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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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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五
1949年北京
时光转眼间便匆匆流过,一年时间也其实并不是什么太长的光景,只是这一年发生的事太多太乱,直教人目不暇接。自去年秋天蝶衣与段老板重逢,仿佛一夜间的剧变,日子一天比一天惶恐,国民党兵败如山倒,北平城里乱得一锅粥。物价涨得飞快,本来便成斤论担拿去买东西的金圆券一时间更是贱的连纸都不如,有钱的军官太太纷纷撤离,没钱没势的平头百姓也都躲在家里,街上连店铺都不愿开门。
戏院的戏终于唱不下去了,那爷只好暂时关门,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小跟班,一人两块银元打发走了事,蝶衣把我带回家,安排我和小四住在一起。
蝶衣虽然又和师哥恢复了来往,然而曾经白天练功喊嗓晚上同台唱戏的日子却是一去不返了。天气渐渐转冷,段老板的小贩做不下去,又兼菊仙病了,日子更加艰难。蝶衣常常去看他,又周济他很多,段老板并不在意用了师弟的钱,菊仙却看起来像是心里一直梗着什么,然而到底是世事艰难,如今这年月,只要大家能太太平平熬过了,旁的也顾不得许多了。
虽是乱世,太阳照旧东升西落,冬日暖阳里,我和小四儿在院子里熬药,苦涩的水雾弥漫在空气里几乎令人窒息。段老板和蝶衣相对坐着,一边发着牢骚:“打仗打仗,一年到头都是这些,好好地赶走了日本人,如今自个儿又打起来了,要我说,好歹D赶紧来,这北平城都乱成什么了。”蝶衣并不答话,只是温柔地看着他,隔着氤氲的水汽,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那些如暖阳一样光彩,竟是我从未曾在他身上见过的。
乱世艰难,却像是成全了他的心,他在他身边,永远是个十几岁的孩子,那样天真,那样痴缠,他知道他会护着他,他知道他心里那一块不舍和牵绊,那让他安心,仿佛岁月从此再不会有分离的时光,就算分离了,走几步,便又能重新相聚。
我低头照看沸腾翻滚的药罐,心里的波澜一如这氤氲升起的水汽,我多想这世界为他,从此只停留在这一刻,然而,我也清楚的知道,这一切,终究不过是奢望。
腊月里,解放军轻松便攻下了天津,北平城再没有防守,到了年关,国民党军队终于撤走,解放军开进了北平,无论是盼望的还是忐忑的,北平到底是解放了。
一夜之间,生活再次发生了剧变,北平又重新改回北京,恐慌已久的城终于有了着落。政府接管了一切,到处都是庆祝的人群,一片铺天盖地的红色,新生活真的来了。
戏院重新开张了,门口的朱漆牌子写上了斗大的剧名——《霸王别姬》,程蝶衣和段小楼的名字并列着,红底金字,耀目非凡,水流千遭到底还得归海,霸王和虞姬终究又归到了一处。
新政府器重他们俩,庆典演出少不了他们的戏,又封名号——戏曲艺术家。新生活灿烂的荣光里,蝶衣却突然坏了嗓子,我知他终于是败给了那些奇香缭雾,一染上烟霞,嗓子再好也经不起这样糟蹋。
段老板听得他这几年的荒唐,气急败坏,劈头盖脸便是一顿痛骂,蝶衣默不作声,到最后只轻声道:“师哥,你若信我,这烟我从现在便戒了。”
“你以为戒烟是闹着玩的?折磨得你扒掉一层皮!”段老板只恨恨地骂着。
