我抱住他,在他的怀里哭:“我爱了你十四年!”
“我知道。”他哄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喃喃的说。
“傻孩子。”他叹气,伸手把我脸上泪痕擦干。
“别再见我了,我知道你比我累。”我说。
二十六岁时,我回国,同Andy结婚。
Andy这么多年的爱情长跑,终于有了结果。
在美国,西餐厅内,他穿着灰色西装,衣冠楚楚的半跪着,手上拿着戒指,用标准的普通话问我:“宝宝,你喜不喜欢我?”
受国内文化熏陶久了,他也是学会了咬文嚼字。不问我是否爱他,只问喜不喜欢。
“喜欢。”我回答的干脆,看着他为我把戒指戴上,颇多唏嘘。
我们之间也有所谓的利益结合,多年同学知根知底,这样也好,起码我们的婚姻,是有所保障的。
母亲口中的他的大礼,是一件嫁衣。
国际知名的婚纱设计师操刀设计,纯净的白色,嵌以高贵好看的大小水晶,私人定制,量体工序繁复,价格不菲。
我捧着最终完工的婚纱,想要落泪。
年少时曾听闻一首老歌。
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我不奢求永远,永远太遥远,却陷在爱的深渊。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在爱与不爱间,来回千万遍,哪怕已伤痕累累,我也不管。
我爱你,已爱得伤痕累累,爱得用尽整个青春。
婚礼那天,他着一身黑色西装。他总是可以把那些手工定制的衣服穿的那么服帖,恍惚间我产生错觉,似乎我今天要嫁的人是他。
他真的老了,两鬓有一丛白,眼角有小小细纹。学着怎样修养身心,不再攀岩滑翔。只是他是岁月从不曾亏待的男人,风采依旧,背仍是那样的挺,面庞仍是那样的英俊,每一道皱纹都叫做智慧阅历。
神父问话时,我的思绪神游了。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钱谦益和柳如是共同生活二十三年,一年不到不堪受辱缕帛自尽;张爱玲与赖雅在一起十一年,之后二十八年张爱玲孤寂伶仃;宋庆龄孙中山结婚不足十年,之后五十六年宋庆龄孑然一生。
他将这段恋情保密的这么好,他到底比我看得明白。
我们真的不该在一起,不用在一起,也不能在一起。
我爱他,爱了十八年,整个少年时代。
刚刚招呼客人时,他看着我:“真的很漂亮。”
“你不在我身边。”我悲戚地笑。
“只要你回头,我便是在的。”他抱了我一下,“新婚快乐。”
我回头去,在人群中捕捉到了他的眼睛。他一如既往的沉稳,面无表情。
我想,他还是喜欢我的。
回过头来,对着Andy微笑:“我愿意。”
喜欢与爱,到底不同。
他一直在我身后,只在我停下的那一小会时间,他才算在我身边。
多可惜,我最后嫁的那个人,终究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