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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了”官僚机构“ ...

  •   收到学生会的通知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周五的下午。这原本是最令我们兴奋的时间,但是由于挨上了这档子事儿,大家心情都不是那么轻松。每一个去参加面试的人都希望被录取,这里面就夹杂了一些微妙的情绪,因为名额限制在那里,所以这必将是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争。最可怕的莫过于这种人心的对决了,明明剑拔弩张,但表面上还要若无其事,亲如一家。于是看不见的硝烟在整个寝室里蔓延,我想赶快逃离,却始终找不着北。有些时候就是这样,你的世界就是如此,你又能逃到什么地方去呢?竞争就是那种看不见的,但是确实存在宇你我之间的某种物质。
      我实在不想再这种让人几乎窒息的空气里苟延残喘,于是我拿了把雨伞,就冲到外面去了。校园的道路很湿,倒是没有弥漫着什么诗人笔下经常描写的“泥土的香气”。我一下子就想通了,在这个钢筋混凝土铸造的世界里怎么会有泥土这种东西呢?气势恢宏的教学楼,被学生们的球鞋磨得光滑的林间小路,站在人工修剪的已经看不出原来模样的植物中间的人物雕塑,以及摆在路边供行人休息的大理石长椅……一切都是坚硬而冰冷的,所以连秋天都这么冷。操场上也是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雨伞的颜色倒是很鲜艳,雨伞下面也是灰溜溜的一团,大概是穿着某个系的系服吧,有些老气横秋的感觉。他们的脚步也很赶,应该是因着下雨想快点赶到宿舍,于是不得不选择穿过操场这条捷径吧,等他们走后,偌大的操场就空空如也了,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落寞感。我撑着伞,低头看雨水渐渐浸湿我的鞋子,在鞋面上留下深色的阴影,空气突然变得寂寥而洁净,我开始深呼吸,空气很湿,慢慢地它滋润了我的肺,我刻意等待了片刻,才将那些二氧化碳呼出去。我继续往前走,任由地面上的谁将我的鞋子彻底打湿,走起来似乎还能听到吱吱的声音,我的脚终于感受了雨水冰凉的温度,这种触觉像极了暑假里我和程晏去农家乐玩,然后把脚伸进清得连水下的鹅卵石都看得一清二楚的小溪里的感觉。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你可能不能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这么说吧,跟老师打电话到我家叫我去拿这个学校的通知书一样激动。但是我错了,我只是以为,“以为”和“已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打电话给我的人不是学生会的人,而是程晏。那个我前一秒钟正在想念的人。
      “怎么样啊,街道通知了么,弟弟?”
      “还没有。”我并不想跟他废话,这个时候,我没有太多心情去领会他的“幽默”,与其幽默了,也不觉得好笑,还不如省点力气。这个时候,我更宁愿一个人待着,不说一句话,暂时蜗居在自己的世界里。
      “你不要着急嘛,玮玮弟弟,我看准的人是不会错的。”他认真了一些,用非常笃定的语气说道,“再说了,你是我爸都欣赏的人,怎么会进不了这种小组织呢?”
      “好啦。”我听他这么说倒是有几分得意的,“你爸真的欣赏我啊?”
