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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4 锦笙你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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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瘫坐在地上,所有的力量都被抽干了,我还穿着周逸凡的衣服,沉重的,冰冷的。
除夕晚上,街上人来人往的,所有经过我的人都会好奇的看一眼,然后若无其事的离开,就跟逛动物园一样。
我发狂的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诅咒似的的扔进灌木丛里,然后硬生生的把戴在手上五年已经长成我身体一部分的戒指扯下来扔进喷泉池里,我看着无名指上清晰的血道,跟割肉一般疼。心里周逸凡拿下来的时候一定也很痛吧,他怎么舍得呢,他就没有半点眷恋。
我颤巍巍的从地上站起来,赤着脚,衣着单薄跌跌撞撞的走在马路上,像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无可救药的患者。
我没有半点精力去在乎别人议论的眼光,没有目的的从建新路走到了银杏路,最后在一个热闹非凡的游乐场停下来。
旋转木马永远是孩子最快乐的天堂,我对着周逸凡许过宏愿说我要骑遍全世界所有的木马。
周逸凡当时揉着我的头发,特温柔的说:“放心我会实现梁锦笙小朋友的愿望的”。
周逸凡说过许愿不能对着流星许,流星会迷路,而他永远不会,他永远都知道梁锦笙的方向。
我还记得曾经和罗寒的一次争吵,她说初恋都是善始怨终。
我牵着周逸凡的手据理力争,说一定要让你见识什么叫做善始善终,青梅竹马,永垂不朽。
罗寒很不屑的瞥了我和周逸凡一眼。
当时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以为那是特有的妥协方式。
现在我突然明白过来,那种不屑,是在爱情里溺过水冷眼的看待那些站在岸上不知爱情深浅的无知人。
我站了很久,直到双腿麻木,才拖着冻得失去自觉的脚蹒跚的走到木马前,我正想往上坐的时候,不知哪里多出一双手来推了我一把,力道并不大,但我还是很扎实的坐在了地上。
那个人没有预料到我会摔在地上,转身过来没有半点歉意的问我:“你没事吧”。
原本的绝望委屈,因为他这一推更加变本加厉,毫无预兆的,泪水又汹涌而来。
我知道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哭是一件很没出息的事,可我就是难过,忍不住。
“哦”那个人意味深长的叹了一声,然后就有一张红色的钞票从天而降,伴随着一阵鬼魅讽刺的声音:“不就是骗钱嘛至于演的这么卖力”。
我没有反驳,亦没有去拾起那张满是鄙夷的钞票,只是蜷着身体抱着膝盖哭。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哭了好久,只觉得身体里的水分都被一个巨大的水泵抽干了再挤不出一滴泪来,眼睛干涩得刺痛,抬头才发现游乐场的人已经散完了。
祸不单行用在我身上最合适,我想打电话叫笛之来接我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也不翼而飞。
我又想到了周逸凡,我突然觉得我不应该这样坐以待毙,我要去找周逸凡,不要任何解释,只是抱着他,醒来,结束一场噩梦。
我心急的从地上站起来,身体却在麻木中没有苏醒过来,如果不是一双手稳稳的托住我,我现在应该龇牙咧嘴的瘫坐在地上。
“你真的还在这里”
等这个冷冷的带着戏谑的声音飘过我的头顶,我猛地清醒过来,用仅有的一点力气推开他。
如我所愿,我重新瘫坐在地上,龇牙咧嘴。
我倔强的仰着头,用猩红,仇视的眼光盯着这位见死不救的路人。
他摊手耸肩,给我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用隔岸观火的眼神打量我这个衣冠不整,失魂落魄的神经病。
不过,最后还得感谢这个路人,没有在给我扣上诈欺的罪名,也没有在天女散花的挥霍他家的人民币,相反,还慷慨解囊的把手机借给了我。
我拿着手机迟疑了很久,直到我积攒起来找周逸凡的勇气被夷为平地,我熟稔的按了笛之的电话号码。
