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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春风送暖入屠苏,无论是乱世还是太平盛世,春天还是一如既往地造访了京城。

      时值天启五年,熹宗病重,魏党权其一时,在全国方布眼线排除异已。一时之间,人人自危。北方,日益强大的满洲对大明疆土虎视眈眈,屡次来犯,边关告急。内忧未除,外患加身。江山社稷岌岌可危。

      然而,边关失守,郊外尸骨未寒,城门内却繁华依旧,摆摊的小贩,杂耍的艺人,青楼前的莺莺燕燕,借酒闹事的醉汉。春暖花开的三月,人们贪婪地享受着末日的奢华。

      人群中,一个武者打扮的少年旁若无人地在其间穿行。一袭剪裁合身的青衣恰到好处地烘托出少年纤细的身形,高靴,长衫。乌黑的长发细细地拢在脑后用条青丝系着。脸庞白皙秀美,一双又明又亮的大眼睛褶褶生辉,腰别一柄价值不菲的宝剑。更显得容姿俊美,英气十足。只是右脸颊上一道浅浅的伤痕,成为鬼斧神工杰作中美中不足的一笔。

      少年无暇理会路人好奇的眼光,行色匆匆地在闹市中穿行了一阵,停在一扇富丽堂皇的大门前。一抬眼,牌匾上赫然写着

      ——栖凤楼

      栖凤楼,又称京城第一楼。但是,只要在京城待过的人都知道,这栖凤楼中真正的凤凰并不是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莺莺燕燕,也不是艳名远播的花魁杜苏淑,而是一个男人和一把琴——孤雁公子和他的七弦琴。

      据闻孤雁公子的琴音堪称一绝,孤雁公子的人品更是人中之凤。不少人慕名不惜千里而来,为他一掷千金,只为能聆听那天下无双的《雁南飞》,一睹他绝尘脱俗的风韵容姿。

      此时,名满天下的孤雁公子正端坐在爱琴前,一张素脸白皙洁净,秀眉星目,儒雅清俊。青葱般的手指在琴弦轻拨,天籁般的音符顺着指缝缓缓流泄而出,顿时溢满了整个斗室,香气氤氲中美丽如画。只是那画中人却眉头深锁,似是烦恼重重。

      突地,门外一阵喧哗,琴声骤然而止,断断续续的吵闹声随之传来。

      “滚开。别挡着老子的道。”

      “崔少爷,请留步,公子他今天不见客……”

      “啪”一声响亮的脆响。

      “不见?!我看是避而不见吧。今天要是见不着赵孤雁,我崔谅就拆了这栖凤楼!”

      “呯!”的一声,大门被踢开,一个贵族打扮的男人被簇拥着走了进来,紧跟其后的还有一个十四、五岁年纪的少女,捂着脸,显是被打得不轻。

      望见少女脸上清晰的五指印,正因思绪被打断而心生不悦的赵孤雁眸光一冷,缓缓地问道:

      “崔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对上赵孤雁的眼神,崔谅一改先前的嚣张跋扈,换上了一副讨好的嘴脸:

      “听闻孤雁今日身体不适,不宜见客,崔某心下焦急,……奈何你又多日闭门不见,迫于无奈只好硬闯。哪知这不知好歹的小丫头居然敢拦本少爷的路,真是狗眼不识泰山。”

      是你狗眼看人低吧。

      赵孤雁嘴角上扬,说出口的话却冰冷不带一点温度,“俗话打狗也得看主人的脸,春晓好歹是我的人,是否失了礼数我自有分寸,不劳崔公子费心。”

      明显的讽刺让崔谅脸上表情一僵,还未开口,身边一个家仆模样的男人早已忍耐不住叫嚣起来:“少爷看得起你是你的福气,别不识抬举……”

