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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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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富甲一方的沈员外一家被满门血洗。
她来迟了一步。
离开不带半点留恋。这个人本就活不过今夜,只是可怜了他的家人,不明不白的做了他的陪葬。凡事有因皆有果,怪只怪沈三千坏事做尽,虽不是杀人放火之辈,却也恶贯满盈。明天,她妖魅素血又多了一件让那些所谓嫉恶如仇的伪善面孔杀她的理由。她漠然一笑,杀手不需要所谓的名誉,要把别人的性命视如草芥,首先要把自己的命想的不值一钱。
这笔生意赚的不错,不用她费吹灰之力,10万两已入她囊中。
酉时三刻,槐诡林中。
“我要当今元相元中开的首级。十万两定金,事成之后另外二十万两定当双手奉上。”
这还是第一次,也不经她同意,便先给她定金了。
“这桩生意我不干”
“我们主上说若姑娘不愿接这笔单子,就给您看一下这样东西”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向她掷了过去,像一支飞镖,带着偏冷的风和微微的杀气。
她随意用两指一夹,眼神忽而变得冷冽“好,这笔单子我就接了”
他点点头,飞身离开。
一个杀手组织竟然雇杀手来杀人?
仔细端详着这块木牌,有些老旧,上面有些许暗红色的血迹。陈年已久,不知浸透了哪位的鲜血,亦或是许多位。用手触摸着木牌上的刻痕,笔划遒劲,透出凛冽的杀意,寥寥数笔——思量。
嘴角轻微一扬,似笑非笑,眼里的杀意似尖锐的冰锥刺人心骨又似浓浓烈火要烧遍燎原。
“不思量,自难忘,惟有泪千行。她若是泉下有知,想必会笑到断肠吧”
一瞬间所有情绪又尽数敛尽,靠着身后树干,看着隐隐绰绰的树晕,跌入梦魇里。
“哎哎,不会是睡着了吧,怎么一动不动的。”
几乎是说话的同时,她拔出手中剑,准备像声音所在地刺去,却在这人鼻尖前猛然停住了剑势。
“滚”
这人吓得已然有些腿软,在她收回剑的同时,便瘫软在地。动一动,没有半分力气。喘了大半口气才缓过神来“这林子就在镇子旁边,我站在镇门口半天了,你还没回来就过来看看”。有些怨念的看着她,刚才可谓是生死一线,再凑近一点点,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别说闯荡江湖,怕是出身未捷身先死。不过今后如何还得仰仗着她,这些埋怨的话,他自觉地压在了舌头底下。
“滚”她又说了一次。
秦征有些胆怯了,想着“滚就滚吧,总比再死一次的好”可是身体却动不了了,竟然被眼前这个村姑吓成了这副狗样,心里反倒不服气起来,自己好歹也是个小有名气的混混,怎么能在女人面前服软?思及此,他胸一挺,大义凛然道“我来时跟豆豆说过我是来找你了,若你杀了我,看你怎么去和那群孩子交代!”
说完话,他已经害怕的连眼睛都不敢睁开。
半响,他仍没感觉到丝毫的动静,壮着胆子眯开一条缝。咦,人呢?
秦征环顾四周,低声咒骂了一声,赶紧拍拍屁股站起来,向来时的路跑去。
碧血早已换了原来的面孔,被孩子们包围着。拿着一根木棍一笔一划的在写一个“碧”字。
豆豆是一群小孩中最不爱念书识字的,这会儿看见秦征回来,便赶忙喊了起来“秦大哥,你去哪儿了啊,不是说去找姐姐了么,姐姐都回来好一会儿,你都没回来,姐姐还说你被林子里的老虎给吃了呢”
秦征看了一眼碧血,哈哈大笑“你姐姐真是厉害,我刚才在林子里还真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还是只母的,好在我英明神武,它就被我吓跑了”
一群孩子听到老虎,眼睛皆是一亮,全都跑过来围住了秦征,你一句我一句的央求着要听老虎的故事。
无奈被孩子牵着不得挣脱,碧血也只得乖乖的坐下。
天还未亮,鸡未打鸣。
她打算离开。
却发现孩子们竟然都醒了,像是就在等这一刻,眼里似乎有泪,却忍着没哭。
“姐姐,别忘了我们,早点回来看我们”
她笑了“你们都是小傻瓜么,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可能不回来?”
