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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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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是累赘这件事,没人当面跟我说过,但我自个儿很清楚。
作为一名乡村女企业家,我妈成天忙得连轴转。忙着找销售渠道,忙着签单,忙着学英文(……她很棒是不是),忙着把BP机换成大哥大,忙着吵架(在农村,成功的女人首先要是一名成功的泼妇……),忙着应付各种心怀鬼胎的男人……
我四岁那年,舅舅的儿子,也就是我表弟出生了。外婆忙着疼她的大胖孙子,实在无暇顾及我。于是,成天混吃撒尿玩玩具捣乱的我就成了我妈“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她决心把我送去上幼儿园。
其实四岁的我在同邻人中算乖的好不好……我不就是给我妈的账本标了几朵花吗?况且被批评以后我也认真地采取了补救措施呀。蘸上口水用橡皮把原子笔的墨水擦掉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本子被口水弄破这个事情不在预料之中。
人生真是多意外啊……
算了反正也没解释的机会。
上就上吧。
在屁股开花的威胁下,我觉得还是去争取幼儿园的小红花比较划算。
幼儿园的时光不算差。虽然老师把我们想得很笨,一个字要教很多遍,还不停地问“小朋友记住了吗?”“小朋友跟我念。”但是幼儿园里有很多玩具,还有好吃的小蛋糕,所以我很配合地跟着老师“排排坐”“拍拍小手坐坐好”,然后每天额头顶着一颗小红星耀武扬威地回家。
本来一切顺利,我甚至都光荣地成了小蛋糕分发员,指手画脚要小朋友们排好队领午后小点心。
可第二个星期,我就闯祸了。
我把一个小胖子给揍得出了血。
按吨位来说他可以把我活活压死,但我胜在勇气足不怕疼,一开战就拼尽全力。结果小胖子被我的铁头一顶,居然咣当一声磕了凳角。
鲜血直流。
不过,我的脖子也歪了……
对方家长一看我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还扭着个脖子,也不好过多为难。
双方家长亲切会晤,背地里咬牙切齿一番后,我妈把我拎回家。
“为什么打人?”
我歪着个脖子,样子一定可笑极了。
我努力用平静的语气。
“他说我没有爸爸。”
我妈沉默了几秒钟。
接着她亲昵地搂住我:“下次别伤着脖子。”
我不愿意再去上蠢兮兮的幼儿园。
大概怕我再制造血案,我妈也没逼我。叮嘱我不要去水里玩,不要吃陌生人的糖后,就不负责任地对我实施了放养政策。
野孩子模式正式开启。
我和村子里的大孩子、小孩子把村子与周边的犄角旮旯翻了个遍。
我们去小溪里翻螃蟹,捡好看的鹅软石;
去池塘里摘荷花,一不小心栽进淤泥,干脆就跳进池塘洗澡(其实是洗衣服,怕回家被骂……),躺在太阳下晒干却发现脏东西还在,只是脏得更规则了一点……
去不知道谁家的地里偷西瓜和香瓜,被坏坏的狼狗追得满村跑;
扛了一篮番薯跑到村边的砖瓦厂烤,怕好看的凉鞋坏掉于是光脚上阵,差点没多加一道烤猪蹄……
说也奇怪,小孩子的皮肤明明是最嫩的,但光着脚在尖利的石子路上跑却一点都不觉得疼。
上小学前的两年是最自由的。我穿着小公主一般的雪纺裙,胡乱打个结就上树捉知了和天牛。回家发现裙子坏了也心疼,但玩起来又顾不得那么多。
在我弄坏第三条裙子,并且目睹我穿着裙子利索地三连侧手翻,还洋洋得意地来了个倒立后,我妈暂时放弃了把我打造成小公主的幻想,衣柜里的裙子也被换成了耐脏耐磨的短裤。
当时以为大家的学前生活都是这样“放荡不羁”,后来我跟中学同学说起童年,才知道自己的幸运。有人两三岁就被丢到了托儿所,有人被逼着学钢琴学跳舞,最惨的是林果儿,她说因为爸妈都要上班,所以一整个暑假她都被反锁在家里……