笛之的手机里永远住着一副架子鼓,吵得震耳欲聋。
我想告诉她,我很难受,很乱,很迷惘,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我的喉咙像灌进了无数粗粝的沙子,张口就是沙哑的抽泣。
笛之听出是我在那头着急的喊,我听着她狼嚎般叫着我的名字,哭的更厉害了,僵持了几分钟,笛之终于忍无可忍,把音量调到了最大冲我怒吼:“你她妈究竟在哪里呢,被抢了还是被绑架了,周逸凡不是跟你在一起吗”。
我听见周逸凡的名字,更加不可收拾了。
最后,还是比较理智的人站出来,嫌弃我霸占他的手机太久。
“你朋友在银杏路的游乐场”他言简意赅的交代完地址。我以为他会离开,毕竟作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他真的算仁至义尽了。
我没有想到他会在我身边坐下,静静的点燃一根烟。
颓废的烟草味,混杂着魅惑的香水味,我有一瞬间想要放纵。
十七岁的尾巴,我人生的第一支烟来自一个陌生人,他说为他悲,不如为己喜。
为他悲,不如为己喜,当时我真的觉得肤浅之极。
爱过,伤过的人都知道,喜悲,从不由己。
许久以后,我再次和这个不羁的男人狭路相逢,我经常想起着八个字,我才明白他的人生态度真的可以用八个字总结:为他生,不如为己死。
那天,笛之把我拖回家后,便特意请了假,在家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守着我,还神神叨叨的把所有的刀具都收起来,甚至还请师父装好了坏掉半年的玻璃。她密不透风的保护计划,让我觉得自己像个重刑犯。其实她完全多虑了,我那么怕痛的人,根本不会想到自杀,或者自虐。
周逸凡挥一挥衣袖,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他是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却滞留在过去里爬不出来。
这两天,我像被关在一个充满回忆的玻璃罩里,隔绝了光怪离陆的外界,只剩下我和周逸凡。我们五岁就认识,我们在一起是那么顺其自然而又理所当然的事情,就连我人生第一包卫生巾都是周逸凡在超市门口徘徊了半个小时买回来的。
我以前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的,是因为我真的觉得我们十几年知根知底的感情是无坚不摧的。
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那不是泡沫。
第三天的时候,我终于下床了,笛之见我跟没事人一样,激动地人想开香槟庆祝,前提是有的话。
我光速的穿好衣服,看着笛之用锅灰似的脸颊眼影把自己弄的像出去祸害众生的吸血鬼。
笛之洞悉了我的想法,鄙夷的看了我一眼,跟杀猪似的嚎叫:“没见过烟熏妆”。
我审时度势的闭了嘴,因为我想起这两天晚上,笛之用并不柔和的嗓音坑坑洼洼的在我耳边读完了一整篇冰姑娘。
笛之绝对不是一个完美的讲故事者,因为她总爱掺杂自己的感情和见解,但对我而言笛之确是我唯一的故事者。
每次她讲到冰姑娘时,语气就慷慨激昂,变得仰慕,跟念赞歌一样:“他——生命的谋害者和毁坏者——是空气的孩子,也是冰河的强大统治者”。
我不是童话的宠儿,但笛之声情并茂,阴阳怪气的阅读总能打动我。
“无论对人来说,或就人来说,世界上的好东西都分配的不太平均,不是所有的狗生下来就有福气躺在人膝上或是吃牛奶的,我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福气”笛之念完这句后,感叹了一句,我就泪湿于睫。
她说,锦笙你一定想不到,我竟然和这只狗产生了共鸣。
笛之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笑意的。
以喜言悲,莫过于此。
笛之成功的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吸血鬼,扎了一个花苞头,露出颈上大片的刺青,见我还在一旁神游,又跟马景涛附体一样冲我咆哮:“没见过美女呢”。
我觉得跟他在一起久了,失聪是早晚的事情,我气沉丹田的写着她的样子冲她喊道:“我只见着了女”。
在笛之反应过来之前,我迅速的逃之夭夭了,三秒钟后,我觉得整栋楼都在颤抖,伴随着一声狮子吼。
我估摸着,正在冬眠的蟑螂都被吵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