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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陪我喝杯酒,好吗?(BL) ...


  •   01
      我叫雷诺,有个结婚八年的妻子,还有个女儿。

      娇妻稚女。

      02
      坊间误以为,雷氏的继承人是天之骄子。

      天之骄子?每次听到这四个字,我一定会笑。笑你们语气里的艳羡,也笑自己的不作反抗。

      03
      一日廿四小时,全是我的工作时间,雷氏集团的继承人──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不享受日以继夜的工作,一切的虚荣与挑战都只是无尽的厌恶。只是,除了工作是我可以完全掌握外,我已想不到还剩什幺。

      04
      无尽的工作,无尽的疲倦,铺天盖地而来,令人窒息。但我宁可要这份窒息也不想有一秒的空闲。

      我习惯坐在酒吧的一角,狠狠地抽烟,一根又一根,伴着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下肚,麻醉越来越麻木的神经。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与人声彷佛要扯断人的。若说这是自虐,我甘之如饴。甚至舍不得太早离开。

      惟有这一刻,可以慰寂寥。

      半昏的灯光下隔着烟雾迷漫,尽是光怪陆离的男女,面目模糊的一式苍白难辨。给我一面镜,我也不会认得出自己来。

      “先生,可以请我喝杯……”风情万种的女郎倚在我身旁,吐气如兰。

      我昂首把杯中酒一喝而尽。头也不回走了出去。

      05
      风一吹,酒醒了。

      我有点茫然。

      有时候我对这城市感到陌生,到底,我在什幺地方?但更多时,我更陌生的是自己,到底,我是谁?

      闭上眼,我深深叹息。

      一切,都清彻如水晶,没有随年月逝去而消退磨灭。是我记性太好,是年月不够……

      还是根本不舍得忘却?

      06
      “先生,要不要准备晚膳?”佣人迎上前。

      我挥了挥手,示意她下去。

      在走廊遇见我安静沉默的妻子,我们擦肩而过,没有交谈,没有接触。任谁看了,大概也会以为我们是尘世间万千夫妻中其中一对怨偶吧,被逼在同一屋檐下过活。

      然而,我的痛苦不是来自她。

      她低垂着头,脚步轻浮得似一抹游魂,在缥缈人间流连。

      不曾相爱,也不曾怨恨。

      我们相敬如冰,陌生得我会想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容。但有什幺关系?这段婚姻在决定时就没人有过期盼响往。

      对我的妻,不是不曾没有愧疚。

      并非我执意不肯付出,只是突然发现,原以为拥有一切的我竟是贫乏得没有什幺可以给她。

      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在我们的婚礼。

      一袭典雅精致的白纱,衬着她平静得宛如死去的眼波,那一刻,我知道自己这辈子若要娶妻,非她莫属。

      在那天朗气晴的一天,大家莫名地尽欢尽庆,惟有站在牧师前的我们,肃穆得彷佛出席自己的葬礼。

      从此,覆上一杯黄土,亲手埋葬了自己。

      07
      身不由己,却又义无反顾。

      请原谅我无能为力。

      08
      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头痛欲裂。

      过了可以反叛的岁月,也不想去反抗了。

      到底,反抗需要的不单是勇气,更需要一个名目。当反抗没有名目,还有什幺意义?

      09
      离开公司已是晚上十一时,在停车场中,看见一少女站在我的车旁,幽暗的灯光映在她木无表情的脸上显得阴沉。

      “你是雷诺?”她跨上前来,清秀的脸有种压抑的扭曲。

      我来不及反应,她已把手中一团东西用力甩到我脸上。

      我偏过脸,被这种不知所谓的情况惹怒,“妳在干什幺!”抓着她的手腕。

      她吃痛地皱起眉挣扎,怒吼:“雷诺,你该下地狱!”

      眼角余光瞄到那跌落在地的纸团,犹疑了一下,我已放开手,弯下腰去捡起那纸团,捏在手里,才发觉是张照片。

      似有预感,心脏立即被铁锤狠狠重击般,才摊开纸团的一角,双手似被灌了铅动弹不得,我死死地瞪着那照片的一角。

      少女深沉的怨咒在我耳边荡起,比脸上的抽痛更令我颤栗。那痛渐渐加剧,一直蔓延到我身体深处──那曾经死去的位置。

      痛,像剜去心头肉般。太熟悉了。

      我颤抖着。

      10
      八年前的一切,历历在目。无论经过多少个八年,我依然记得得清楚。

      试问谁会忘记那曾经仅有的风花雪月?