新生活也未必尽然是每一个人的转机,猝不及防间,镇压□□的运动开始了,PD,游街,枪毙,曾经风风光光的流氓头子大官老爷,一个个五花大绑了,插根牌子,推出门被游街展示,木然的表情再看不出当年的神气。
戏院里也少不了这样的戏码,宽敞的舞台正好做PD场,横布条写上“北京戏曲界镇压FGM戏霸宣判大会”,七八个镇压对象一字排开,当中赫然是曾经权势滔天的袁四爷。
戏院里人人都得去听,段老板一看见袁四爷,登时倒吸一口凉气:“他们把袁四爷都抓起来啦?!”菊仙赶紧一拍他的手:“老老实实坐着吧你,别说话了。”
台上黄色军装的革命战士,一纸状书念得群情激昂,“综上所述,反动戏霸袁世卿,一贯□□反人民,为害一方,罪恶滔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铺天盖地的口号响了起来,我木然地坐着,心里的滋味难以形容,我不知道袁四爷到底做过多少坏事,我只记得围城时最艰难的日子里,他来看过蝶衣,给蝶衣送粮。蝶衣坚持不收,也不愿意见他,最后他只派人将东西放在门口,自己隔着一道朱红的大门,默默地站了良久。
口号喊得正热烈,小四儿急急忙忙冲了进来,在段老板耳边说了句什么,段老板只听得“我师傅”三字便急忙要起身,却被菊仙一把拉住:“你现在可不能走,你要走了,人家非以为你对枪毙袁四爷有意见……”段老板犹豫着,终于还是坐下了。我见如此,再也按捺不住,急急忙忙就冲了出去。
一路跑回蝶衣的院子,正迎上满脸焦急的那爷:“小瓶子,怎么是你回来了?段老板呢?”“段老板马上就来,程老板呢,程老板怎么了?”我急着,一边就往屋里冲。
“哎哎,你可别进去,程老板烟瘾犯了,正搁屋里发狂呢,你一个小孩儿家,你可制不住他。”
我听了这话,心里更急,推开门一脚踏进屋去,这房间我几乎要不认识了,曾经精致的雕花窗户被砸得粉碎,满地都是玻璃渣子,青花大瓮里的卷轴扔得到处都是,连太师椅都翻倒在地,我转过屏风,里屋的情况更糟,满地五颜六色的碎片,那些曾经蝶衣最珍爱的戏服,如今被撕得粉碎,凄艳的满地狼藉里蝶衣瑟缩在墙角,似被抛弃的小猫。
我的眼泪一下子便涌了上来,泪眼朦胧里,我再也顾不得许多,冲过去拥住他发抖的身体,他浑身冷得像冰,滚烫的泪落在他冰凉的脸颊上,似乎惊醒了他,他迷茫地看了我一眼,又缩紧自己:“师哥,我好难受。”
“段老板就来了,马上就来了。”我抱紧他,安慰着,泪如雨下。
他又喃喃自语:“师哥,我好难受。”说了几遍,又抖得更厉害。我哆嗦着去拽床上的被子裹他,却不防他忽然挣脱我,直向墙上挂着的镜框冲去,我来不及阻拦,他已一拳把镜框砸个粉碎,又把手往玻璃碎片上按,我又痛又急,狠命上去抱住他,他被拖住,茫然地回过头来看我,面色苍白如鬼,一只手里还握着一块锋利的玻璃碎片。
我终究是力气小,一愣神之间他已将手里的玻璃对着自己扎去,电石火光间,我无法可想,只得伸手去挡,玻璃凄厉的冰冷正扎在我的胳膊上,血像泉涌一样冒了出来,滴在他的衣服上,又流到地上……
似乎是被我的血惊到了,他愣住了,趁他愣神,我顾不得疼,只把他抱得更紧,生怕他挣脱了再来这么一下。
正僵持间,段老板终于冲了进来,一看见这满地鲜血,急得声音都变了形:“蝶衣,蝶衣,你怎么了?”
蝶衣瑟瑟地抖着,只喃喃自语:“师哥,我好难受。”
“别怕,别怕,师哥在这儿。”
“师哥,我好难受。”
“别怕,师哥在这儿,谁也不敢欺负你。”他抱着他,蒲扇般的大手拂过他的额头,为他擦去冷汗。
我松开自己的手,退到一边,胳膊上的血还在不停地流,疼痛像火一样烧着身体,而我像个局外人一样站在这里呆看着他们,竟找不到立足之地。
“小楼,小楼,情况怎么样?”菊仙焦急的声音从窗外由远及近,她推开门,似乎是被眼前的情景惊住了,一绕过屏风看到了我,她惊呼起来:“呀,小瓶子,你的胳膊怎么了,你流了这么多血?”
