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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诡异 ...

  •   和林国彬冰释前嫌以后,谷子以为自己可以参与到李镇长绑架案的后期工作中,但没想到,去凤凰山找李镇长尸体的事仍然没有谷子的份,对此,林国彬有合理的解释,吕县长不同意谷子涉入这个案子,看来吕县长得知谷子是苏院长的儿子的事反而成为了谷子工作的障碍,谷子知道,凡是涉及这种公务员遇害的敏感案件,都没有自己的份了。
      对于T镇这样一个悄无声息的小镇来说,被绑架甚至遇害这样的事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其它大多数时候,刑警们都是在局里数苍蝇渡日的,如今同事们都去凤凰山寻尸去了,只有谷子留在局里看家,如果再发生一起大案就好了,谷子被自己脑海里突然蹦出的想法吓了一跳,太邪恶了,怎么可以为了让自己有事做就希望杀人凶手出现?
      就在谷子自责时,饮水机上的电话应景的响了起来,谷子立刻感到一阵兴奋,难道真的有案子了?
      “喂,公安局。”谷子鄙视自己那么激动。
      “谷警官。”男人的声音让谷子瞬间从高峰跌入低谷,又是王建良。
      谷子耐着性子问道:“有什么事吗?”
      “谷警官,你来我家一趟吧。”王建良的声音依旧清晰得不像个神经病。
      “怎么?”
      “我把老婆杀了。”
      哇靠,谷子忍不住在心里咒骂,自己前世到底造了什么孽,今世要和这个神经病纠缠不清,一心想要立功的谷子始终摆不脱王建良的魔咒。
      谷子感叹完自己悲惨的命运以后,还是决定去王建良家一趟,他惊奇的发现,自己临行前还去洗手间理了理头发,这让他怀疑自己到底是去王家查案的,还是借此机会去见安然?
      依旧是那个绿意昂然的小院,依旧是那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王建良,屋里依旧散发出血腥味,但谷子不会像上一次那么紧张了,看到王建良,他便微笑着与他打招呼,顺便问一句,“这次又是什么动物遇害了?”
      “我把老婆杀了。”王建良拖着谷子就往里屋走。
      谷子苦笑着跟他进了里屋,里屋的大床上,躺着一只扭断了脖子的大公鸡,鸡血糊得满床都是,谷子皱起了眉头,“建良,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王建良看到床上的大公鸡以后,情绪有些激动,他抓紧了谷子的胳膊,“谷警官,你一定以为我有神经病。”
      该死,你可不就是有神经病吗?谷子在心中咒骂,王建良指了指床上的大公鸡,对谷子说道:“如果我说,那只鸡就是我老婆,你信吗?”
      “神经病。”谷子终于忍不住骂了一句。
      王建良叹气,“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你们都不信我,她说我有神经病,你们就真的以为我有神经病,你看,我像神经病吗?”说完,他一脸痛苦的看着谷子。
      谷子在王建良脸上看到了一种对现实状态的无可奈何,这个男人看起来像一个不得志的落魄书生,但他吐字清楚,条理清晰,如果不是知道内情,谷子还真看不出来他有神经病。
      王建良继续说道:“我已经杀死老婆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是真的,可她每一次都能活着回来,我也不知道她的尸体怎么会变成这些动物,你们以为我有神经病,把这些动物当成了我老婆,事实上,我下手的时候它们真的是安然,可一转眼功夫,它们就变成了这些动物。”王建良凑近谷子的耳朵,神秘兮兮的说道:“我告诉你,安然,她是一只妖怪。”
      这应该就是臆想症吧?把那么美好的一个女人想像成一只妖怪,谷子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王建良却仍不肯罢休,“罗婆婆的傻儿子就是被她吓傻的,他在坟山看到她吃尸体了,你说,那孩子能不被吓傻吗?”
      “吃尸体?”
      “就是那些动物的尸体,它们是安然身体的一部分变的,我杀死它们以后,安然假惺惺的把它们埋在坟山上,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挖出来吃掉。”
      谷子感到一阵恶心,“为什么要吃掉?”
