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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随行来台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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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来台球厅的两位老总的秘书都不明白,他们的老板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谈事情,而不是去大多数生意人更倾向于去的高尔夫球场。
施骆先开球,从旁挑一个顺手的球杆拿起来,一杆过去,摆好的台球四散开来,蓝色2号球利落地入洞。
他乘胜追击,接连又进了两个球。到要进四个球的时候,杆儿滑了一下,直接撞到了洞口的角上,当即就抚额站到了一边。
仇当寻拎着球杆过来,“看不出来施总台球玩儿得也挺不错。”
不难听出他话里有话。
在施望幼儿园参加运动会时,他跟晨曦临时组成一个队,仇当寻则跟自己的外甥小军一起。
各自将自己和小家伙的右腿和左腿用松紧带绑到一块儿,施骆与仇当寻互相看了一眼,意图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比赛从一开始,气氛就被人群中不知名的人营造的异常热烈紧张,施骆低头看了看等下要跟自己并肩作战的“小战友”,发觉他表情凝重,似乎将这比赛看得特别重要,鉴于此,从一开始就只打算陪玩儿的人也不由认了真。
“一会儿哨声一响,我们先迈绑着的这两条腿。”
“好。”
“我们先试一下。”说着,施骆低声喊了一二三的口号,晨曦配合着施骆迈出不自由的那条不自由的“粗”腿。
步伐还算一致地走了几步,施骆已经大概了解了晨曦步伐的跨度和频率,正式比赛时他只要尽量配合晨曦往终点去,结果应该不至于会太惨。
哨声骤起,施骆微微躬下腰,手臂揽着晨曦,按照事先说好的,果真在起点上没有掉链子,稳稳当当地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既然打算要赢,施骆就不敢大意,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这队上,一边低头注意脚下,一边看着前方。
只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被仇当寻追上并迅速超过。仇当寻在公司里听到刘峰跟同事聊要来幼儿园参加亲子运动会以后,当天下班就找了刘峰,交给他一个案子,让他在三天内给出策划书。
刘峰想起答应儿子要去参加运动会,面上露出为难之色,仇当寻直截了当道:“我知道你答应小军要陪他参加运动会,但是这个案子客户要得比较急,所以你这两天势必不能请假。小军那边,我来解释,运动会由我带他去参加。”
次日一早,仇当寻便驱车到了刘峰所居住的小区,与小军说了下情况。对于这个漂亮有钱的舅舅,小军既畏又爱,畏他不经意间冰冷的眼神,爱他总给他买昂贵的礼物。
之所以在比赛场上,仇当寻和小军可以从一开始就这么默契,甚至在几分钟后超过了施骆,全是因为在比赛前一天,仇当寻把小军带出来,在自己公司的休闲场所里磨合了一整个下午。
眼看着被两组人接连超过,晨曦显得有些浮躁,步伐变得快而凌乱,施骆握紧了他的肩膀,提醒他,“不要慌。”
话音未落,两人迈腿的频率已然不太一致了,晨曦险些摔倒,幸而有施骆护着,才没有直接跌倒在地上。
他说:“现在停下来。”
晨曦诧异地望向他,施骆又道:“我们俩的步子已经乱了,如果想顺利抵达终点,我们必须停下来重新起步。”
人生亦是如此,乱了,就先停下来。
听进去了施骆的话,晨曦果然停了下来,两人重新抬腿出发。比他们更不默契的组合,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快走到终点的时候,前面的一个队的小家伙突然摔倒了,施骆和晨曦从他们旁边走过,超过离摔倒的人两米的时候,晨曦在没知会队友施骆的情况下不走了,害得抬腿的施骆差点把他带倒。
“怎么了?”