      “是啊,他说你一个高三的学生就可以处理好那些工作,有些大四来实习的未必有你做得好。”
      我觉得他的话里恭维的成分实在太重,毕竟程伯伯没有交给我什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都是一个高中生可以干的,如果说他真的欣赏我的地方,大概就是我是个比较勤快的孩子,那些上班的日子里,我从来不会迟到,并且在他允许的范围内以一种不会打扰别人的方式观察着公司其他人的工作方式。公司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那种兢兢业业,从上班开始就一直一丝不苟工作到下班的“勤劳人”,有乘着主管不在的时间抽空用公司电脑打个小游戏的“偷懒分子”,有休息时间就一刻不停地煲着电话粥的“话唠子”也有那些上班只是形式,实则在看报纸喝茶的“闲凉人”……真实的公司环境也不像我在电视里看到的,热闹也好,紧张也好,甚至勾心斗角也好,这毕竟都是生活。我曾经问过程伯伯,为什么有些职位很高的人看起来很闲,至少我曾经看过他们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一脸惬意的神情,他告诉我,“有些事情并不可以从表面判断,不能因着某些人片刻的忙里偷闲就定义这个公司人浮于事。”或许有些人的工作就是伺机而动,到了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挺身而出,放在平时,看起来可能只是个摆设。就像霍格沃茨里藏得保卫石像一样,到了最需要他们的时刻,他们便会义不容辞。

      晚上七点整,大姐收到学生会发来的消息。这没有让她多么激动,倒不是因为她已对会被录取成竹在胸,而是她收到的是通知她不被录取的消息。发这条“安慰消息”的人正是我们的“系草”学长明宗绪。他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这条消息于大姐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以至于后来她一直把这件事当成她的最大耻辱之一——“没录就没录吧,还来嘲笑老子一番,你得瑟什么?!”她在后来的日子里见到明宗绪的时候常常会幽幽地冒出这句话。但是谁又能想到这两个毫不相关的人以后会发生那么多故事呢。
      不是我“愤青”,学生会的办事效率实在有待商榷,八点半的时候封乔收到了宣传部的消息,她神神秘秘地跑到我的椅子后面,对我耳语了几句,大概是说她被录取了吧,她吹在耳边的空气显得十分刺激皮肤,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她的笑压得很低,但是仍然有些张扬的味道,我回头对她微笑,看到她刻意隐忍的嘴角,我对着她耳朵说道:“高兴就笑吧,别憋出什么毛病来。”
      “哎呀。”她娇嗔道,用嗲的不能再嗲的语气,“你也知道,人家怕大姐不高兴嘛!”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而为之,总之大姐是听见了的,因为在她的尾音消退前,大姐的大嗓门就充斥了整个寝室:“我还不至于那样小气吧,放心得瑟!”大姐一向是很豁达的人,虽然她仍然是开玩笑的语气,但是封乔却不好意思了,她有款款地踱到她的桌子前面。她一整晚就再也没说过话了。
      此时正躺在我上铺的那个女孩叫李芳。很普通的名字,很朴素的人。她是我在这个寝室里相处最为融洽的人,我一向喜欢我和我相似的孩子。我倒不是说,我们长得有多像,而是我们有相同的爱好,喜欢同一个作家,同样爱着死去千年的男人,甚至我们的星座都是相同的。她此时也在为同样的事情烦恼,貌似她也没收到学生会的通知。我才她一定在认真研究“精神胜利法”。以为她正捧着一本《阿Q正传》读呢。
      “小芳啊,你还在我的世界里吗?”我试探性问道,这孩子看书容易身临其境,一旦入境,一时半会儿是出不来的。
      “在呢,干嘛啊?”