说这话的时候,林果儿又夸张地蹙起她那充满喜感的眉毛,作泫然欲泣状。我很配合地拍了拍她的头:“汪乖,姐姐等会儿给你骨头吃~”然后在她过长的反射弧作用大脑对我施展“鹰爪功”之前,迅速退到了安全距离线以外。
林果儿是个可爱的姑娘。
三年级的时候,她从镇中心小学转到我们的完全小学(小学到底完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性格有点害羞有点憨,一来就被班里的几个坏小子锁定为欺负对象。每次被欺负她都很气愤,一气愤就蹙起眉毛嘟起嘴,无奈眉毛小姐不争气,非但没有正确传达林小姐“我生气了哦你们再这样我就翻脸啊别以为我怕你们啊%%&”的放狠话心情,反而呈现出女版蜡笔小新哭笑不得的神态。
坏小子们捧腹大笑,卷土重来,乐此不疲。
在我抢先一步打开她的铅笔盒,拎着一个男生的领口,把盒子里懵懂无知的小青虫倒进他的领口后,林果儿同学和我的友谊正式建立了。
在坏男生杀猪般的叫声里,我对着瞪圆了双眼的林果儿潇洒地一笑。我想她心里一定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一个超凡脱俗见义勇为不拘小节的我,偶哈哈哈不要太崇拜我……
结果她凝重地咽了咽口水,指着我说:
“你……你……你好恶心哦……”
我:“……”
除了满地打滚疯玩闯点小祸外,我还有另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我妈是个辍学女青年,我家的藏书全村第一。对,她是一朵爱读书的村花。
外公一心想把妈妈培养成书香门第的碧玉闺秀,所以在买书方面毫不吝啬。这一优良传统也得以传承,只要去书店我抱块砖头我妈都会掏钱。这也直接导致我青春期时买了各种大时代小时代,洒了不少少女廉价的泪水。
书房里各种杂七杂八的书都有。书架的漆已经和木头的颜色契合难分,精致的雕花给藏书平添了几分神秘与庄重。
外公是金庸的铁杆书迷,书房里摞了一整套金庸全集。我妈一开始沉迷琼瑶,《烟雨濛濛》、《六个梦》、《在水一方》……三毛的书也不少,《撒哈拉的故事》、《送你一匹马》、《背影》……还有一些繁体书,好像是外公托人从台湾运过来的。
我就上了一星期幼儿园,除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字都不认识。妈妈给我买了一些连环画,睡前给我读一遍,第二天我就能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煞有介事地一页一页朗读过去。
见我有女博士的兆头,我妈又给我买了字典和成语词典。于是,在字典、动画城、新闻联播的帮助下,我学会了普通话,也莫名其妙学会了认字。一开始读一段要翻好多次字典,渐渐地常用字都记住了,便懒得翻,遇见不会的读半边猜意思,基本都八九不离十。
很多书完全看不懂。《红楼梦》翻了两页,我就嫌弃里面的人说话太啰嗦放弃了。很多外文译本读起来拗口,人物名字又长也不喜欢。当时最钟意的也是三毛。她的东西浅显易懂又新奇有趣,很多次我都在想非洲到底在哪一个小镇,撒哈拉沙漠坐摩托车要几天能到。
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三毛是《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以为他流浪后出名写了书。当时满心感动,觉得励志极了。直到弄明白她和荷西的关系,才幡然醒悟……
虽然平日里疯得不成样,但是一捧起书来我就会很安静。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屋子里的世界太精彩。
又好像是打开了一扇窗。年少的我踮起脚尖,窥探到一片模糊的明亮。
从广阔世界吹来的风冲进我的心房。
沉睡的种子在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