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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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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方依纹感慨过:“找男人啊,就要找那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多金冷面,只对我一个人温柔的男人!”
当时周小笛听的无语,瞥了一眼方依纹手头那本让她大发感慨的来源,更是头皮发麻:“你少看点那些不着四六的总裁文吧。”
“是。”方依纹摇头晃脑,“您说的对极了,您还是赶紧对着路遥那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痴去吧。”
周小笛恼羞成怒,一把将靠垫扔在方依纹床上,跟着人也扑了过去,双手哈气做挠痒痒状:“你还说上瘾了,吃我一招九阴白骨爪。”
方依纹笑得缩成一团,抓准时机抓住周小笛作恶多端的手:“真的真的,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嘛,现实生活中有那种男人的,当然凭你我可能没机会一见了。”
周小笛不知怎么的就想到宋川,他虽然阴晴不定,有时简直像个变态,但上面几条除了温柔也都占全。那时她在想,要是宋川能谈起恋爱,没准也就被改造的如沐春风了。
但后来她接棒看起方依纹那些心头好的时候才发现,如沐春风往往都是大结局一笔带过,前面十几万字甚至几十万字的篇幅里,总裁都爱得简单粗暴——爱是把女主拴在身边折磨,恨是把女主拴在身边折磨,爱恨交织是把她拴在身边往死里折磨。
“你在想什么?”
“……”周小笛想的投入,完全忘记此时此刻她和宋川正站在电影院出口的大厅里,因为买电影票中了奖,可以领到一个钥匙扣玩具熊。
宋川在柜台前面写信息怎么看怎么奇怪,可是那些服务员反而觉得赏心悦目,一个个星星眼盯着宋川,仿佛他是从哪张海报里走下来的明星似的。
无怪,单看长相,他秀致的连女明星都不遑多让,很有几分奶油小生的意思,可那气场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整个人凛冽的像一杆标枪。
“你喜欢蓝色的,还是粉色的?”宋川脸色不善,但还是勉强指着广告纸上的图案。
“哟,周小笛——!”正在她踟蹰时,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叫她。那个声音让周小笛当时就本能的脊背一挺——
“路,路遥?”周小笛看着他身边一个很漂亮的女生亲昵的挽着他的胳膊,心里不是滋味,“你来看电影啊。”
蠢,蠢毙了,来电影院不看电影是要干什么?
但路遥只是笑笑:“嗯,和你——男朋友?”
谁消受得起?周小笛尴尬极了,小声道:“我叔叔。”
只可惜叔叔这词在这年代已经不单纯了,搞不好可以和干爹划为一类,特别是宋川突然间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居心叵测把手往她腰上一揽,从背后钳制住她的挣扎,像是很自然的换回她的注意力:“问你话呢,喜欢哪个?”
女生的腰男生的头,摸不得,路遥当即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那你们慢慢玩,叔叔再见,周小笛……再见。”
路遥一消失在视线里,宋川就飞快的放下了手,仿佛刚刚摸了什么脏东西般,满不耐烦:“你到底挑不挑,你不挑就是粉色的。”
“其实多加一块钱就可以两个都拿走的。”服务生笑意吟吟,“情侣特惠,你们可以两个都拿走。”
周小笛忍无可忍,赔笑道:“我和这个人怎么可能是情侣关系,我高攀不起。他说粉色就粉色,我这叫尊敬长辈!”
最后多花了一块钱拿了两个。
蓝色的那只被挂在后视镜上,极其不协调的晃来晃去,嘴角勾起仿佛在嘲笑缩在椅子里的周小笛。
“你怎么可以那么做?你这样让我怎么在同学中做人?”
“扯平了啊,你在他面前叫我叔叔。”拐过一个街区,宋川从后视镜里打量着她,“我可不是你叔叔,你姓周,我姓宋,这点你和你爸一样糊涂。”
他们的对话很少提及周小笛的父亲,她一听就激动起来:“你根本就胡说,我爸爸说爷爷和奶奶是真心相爱的。”
“真心相爱?”宋川笑了起来,“第一,那是你奶奶,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第二,你爷爷他真心爱的是我妈,而你奶奶不知道从哪里造出来你爸就硬塞给我们家——”
“你停车。”那话语从这冷血的男人嘴里吐出来杀伤力就增强了十倍,周小笛握住门把手,“你再不停车我就要跳了,我真的敢跳的!”
可惜宋川不为所动——
“好啊,那你跳啊,你敢从哪里跳下去,我就从哪里碾——周小笛!”