      “陪我到超市扫荡。”我承认这是个借口,现在已经是八点五十分。在面试的时候就说好了的,星期五晚上九点之前会知道结果,这个时候还没来通知,傻子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还好小芳与我心有灵犀一点通。她立刻就跳下床,三下五除二就收拾好准备出发了。出发之前,小芳的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了一下,她立刻像被雷电击中,真个身体都僵在那里,接着就发出一种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把寝室的其他四个同学都吓了一跳,我I之所以没有收到惊吓,是因为我已经瞄到她手机的屏幕了,一看就是很客气的前辈,“恭喜你,李芳同学,你已经被外国语学院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录取了,欢迎你加入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她的笑像是一朵在阳光下绽放的向日葵,灿烂得险些刺伤我的眼。
      我们还是出了门,但我的心情却更加糟糕了,我不得不承认,我并不那么为李芳感到高兴,好吧,我大概是个很狭隘的人。李芳当然是那种冰雪聪明的人,她并不会说太多安慰的话,只是挽着我的手,静静地,陪我走完这长长的楼梯,下楼的时候偶尔经过一两个打扮入时的姑娘,她们嘴里居然会冒出“明宗绪”这个名字,大抵是抱怨他说话太毒了吧。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明宗绪是那种吸血鬼一样的男人,带着魅力无限的微笑却又总是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想当初面试时他温柔的微笑,和现在他的如尖刀一般锋利的言语,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的男子,但是后来我们就会慢慢知道了。
      在超市里扫荡一圈之后,也没发现有什么要买的东西,只能悻悻地拿一瓶矿泉水准备去付账。超市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仍然很嘈杂,我瞄了一下钟,已经九点十分了,我实在无力去看手机,也许就是在付钱的那个时候吧,不知是我太专注于思考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我忽略了短信的提示音,所以从超市回宿舍的这一段路我还是闷闷不乐的。
      “玮玮,你不要不高兴了。”我不知道是我太情绪化还是小芳太善解人意或是擅长洞察人心,“你的那个部门,本来竞争的人就很多……”
      “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去面试,那样我现在就不会那么不开心了。”
      “哎呀,你不要这么说嘛,其实我觉得你的能力对于那个部门完全绰绰有余,也许是学长学姐,一时疏忽……”
      “不会的,她们还没无能到这中小事都做不好。”
      电话铃响了,不是学生会的人,当然,你很容易就猜到这个人是谁。对,他就是我的铁哥们兼前暗恋对象——程晏。他好像比我更关心这件事情,关心得我都觉得他另有所图,嘲笑我?他应该还没恶趣味到那种地步。
      “弟弟,英雄不怕无用武之地。”他开门见山地说道。我不知道该对他的这种直白做何种评价。
      “我意料之中啦。”我违心地说道,“谁叫爷学术不精呢,还敢到这里来丢人现眼!”自嘲总是最好的解脱方式。
      “这么说,哥哥可不高兴了啊。玮玮弟弟是本少爷相中的人,哪能这么作践自己!”
      “那说明你眼光也不咋地。”
      “别胡思乱想了,以后机会多的是。参加这种组织,还不如到我家打工有用。没事早点休息。”他并没有嘱咐太多,他太了解我,他知道这个时候我需要安静。
      我刚挂了电话,就被手机屏幕上的那条新消息吸引了。那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号码,但是我有种直觉,那就是我茶不思饭不想希望看见的东西。是的,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我的那种心情无异于被判了死刑之后的某个日子里,被通知道“我们搞错了,你可以回家了。”你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你也许就不会相信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词语其实叫做“虚惊一场”。短信上不仅有和小芳相似的祝福的话,还有学姐的致歉语,大概内容就是由于面试人数过多,所以决定有些延迟。当然她还说了类似于什么“脱颖而出”之类的话,这让我真的有一种从枪林弹雨中全身而退的幻觉,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那个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我激动得拥住小芳的脖子,她竟然也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于是我们一路清唱,欢乐无比,仿佛他在楼梯上的脚步都比之前轻快了很多。
      在程晏面前,我一向是个非常张扬的人,一进寝室,我就打开电脑,然后把短信截图发给了他。他几乎是同一时间发过来一个大大的笑脸,他写道:“WELL DONE,玮玮弟弟。”我对他这种中西结合的方式十分不屑,于是也懒得在搭理他。此时我下意识想到了一个人——穆霏珏,那个令我欲罢不能的人,她是不是也进了学生会呢?