我低头去看自己的胳膊,红的血,艳的伤,一滴一滴盛放着,全是触目惊心的痛。
段老板听得菊仙的惊呼,抬眼看我时也是一惊:“天,你怎么伤得这么重?菊仙,你快带他上点药去,小四儿屋里有云南白药面。”
菊仙答应着便带我走了,出了屋,院子里那爷已经走了,满地清幽的树影里,廊前的石榴花,凄艳地落了一地。
到了小四儿房里,菊仙找到云南白药,刚洒上的药粉末没等停留便被血冲走了,菊仙只得叹气:“伤得这么重,以后准得留个疤。”又抬眼看我:“到底是怎么伤着的?看这样子像是扎的。”
我轻轻点头,她倒了更多的药面上来,一时间疼痛几乎没把我撕碎,她又找了细白布,一层一层给我裹着,一边问我:“你跟了程老板多久了?”
我并不想说话,然而终于还是回答了她:“快三年了。”
她笑笑:“你对程老板倒是真的好,不像小四儿,就表面上的温顺。”
我不答话,只看着她仔细把白布裹好,又系结实。
“程老板也是个可怜人,你对他好,他会记得的。”
我抬头看她的脸,有些疑惑,她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她看我疑惑,只继续笑着:“人啊,在这个世界上,最难得的就是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只要有真心,石头都能被感动了,何况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说是吧,小瓶子。”
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只好傻傻地看着她,她看我朽木不可雕,只好把话讲的更明白:“你看你程师傅和段师傅为什么这么好,不就是从小的交情?小楼打小就护着蝶衣,这份情他忘不掉。现在你对他好,慢慢地他也会明白你的好处的……”
我的脑子轰的一下,如糟雷击——她明白我对蝶衣的一切!她还想利用这个——我对蝶衣好,最终感动了蝶衣,蝶衣就再也不会缠着段小楼了,她的丈夫终究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我恨得浑身发抖,这个女人打得一手好算盘,果然是条妙计!只是她难道不知道吗?他们永远是一体的,就算本来不是一体,岁月也早把他们拧成了一体,谁能改变过去的岁月?没有人能改变,也就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她不能,我也不能!
菊仙看我不答话,便收拾了东西出去了,我一个人呆呆地坐着,街上庆祝的鼓乐声远远传来,一片欢庆里似乎从此生活再也没有痛苦与不幸,我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如果蝶衣的蜕变必须要经历这样的折磨,那么我的成长又何尝不需要将自己碾碎成尘……
我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变得更加沉默。胳膊上的伤日子久了也就好了,只留下了一个圆圆的疤,蝶衣愧疚自己误伤了我,然而我心里却是庆幸,无论如何,这个印记是他留给我的,刻在我身上,谁也夺不走。
生活像是被什么东西催着前进,仿佛是一夜之间,每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戏院归了国营,改了名字叫做“人民剧场”。又派来了一位刘书记接管,那爷不再是爷,而是当上了那经理。又按资历给每个名角定了等级,每个月都有五百块工资。小四儿最春风得意,一腔积极与热情,很快成了剧团里一把新手,跟着领导PD,宣传,排练什么秧歌新剧,忙得不亦乐乎。我年龄刚满十六,因为会画几笔画,也给了个美工的正式工作,负责画戏报布景,有时也上街画宣传画去。
蝶衣历尽折磨,终于戒掉了大烟,他三十多岁了,绝代风华却丝毫未减,与段老板的《霸王别姬》仍是场场满座,一票难求。时日虽好,却总像有什么未知的忧虑藏在空气里,人人都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然而蝶衣却是满足的,有戏可唱,师哥亦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求的呢,便是老被抓去搞什么政治学习,又被逼着“互相交流”看秧歌戏,也不过都只是小事而已。
我有了工作,剧团里便分了宿舍,几个年轻人一个屋子,虽然吵闹,也终究是自己的窝。我搬出了蝶衣家,蝶衣虽然不舍,但还是放我走了。离开的那天,我忍不住回头张望,这个清幽的四合院子里,三年前我第一次踏入这里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曾经我与蝶衣相伴打发寂寞时光的日子,却像是从未曾发生过。
剧团里开了夜校,开了识字班,我白天上班,晚上便去上课,用功地学,却更像是想要借此忘掉什么,穿列宁装的年轻老师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字,又教我们一遍一遍地读,先教“爱”字,又教“忠”字,爱党爱民,忠党忠心。我一笔一划跟着抄写,心里却恍恍惚惚地出着神,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只知道我想让蝶衣一辈子快乐,如果他永远这么快乐,我远远地离开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