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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傳知書覺得趙阡陌在生氣。心情好時,趙阡陌會拉著他天南地北聊一個下午,笑得燦爛,像一個天真可愛的弟弟。然而傳知書想破腦袋都想不出趙阡陌有什麼原因要生他的氣。對於趙阡陌而言,他傳知書只是一個糾纏多年的追求者——到後來趙阡陌確是知道傳知書對自己有不尋常的情意,可趙阡陌選擇無視——則當年傳知書識趣地退場,趙阡陌也沒有吃虧。

      「出去了,別再發呆。」

      升降機開門,趙阡陌握著傳知書的手腕,步向一道雕了楓葉花紋的銀閘。那就是所謂的「他們的家」。

      (四)

      趙阡陌讓傳知書先去洗澡,洗過後,見趙阡陌已拿了幾罐啤酒放在茶几,招呼他邊喝邊等,然後就回房拿衣服去洗澡。

      傳知書半躺半坐的蜷縮在淺藍色的沙發上,推開一邊沙發上的窗子,讓涼風吹乾他半濕的短髮。這天不太冷,然而在冬天洗澡後、還濕著頭髮吹風,到底有點寒意。五年沒回來,這間屋的陳設變了很多。入伙時,傢俱都是現成的,上一手留下來,那批傢俱已不見蹤影,就連本來老舊的粉牆色牆壁也重新鋪上米色牆紙。

      一系列木傢俱。傳知書記得以前有段日子,很喜歡去逛宜家傢俬,每一季的宣傳冊都拿回來,見到小冊子裡有喜歡的單位就撕下來,貼上自己房裡的牆壁,想著 : 日後有錢了,就要把房子改成這樣的設計 : 簡單明淨,富現代感。現在當真置身於這樣完美設計出來的單位,他盯著客廳中心淺灰色的厚地毯,覺得這一切太虛幻,太不像一個家。

      一個家是怎樣的?盡管父母已經原諒了他,他仍沒有選擇跟父母同住。搬屋的事是真的,但那不是在傳知書大學畢業那年,而是早在他讀上第二年大學那時。當時弟弟傳達禮十二歲,最小的弟弟傳恭謹剛出生,本來他家的單位只能容下三人,那時已是一家五口——當然實際上只住著四人,因為那時的傳知書已跟趙阡陌同住。

      父母決定以五口的名義向政府申請調遷,從元朗的小公屋搬到天水圍的新型公屋。傳知書沒有將這事告訴趙阡陌。趙阡陌太忙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知道要怎樣跟他說。自從趙阡陌成名,傳知書在他面前就愈發覺得自己矮小,自己的角色也尷尬起來。他跟趙阡陌是好朋友?是的,可是論友情應該不及Jupiter其他三位成員,畢竟他們四人是出生入死、打拼天下的好兄弟,而他,不是。論愛情?趙阡陌是個異性戀者,直得不能再直,傳知書自己又不是一個同性戀者。

      應該說他因為一些事而恐懼同性戀,只是無可救藥地被趙阡陌吸引,這份感情令他迷惑又痛苦,既不想跟趙阡陌開花結果,也受不住趙阡陌跟其他女人好上。

      傳知書想得頭痛欲裂,還是以香煙鎮定心神,點煙時,他自己也數不清楚這是今晚點的第幾根香煙,真是瘋狂,他恐怕吸了一個月份量的煙。他很討厭尼古丁的臭味,只是愛上那種連靈魂也彷彿隨白煙而分解、遠飄的出神感,在吸煙的時候可以什麼也不用想,頹廢的快感主宰全身,他無神的雙眼一一略過薄屏電視、玻璃飯桌、木茶几、黑白無數字圓形掛鐘,以至儲物櫃玻璃門背後,那一張張有Jupiter、有傳知書、有趙阡陌的舊照片。

      什麼事都沒所謂。他想起Queen的Bohemian Rhapsody。迷幻的歌劇腔混音,悲痛的自白,那個殺了人、將被處以死刑、仍叫媽媽別擔心的少年,簡單的琴音訴說少年即將要死的悲慘命運,他說,媽媽,他不想死,他也不想把媽媽弄哭。最後,他以幽怨的轉音唱著 : Nothing really matters to me / Any way the wind blows……

      趙阡陌一定聽過這首歌,可是他怎麼感受不了「讓一切隨風而逝」的淒美?故事在五年前完結是最好的,傳知書成就了趙阡陌的Jupiter,趙阡陌成就了傳知書的大學學位,各不相欠,是緣是分都算清了。

      傳知書眼神迷濛,夜色與街燈融合,方才舞台上的射燈仍似實似虛在傳知書眼前一再上映,可惜他坐得太後,看不清,也慶幸他看不清楚,那麼要忘掉一切也很快,可能隔兩天醒來,他已經不再記得在演唱會上看見過的一切畫面,只能記得,趙阡陌活得很好。

      「你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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