      生活终于渐渐迈上正轨,我也开始慢慢融入大学生活。新的东西总是给人莫名其妙地新鲜感,无论是人或是事。我并不是什么喜新厌旧的人,所以在享受这所有的新奇的快乐的同时,我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怀念我的那些现在已经天各一方的老朋友们。想念高中时代的那些老师,把每一个学生的名字都记得很清楚,甚至能够准确判断出每一次考试之后学生的状态,有些人的分数不是很高,但是同样可以得到鼓励,有些人的分数看似过得去,但是却会挨一顿狠批。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高中的老师,他们似乎在我们身上投入了太多的精力,彼时不太懂的那些情绪不由自主地开始涌现。大学老师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忙碌,他们也许不会正确地叫出你的名字,虽然你跟他上了那么多堂课,在他们眼里,你似乎总是一个学号,一串苍白的数字,以至于他们在让你交作业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一定要写上你们的学号。”仿佛我们的名字一下子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不会被轻易提起。
      我原本很向往寝室的集体生活,但是事实从来都不会朝着你想象的方向发展,就像我曾经看过的一句话“当理想近在咫尺,将要实现的时候,却发现初衷已被改变。”在寝室的感觉和在家的感觉就是大相径庭。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可想而知,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缺点,当这些人的缺点相加,那就是一种灾难。
      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的敏感在别人听起来都显得有些变态。我讨厌在睡觉的时候听到各种人为的噪音,包括拖椅子的声音,开柜子的声音,讲电话,甚至键盘的敲击声都会让我心烦意乱难以入眠。这确实是个比较“作怪”的毛病。但是积习难改,我只能默默忍受。我尝试各种办法,包括防噪音耳机,但是没有一样是有用的。寝室环境较为和谐,毕竟是我自己的毛病,也不好意思要求别人,我想大家只要是有经验的都会有相似的感受。所以,我大多数时候都在外面,倒不是我和寝室人合不来,主要是因为,我太贪婪片刻的宁静。正如毕淑敏所说“阅读是一种孤独。”快乐有的时候也是一种孤独。

      我第一次的学生会会议在一片看似和谐的嬉闹声中度过了。部长是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学姐,她画着浓浓的眼线。不是当时面试我的那个,看起来她要更好相处一些。虽然我一向不喜欢化妆的女孩子,但是却对北方姑娘情有独钟。这个学姐来自一个有着草原与骏马的城市。我们部还有其他三位成员,据说是个个身怀绝技。那两个我暂时没看出来,也许是真人不露相,倒是那个最安静的姑娘让我耳目一新,她叫叶雨。她是个乐器方面的天才,不仅钢琴弹到令人咋舌,什么二胡啊,小提琴啊统统不在话下,各种国际国内的奖拿了一大堆。我从来不知道我身边还会存在这样一个传奇人物。我开始相信,真正的天才大多数都是沉默的。他们卓越的从来不需要通过自己的声音扩散到人群中去,他们本是就是个发光体,因此,就算他们不说一句话,也会锋芒毕露。其他的两位是对情侣,很登对的样子。我也觉得很巧,所谓志同道合也不过如此,两个灵魂相近的人,如若想要□□上的靠近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着这样的关系,我们的组合就明确了很多,当然这也是十分合我意的。我和叶雨在之后的日子里会有很多合作,我终于得以机会去近距离观察和了解这个从天而降的“天才”。原来邂逅天才并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想到这里,我又快乐起来,觉得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跃了。

      英语角一向是我的必经之地,虽然我的专业并不是英语,但我从不曾放下对它的热爱。我觉得我一直是被上天眷顾的人,在那些并不光亮的角落里,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如美玉般剔透的脖颈,剪到恰当长度的头发,就是她,那个走到哪里都会闪光的女子,即使在这样嘈杂而昏暗的角落里都能一眼看到的人——穆霏珏。