      “孤雁身体无恙,劳崔公子挂心,现在你人也看过了,请回吧!”不为所动地下了逐客令,不屑跟对方一般见识,赵孤雁起身步入内室。

      像崔谅这样仗着父亲是工部尚书就横行无忌不可一世的恶霸,赵孤雁自首次相见就不曾给过他好脸色。借听琴为名,行轻薄之实。每一次赵孤雁都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住想要扭断那双蠢蠢欲动的狼爪的冲动。只是今日不同于往日,今日恰巧有个久未蒙面的贵客到访,不愿浪费时间与这个过街太岁周旋,自是越早解决越好。

      殊不知他这一副不把对方放在眼里的姿态,无疑是给了向来呼风唤雨惯了的崔家大少爷一记狠狠的耳光。他终于忍不住怪叫了一声,抬腿踢翻了面前折椅子,本就肥厚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姓赵的,别给你脸不要脸,对你客气点你你倒爬到老子头上来了,把少爷我惹毛了捉你回尚书府,还不把你搓圆捏扁……”

      “…………”

      “…………动手!!”

      手一挥,八九个家丁就要扑上去动粗。赵孤雁心中暗暗叫苦。想不到这个崔谅会如此难缠,在这里动起手来自己绝计讨不到好处,一介琴师的孤雁公子身怀杀人绝技被人知道了并不是件好事,又不能束手擒。更何况,“他”就要来了,若是被他撞见这样的场面又不知要如何善罢了。

      正苦恼着,屏风外的形势骤然一变,原先还趾高气昂的叫骂声瞬间变成了杀猪般的惨叫,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打斗声和低声下气的求饶声传入耳中。

      已经来了吗?

      赵孤雁抚了抚发疼的头,闪身出了屏风。大厅中的打斗已然停止,满地打滚的家奴中,一个少年长身而立,腰际长剑已出鞘,剑尖直指崔谅的咽喉。此时的崔大少早已不复刚才的威风八面,坐在地上簌簌发抖,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小远!快住手。”语气半分惊喜半分责难。

      赵寄远不服气地摆了摆头:“这种仗势欺人的太保,我看了就心烦,砍一个少一个。”停顿了半晌,不满地瞅着面前的人“再说,明明说好了只得我们兄弟俩,为什么这个讨厌的家伙会在这。”

      见寄远没有松手的迹象,越孤雁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总之,你先放了他。我送你剑可不是让你给我惹麻烦的哦。”

      闻言,狠狠地瞪了依旧抖个不停的崔大少一眼,赵寄远这才依依不舍地收起了长剑。却在下一秒钟长剑出鞘,险险地掠过崔谅头顶,闪电般地削下他的发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非常。

      “还不滚!”

      家仆们七手八脚地扶起披头散发,吓得昏厥过去的崔大少爷,争先恐后地往大门奔去,逃跑时慌不择路,不一会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一直默不出声的春晓随后也合门退了出去,临走前感激地瞟了寄远一眼。

      诺大的空间顿时只剩下兄弟俩人。

      赵寄远回过头微笑,眼神晶亮,得意洋洋:“我这一手水过无痕如何。”

      “好是好,就是有点麻烦。”

      “麻烦?”

      长叹了一口气,“你可知他是谁?他是工部尚书兼左御使崔呈秀的儿子……”对上寄远茫然的表情,他接着说,“你今天这样羞辱他,万一他怀恨在心,你我一介草民又怎么斗得过。宁为草寇,不与官斗。枉你在江湖行走,怎么还这么糊涂。”

      “可是……谁让他欺负你,我就是气不过……”抿起了好看的嘴唇,赵寄远不满地嘟喃,“我就不明白,你为何要待在这乌烟瘴气的鬼地方。这里可是青楼,会来这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无论如何都不放心把你留在这…………既然现在我人都回来,你为何仍不愿意和我一起住?”

      赵孤雁一时语塞。他要如何说明,青楼是他鬼集情报的最佳工作场所。而名字,不过是抛弃过去一切的证明。

      感受到寄远的关怀,赵孤雁渐渐浮现出温柔的表情,他亲密地拉着弟弟的手在桌前坐下,脸上笑靥如花,“三个月不见,你不会只想对我抱怨吧?!这次回华山结果如何?这么急着找住处,想必是出师了吗?”

