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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亨利and丽莎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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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博尔赫斯
亨利.史密斯住在美国堪萨斯的一个偏僻乡村,破旧的老房子靠近丛林处。院子栅栏前长着蔷薇,花园里充满各色野花,不知名的绿色植物爬过围墙铺满屋顶,夏天荡过一阵阵的花香。
他有两个弟弟,小他十多岁。带来的不是小生命的欢乐,而是更加困窘的生活。
他的母亲卖街头小吃,鳗鱼冻、碗豆汤、火腿三明治、烤土豆;风里来,雨里去,一卖就是二十多年。
他不喜欢两个弟弟,他们让他感觉被家庭排挤。唯一一点要感谢他们的就是在两个弟弟六岁前他要照顾他们,所以亨利不必跟着母亲去卖街头小吃。
弟弟们终究要长大,他也要分担家庭的贫苦。
跟着母亲卖小吃,是亨利最难熬的时候:他担心被同学看见。
每一个生活在贫苦家庭里的孩子都能体会到他的那一点点虚荣,他养成了自卑和内向的性格,沉默寡言,很少有开心的时候。这个在街头坐立不安的男孩永远记得母亲的一句话:亨利,长大成为有钱人就不用跟着卖街头小吃了。
他的父亲是汽修厂工人,犯过抢劫罪。他不喜欢亨利,是因为亨利的沉默寡言,亨利的一点点可怜的虚荣心,还是他本身的原因?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
因而在亨利小时对他随意打骂,亨利长大后用语言肆意侮辱。
亨利开始总是很气愤,少年的叛逆让他硬撑着顶嘴,换来的是父亲更激烈的打骂。后来他学会了沉默,他渐渐明白沉默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
有时亨利会羡慕地看着对父母撒娇玩乐的孩子,随后他又嗤之以鼻,他总是想:我将来是要成为富有的人。
为着这个梦想,他发奋地读书,突然有一天母亲告诉他:亨利,我们没钱再给你读书了,你还有两个弟弟,辍学去打工补贴家用吧。
他像是硬生生从天堂跌入地狱。他无法想象母亲是如何用这样一种平静的语气说出于他而言无比残忍的事实。
为什么为了他们我要放弃梦想呢?为什么你们无力抚养孩子还要生我呢?亨利在心底问着,泪流不止。
穷二代延续贫穷,富二代延续财富,官二代延续权力。
亨利到纽约去打工,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的他靠着在工地做活赚钱勉强生活。
在这样一个繁华的大城市,人们挥霍喧嚣的白日,沉醉灯红酒绿的夜晚,没人真正关心到那些在底层苦苦挣扎的人们。
亨利的屋子向阴,冬冷夏凉。下雨时缝隙里滴滴答答地落水。不过他不在乎,这比起贫民窟好了不止一百倍。
他隔壁屋子里住着一个单身姑娘,他们很少碰面,她总是独来独往,见面了也只是简单打个招呼。
一天晚上亨利听见外面的呼救声,这种事情在这个治安不好的地方时常发生,亨利本不想管,他突然觉得这个女声很熟悉,他披上衣服冲了出去,把压在女人身上的混混打跑。
她就是住在亨利隔壁的女孩,她说她叫丽莎。
亨利问:你为什么没有姓?
丽莎:我是孤儿。
蝴蝶的翅膀扇了一下,导致一场爱情的发生,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生命因此纠缠不清。
哪个人的爱情不是因为偶然的因素呢?
漫不经心的一瞥,一句简单得不能得不能再简单的话,一场大雨,一场雪,一个背影,一片花瓣,那天,只是因为我们偶然去了同一个地方,我们相遇了,相爱了,结婚了。
只有同样苦难的人才能理解对方的痛苦,他们搬到了一起,亨利更加努力地干活,他发誓要给丽莎一个好的生活,不让他们的下一代像他们一样艰苦。
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亨利思虑良久,不顾丽莎的劝阻毅然入伍。他用生命在赌,赌一个功名,赌将来的生活。
战端一起,对许多人来说是获得荣誉和升迁的好机会,然而在他却只是不幸和灾难,除此之外一无所得。他中了两枪,一枪穿过右手;一枪射中肩部,滑膛枪子弹打碎了肩胛骨,擦着锁骨下动脉滑过。他真的差一点丢了小命,幸好被一个熟识的士兵所救。
他被撤了下来,和一大批伤员送到了后方医院。
等到终于结束了战争,回到纽约他却怎么也找不到丽莎了。有人对他说丽莎去了英国,他不辩消息的真假,也不听心理医生的建议进行战后的心理治疗,带着所有家当买机票去往英国。
或许人们难以理解这样激烈刻骨,在常人眼里近乎愚蠢的爱情举动,只有受过深刻苦难,经历生死绝望的人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他是黑暗生命里永恒的光。
英国不如美国大,但好歹也是个国家,在茫茫人海中独自寻人多么不易。亨利找了两年,把所有钱都花光了,他不得不暂时停下来,他开始疯狂地工作,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每天只吃两顿,挑着最便宜的吃。在攒下一部分钱后他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做起了养猪的生意,渐渐地有了营利。
他重新得空来找寻丽莎,应该说是他的执着感动了上帝,这个一生苦难的人终于有了一点好运,得知了丽莎的消息。
他马不停蹄地赶往普雷斯顿,在一个小镇上找到了丽莎。
他们俩相拥而泣。