      我有种好久不见她的感觉,那种怦然心动自我第一次见到她就再也没停止过,这种感觉,和我曾经暗恋程晏的情绪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现在就在我眼前,隔着不到十米的距离。她衬衫的颜色我看得不太清晰,也许她穿的是一件浅灰色的衬衫吧,但这我并不关心,我还从来没见过她穿哪件衣服没穿出她应有的风格呢。
      “HI!”一个长得很像英国人的男孩子突然从我后面拍了我一下,把我从关于她的憧憬中拽出来。
      “HI!”我被他吓了一跳,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多余的词汇。我们随便聊了几句。他叫DANNY,是来自英国的留学生,他来英语角的目的除了做志愿者之外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学习中文。不过我有些失望,他不是伦敦的,所以他说的不是COCKNEY.。我实在不知道要和他在说些什么,因为我的思绪根部不在他身上,从他开口的那一秒,我的视角就一直把穆霏珏框在里面,生怕一不小心,她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你在找什么人吗?”他这句中文倒是说得很标准,既没有太多的外国口音,也没有语法错误。
      “没有啊。”我搪塞道,“我们去那边,那边人比较多。”于是我就把他引到了穆霏珏旁边。我的嘴角都开始不可抑制地上扬,身体里的血液开始往上涌,如果不是光线比较暗,大家一定会发现我的脸红得像一只草莓。我开始配合DANNY说话,他跟我聊他到中国旅游的经历,他当然会说北京,而这些东西我都是我耳熟能详的话题,我很乐意扮演一个比导游还要专业的家伙来给他一一作答,颇有些炫耀的情绪。我很刻意地把声音提高,你当然明白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后来我和穆霏珏回忆起这个的时候,都会笑得满脸都是眼泪。我的作战计划很成功,在穆霏珏把目光投过来的下一秒,我就迅速对她说了“HI”。她都没有多少惊讶的情绪,或许她是波澜不兴太久了。看她的样子,她似乎还记得我。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迅速走到她身边告诉她我叫邱玮玮。我以为自己的一切都很自然,很天衣无缝,但是很久以后,穆霏珏跟我提起过当时她被我的热情四溢震惊到了。
      那天我很开心,我终于让我心动的那个人知道了我的存在,这种感觉像极了我曾在想象中向程晏表白,但是不同的是这个要更快乐些,毕竟现实是一个“已经”,想象只是一个“以为”。

      我的生活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忙碌,甚至很闲,闲到我有功夫听程晏在电话里跟我鬼扯。程晏绝对是那种左右逢源的人,听他快活的语气,似乎他在那个与我相隔万里的城市混得很不错。他总是那样,到哪里都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使他散发出更加莫名其妙的磁场,所以,他总是被人群包围,成为瞩目的焦点。在这一点上,我们有很大的不同,我不像他,是个永久的发光体的存在,我平凡,但是从不放弃奋斗。我并不是不想成为他那样的人物,只是我暂时还不到那样的高度。程晏又换女朋友了。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后,他就轻而易举地追到那位性感的“尤物”,并且一个星期之后宣布分手。他说起他的那些“女朋友”的语气十分令人不愉快,透露着一种“女人如衣服”的轻蔑,但他同时又对我信誓旦旦,“兄弟如手足。”所以他告诉我,我就像他的四肢那般重要,他不愿失去我就像不愿做一个残废。我第一次听别人这样比喻我,说不出心中的滋味。我想这样说来,我于他应该是至关重要的,然而他却从来不属于我,哪怕一秒钟也没有过。我很困惑,现在想起他来,我再也没有那些颤抖的心情了。也许我把这些东西全部都给了一个人——穆霏珏。
      大姐晚上回来的时候显得很兴奋,她的眼睛都在发光,通常女孩子这样的话,说明她遇见了一个令她怦然心动的人。我们其他五个人怎么样也不会想到那个人居然会是明宗绪——学生会的副主席,人称“系草”的“高富帅”。大姐实在是一个勇气可嘉的人,她在食堂里偶遇了他,见他也是一个人,便截了他的道路,非要让他说出不录取她的理由。这明帅哥似乎也被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吓了一大跳,好在大姐是个名副其实的江南美女,明帅索性就跟她聊了起来,这一来二去的,理由倒是没给多少,大姐的心却被他悄悄偷走了。我实在没想到大姐会以这样“一见钟情”的方式和那个她曾经恨得咬牙切齿的家伙扯上关系,但是感情这东西从来都是来势汹涌且不可预料的。此后大姐便深陷于此,无法自拔。虽然我并没看出明宗绪对她有什么特殊的情绪,但是爱情就是义无反顾的。
