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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章 嗜辣女生无可恋 ...
正当白文柳泡在浴桶里面万般纠结的时候,秦恪己在前院的小书房内定下了随行的暗卫人选,锦一为人机巧善变,适合扮成个小厮方便办事;锦二长相普通毫不起眼,当个马夫正好掩人耳目;锦三和锦四都是沉稳的性子,正好贴身护卫扮成工部书吏的三皇子,书吏也是有品的官员,带俩下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锦亲王的暗卫有万夫不当之勇,都是些铁骨铮铮的汉子,有些是锦亲王征战多年在外收养的孤儿,着人悉心培育;有些本是军中豪杰,应得罪了权贵不得不隐姓埋名甚至毁了容貌,藏身于锦亲王府的。前者可以出府担些些乔装打扮的任务,后者一般都在府内暗中守卫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对锦亲王忠心耿耿,平素谁都支使不动。
这样的人物带上四个就已经绰绰有余了,再加上秦恪己虽然官位只是个工部侍郎,不过无人不知他是锦亲王世子,明面上还可以带几个侍卫,世子的仪仗自然用不上,一行连主带仆十个人左右就够了,多了反而惹人猜忌。加之三皇子也有暗卫在暗中随行,安全不成问题。
拟定了名单,秦恪己将纸上的墨迹吹干叠好收进袖袋里,看看外面的天色,还是明日交给父王再行商议吧,今天委实有些晚了。他探手去摸桌角的茶盏,触手冰冷,不由得失了喝的欲望,浓眉习惯性的皱了一下。
正当这时书房门口传来轻缓的脚步声,接着书房门被小心翼翼地推开,一个丫鬟打扮的娇小女子低头托了一个放着瓷盅的托盘跨过门槛,一抬头见秦恪己已经忙完,正看向门边,于是微微笑开,露出一口米粒白牙,很是温婉的样子。秦恪己极爱看她的笑容,那似曾相识的嘴角弧度和微微低头的样子,能让他回忆起五岁以前的时光,似乎记忆中的母亲就是这种温柔的样子,也正是对着笑容的偏爱和一起长大的情分,让他一年前要了素蓝当通房丫头,虽然这其中更有些不为人可道的缘故。
素蓝是秦恪己的生母给他挑的丫鬟,稍长他两岁,长得不算绝色,只是这温柔的性子给她加分不少,秦恪己没有成亲的时候,她就是身边第一得用的人,成亲以后,墨菊墨兰和一些小丫头又跟去了知明院当差,这前院世子的小书房里就剩了她一个上得了台面的丫鬟,秦恪己在书房处理公事或者看书的时候,她就是那添香的红袖,陪着年轻公子夜读书。说是小书房,其实秦恪己自打七岁挪出内院以后,就一直生活在这里,除了没有小厨房,这里与知明院并不差什么,卧房、浴室也都有。
素蓝几步走到书桌前,放下托盘,双手捧出瓷盅,轻声说着:
“世子,秋日天燥,大厨房给几位主子炖了雪梨银耳羹,趁热喝了吧。”
秦恪己掀开白瓷盖子,拿起托盘上的汤匙,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合着汤水,他一向不爱喝这些甜滋滋的东西,觉得没甚意思,好半晌才咽了两口下去,扔下汤匙,示意素蓝把东西撤下去。素蓝让他想起了知明院里的白文柳,以及父王极为认真的托付,不禁有些烦躁。
“我知道世子不耐烦吃这些,我用小炭炉给世子炖了冬瓜盅,现在正是出味的时候,要不要我端上来给您尝尝?”素蓝手脚麻利地收拾了汤匙和瓷盅,端着托盘低眉问道。
秦恪己不耐烦的揉揉眉心,闭目挥手说道:
“不必了,你自己喝了吧,时候不早了,叫寸草给我打灯,我要回知明院去。”寸草是秦恪己的小厮,这么些年来,其实也兼了陪读和陪练的任务,与一般人家只会伺候人的小厮不太相同。
听了这句话,素蓝的手不易察觉的抖了一下,汤匙微微一晃,发出些声响,秦恪己睁眼看去,一下子就看见那只白皙修长的手上横亘着一条粗大的疤痕,还红肿着,不由得轻叹了一声,自己的右手上也有一条疤痕,要不是素蓝挡得快,要不是自己拦得及时,那恐怖的疤痕就要上脸了!一个如此粗鲁不讲理的女子,还要“好好照顾”?!唉,真是越想越烦。
“我这两天要去一趟南淮,你帮我整一下行李,要偷偷的准备,不能让人看见……嗯,另外将我不常穿的衣物用品整理一些,明日打发人送到知明院去。”既然说是要当正妻一般敬重,总得做出个样子来,也免得留有给人说嘴的麻烦。不过,秦恪己,你这么做,可是给自己留了个大麻烦啊。
素蓝闻言去了心头的大石,轻声应了,端着托盘出去唤来寸草准备琉璃灯给世子照亮。小书房离知明院并不太远,加之时候也不早了,也用不着找小轿来。
因为寸草的年纪与世子一般大,天色已晚又需要格外避讳,于是秦恪己接过琉璃灯,独自进了院门。
王府规定有女眷居住的内院,一向是亥初落锁,之后有守夜的婆子在院内上夜,王府的侍卫会在院外巡逻。锦亲王和世子在前院都有歇息的地方,因此他们若过了亥初还没回来,也没有传话回来要留着门,就不必等着了。
秦恪己到院门口的时候,离亥初不过一刻钟,婆子们已经关了半扇大门,见世子自己打着灯进来,倒吓了她们一跳。秦恪己抬手免了礼,也不让人替他打灯,只吩咐一声好好上夜,不许打牌喝酒,就径自向院内走去。
