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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好久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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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大早,秦征便打着呵欠坐在了客栈楼下,一整夜他几乎都未睡。叫了两个馒头,一碗粥。直到肚子咕咕直叫,碧血却还未现身,思忖着这个杀手大人竟然这么爱睡懒觉。忽然一个激灵,暗道一声不好!抓起两个馒头就打算溜。
哪知小二早盯着他了,一看到他要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就揪住了他的衣领子,大喊道“这里有人吃霸王餐啦,快来看哪”
秦征搂着两个花白馒头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想想自己也算是一代有名混混,怎能被这一群古人给压制住了呢,他两肩一动,扭了个方向,暗暗使了实力,小二是个瘦弱小子,又还未料到秦征竟然反抗,猝不及防的被他带到了一边,撞到了附近的桌子尖尖上,疼得他嗷嗷的叫。
秦征找回了当混混的气魄,凶狠的环视四周“老子我不过就是拿了两个馒头,怎么啦,我杀你全家了还是挖你家祖坟了?告诉你,老子我就算砸了这家店也没人敢拿我怎么样,告诉你我哎,哎疼”一只老虎瞬间像漏气了的小猫,他斜着眼使劲瞧着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竟然揪他的耳朵,瞧不见人气味倒是闻出来了,还不等他求饶,女子已然揪着他走出客栈“掌柜,钱已放在桌上,请勿见怪”
拖出去有一点距离了,女子这才松开了手“一个大男人竟然这点疼就流眼泪了”
秦征捂着通红的耳朵,不服气的咕哝“大姐,你下手这么狠,是个铁人都被你给扭哭了好么?”一边仔仔细细的看碧血的脸,果真丝毫易容的痕迹都看不出,心中感叹“这要是放在现代,真真就不得了了”
一路上也并未给秦征任何喘息的机会,三步并两步的追赶着碧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好在他平时做混混流氓,碰见警察要玩命似的狂奔,不然以普通人的身子骨哪吃的消这样赶路的?不累死才怪。日色将尽时,他气喘吁吁,嘴唇发白,大腿肌肉已经僵硬,发抖,再迈出一步恐怕都会笔直的倒地晕过去。
不过他难得的没有卖萌求休息,只因碧血早已提前提醒,若坚持不了,就放弃。
作为一个混混,他的字典里就根本没有放弃这个词,不然早变成尸体喂狗了。
他拼尽全力迈出了最后一步,好似油尽灯枯一般,眼一黑便不知人事。
一睁眼,看到了古朴的房梁,记忆像是回到了刚来到这个朝代的时候。眼珠转了一圈,这才动动脖子。
“你醒了?”声音并不清脆婉转,却有着安定人心的作用,像是一把古琴,被拨动着琴弦。差一点,或许就像是弹棉花,沉闷得像是陈词滥调,就是那样刚刚好。声音如此,真人是否也是如此?
他愣了一下,脑子这才清醒了过来,咧嘴笑“醒啦,我还以为你会直接让我晕在那儿呢”
“吃了我几日的干粮,自然不能浪费了”
秦征语噎,他是不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伤心来满足她的傲娇?
她站在窗前看着外面,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他肚子咕咕的叫了两声,尴尬的瞅瞅碧血,对方没理他。他看见了桌上的食物,张张嘴,又乖乖闭上了,求人不如求己,他尝试支起身子,“咦,貌似精力恢复了”秦征有些欣喜的走下床,坐在椅子上吃起干粮来。
想必是碧血在他昏迷时喂了什么灵丹妙药,还真是和兴奋剂有的一拼。他欲点上蜡烛,却被碧血喝止住。
“为啥?”
“虫子容易进来”
“你关窗不就可以了?”
“你废话这么多干什么!”