      王建良干笑两声,“吃掉才能让身体失去的那部分再长回来呀,不然,我杀她这么多次,她还不得越变越小啊。”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是真的,王建良还加了一句,“你不信的话,去坟山看看毛毛的尸体还在不在。”
      正在这时,安然回来了,一袭碎花长裙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曲线,不施脂粉的脸庞折射出处子般圣洁的光芒,她身边跟着谷子送给她的那只金毛犬,金毛犬看到谷子,摇头摆尾的对着谷子撒欢,安然脸上却冷冷的,似乎还在生谷子的气,那天谷子不过就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来T镇”,看来女人真是记仇。
      “你带毛毛去上班了?”谷子没话找话的问道。
      安然没好气道:“不带着它,难道留在家里让神经病杀吗?”这是第一次,安然的情绪里透露出对丈夫王建良的不满,神经病这三个字,安然以前从未在王建良面前提起过。
      在安然不善的语气中,谷子却感到高兴,因为这只金毛犬是他送给安然的,他任性的以为,安然对金毛犬的喜爱便是对他的喜爱。
      王建良轻轻的咳嗽一声,然后把床上死去的大公鸡倒提在手上,“谷警官也算朋友了,正好这只鸡也死了,就请谷警官留下来吃我做的红烧□□。”
      安然一把夺过王建良手中的鸡,“不许吃,我呆会就去埋了它。”王建良用肩膀轻轻的碰了碰谷子,丢给他一个“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谷子凑上前去,想帮安然收拾床上染血的床单,可当他的目光落在安然手上的时候,心里一阵发凉,安然的右手小拇指处包扎着纱布,鲜血浸过纱布露出了红色的圆晕。
      “你的手怎么了?”谷子的心扑扑乱跳,王建良说过,安然会舍弃身体的一部分来脱身。
      “院里今天新进的一个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给他喂药的时候不小心被他给咬掉了小拇指。”安然表情淡淡,一点都不像在谈论自己的事,失去小拇指,对一个二十多岁的美貌女人来说,不能算是小事吧?除非,她真的如王建良所说,是一个妖怪,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可以再长回来。
      “时候不早了,我还是回去吧。”谷子慌乱的告辞离开。
      走在回寝室的路上,谷子感到心乱如麻,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妖怪这种事,他从未相信过,但此时的他却抑制不住心中的好奇,他想起王建良的话,“你不信的话,去坟山看看毛毛的尸体还在不在”,谷子发现已经管不住自己的脚步了,他一定要去坟山看看,不然今晚肯定睡不着觉。
      夜晚的坟山清凉安静,磷火闪动着绿色的眼睛注视着谷子一步步往山上行进,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去信一个神经病的话?或许他不是好奇心太重,而是对安然的事太感兴趣,似乎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自己刚来到T镇就接到王建良的电话,然后便认识了安然,他和安然一样不属于T镇,可命运却牵扯着远到而来的两个人在这个小镇上相遇,那连着他们的无形的线应该叫做缘分吧?可安然却是别人的老婆,活生生把缘分两字拆成了有缘无分。
      牵牛花耷拉着脑袋垂在山壁上,谷子来到了那个小小的坟墓前,脚下的泥土有些湿润,他顺手捡起一根树枝开始翻动泥土,离埋下毛毛那晚只过去一周时间,泥土还没变硬,比较松软,不到十分钟时间,谷子便看到了那个灰色的布袋,布袋在泥土的掩盖下湿漉漉的,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味。
      谷子打开了那个装有毛毛尸体的布袋,就在那一瞬间,他呆住了,布袋里血迹残存,可毛毛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千千万万种思绪撞击着谷子的心脏,谷子感到自己的心脏快跳出嗓子眼了,“安然,她是一个妖怪”,“ 安然假惺惺的把它们埋在坟山上,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挖出来吃掉”,“ 罗婆婆的傻儿子就是被她吓傻的,他在坟山看到她吃尸体了”,“你不信的话,去坟山看看毛毛的尸体还在不在。”王建良的话一句句回荡在耳边,谷子呆立在开满牵牛花的山壁前,安然真的是妖怪?王建良真的没有神经病?那刚刚萌动的少年纯真的心被这山野间散发的混杂着血腥味与花香味的诡异气息吞噬了,身体不受控制的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泥潭,“你为什么要来T镇?”那一声轻轻的问语是对安然还是对自己呢?
      “哐哐哐”一声声锄头敲击泥土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几十米之外的山凹处,一个女子挥动着花锄挖击着地面,柔顺的长发无风自动,月亮在她脸上投射出清冷的光线,她,惨白的脸庞在鲜红如血的嘴唇称托下犹如鬼魅,手中倒提着的公鸡一滴滴往下滴着血,在这个宁静冰冷的夜里,安然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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