晨曦看起来有些沮丧,因为照他们刚才的速度,是没有办法冲到前三的,可因为走在他前面的那个小朋友不慎摔倒了,他才能有机会得到第三名。
在他心里,这种赢,是胜之不武的,所以他主动停了下来。
“我不想比赛了。”晨曦低声回他。
“我不想在这种时刻问你原因,但是晨曦,我要告诉你,输赢其实没那么重要,有始有终才重要。”
晨曦斜睨了他一眼,“你就输不起妈妈,不然也不会处处防着让谦叔叔了。”
说教不成,还反被他将了一军,可施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对,输赢有时候没那么重要,但有些时候,我们是输不起的,因为你输的不是一段青春,而是往后的一生。
比赛时停步去说其他的,简直活该两个人只得了第五名,且这第五名,还是在谖谖三大喊四咆哮的催促下才蹭到终点的。差点忘记说,六组参赛,一组摔破皮,不得已退出比赛,这第五,就成了不费吹灰之力拿到的名次。
解开绑着的松紧带,参赛的腿都重获了自由,步伐或轻或重的从终点走回来。
回来的人当中没有施骆和晨曦,原因是他拉着晨曦坐在地上谈论他到底是从哪里看出他处处提防莫让谦了?!
“爸爸,这里好晒啊,我们离开这儿,到阴凉的地方再聊好不好。”
“不好。”施骆别过头,只留了个侧脸给晨曦。
晨曦拽着他的胳膊,用力晃了晃,又求了他好一会儿,施骆仍不理他,看着他的侧脸,晨曦眼珠子动了动,陪着他坐在地上。
“你怎么也坐下来了?”
晨曦哼了一声,道:“你又不理我,我就只能在这儿陪你了,反正一会儿妈妈会过来找我。”
话里威胁的意味很明显,施骆捉过他,挠他的胳肢窝,“臭小子!你活学活用啊!”
正闹着,在回来的人里没有看到晨曦的方拂晓果然找了过来,却看到晨曦被施骆抓在怀里笑得前仰后合。头垂着的晨曦看到了倒立的方拂晓,呵呵乐了半天才完整叫出“妈妈”两个字。
挠得正欢的施骆瞬间石化了一样,旋即停手看过去,“你来了。”
“嗯。”方拂晓把晨曦从他怀里抱走,对施骆说:“我爸妈过几天要来接晨曦去青州,在那儿过暑假,具体几号来我还不清楚,所以这段时间晨曦不会再去你那儿吃晚饭,你也不要过来了。”
施骆刚要拒绝,方拂晓又道:“算我求你。”
“……好,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就知道让他答应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你说。”
“我要知道你四年前不辞而别的原因。还有一点你记住,不要再试图躲开我,除非我不爱了,否则我不会放开你。”
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还是让方拂晓如水的心荡起了丝丝涟漪。坦白地说出当年的事,她不是没有想过,只是那种回顾,于她而言,是在已经结痂但伤疤还没有脱落的心上,将那还泛红的疤痕强行揭开,最后强忍住痛,用灼疼的的药水清洗完伤口,让它随着时间再次愈合。
“我答应,等我爸妈离开以后,我会找个时间告诉你,我为什么会不辞而别,又为什么厌恶到不想见你。”
施骆闪神的这段时间间隔里,仇当寻的球都已经一一入了洞,只剩下一个黑八,便可以轻松赢了他,转头想看他看到自己快赢时是什么表情,却发现他似乎并不在意输赢,抱着球杆坐在椅子上,双眼放空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在想事情。
黑八也进洞以后,仇当寻挥杆碰了碰他手里的球杆,说:“这局我赢了。”
施骆撂了杆子,“不玩儿了。”
仇当寻没有拦他,任由他走出台球厅,旁边的人怀着疑问:“仇总,您这次约施氏的人来,就只是单纯为了打几局球?”
冷冷撇了他一眼,仇当寻把手里的球杆递给他,“是不是在你们眼里,我作出任何举动都要抱着目的?”
那人猛地将头垂下,“抱歉。”
“虽然你是陈总派来我身边的人,但还没有资格干涉我要怎么行事。”
走出台球厅的时候,暮色已经降临,周边霓红灯闪,车水马龙,一时间竟不知要去哪儿。
自那日与方拂晓达成协议,他已经几日没有借着晨曦光看见她了,有时候偷偷跑到她所住的小区楼下,看着三楼窗户上透出的橘黄色灯光,心里都不由一暖。
前天晚上,他又偷偷来了,站在楼下,仰头看了好久,直到身后有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干嘛呢鬼鬼祟祟的。”
他一回头,那人立即一副又惊又喜的表情,“施先生?怎么是你呀!我还以为是来蹲点儿的呢,你都不知道最近这小区治安多不好,常有小偷过来爬窗撬锁的。”继而抬头看了看楼上,“方小姐屋里的灯还亮着,肯定还没休息,您怎么不上去坐坐啊,这儿蚊子太多了。”
“您怎么认识我?”
