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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纳希瑟斯 ...

  •   他们都叫我纳希瑟斯,因为我的俊美。他们说,我绝不会爱上任何人,我只爱自己。
      我也以为是这样,直到遇上这个中国女孩。
      她叫夏彤。在她的国家,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夏天的太阳。那是比水仙花耀眼许多的金色。
      从我们相识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是她了。她就是我的倒影,是我的水仙花,是我最耀眼的金色阳光。

      她是非常恋家的女孩,常常同我说起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那里有她最好的朋友。
      “她们是我最重要的人。”
      “比任何人都重要?”
      “是的,比任何人都重要。”
      不,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将是我。

      周末的时候,我们去逛市集。她喜欢各种表情的瓷人。我们买很多回去,在她房间的架子上摆满好几排。
      回来的路上经过中国超市,我陪她进去挑新鲜的蔬菜,拎回家看她大展厨艺。我从此爱上中国菜。她的好手艺把我的胃惯坏,再也不肯吃中国餐馆糟糕的菜色。

      没有课的午后,窝在家里,煮一壶浓浓的咖啡,香气在整个房间里流窜。温暖的阳光洒进来,星星点点落在她的头发上,她美得像意大利画家鲍蒂昔里笔下的天使。她是造物主的宠儿。
      我躺在沙发上念十四行诗给她听,她喜欢爱尔兰人叶芝。

      我想我是入了魔,不是都说东方女子有魔法么。
      我甚至为了她学中文,彻夜不眠把她爱的诗都翻译出来。
      人们都说,纳希瑟斯为爱情憔悴了。

      我们始终没有确定关系,虽然人人都将我们认作是一对情侣。
      她很慢热,她知道我爱他,却不明了自己是否爱我。
      不过,我会耐心等待我的天使。

      假期一起去瑞士滑雪,还去了枫丹白露。爱情是只有在枫丹白露才会发生的事。
      她对我说起中国的杭州,称那是比威尼斯还要美得多的城市。
      对她来说,中国的永远是最好的。因为她的朋友在那里。

      我们时常一起去国立美术馆看画,在各个展室徘徊一下午,喝一杯咖啡,然后走回家。有时候会下起绵绵细雨,我把她的手放进我的大衣口袋,也不打伞,就这样慢慢地走着,好像能够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呵,是的,地老天荒。她说中国人都喜欢长久,并不羡慕炽热燃烧的爱情,因为那总是转瞬即逝的。他们向往平淡而久远的关系。
      就像我们。虽然什么都没有说明,但可以一直在一起,静静地走路,聊天,让我为她画像,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真的不再奢求什么。

      到了第二年春天,乘火车去卢森堡,正逢一场小型的珠宝展。
      我知道她的首饰都很名贵,但她却流连在一个廉价珠宝铺位前良久。
      “喜欢什么?”
      “那对耳环,很漂亮。”
      是一对菱形紫水晶耳环,并不值钱。我买下来送给她。
      “很衬你。”我帮她戴上。
      她抬眼笑,明媚如冬日暖阳。
      我们还看到一对玛瑙戒指,隐隐是水仙花图案。尺寸也刚刚好,一人一只。

      那年她很累,连假期都在补习。
      “我是一定要考上大学的。”她这样对我说,也是给自己一点信心。
      纵然天天学习近十个小时,成绩仍然不见提高。
      “为什么一定要上大学?”
      “我们中国人都觉得,家里的条件如果足够,孩子就应该多读一些书。”
      “即使你们并不想读?”
      “是的,即使并不想读。”
      中国人有很奇怪的逻辑。

      她最后还是失败了。
      那年她满十八岁,决定不再尝试去考大学。她要回国。
      “你还会回来吗?”
      她对我笑笑。
      “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

      我送她去机场。
      看着她进登机口,我竟然没有流泪。只是觉得身体里有什么地方碎裂了,隐隐作痛。
      离开机场的时候,心不在焉地扶着栏杆走,手一甩,只听到清脆的响声。
      玛瑙戒指撞在栏杆上,碎了。
      我突然间明白过来,她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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