      望着那几张照片,我难以平静。是的,我从来不曾想过要放下。

      我依然想念。

      11
      “这幺晚还不走?什幺时候才给我一个孙子?”父亲走进来,过份精明的脸孔因岁月而添上一股令人屏息的深沉。

      我抬头,木无表情地望着他。

      “你不会有其它孙子。”

      他眉头一皱。

      有了女儿以后,我们就分房。我们只不过是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而已,两个心死的人激不起一丝波澜。

      “没有别的。”我冷漠地陈述事实。

      “你──”

      如果这是种反抗,那幺他的震惊我可以理解,因为我已安份得太久,让他忘了我曾经也有令他痛恨的反叛。

      他措手不及。脸上惊疑不定。

      很快地,他发现我办公桌上那张照片,脸色在瞬间变得狰狞。

      是的,这模样才是我熟悉的。

      “看来你也忘不了。”我勾起薄唇,难得地笑。

      他的身子控制不住的一颤一颤,既怒又惊。这大概是他一生的梦魇 ,也是唯一在他控制范围以外的事,是他心头的死结,一辈子也解不了。

      我点了根烟吸了口,缓缓吐了口烟,我们的父子关系就如这烟,无根的,风一吹就消失得无迹影。

      “你见过他?”他沉声质问,语气透露了愤怒憎恨厌恶鄙夷与……害怕。但他很快就回复大企业家的冷静,力持镇定的表情下有股阴沉。忽地神秘一笑,笑得饶有深意。“不可能,你不会见过他。”

      我不知道他凭什幺可以这样肯定,这些年来一点一点的情绪在这刻爆发,我冲上前紧紧地抓着他的衣领,寒声问:“他在哪里?”

      “你永远不会知道。”他轻贱地笑,像笑我的无知。

      脑海中闪过万千的可能,我缓缓地松开手,退了一步。我不是当年个毛头小子,青涩得被他耍弄在手掌心而不自知,现在,我更清楚这个人,不择手段,不惜一切。

      只怪当年太冲动,被他牵着鼻子走。

      “值得为这个人父子反面吗?”

      “父子?”我大笑。空有父子名份,不值得会出来大做文章吧。

      他的脸色迅速下沉,“别忘了你是我雷承风的儿子!”

      “这是我的遗憾,”我讽刺地说:“我会记得明天去登报脱离父子关系。”

      “你──”他激动地一巴掌扬起。

      我抓住他的手。冷然地推开他。“够了。”

      他踉跄后退,突然脸色大变,浑身抖震抽搐,忽地跌在地上,说不出话来,只是恨恨地瞪着我。

      我蹲在他身前,对他的状况视而不见。

      “你知道吗?我已做了手术,这辈子不可能再有孩子。”

      我的冷静冷血,都是遗传自我的父亲。

      12
      光,你在哪儿?

      如果上帝能指引我,我立即跪在教堂。

      如果魔鬼肯告诉我,我可以献上灵魂。

      13
      六月十七日。我们相遇的日子。

      也是他的生日。

      我们只是平凡的相遇,因为我们都只是凡人。在那异国的朗日下,我掉了皮包,他拾起。

      听到他的叫唤,我回过头去,意外地看到一张张扬年轻的脸庞。

      “可以陪我喝杯啤酒吗?今日我生日。”

      他的语气不容拒绝。因为年轻,显得率性。我没有拒绝。

      就这样,在那一年我们在维也纳的街头相遇。

      14
      他说他叫光,来维也纳学音乐。

      他有一双修长漂亮的手。

      15
      第二次见面,他一脸朝气不变。

      “陪我去喝酒。”彷佛天经地义。

      “又是你的生日?”

      “我跟女友分手了。”他笑。

      16
      那几天是我一生中难得的任意妄为,随便挑了一个地方,买了机票就离开,这不是我一贯的处事作风,要不是想要躲开父亲这个念头在闪电间控制了我的行为,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随性如此。

      冥冥中自有主宰。这老掉牙的话真是让人发笑,只是,我想不到还有什幺句子可以为我们的相遇落下脚注。

      17
      他带我踏遍维也纳的大街小巷,从他眼中望出去,任何事都是值得高兴的,充满趣味。突然惊觉自己以往的世界除了黑除了白就只有灰。

      瞬间的色彩,令我措手不及。

      18
      十天之后,我离开维也纳回到雷氏,做我的天之骄子。

      所谓天之骄子,也不过是扯线木偶。

      重返人间,竟然如此不习惯。我只当作是旅程的一段插曲,偶然会想起他的灿烂。我难得的放肆。

      直到半年后,我收到来自维也纳的来信。

      信的内容没有上下款,只有七个漂亮的汉字。
      ──陪我喝杯酒好吗?

      19
      我们在维也纳再相见,他依旧朝气,白衬衣牛仔裤,随心随性,挥手迎接我。

      轻轻一个拥抱。

      我是如此的思念你。

      20
      这趟我逗留了一个月。

      每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我不曾如此期待过。几欲把属于尘世的一切都丢下,就此隐姓埋名。

      当然,尚存的一丝理智告诉我这只是我的奢想。

      我告诉他我的背景。

      他不以为意,笑了笑,他说他是在维也纳学艺的阿光。

      21
      他是我生命中的光。

      那是我生命中至快乐的日子,往后,足以慰寂寥。

      22
      对于我无故失踪一个月,父亲竟然没有查问。当我以为这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没甚了了之时,显然我还不了解我的父亲。

      直到一天他把一迭照片丢到我眼前,阴沉的表情下一点也不隐藏各式不一的情绪,全都是负面憎恨的。同时搁下一句话──你们不可以再见。

      我逐一看着那迭照片,是在维也纳的。原来,我是这幺欢快。

      那日子在眼前重阅,我微笑。

      他怒吼,“你是我儿子!”

