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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可以,请陪我长大 如果,那 ...

  •   如果,那可以称为家的话,乔三的家在墨宛家那条弄堂后面的平房里。
      从清明那天开始,弄堂里讨人喜欢的孩子又多了一个乔三。他总是陪着墨宛放学去捡煤渣,去溪边洗衣服,周末一起串珠子。
      乔三虽然穿的比墨宛还不如,但是模样英俊。嘴没有墨宛甜,但做事踏实勤快,会帮刘爷爷收皮鞋摊子,会帮李阿姨背米上楼。
      “我们宛宛找了个小新郎啊。”刘爷爷最喜欢看墨宛害羞得红彤彤的的脸,常常打趣。
      “靳秀真好命,女儿这么乖就算了,小女婿还那么懂事能干。”李阿姨老是边这样说边摇头,想想自家那个大小姐就感慨。
      张医生偶尔会觉得,墨宛和乔三不像是这么低贱的孩子。
      墨宛虽然老是做活,但是那双手即使受了很多伤经常泡发皱,最后还是白嫩细腻。总是笑着,那副笑模样在甜美之余还有几分不易察觉不是她这样的孩子会有的优雅。
      乔三是孤儿,是东边那个瘸了腿的乔老头路边捡来的,乔老头在镇上捡垃圾过活。但即使这样的出身,乔三却没有一点自卑怨天的样子。他总是脊背挺直得走路。不过十一二岁,剑眉星目,肩膀平阔,竟有几分王者的傲气。周正的英俊模样,还生出几分贵气。
      对于乔三和墨宛的来往,靳秀并不反对。自从乔三常常来墨宛家,靳秀对墨宛甚至亲切的许多。
      靳秀在洗碗,抬头擦汗的间隙,看见窗外的弄堂里,乔三和墨宛在刘大爷的补鞋摊子前说笑着。
      乔三的衬衫总是脏兮兮的,凉鞋露出的脚指甲里是黑色的。
      模样再好有什么用,看看他捡垃圾的瘸子爹,看看他那副肮脏的外表。
      墨宛再乖巧再漂亮有什么用,永远穿着最丑最旧的衣服,吃着狗都嫌难吃的饭菜,还得忍着被火烫的疼去捡煤渣,连着串珠子一整天,视力也会越来越差,未成年的孩子眼睛最容易变形。
      邱慧笙,出身上流的你总有一天会知道,你的亲生女儿,你那高贵的掌上明珠,被我当下女当狗养在这杭城郊区最穷的小镇,念不了大学,永远做着最低贱的工作,嫁给同样低贱的男人,伺候捡垃圾的瘸腿公公。

      “墨宛,回来啦。”靳秀把手往围裙上擦了擦。
      “秀姨好。”乔三面无表情地说。
      “靳秀,你这小女婿可真厉害,刚帮我把煤气罐抬到三楼。”李阿姨最近和靳秀话也多了起来。
      “那是,有本事叫你家媛媛也找个呗。”靳秀得意地说,“阿三,等会儿留下吃晚饭。”
      “妈!”墨宛不高兴了,“你别叫人家阿三,人家有名有姓的。”
      “对啊。姓乔,名三,叫阿三哪里叫错了?”靳秀是故意的。
      “秀姨,我还要回家帮爸爸理东西。就不吃晚饭了。”说完,乔三就跑出了弄堂。
      “乔三哥哥——”墨宛朝他的背影大喊,“妈,都怪你!”
      墨宛第一次和母亲不愉快,她瞪了一眼追了上去。
      靳秀却很开心。邱慧笙的高贵的女儿,如果喜欢的人是那么一个身份比狗还不如的人,这是最好的报复。

      “对不起,你别理我妈。”
      乔三腿长,墨宛不得不小跑才能跟上。
      “我妈平时对我都不怎么好,你知道的。她就那么个人,你别生气。我跟你道歉”
      墨宛跟在身后噼里啪啦说了一路,乔三猛地站住。
      墨宛一个趔趄,差点惯性摔倒。
      她看着他的背,他停下,她反倒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宛儿,你说过乔三是个好名字。念起来像山,写起来像川。你怎么忘了呢?”
      乔三转身,那双曾经露着豹子一般凶光的眼,那双曾经温柔清澈的眼,现在却微微发红。
      “乔三哥哥。”墨宛不知怎地也红了眼。
      为什么,他们都是那么懂事乖巧的孩子,他们从没有做过坏事,他们比其他孩子都付出地多比其他孩子要努力很多倍,可他们却一直被这个世界接二连三地抽着耳光?
      “乔三哥哥。”墨宛笑了,牵起他的手,“原来乔三哥哥也和宛儿一样认为啊。你从来没说过,我怎么会知道呢。”
      “今天去乔三哥哥家吃晚饭吧。”墨宛拉着他走,“我饿死了。快点。”
      乔三也笑了起来。