      现在我和大姐都成了两个斗志满满的人,我么虽没表面结盟,但是我私下却站在了大姐的“联盟”里。我自作主张地认为,我们都是有了寄托的人,她喜欢明宗绪,我钟情于穆霏珏。大家各有所好,不同的是,大姐之于“明帅”的情感是众人皆知,而我之于穆霏珏的那点小心思却始终是个秘密。毕竟,我自己也知道,这是一份畸形的见不得光的感情,但是谁都没有权利否认它同样是美好的。
      又是英语课。我现在简直爱死“洛哈特”了,自从上一次,他让我和穆霏珏做presentation之后,似乎就自作主张地把我们看成了一个组合。也许你也知道,在大学这个环境中,和老师混个脸熟是多么不容易。“洛哈特”记住穆霏珏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她那张脸就是颠倒众生,倾国倾城的,就是让人过目不忘的。而“洛哈特”居然能够正确地叫出我的名字,这就和看见“顽石点头”一样不可思议。在后来的英语课上,我和穆霏珏一共又做过两次presentation。现在我至少确定木霏珏一定可以在见到我的时候正确地叫出我的名字了。这是件多么令人热血澎湃的事情……
      但是生活如果总是这样顺利,那也许就不叫生活了。在准备期末考的那一个星期,寝室的气氛很奇妙。也许你也碰过相同的状况,因为如我先前所说,竞争是一种看不见但是确实存在于你我之间的某种物质。
      封乔一向与各年级的有势力的兄弟们很玩得来。在别人都在紧张地复习那些“选修课”的时候,她却气定神闲,我本来也以为她是那种对自己的实力成竹在胸的人,但是后来在我半夜上厕所的时候看到她帐子里突兀的的光亮,以及窸窣的翻阅书本的声音,我才了解,她并不是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淡定。她专心致志到几乎没有发现去上厕所的我。所以她在吃早饭的时候,假装漫不经心地说道:“小芳啊,你说你天天到晚这么认真干什么,大学了还过着高三的日子。”这让正在一边喝豆浆一边背马哲的小芳有些不愉快。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表面上从来都不认真学习,但是到考试的时候,成绩依然令人咋舌。最讨厌的是他们会在你学得像头牛的时候告诉你,他们从来都不学习。这莫过于天下最大的笑话了。我很想指着那些人的鼻子问问他们有没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地干着这些他们在他人面前最不屑的事情。但是他们似乎不太明白天才从来都不是装出来的。对于封乔的话我保持沉默,毕竟有些事情你在心里鄙视就可以了,所谓“祸从口出”也不过就是这个道理。小芳也是不好出言反驳,大家怎么说都是一个寝室的人。最让我不愉快的绝对不是她“装天才”这件事。而是当她把厚厚的复习资料从帐子深处取出来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进背包里的时候,我除了愕然还能有什么。我一向是那种很敏锐的人,她行为的一丝心虚都难逃我的眼睛,但是那是我仍然不能确定那些资料就是即将要考的内容。
      人脉广是一件很值得庆贺的事情,如果我也可以广结朋友,那么那些资料就会在我手里了。我又是怎么知道这个她自以为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的呢?这就要怪她自己了。因为她虽然没有把资料和我们共享,却懂得借花献佛,她把资料给了我们班另一个同样富有的同学——方昇。也许她有一套系统的世界观,她从来都只结交富有的朋友,又或许她只结交那些她自认为永远不可能超越她的人。方昇无论那一个方面都是符合她的准则的。足够雄厚的家庭背景以及不景气的成绩。也许在她眼里,这世界就是没有为穷人制定的公平法则。但她是否知道,方昇是程晏的朋友。所以我也是方昇的朋友呢?当然啦,更大的可能是封乔会认为方昇永远都不会认识我。
      所以我很快就得到了她的那些视如珍宝的资料。我并没有声张,在这样的世界里,我情愿假扮一个傻子,所以在看到她自掏腰包请她的那些“学长“朋友们喝酒吃饭的时候,我甚至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当她故作神秘地说道”交流感情”的时候。我竟然用十分轻快的语气祝她玩得愉快。当她终于关上寝室的门,我才在镜子里看见我嘴角的微笑时多么轻蔑。原来每一个人都会假装,你永远都不会看到他在你背后的样子,即使程晏心中最单纯的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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