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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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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誰說要去酒吧」相隔五年,趙阡陌跟小菲一樣,似乎樣貌性情也沒什麼改變——只除了那把留長了的頭髮——他照樣我行我素,聽不進別人的話 :「去什麼酒吧,太吵,都無法好好說話。沒見那麼多年,難道你不想好好談一下嗎想喝酒的話等會兒我停在便利店前,買了再回我們的家喝。」
「家 『我們』的家」也許太久沒見,他跟趙阡陌溝通不了,跟不上對方跳脫的話題,心有疑問又不敢講出去,吞吞吐吐,像個少不更事的孩子,連傳知書也討厭自己,終於還是頭痛地捏著眉心,說 :「等等,什麼家你的家你還在開演唱會,這樣……」
「今晚就是尾場,你不知道嗎」趙阡陌淡淡地說。
傳知書是知道的,只是再見趙阡陌,縱使面上鎮定,心裡如翻起巨浪,覺得自己在他面前如赤裸著身子,沒有一點安全感,真想用一個斗蓬遮著身體,真不想對上趙阡陌那澄澈的褐眸。趙阡陌五官裡最好看的地方便得數眼睛,那種深濃得化不開的褐色,如一個咖啡旋渦,將人捲進去,連自己都忘掉了。所以自那以後,每當傳知書遇上褐色的眼睛,就不由得深陷其中,做出許多不符合原則的事情,只是懷念著同一種顏色。
「但『我們的家』是什麼意思」傳知書盡量表現得自然,卻覺得自己的立場委實奇怪。他和趙阡陌分開之前並無不和,當年他跟同住的趙阡陌說他跟父母申請了公屋調遷,由元朗搬到天水圍一間較大的房子,要準備搬屋的事情,所以半個月不回來。趙阡陌聽了,沒什麼表示,只說了一句好,傳知書知道那時趙阡陌正值當紅,同時跟年輕的女經紀人及幾個少女模特兒約會,心想他愛情事業兩得意,又怎會分神注意他這個相識多年的好友 於是光明正大收拾行李,只留了十幾件衣物,懶得帶走,就這樣走出了他跟趙阡陌住了幾年的房子,走出趙阡陌、Jupiter的生活。
當時傳知書覺得自己真瀟灑,沒想過會再見趙阡陌他們,沒想過再見面時要撒多少個謊話、又要解釋什麼,現下霎時陷入窘局,他只怨自己不該來看演唱會,或者應該帶死小孩來,多一個外人在場,也好應變。
「就是我們的家。」
趙阡陌不願多說,傳知書苦思冥想,記起五年前他們住在九龍城一間私人住宅。那是Jupiter的公司所安排的住所,因傳知書早在Jupiter出道前就認識趙阡陌,在他們走紅前就跟趙阡陌住了一段長時間,Jupiter的公司才破格讓傳知書一個圈外人跟趙阡陌同住。可是現在Jupiter已是當紅男子組合,有一定江湖地位,身為主音的趙阡陌要買獨立別墅也該綽綽有餘,怎麼還屈就他們以前的小套房
「我一直住在那裡。我一個人住一間兩房一廳的單位就夠,所以一直沒有搬家。你的房子跟以前一樣,你的衣物我每季也翻出來洗一次,等下回去你可以穿。這幾年我偶爾見到一些衣服,覺得適合你就買下來,你還可以試一試新衣服。」
傳知書一陣頭暈,真寧願跟小菲去喝酒,勝過跟趙阡陌談論一上他一點都不明白的事。什麼叫做替他洗衣服什麼叫做替他買衣服趙阡陌向來不會做家務,極少關心音樂以外的事,故此學生時代的傳知書就練出十八般武藝,做飯、打掃不在話下,甚至是套棉被、每季更換衣服等事,也是由他來做,由此趙阡陌只須費神工作、應酬,沒日沒夜地做音樂,後來幾乎一星期也沒時間跟傳知書聊天十分鐘。
而這個人現在跟傳知書聊起家務事,使傳知書一陣不寒而悚,更覺得趙阡陌變得非常陌生,在他面前直是手足無措,神經緊繃。他直覺趙阡陌有點反常,就不敢直言,只是委婉地說 :「阡陌,我明天一早要去灣仔上班,不能遲到,去九龍城不太方便。」
「難道去天水圍又會很方便」趙阡陌反問,挑挑眉說 :「小菲說你在做保安,真的嗎」
「哦,是的。」
「那你當初為什麼要去讀大學你當年還是文學院的學生,去做什麼保安,有更多能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