      “当然。”提起自己的战果,赵寄远一扫之前的郁闷,神彩飞扬地站起来,“师父说,虽然我习武时候有点晚,但是天姿聪慧。师弟们都很羡慕我呢。师父还说,只要我勤加练习,假以时日定会小有所成的。对了,师父还说啊………………”

      赵孤雁微笑地注视着正得意洋洋指手划脚的弟弟。三个月不见似乎更加俊朗了呢,视线在他的眉眼中游移,停留在了脸颊的刀疤上。已经五年了吗……一股热潮涌上心头,思绪的匣子一旦打开,就再也止不住了,回忆滚滚,五前年的一切,历历在目……

      那个傍晚,残阳如火,他们和结伴上京的老弱妇孺一起在城郊遭到了山贼的袭击。妇孺的啼哭和不绝于耳的惨叫,让本就阴冷的林间道增添了一抹狂乱与血腥的美感.一片混乱中,自己被怆惶逃命的人群撞倒在路边,茫然中听到了寄远的惊呼,正待起身,却见眼前一片血红……

      那一定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恶梦——面前的男人高举手上的一柄血刀,其上鲜血正一点一点往下滴溅。寄远缓缓地、缓缓地软倒在自己身上,一道丑陋的伤痕自脸颊一直延伸到胸口,将洁白的上衣染得一片鲜红。

      血液瞬间冻结。

      “啊!!”撕心裂肺的惨叫响彻天际。夜幕降临了。

      迷迷糊糊中醒来,敏感地察觉周围的环境起了变化,自己正置身于温暖的大床上,细碎的交谈声断断续续传入耳中。

      “伤得太重了,除非入宫交给太医,否则恐怕……”

      “既然如此,把没事的留着,快死的直接扔出去就好。”

      “他的手攥得那么紧,几个人都扯不开。再说,老太太交代下来,就这样搁着,等醒了再说。”

      ………………………………

      入宫交给太医……入宫交给太医……这么说,寄远还活着…他还有救吗……

      ……太好了……

      意识再次沉入黑暗,那种好似心被生生扯成两半的痛苦,他再也不想品尝。对方是谁不重要,只要能让寄远活过来,让那张脸重现笑靥,自己愿意用一切来交换。

      醒来后,他被带到一个香气氤氲的大厅,昏暗的灯光下依稀可见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端坐其中。一切就像梦一般,他们谈了许久。最后,妇人缓缓站起来移步上前,广袖低髻,神祗一般俯视着他。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可愿意拿自己你换你弟弟的命?”

      “我愿意!”

      “那么,从这一刻起,你的命就是我的了,我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

      …舍弃过去的一切,从此你不是赵天翔,你叫孤雁。而我是容氏,你记好了。”

      就这样,他把自己像牲畜一般卖给了容氏,卖给了魏党。他并不后悔,过去的一切之于他毫无意义,只有寄远是无论如何都不放手的宝贝。若是哪一天寄远不在了,自己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太医的妙手回春下,寄远渐渐好了起来,只是脸上伤口太深,太医不无遗憾地说也许永远都无法消除。

      寄远一点都不在意,待一切安顿妥当后,便起身前往华山。

      “现在的我太弱小了,谁也保护不了,所以,我要让自己更强,将来高中武举,让谁也不敢欺负你。”

      孤雁笑了。不久之后,他加入了魏忠贤暗中增值的杀手集团,和其它的孤儿一起接受杀人技巧的训练,暗器,放毒,见血封喉……三年时间匆匆而逝。

      一年前,他圆满了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之后又是一年,他终于成了满手血腥的刽子手。

      暗无天日的日子似乎永无止境,只有寄远是他生活中唯一的阳光。

      寄远……寄远…………我的寄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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