白文柳早就泡好了澡,换了宽松的寝衣坐在床边无所事事。今天累了一天,她在浴桶里面纠结卫生问题的时候,都差点睡过去,呛了口水才醒过来,偏偏程嬷嬷不许她睡,说是这才新婚,怎么样也得等世子回来,聊个小天啊什么的。看着程嬷嬷欲言又止似笑非笑的表情,白文柳暗自吐槽,怕这“聊个小天”之后还有些别的什么事情吧,就是白文柳从大学生理课上了解过,却还没来得及经历过的事情。
想了一想,又觉得程嬷嬷的神色有些奇怪,似乎完全不知道世子和世子妃尚未圆房的事情,秦恪己连自己身边的人都能瞒着,那元帕定是过了她们的目,就是不知道染得是什么玩意的血。
白文柳其实还有些混沌,她不太了解大炎朝婚嫁的风俗,显然原主也不太清楚,她在父母丧百日内嫁了人,难道就不用守着孝,不是说孝期里面不让那个什么的吗?还是这大炎朝不讲究这些?有心想问问程嬷嬷,又觉得涉及到闺房中事不好开口,只得继续坐在床边用手指描着锦被上紫色的暗纹。
大炎朝确实挺讲究这些的,不过白文柳忘记了她现在准确的说叫秦白氏,嫁进秦家就不再算是白家的闺女,按习俗来讲是不用再给父母守孝的。做儿女的要给父母守孝三年,不过若是女儿年纪稍长且已经定亲了的,可以在百日内嫁人,以喜服替孝服,也算给九泉之下的父母一个交代,儿子却不能,定要守满孝期,方可除服。不过这样赶得时间内嫁人到底有些匆忙,一般的大户人家都会选择三年之后再谈嫁娶之事,既能腾的开手料理聘礼或者嫁妆,也能搏个纯孝的好名声。
而白文柳这个婚事是当今圣上下的旨,锦亲王又急于将白启遗下的一双儿女护在羽翼下,于是不得不匆忙办了。饶是有皇上赐婚,皇子观礼的体面,东都的世家大户私底下还是没少笑锦亲王府这个媳妇娶得有失身份。
这些事情白文柳自然不会知道,她只想赶紧睡觉,这都是什么日子啊,有珍馐美味不能随便吃,有高床软枕不能随便睡,有一脑门官司也不能随便问,一点也比不上她在现代过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日子。
想到吃的,白文柳精神了些,忙唤了外间当差的墨菊进来,她对知明院的小厨房很感兴趣,先前为了抓住孟旭辉的胃,白文柳苦练了一手好厨艺,结果到了也没抓住这个男人的心,倒是养刁了家里三个人的口味。当年他们一家四口都嗜辣如命,什么水煮鱼、水煮肉、剁椒鱼头的,直吃的嘶嘶的抽凉气,还不放筷子。
“我初来乍到不知道王府里的规矩,这晚饭都是要一起吃的吗?”白文柳问道,这古代人习惯一日吃两餐,这辛辣的菜肴不适合早上吃,要是晚饭都得一起吃,为了照顾老人家的脾胃,也吃不着辣的了。
“回世子妃的话,王府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别的什么特殊日子才一起吃饭,平时秋冬季都由各院小厨房自己做,春夏季看各院的安排,要是习惯院里的小厨房,就提前跟大厨房说好,不要那边准备。”墨菊被匆匆叫进内间,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听世子妃只是想了解下王府的习惯,不由得松了口气。
白文柳闻言差点没乐出声,虽然都是和陌生人吃饭,但是只和一个陌生人吃饭,总比和一群陌生人吃饭要来的好一些,假如这个陌生人还爱吃辣的话,那简直是不能再好了。
“世子吃饭可有什么禁忌吗?”白文柳旁敲侧击地问着。
“回世子妃的话,世子一般没什么不吃的。”
“呃,也就是说他可以吃辣?”语气里充满了欢欣鼓舞。
“嗯,世子倒是不怎么吃辣的。”墨菊仔细回忆了一下,认真的说道,许是想的太过投入,连那句“回世子妃的话”都没加上。
“啊,为什么啊?”白文柳被人迎头一棒,蔫了,不是说他什么都吃的吗?!也罢,自己好歹是个世子妃,他不吃,做了自己吃总行吧,况且过两天他还要出去办皇差,也能打打牙祭。
“世子嫌茱萸有股苦味,王府里上下都不太喜欢。”棒伤未愈,又是一盆冰水兜头浇来。
白文柳这回傻了,茱萸,这玩意她知道啊,以前生药课学过,算是一种药材,有小毒,需要用石灰炮制才能入药,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的时候,食物中的辣味主要靠它,因为多为野生,产于崇山峻岭之上,采摘极为困难,大多数平民,只能靠葱姜蒜来获取辣味。食茱萸炮制过后,会有苦味,也难怪王府上下都不喜欢,也就是说,自己穿到了一个没有辣椒的时代!!!
穿过来以后就努力保持乐观的白文柳彻底崩溃了,这古代修不修下水道啊,她要再摔一跤穿回去!
最近楼下装修,都不敢开电脑。一会我去朋友家和她商量重新做个封面的问题,还有专栏和头像。
另外,来个评论吧……我写的都惶恐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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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四章 嗜辣女生无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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