呀嘿,他心里感叹了一下,还是没有点上蜡烛。
忽然传来了车轮滚动的声音,这本来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不过就像极静的地方连根针掉落也能听得一清二楚一般,在还算安静的环境之中,车轮碾压过地面的声响显得特别的明显。
秦征嘴边叼了个馒头好奇的也走到窗边来看,在来这里之前便已经在上一个地方打听到了这里,这个叫做福缘镇的小地方并不是富裕的地方,以碧血高超的易容之术,秦征一度怀疑过她一路选择偏远地方的目的——他可不会自大的认为是为他着想。
碧血的目光似乎被马车给冻住了,秦征也好奇的看过去,夜已黑了,马车也看不出什么来,倒是车门口挂着的两盏灯笼,外壁小荷尖尖,蜻蜓点水,工笔画工细致地连秦征都知道这价格想必不菲。
驾车的人率先跳下车,脚步落地没发出一点声音,将帘子掀开,取出了一辆轮椅,秦征切了一声,这有钱人原来是个残废!眼睛却没有离开马车,脖子不自觉向前凑去,想要透过这个刁钻的角度看看坐在车里的到底是何方人物。这位仆人小心的放下轮椅继而又跳上了马车,马车内够大,这样壮硕的身躯竟然能够完全的进去。不过几秒,他的手上便抱着一个人出来了。
一身白衣,片尘不染,一袭及腰黑发,不扎不束,夜已黑,看不清他的长相如何,可是总是有那一种人,生来像是要接受众人朝拜一般,就算双腿残,仍如谪仙下凡,气宇本就不凡,或羡或嫉,都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客栈里的掌柜早早的迎接了出来,或许在他有生之年,这是他唯一的真正算得上的贵客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秦征总觉得在进客栈前,白衣男子向他们望了一眼。他不由得看向碧血,而她转身走进房内,反倒什么表情也无。
“哎,你不会是早就知道那位小哥要来,早早的站在窗前等他了吧?
碧血不理,秦征却又自说自话起来“嘿嘿,难道是你的情郎么?以前有个叫潘金莲的也玩过这招,她晒衣服不小心把竹竿打到了别人的头上,哎,这招挺好使的,不过你咋这么害羞啊,跟我说我就帮你去钓他了……”说的正在兴头上,忽然周身一寒,一声‘妈呀’还没有叫出来,一把刀就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外加碧血带着怒气的一记刀眼。秦征呵呵赔笑“我说笑呢说笑呢,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你发怒啊”
“你再多说一句话,我保证你会后悔一辈子”
秦征赶紧捂住自己的嘴。
这情景像回到了第一次当混混的时候,对着“老大”卑躬屈膝,点头哈腰,就算被打着玩,也要嘿嘿直笑。那时候就在想男子汉大丈夫就要能伸能屈,卧薪尝胆,不过自己当老大也有好多年了,都快忘了这感受了,哎呀,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身影,他砸吧了两下嘴,有点苦涩。
忽然传来敲门声,门口站着的是笑的有些谄媚的客栈掌柜,搓着手有意无意的向里看看道“请问姑娘就是楼小姐么?”
“是”
“多有冒犯,楼下有位公子说是来找您的,他腿脚不方便,便遣我上来了,您,要不要下去见见?”
“好”
秦征耳朵尖的很,一猜便知道肯定是刚才见到的那位白衣残废公子哥,也说要下去凑凑热闹。
福缘镇本就是个不太大的小镇,加上不是客商必经的要塞,来来往往路过的人自然少,在小镇里开客栈生意也就惨淡的多,脚下的木板偶尔会有咯吱声。根本不用费力去寻找,白衣男子就坐在客栈的正中那张桌子,安静的品茶。看到两人过来,男子微微一笑,点点头,碧血就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
掌柜殷勤地想要为她倒茶,却被男子的仆人制止了。
“掌柜,这里便不用麻烦你了,我这仆人自会做的”
掌柜接连哎了两声,坐回到了柜台后面,眼睛却不自觉的瞟向他们。
男子亲自倒茶,一股子清香扑鼻,双手递给两人。秦征吹了两下便一口喝干,他一介流氓哪会懂得品茶,不过饮尽后口留余香,隐隐还带着微甜,不禁感叹一声“好茶!”一点不客气的自己倒了起来。
仆人似有所动作,却被男子阻止。
碧血没有喝,只是看着眼前的男子不说话。
“好久不见”男子也看着她,噙着一丝浅笑。
碧血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这许多年的时光都是一场梦,他们仿若还在那第一次相见的浴血炼狱里,倾盆大雨,他一个人转动着轮椅告诉她“我知道你的仇人是谁,但是你现在去报仇只会找死,十年之后我若是在江湖上听到了你,我会去找你”下着雨,泥土混杂着血,见到身上,她的双手挖着泥土已经残破,而他却好似神明一般来到他的面前,不带伞,洁白的衣裳同样溅满了污迹,可是他却没有半点的狼狈。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