这就是曾不解怎么会有人得了“一犯病就当雷锋”这种病的那位阿姨,她都几次在小区里碰见他送晨曦回来了,再加上这楼下的灯光那么亮,一眼就认出他并不算难,呵呵笑道:“我问过晨曦,他说你是他爸爸,而且就你不计报酬修灯这事,物业从杂志上剪了你的照片都贴在公告栏了,鼓励我们像您学习,能不认识嘛。”
前面的话说得都挺正常,最后逗趣一句:“他们也真够逗的,就您那病,我们这平常人可得不起。”
病?
施骆眉峰微皱,说了句“我还有事”便要离开,刚走出两步又折返了回来,挡在那位阿姨前面,“我其实刚从楼上下来,您要是哪天碰到晓晓,别告诉她今天在楼下碰见我了,她要是知道我站在楼下一直没走,会生我的气的。”
这说法新鲜,她倒是头回听说晚走女朋友会生气的,但既然人家提了,她也只好满口应了,“行行,你放心,咱也不是那多嘴的人。”
在楼下又待了好一会儿,施骆才离开,路上走着的时候,思绪飞回到了运动会结束那天,那天晨曦并没有参加下午的暑假汇演,实在是几场比赛下来,晨曦已经筋疲力尽,他先送她们回去冲了澡换身衣服,然后带她们出去跟莫让承一家汇合。
这是比赛结束以后,施骆跟姜染秋定的,两个人那次在幼儿园门口碰见就说要约时间聊聊的,结果这一耽搁,就拖到了现在。
和好如初的两个小家伙从饭始到饭终都在嬉笑打闹。
莫让承和方拂晓纯粹是陪吃陪听的,那两个许久没见面的好友在桌上忆起了昔日的趣事,一开怀大笑便推杯换盏,这一聊倒是尽了兴,只二人也是醉的趴在桌上不省人事。末了,还清醒的两个人只好一人搀扶着一个从包房离开。
可怜的是,微醺却装作酩酊大醉的人没能如愿地趴在方拂晓的肩上被送回去,而是被莫让承粗鲁地连拖带拽地推进了车里,然后掏出他的手机,找到罗盛泽的电话,好久那边才接通,“施总喝醉了,现在在江河酒店,让你来接他一下。”
不等他拒绝,那边已经挂了电话,罗盛泽气急败坏地从自己老婆身上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发牢骚,“不是头一回了,这账我非得跟施骆好好算算不可。”
徐图之白了他一眼,“你能斗得过他才有鬼呢。”
威严被挑衅,罗盛泽扳过她的脑袋,用力在她唇上印下一吻,“斗不过他我能斗不过你。”狠话说完,又贴心道:“别等我了,你先休息。”
一肚子火的人赶到江河酒店,并没有发现施骆,却看到了他的车停在一边,走过去却看到更冒火的一幕,暗自骂道:你丫在这儿风流,喊我过来围观什么。
仔细一瞧,却又觉得不对劲,搁在施骆背上的那双手明显是在捶打他,不像是你情我愿的,担心好兄弟醉酒犯事,罗盛泽赶紧拽开他,扶着脚步虚浮的人,斥他,“你现在怎么都落到要强人的地步了?”说着,要跟那衬衫领口有些凌乱的姑娘道歉,只在灯光照到她脸的一瞬间换了词,“方拂晓?”
她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要不是担心他一个人在这儿,她又何必拒绝莫让承送她回去的提议,让已经哈欠不断的晨曦跟着他们先走,自己留在这儿照顾他。更不该在听到他喃喃要喝水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跑去买,还扶着他坐起来,更细致地将瓶盖拧开。
谁知道他喝完水就忘恩负义,趁她不注意,竟用手臂将她压倒在后车座上,欺身吻她。
低头整理好衣领和头发,方拂晓就离开了,走时丢下一句:“麻烦你送他回去,我先走了。”
望着匆匆离开的人,罗盛泽笑了笑,大概连方拂晓自己都没发觉她的用词:麻烦?
他和施骆是好友这件事,方拂晓四年前就知道的,他们之间完全用不到“麻烦”这两个字,但她却用了。
这是不是表示,在她内心深处,还有施骆的一席之地……她还一直拿施骆当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