      宛儿,你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我说“对不起”的人。
      谢谢你,但今后不要再说了。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有种给老子死在外面啊!”
      哐当——伴随着乔老头的醉话,一个绿色啤酒瓶砸了过来。
      乔三灵活地抓住墨宛的肩膀,把她护在身后。仿佛平时常常受到这样的对待早已可以自如应对。
      墨宛看见那个支起的破木桌子上,立着的倒着的,加起来快十个玻璃瓶子。
      乔老头平时很和善的一个人,喝酒之后就会变了脾性,他最近喝酒越来越频繁。
      “你在树后面小心呆着,别过来。”
      乔三转身一下沉着脸,向那个撒酒疯的瘸子爹爹走去。
      “听说你把三年级那个卓强打了,你小子挺有能耐啊。”乔老头拿着酒杯摇头晃脑。
      “是他侮辱人。我忍不下去了。”乔三低沉隐忍的声音,包含了多少从小到大多少无奈心酸。
      乔老头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乔三上前去扶,可乔老头不让他扶,一扬拐杖,他的脸上一道血印,触目惊心。
      墨宛的纤纤十指抓着树皮,她没发觉,在树皮被她不自觉抠下的同时,指甲也断裂,沿着指甲底部的边缘,鲜红的血涌出。
      可乔老头还不解气,他把重量负在左侧的拐杖,右边的拐杖朝乔三的左腿重重打去。
      乔三拼命站着,嘴角被咬出了血,额角渗出了细密的汗。
      啪,啪——
      一下比一下重,一下比一下响。
      噗咚!
      终于,他支持不住跪下。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是什么人。我们不仅是穷人,我们还是穷人中最穷的人。”乔老头老泪纵横,“卓强他爸是什么身份!要是这些破纸板都捡不了,我怎么养你!”
      “你怎么这么不让我省心。就你有尊严!就你有尊严!”说到恨处,乔老头将拐杖向乔三的肩膀砸去。
      “乔叔叔!别打了。”墨宛大哭着从树后头跑了出来,“不要怪乔三!是卓强,卓强他说您是个瘸子,是个废人,只能捡垃圾。他还当着学生老师的面学您走路的样子,学完还大笑。乔三他气不过才——”
      乔老头来不及弄明白哪里跑出来这个外人丫头片子,她说的话灌入耳中,顿时脑子嗡嗡得疼,眼里起了水雾。
      乔老头跌在凳子上,愣了三秒,苦笑着继续喝酒。
      “这酒。”他用黑皱的手一抹湿哒哒的脸,“这酒,真苦啊——”
      乔三没有哭,也没责备墨宛说出真话。只是坐在地上,双眼空洞。
      墨宛搀着他站起来,往一旁的公园走去。他比她高了一个头,走起来很困难。她这才发现十指传来钻心的痛。
      她把手指蜷起,不让他看见。
      乔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墨宛跑进一旁的小店,犹豫一会儿还是买了一个最贵的创可贴,这一块钱,她要串十条珠链才赚的来。
      她在他脸上小心翼翼地贴上,轻轻的,像是擦拭钻石一般小心。
      “对不起,我刚才多嘴了。”
      乔三自己被骂无所谓,什么亲妈都嫌弃,什么捡破烂的小孩子,都不在乎。
      但是乔老爹被骂,他是说什么也不能忍。
      而墨宛刚刚对乔老头说的一番话,虽说是真相,但难道不是拐着弯骂乔老爹吗?
      不过乔三不怪她,眼角噙泪:“啰嗦,我又没生气。”
      墨宛看他这样,苦涩地笑。
      “下次别给我脸上贴这个,丑死了。”
      他一把扯下创可贴,拉过她的手。
      墨宛神经反射的缩回去:“你干嘛!别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他不会发现我手指的伤了吧?
      他盯着她的手,又盯着她躲闪的眼睛,扯过她那被煤渣烫红又断了指甲的血肉模糊的手。
      她这次没有抗拒,因为十指传来他滴下的泪水的温度。
      “你啊,脸这么丑,也就手还能看看。”他轻轻给她的食指包上,“要是连手也不能看了,当心长大没人要。”
      墨宛的手碰着他的手,红了脸。
      包完手指便牵起手:“走吧,送你回家。”
      她看着食指那个创可贴,心里暖暖的。