“姐姐,秦大哥说想和你一起去,路上可以保护你,这个哥哥很厉害的,碰上老虎也不用怕!”豆豆揉着眼睛,哽咽着。
“好”碧血没有多说什么,若这样做能叫这些孩子放心,那便这样做好了。
秦征一路上则七上八下的。的确自从发现了碧血的秘密以后,他便有赖上她的打算,突破口便是这群孩子,只是没想到碧血会这么轻易的答应下来,怎么想都觉得不太真实。
是该不太真实的,他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忽然一股寒意扑面而来,一睁眼就被眼前的剑光吓得哆嗦了一下。顺着剑对上了满含冷意的一双眼,秦征哭都来不及,赶紧求饶保命“哎呦,女侠,女神,女仙,求您了,别老是拿剑吓唬我,我知道一百只老虎都不是您的对手,您这么厉害,我崇拜死您了,这么做也就是想跟您学学武艺好闯荡江湖,看在我这么崇拜您的份上您就饶我一条小命吧”
男儿膝下有黄金,来到这里以后,秦征就觉得这句话就是个狗屎,没命了黄金都不是你的。
碧血都没见过这么贫的人,饶有兴趣的说道“你既然看见了我的真面目,又利用孩子来威胁我,你觉得我还会放过你么?”
秦征摇头,却苦着脸急着说道“可我的嘴严实的很,你不杀我我也不会告诉别人的,这世界上我又谁都不认识”说着说着,眼泪就哗哗的,委屈倾盆而出“我原本当混混当的好好的,要小姑娘有小姑娘,要钱有钱,哪会受这罪。现在来了,我想着做个混混还不如混江湖去,哪知道就看到你了,你说能怪我么,谁叫你两次都到我面前晃荡了?”
有谁会想到一个杀手竟然会易容成一个毫不显眼的村姑收养一批孩子?正如有谁又会想到如此擅易容让黑白两道足以寝食难安的杀手妖魅的易容术竟然会在短短几天之内被一个小乞丐给识破?
秦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因为穿着古怪,人看见他都觉得他脑子有毛病,鄙视还来不及谁还会施舍他,连份工作都找不到,只能做个乞丐。衣衫褴褛,两脚一伸坐在路旁,有人路过被绊到了,看一眼就开始咒骂,他只两眼无神或是朝着天空发呆或是看着市井人群。从前他就是个窝囊废,是个没有任何人关心的窝囊废,有爸爸妈妈却成日里诅咒着他们还不如死了的好。人生除了打群架还有什么意思呢?这里想找人打架都找不到,实在是就这样死了算了。
却不想被一个小孩子捡了回家,把他介绍给他所有的兄弟姐妹,给他吃馒头,给他讲姐姐的故事,帮他洗脸。帮他梳理打结的头发,还一遍说着“大哥哥,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小孩子们总爱叽叽喳喳地和他说着话,像个老爱回忆过去的老人一般啰嗦,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有一天他们念经般念叨着的姐姐终于回来了,隔着那一群里里外外三层的孩子,他还是很容易地看清楚了她,长的并不丑陋,就像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模糊化的面庞,也不过是村妇的平常打扮,他连描述都懒得描述。
可是,不管人的容貌如何变化,身上的气味却是变不了的。他还是乞丐时,一个三十岁上下模样的村妇曾被人不小心推倒在地,刚好撞在了他的身旁。带出一股风,也伴随着村妇身上的气味,不浓不重,似一只温柔素手纤纤,抚慰他的嗅觉。秦铮一瞬间就注意到了这位妇人,而后看到了孩子们的姐姐,在他身边走过,竟又是相同的味道!不像是脂粉味,再一想便觉得那个村妇有些蹊跷,他是个极度相信自己直觉的人,既然觉得这两个女人其实是同一个人,便猜想这群孩子的姐姐或许会易容。
这个结论让他的血液又沸腾了起来,这里是存在江湖的地方,出神入化的易容之术肯定是有的。如果他注定生活在这里,为什么不选择一个他愿意的生活?
于是他决定揭穿她,有些冒险,却只能如此。
“这位大姐,你就带上我吧,我也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你带上我说不定还有点用处,你想我既然能认出你,难保别人认不出你啊”他其实也不知道眼前这人假面背后到底比他大还是小,卖萌虽然可耻,却往往能够一击见效,况且他对自己的长相颇有自信。
时间过得很慢,一秒似乎像一世纪那么漫长。她的眼里没有半点感情,他总觉得自己被什么压着,透不出气来。终于她缓缓放下剑“记住我随时有可能杀你”
他瘫软在地,衣衫尽湿,脚还在抖着。他吐出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他赌赢了。像是苦尽甘来,他嘿嘿一笑:不禁得瑟,自己这事儿干的太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