本以为不幸就该这样结束,他们终于可以携手走向幸福,可是生活从不会轻易放过人。
丽莎突然反悔了,她拒绝了亨利的求婚,用一切可以想象的最恶毒低俗的话语来奚落亨利,她大叫着不会嫁给一个屠夫,她要进入上流社会,成为贵妇人。
亨利不可置信,他认定丽莎有什么苦衷,直到他撞见丽莎和一个男人拥吻。
他疯狂了,他用尽生命去爱的爱人,竟这样狠心地抛弃了他,视他的真心为粪土。
每个人的袖子中都藏着闪电,眼神里有着能杀死一个人的千军万马。一旦唤醒内心的野兽,接下来就是大开杀戒。
亨利带着打仗时用过的军刀,左手持枪,开枪打死了那个男人。
接着他借帮海鲜店老板送货的机会进入了托兰西庄园,战争训练了他的隐藏能力和耐心。他躲在从后门进入的某个角落里,偷听到了仆人们的住处,在夜晚避开监控上了阁楼,他不知道丽莎的房间,只能一间间地看,“幸运”的是,女仆们的房间和男仆隔开,在门外,就是靠近楼梯的地方。而他进入的第一间房间居然没人,对面就是丽莎的房间。
他开门时丽莎还没有睡,在浴室里洗澡,他躲在衣柜里。
丽莎出来后他出其不意地制住了她,丽莎没有挣扎,冷冷地让他离开。亨利拿出戒指,他决定给她最后一次机会,丽莎不屑地把戒指扔掉了。
亨利再也无法控制住愤怒,他捂住她的嘴,把她拖到浴室里,滑断了丽莎的脖子。
当鲜血在他手里绽放,亨利悲哀地笑了。
他割下她的头,剥下她的皮,做成了玩偶。玩偶,玩偶,意思是永远留在我身边,做我的玩偶,不要离开。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到我的微笑。——鲁迅
一个人总是为另一个人保持着将来的模样。
一个人始终为另一个人残存着以前的回忆。
在春天我又一次病倒的时候,我踏在乡间小路去往医院,然而我无法相信我看见了什么。
亨利?亨利!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直到他跑过来抱住我,这真实的触感让我知道这不是梦,不是我一遍又一遍幻想的场景,它是真实存在的。
上帝呀,我忍不住想再次信仰你了。我紧紧地拥住他,我的亨利。
我一度以为他在战场上死去了,他们信誓旦旦地对我说看见亨利被击中了,还带回了他的衣服。
我不想再回想我是怎么度过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身体和思想似乎都不再属于我,只剩下一具空壳。离开那个悲伤的地方,我来到了英国,在一个贵族家当女仆。这家的老爷是个善良的主人,不像我在美国见过的那些富人一样不可一世,鄙视穷人。我在这里度过了一段平静的生活,看着小姐和少爷们长大是件无比幸福的事,潜意识里我把他们当做我的孩子,我和亨利从来没有孩子。
就在我以为将要这样寂寞地度过一生,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亨利出现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紧紧地抱着他怕他再次消失。
他跟我讲了他这些年来的经历,我忍不住落泪,他真是太傻了。
我们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不必再为生活发愁,我能预知到幸福将要来临。
整整一天我都沉浸在幸福里,落日提醒我们分别的时候到了,尽管我是如此舍不得和他分开,我们依依不舍地道别。
赶着最后一点时间我去医院检查,这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
当医生告诉我得了肺癌时,一切都是结束了。世界对我而言不再有光明,我不怕死,我怕离开亨利,我怕再次失去他。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庄园的,斯怀尔太太让我去休息,我回到房间,忍不住嚎啕大哭。
在我们经历无数的苦难,穿过风雨,跨过山海,终要迎来幸福时,现实给了我重重的一击。
那天晚上是我最痛苦最难以入睡的一眼,第二天,我做了个决定。
当亨利再次找到我时我想提出分手,我不能让他为我再耽误时光,放弃生活。他受的苦已经够多了,他好不容易有一个平静的生活,怎么能因我而再次堕入痛苦。
他拿出戒指向我求婚,那是他爷爷奶奶留下的,是他父母给他的唯一东西。
我忍住泪水,拒绝了他。我奚落他的背景,说了无数刻薄的话。每说一句,我的心就像被划了一刀,直到千疮百孔,鲜血淋漓。
这样的戒指你也敢拿来向我求婚?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不,不,亨利。这是世界上最美的戒指,最有价值的戒指,可是我不能戴上它,它值得更好的女孩。
亨利不愿相信我说的话,我很高兴他信任我,同时感到难以言喻的痛苦和悲哀。
我做出更过分的事,只为了让他彻底死心。
当他潜入我的房间时,我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我了解他。他应该把我悄悄约到外面,这样才不会让警察发现。
他的脸孔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我想伸手再摸摸他的脸,却感觉无比沉重。
亨利,我的亨利。
走得远远地吧,去过幸福的生活……
你不知道我早就认识你了,我记得那个在街头默默卖着小吃的男孩,我记得你家花园里大片的蔷薇。
春天是一个美丽的新娘,这是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愿意当春天,当一个美丽的新娘,在蔷薇花开的五月,在他身边。燕语眀如翦,在他怀里,清风细细耳语着,烟丝醉软。
因为,蔷薇自己知道,她真的,真的是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