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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纳希瑟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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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叫我纳希瑟斯,因为我的俊美。他们说,我绝不会爱上任何人,我只爱自己。
我也以为是这样,直到遇上这个中国女孩。
她叫夏彤。在她的国家,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夏天的太阳。那是比水仙花耀眼许多的金色。
从我们相识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是她了。她就是我的倒影,是我的水仙花,是我最耀眼的金色阳光。
她是非常恋家的女孩,常常同我说起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那里有她最好的朋友。
“她们是我最重要的人。”
“比任何人都重要?”
“是的,比任何人都重要。”
不,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将是我。
周末的时候,我们去逛市集。她喜欢各种表情的瓷人。我们买很多回去,在她房间的架子上摆满好几排。
回来的路上经过中国超市,我陪她进去挑新鲜的蔬菜,拎回家看她大展厨艺。我从此爱上中国菜。她的好手艺把我的胃惯坏,再也不肯吃中国餐馆糟糕的菜色。
没有课的午后,窝在家里,煮一壶浓浓的咖啡,香气在整个房间里流窜。温暖的阳光洒进来,星星点点落在她的头发上,她美得像意大利画家鲍蒂昔里笔下的天使。她是造物主的宠儿。
我躺在沙发上念十四行诗给她听,她喜欢爱尔兰人叶芝。
我想我是入了魔,不是都说东方女子有魔法么。
我甚至为了她学中文,彻夜不眠把她爱的诗都翻译出来。
人们都说,纳希瑟斯为爱情憔悴了。
我们始终没有确定关系,虽然人人都将我们认作是一对情侣。
她很慢热,她知道我爱他,却不明了自己是否爱我。
不过,我会耐心等待我的天使。
假期一起去瑞士滑雪,还去了枫丹白露。爱情是只有在枫丹白露才会发生的事。
她对我说起中国的杭州,称那是比威尼斯还要美得多的城市。
对她来说,中国的永远是最好的。因为她的朋友在那里。
我们时常一起去国立美术馆看画,在各个展室徘徊一下午,喝一杯咖啡,然后走回家。有时候会下起绵绵细雨,我把她的手放进我的大衣口袋,也不打伞,就这样慢慢地走着,好像能够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呵,是的,地老天荒。她说中国人都喜欢长久,并不羡慕炽热燃烧的爱情,因为那总是转瞬即逝的。他们向往平淡而久远的关系。
就像我们。虽然什么都没有说明,但可以一直在一起,静静地走路,聊天,让我为她画像,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真的不再奢求什么。
到了第二年春天,乘火车去卢森堡,正逢一场小型的珠宝展。
我知道她的首饰都很名贵,但她却流连在一个廉价珠宝铺位前良久。
“喜欢什么?”
“那对耳环,很漂亮。”
是一对菱形紫水晶耳环,并不值钱。我买下来送给她。
“很衬你。”我帮她戴上。
她抬眼笑,明媚如冬日暖阳。
我们还看到一对玛瑙戒指,隐隐是水仙花图案。尺寸也刚刚好,一人一只。
那年她很累,连假期都在补习。
“我是一定要考上大学的。”她这样对我说,也是给自己一点信心。
纵然天天学习近十个小时,成绩仍然不见提高。
“为什么一定要上大学?”
“我们中国人都觉得,家里的条件如果足够,孩子就应该多读一些书。”
“即使你们并不想读?”
“是的,即使并不想读。”
中国人有很奇怪的逻辑。
她最后还是失败了。
那年她满十八岁,决定不再尝试去考大学。她要回国。
“你还会回来吗?”
她对我笑笑。
“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
我送她去机场。
看着她进登机口,我竟然没有流泪。只是觉得身体里有什么地方碎裂了,隐隐作痛。
离开机场的时候,心不在焉地扶着栏杆走,手一甩,只听到清脆的响声。
玛瑙戒指撞在栏杆上,碎了。
我突然间明白过来,她不会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