      快要晚上八点了,小镇街上的店都关得早。
      “等我一下。”刚在公园长椅上坐了一个多小时,乔三的腿好些了,走起来也快了许多。
      包子铺就要打烊,他拿着两个大包子走了回来。
      “晚饭。”递给她一个
      墨宛笑盈盈接过,咬了起来。
      肉包子!
      “换一个,我要菜的。”她伸手去抢他的。
      “你咬过的我才不要,脏死了。”
      “我不吃肉,吃肉我该胖了。”
      “得了吧,你就一把骨头,安静吃着别说话。”
      “不要,我要菜包子。”
      啪嗒——
      混乱的争抢中,乔三手上的包子掉到了地上。

      里面也白白的,没有绿色的菜馅儿,那只是个馒头。

      “呃,菜包子——”乔三撒了谎,“菜包子卖完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弄脏馒头的。”墨宛捡起馒头,不去拆穿。
      她静静地用最干净的手心把馒头上的灰擦干净。
      “你嫌肉包子被我咬一口也是脏的,可这下馒头也脏了,所以你还是吃肉包子吧。”
      墨宛因为乔三可以安心吃肉包子笑了起来。
      路灯下,墨宛的眼睛莹莹发光,她笑的样子总是那么美
      “啰嗦。不就吃个包子的事儿嘛。”

      快到弄堂,她一个人朝深处走去。
      乔三插兜站着,看着她那瘦弱单薄的背影。

      “对不起,我妈妈就那么一个人。你别理她。”
      “对不起,我刚才不该多嘴的。”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弄脏包子的。”
      明明,都是在为自己着想,可嘴里老是说着那三个字。
      明明她是世上对自己最温柔最好的人,明明该说对不起都是那些混蛋。

      “宛儿!”他双手做喇叭状,大喊。
      她站在弄堂的中央,两侧是路灯的淡淡的光,光下飞虫灰尘尽现,墨宛转身,轻轻一偏头:“怎么了?”
      “没事。就是今后不要再和我说对不起了。”
      乔三没发现,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留下了泪。
      墨宛知道,乔三曾经说过,自己是一个宁愿流汗流血都不要流泪的人。
      “好。”她大喊,怕他听不见还拨浪鼓似的点着头。

      “没事,就是今后不要再和我说对不起了。”
      这一点,墨宛轻而易举地做到了。
      因为这是乔三对墨宛说的最后一句话。三天之后,乔三和他的瘸子老爹就从镇上消失了。
      有人看见,不久前,乔家门口有几个穿西装的男人从黑色轿车上下来,把乔老爹和乔三弄上了车。
      有人说,是被仇家灭门。

      墨宛赶到那里,看着那间平房,人走茶凉。手上那个创可贴还在呢。乔三亲自贴的,那么小心贴的。
      “啰嗦。”
      “喂,墨宛,你其实是个巫婆吧?”
      “我宁愿流血流汗,也不要流泪。”
      “要是连手也不能看了,当心长大没人要。”
      那个有着双好看眼睛的平头少年,那么倔强要强的人,怎么会死呢?

      墨宛买了个肉包,那天晚上乔三吃过的肉包,因为哭泣,喉咙和嘴里都是苦的:“什么嘛!说什么我咬过脏了的,原来是因为肉包这么难吃才不要吃的。”
      从此,那个唯一叫他“宛儿”的乔三,那个陪她捡了两年煤渣的乔三,那个她以为会陪她一起长大的乔三,她灰色的童年里唯一以彩色出现的乔三,永远消失了。
      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了,也许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九岁的墨宛不再笑嘻嘻了,哭得次数也变多了。
      但那只持续了几个月,刘大爷他们还是常常看见墨宛的笑脸。
      小孩嘛,没心没肺的,悲伤总是来得快去得快。刘大爷他们都以为墨宛好了。
      但他们忘了,墨宛不是寻常小孩,墨宛是受过许多苦,是没得到一点亲情的小孩,心是玲珑多窍的。
      如果是乔三,一定会发现,墨宛的笑变了,因为她脸上那两个梨涡,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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