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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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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不好。」
事實上傳知書到了廿一歲才去讀大學,亦即是比一般人遲了三年,原因就是趙阡陌。他們在同一間中學相識,趙阡陌志在音樂,中三輟學,當年哪有人料到他是天王巨星的料子,只把他當成一般讀書不成的廢物,還被父母趕出家外。趙阡陌無處可去,只得一邊打工、一邊找志同道合的人組樂隊,有時一日才吃得下一頓飯。
傳知書那時則是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未察覺到自己對趙阡陌有異樣情感,只知不能眼白白看著他過得如此潦倒,於是偷偷打工,試過去派傳單,試過去快餐店當侍應,笨手笨腳的每天被經理罵得狗血淋頭,就這樣養了趙阡陌四年。身在如斯困境,傳知書愈挫愈勇,閱歷比許多同年人要廣,考試答題更是得心應手,有一般學生所缺乏的視野,竟然還能夠升上去,成績更為優異。
直至傳知書考大學那年,一間電視台舉辦了為期一年的歌唱比賽,優勝者能取下某間唱片公司的一紙合約,當時已組成兩年的Jupiter毅然參賽,趙阡陌難以騰出時間打工,傳知書身兼數職,後來胡亂考大學,成績一團糟,當然考不上。傳知書的父母多年知道兒子在養一個不成才的趙阡陌,這次他考不上大學,終於觸怒父母,就在Jupiter勝出比賽、取下一紙合約的那晚,輪到傳知書被趕出家。
那之後他住進趙阡陌的小公寓,繼續打工跟自修,花了兩年時間儲夠頭一年學費,他才去再考大學,終於考上了香港大學。之後Jupiter愈來愈紅,趙阡陌慷慨地為他出了餘下的三年學費,整整十二萬,不用傳知書歸還一分一毫,只要他繼續跟他同住、為他打理日常生活。
傳知書讀完大學,說得難聽點就是利用完趙阡陌了,就決定搬出去,不再當趙阡陌的傭人。本來是自願的事情,在做了十年之後就覺得煩厭,不管付出多少,還是只得到趙阡陌的一個背影、一個微笑,最極限也是一個輕輕的擁抱。可是,他最初是為了得到趙阡陌才為他做各種事情嗎?
回想起來,那時的傳知書並不貪心。那是一股純粹、毫無雜質的傻勁,他一股腦兒為某個人付出,單只想對方成名,因為他相信,他沒有看錯趙阡陌這塊料子。可是到了趙阡陌達成心願、上了高位,傳知書漸漸不甘心當一個付出者——付出後也沒有人特別感謝他的、那麼可悲的人。
傳知書否認最初的自己就是那麼貪心的人,但又無法不承認後來的自己的確是那麼齷齪而傲慢,彷彿他付出了、他施恩了,如此趙阡陌必須感激零涕,以身相許,或是只愛他一人。
真是自私醜惡的付出。
可能就因為後來傳知書在趙阡陌面前,愈發感到自身的可恥與低劣,受不住這種卑微的活著方式,才選擇離開趙阡陌,讓自己徹底變回一個普通人,從此與趙阡陌斷絕來往。這幾年活得不特別快樂,還沒有他為趙阡陌活著時那麼充實快樂,可是悠閒自在,也不再需要汲汲營營地打工,每日只經營唱片店,做的是街坊生意,他覺得這才是屬於他的世界。日後覺得無聊就多養一隻狗,最好是史納莎,小小的一只,不然真怕牠把阿才給吃掉。
「想什麼,想得那麼入神?到了。」傳知書看去外面,不遠處隱隱看見一座珊瑚色的大廈,因夜色四合,看不清大廈外牆有沒有變舊了,但的的確確是住了四年的地方。趙阡陌把車泊在屋苑裡的停車場,兩人行一層樓梯上平台搭升降機。趙阡陌進去後沒有動作,傳知書一時想不起兩人當年住在幾樓,呆呆地問 :「幾樓來著?」
「真的忘了嗎?」
「嗯,忘了。」傳知書直認,畢竟五年沒有回來過,他的心靜如止水,服侍阿才這隻貓主子,又有死小孩騷擾他,失去趙阡陌的生活並不枯燥,只是平靜得有點無聊,不料他也真的逐漸放下過去的事。
趙阡陌面色一沉,又掀起一抹淡然的微笑,經過傳知書身邊按下「17」。趙阡陌剛才還在舞台上表現,他發亮、他的形象在傳知書面前從來高大,可兩人一靠近,傳知書總會發現趙阡陌事實上比他的骨架略小,也比他矮上小半個頭。兩人距離太近,趙阡陌身上還留有化妝品的淡然香氣,使傳知書一陣彆扭,不著痕跡地退後一步,抵受不住沉默,又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