      “我是成年人,你管不了。”

      他冷静下来,脸孔狰狞。“对,我管不了你。”

      我没提防,所以事情发生的一剎那,我什幺都不知道,也无能为力。

      23
      父亲是个行动力迅速的人,隔天晚上我再也联络不到他。

      我立即想到我父亲。

      他跷着二郎腿吐着烟圈,睨着我。你这是对父亲该有的态度?

      我隐忍着。

      他举起一只手指,我只给了他一千万,他就答应离开了。

      语气不屑。

      我一颤,并不相信。

      不相信的话,可以去看看,我没有骗你。

      24
      事实上,我真的跑到维也纳去看,走遍昔日同往的大街小巷,只是没有他的迹影。

      在维也纳待了两个月之后我回去。他已消失在我的世界。

      一直到我娶妻生女,我依然不相信父亲的话。

      关于未来,我不曾规划设想过,这事情后,我严肃更胜以前,然后我依照父亲给我规划的人生,反正,都是一样,已经无所谓了。

      只是,我的身体某部份像坏死一样,再也活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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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握紧了拳头。

      从此,我的人生,我只握在自己手里。

      26
      费了好大的功夫,半年后才查出他在哪儿。

      我匆匆飞到美国,风尘仆仆走到他经常出没的地点。

      在同一的艳阳下,我再次看到他。

      也许是烈日的关系,我感到眼前一片迷蒙,一时间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真的已经八年了吗?为什幺立即可以跟记忆的他重迭。

      缓缓地走过去,坐在他身边。

      他抬头,昔日的朝气随性已尽褪,剩下万千沧桑,在眼角长驻不去。他看到我,脸上有一剎那的惊诧与惶然,很快地偏过头,什幺话都没说。

      原以为自己会激动地解释那些事,然而近在咫尺的这刻,我脸海中空白一片,只是平缓地问候。

      “来美国很久吗?”

      “好几年了。”他的声音沉敛了,那份跳脱己随日月流去。即使面目全非,依然是我记忆那个领我游遍大街小巷的人。

      “怎幺没告诉我?”

      他只是笑了笑,目光很远。

      “原谅我。”我低声说,这话己迟了八年,一点价值也没有,我知道,听起来很可笑,但也惟有这句话,说了才甘心。

      “原来,你还记得我。”他的声音没带一丝的情绪,却又凉凉的,像在湖水中浸了一整晚般。也许,浸了八年,才会这幺的凉。

      我记得你,像你也记得我。不敢或忘。

      他从裤袋拿出香烟,我注意到他的右手明显地不灵光。

      剎那间,我如遭电殛,还有什幺不清楚的,都在这刻在脑中炸开──我头昏目眩,颤抖着。

      许多年前他邀请我去看他的演出,穿得正式的他站在台上,握着小提琴,琴音流泻千里,年轻自信朝气,如日方中,收敛一贯的跳脱。
      他朝台下弯腰,掌声雷动,他的目光穿越人群,与我相遇。

      原来……我有何面目再出现他面前说一句不希罕的道歉?

      我父亲的确是不择手段的人。

      一别八年,竟落得相对无言。是的,还记来作甚?早知道,就该都忘了,当作前尘,一笔勾销。

      只是,最后还是宁可回到这儿,相对无语。

      “雷,谢谢你还记得我。”他站起来,转身离开。

      “陪我去喝杯酒好吗?”我冲口而出。

      他回过头,一抹属于昔日的光采在他眼内掠过,他淡淡地笑了,若无其事道,“明天好吗?”

      27
      纵是天之骄子又如何?我什幺都控制不了。

      他把我带到天堂,我却把他推到地狱。

      几乎,就要永不超生。

      28
      然而,我再一次失去他的消息。

      所谓的明天,并没有等我。而这一次,我已心无旁鹜。

      没有犹疑,我回去以后就签下离婚协议书,放弃雷氏。

      并无留恋。
      29
      我终于只是雷诺。不再有其它附带的名目。孑然一身。

      是迟了,但仍不算太迟。

      30
      留给妻子,只有谢谢二字。

      留给女儿,希望她如名字般一样的人生。

      31
      当我最后一次站在雷家大宅中,我看到我那女儿,这些年来我也没亲近过她,这刻看到她清灵沉默的模样,才惊觉她是我的女儿。

      我蹲下身,轻轻抚着她的头发。

      “原谅我。”

      她似懂非懂,点了点头。

      我轻声道谢。这小人儿是水晶心肝,玻璃肠肚。

      记得她出生时,父亲要替她取名千千──雷家的千金,万千宠爱。

      但我替她取了另一个名字。除了我的骨我的血与这个名字,贫乏如我已无什幺可以给她。

      以后,我们父女不曾再遇。

      雷朗晴。朗朗晴天。

      33
      陪我喝杯酒,好吗?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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