后面的话周小笛没有听见,热风扑面而来的一瞬间她听见几声尖锐的鸣笛,周围的一切天旋地转最后被高大的身影覆盖变成黑色。
她很快的就失去了知觉。
周小笛一直胆子很小。
从记事起爸爸教她骑自行车,她总是不肯让他放开背后的手,爸爸就笑话她:“小笛可真胆小,胆子比芝麻还小。”
那时的她又胖又白,听了这话眼圈红红,缩在绒线帽里的圆脸像个小兔子,见她这么委屈爸爸总会妥协的把她揽在怀里:“要是你妈妈在,一定不会这么惯着你的,她说她小时候还会爬树呢,你说你是像了谁?”
没有妈妈,妈妈因为难产而去世,爸爸就是周小笛的大山。她从小就懂得生命的有限,离别的痛苦,只是没想到这种体验再次降临的这么迅速。
因为疾病,周小笛失去了父亲,生命垂危之际他把她交到宋川的手中,很放心的说:“叔叔他会对你很好。”
那时宋川就站在门外一声不响的偷偷抽烟,见她走出来果断把烟头丢进手头开封的罐装咖啡。
“——叔叔好。”
“我可不是你叔叔。”他把那咖啡递过来,“喝么?”然后在周小笛瞬间睁大了眼睛之后摆出个笑容,“我开玩笑的。”
他没开玩笑,因为他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笑。
这应该是个很长的梦,等周小笛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目之所及都是白色,很刺鼻的消毒水味从被套上传来。她花了十几秒反应,才想起来自己如何和宋川争吵,如何跳车。
“醒了?”正巧查房护士走进来,“醒了怎么不按铃呢?”
周小笛看她眼疾手快的换点滴,嘴巴黏在一起有点张不开:“送我来的那个人呢?”
“你说那个男的?已经走了,幸好你只有擦伤,脑袋没问题,他早晨走的。”
原来周小笛昏迷了近十二个小时,主要是被惊吓的,膝盖和右手肘蹭破了皮,衣服裤子都没法穿,包扎之后是宋川取来帮她换好才走的。
放假他尽量不去公司,周小笛也隐约感觉到肯定是大事,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想到这里她非但没有失落,反而开心的要命,赶紧打了个电话给方依纹,叫方依纹给她买她最爱的吃的那间小铺馄饨。
方依纹一听她出了车祸,吓得半个小时就奔过来,见她只是擦伤点皮,气的大骂:“周小笛你会不会说话,光拣严重的说,老娘刚刚赶到百货公司等着开店血拼,一个电话差点让你吓出心脏病,以为这是你最后的午餐。”
周小笛见方依纹脚蹬十厘米的恨天高,知道她一定火冒三丈,赶忙撒娇:“我真的疼的不得了,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联系谁。”
方依纹切了一声:“谁叫你父母自己在国外逍遥,那你叔叔呢?”
周小笛从来没有说过家事,只说父母在国外,听方依纹这么一说,嘴里发苦,不自然的笑笑:“我叔叔开会去了,我吃馄饨,不然要凉了。”
方依纹羡慕不已:“要我说你叔叔真不错,不但有钱还尽心尽力照顾你。他没成家不如娶我好了,咱俩肯定能搞好家庭关系。”
周小笛听的差点喷出来:“你钻到钱眼儿里算了,你知道他什么样儿呢?万一地中海地包天啤酒肚,吃自助都收半票的残疾身高呢?”
方依纹索性脱了鞋盘腿坐在床边上,振振有词:“那怎么叫钻到钱眼儿里,我是由衷敬佩年轻实业家,心痛他们周旋于事业和家庭的忙碌身影,和外貌没有半点关系。”说完她眼睛放光,“况且你说‘万一’,说明咱叔叔还是很可观的。”
没想到海侃不到一个小时宋川就来了,提着两层式保温盒,一罐鸡汤一罐粥。他精于人前作秀,加上外表高挑斯文,看得方依纹目不转睛:“好你个周小笛!我都不知道咱叔叔这么帅!简直是台湾言情小说封面里走下来的!”
她凑在周小笛耳边,声音却不小,几句话说的周小笛尴尬极了,指捶她的肩:“他没聋,你小声点!”
“喝哪个?粥还是鸡汤?”宋川看见那柜子上一扫而空的外带馄饨,只剩下不怎么干净的塑料碗和方便筷,克制的皱了皱眉,“让你的同学也一起喝一点,本来想让佳美煲,但怕来不及,直接去四方台点的。”
他人不在眼前还好,立在这里装大方绅士简直可怖。周小笛嘴角抽搐着,想当时不觉得,现在回忆起来那么顶撞他当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赶忙接过鸡汤罐子,拉拢方依纹吃粥。
“我就不喝了,既然叔叔来了,我也就先走了,小笛咱们改天聊,我请你和咱叔叔吃饭!”话是对着周小笛说的,两只眼睛却黏在宋川身上,她发起花痴向来明目张胆,周小笛正要扶额,就听见方依纹抛出一颗深水炸弹——
“你尽管在这里好好养病,叔叔顾不过来我可以来照顾,大不了把路遥招来陪你作伴,保管你立刻生龙活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