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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识之笑容 没理由啊, ...

  •   转眼已是五月,我对学校里的劳动节活动没有多大兴趣,因为这些想法创意实在是太无聊了,只想多关注一下有关非典的新闻。然而这之类的新闻却少之又少,可以说在这个小县城里,非典不曾被重视,他们的生活很健康、很安详。日子在宁静的太阳下悄悄流逝,随同夜晚的暴风骤雨,一往无前。
      我在催眠中失去信心,非典抗击成功的话题都没能使我坦然起来,我对爸妈的体谅变成埋怨,短暂过后,又是急切。一有时间就盯着窗外的柏油马路发呆,大概这就是望眼欲穿的感觉吧。
      既然短期内爸妈不会来接我,这样苦憋下去也不是办法,我选择在沉闷的祈祷中找点乐子。自此,放学后开始教方妍写字做功课,给她讲解书本上的成语故事。她总是有问不完的话题,起初我无视她的提问,久而久之,我发现她问的都很道理,便与她共同探讨。好比——“既然地球是圆的,那南辕北辙没有错啊!”、“苦尽甘来是指吃完了苦就可以吃甜的吗?……”然后我就会告诉她:“既然你知道往反的方向会离你的目标更远,即使最终你依然能达到目标,为什么不选最近的路途呢?”她若有所思地点头。我接着说“当你觉得这件事情很烦恼,很难过,为什么不早一点就让它过去呢,一旦过去了不就是不烦恼,不难过了吗?所以凡事想开点,别作茧自缚,才能苦尽甘来……”
      “那曦曦姐,作茧自缚又是什么意思?”
      “……”
      我完全不能像方妍一样,每天精力充沛,有时话说的多会微感无力。于是我放弃了讲解成语故事的行为,忍痛割爱的借漫画书给方妍看。她倒是乐得自在,抱着书本同我坐在床上,安安静静地沉迷其中,窗外大雨倾注也不能让我们为之所动。我喜欢潮湿的下雨天,喜欢这种只有雨声感觉。偶然我也会主动开口,跟她玩扮演角色的游戏,她演美女,我当英雄,挺符合形象的。
      漫画书看完了,方妍就带我去逛大合社。大合社里什么零食都有,就是没有漫画书。方妍又拉着我去火车站的西街,找那间书刊最多的报社亭。对于走路来说,西街的路途还是遥远的,所以我不惜把所有零花钱都买了漫画书,大大小小几十本,然后两人窝在床上兴致勃勃的细啃。
      “曦曦姐,我和纱南谁比较可爱?”
      我认真地想了想:“方妍比较可爱。”
      老实说,方叔叔容貌普通,方阿姨也绝无惊艳之处,为什么方妍能够如此可爱,这真是一个难解之题。
      “嘿嘿,那秋人肯定会喜欢我。”她松了一口气。
      “秋人?”新暗恋对象?
      方妍明亮着大眼睛:“跟明明一样帅的男主角!”
      啊哈,我差点忘了,她向来专情无比。
      闲的时候我把箱子里的书本翻过来翻过去,也许明天就来接我了,我得收拾好行李……嗯,今天还没来,找出一本书解解闷。
      我觉得我快疯了,做什么事都六神无主,心不在焉,这样的恶习直接导致期中考试创分数新低!
      老师望向我时,眼里不是没有失望的,然而对于我这种漠不关己的神态感到深深愤怒。我承认我面无表情,但绝不是漠不关己的意思,大概我只是没缓过神,或者不愿相信自己能考出这样的分数——52分。
      说三道四的议论很快传遍小镇,现在换成她们不屑与我交朋友了,邻居们也对我有着若有若无的鄙夷。这一次是方阿姨给我言传身教,她不比方叔叔,不曾有感到可耻的怒意,只是微笑的、客气地给我讲道理。
      “久曦,阿姨权当你换个新环境暂时没有缓过神来,不过你得争气,期末考虑一定要加油赶上来,懂吗?”
      “好。”我木讷地点头。
      方阿姨笑笑:“你自幼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孩子,突然离开爸妈这么久,难免会有些伤神,但要自我调节好,在阿姨这里也可以像在家一样,大胆开口,我和你叔叔一定有求必应。学习上遇到不懂要不耻下问,不要钻牛尖,自我颓废……”
      我低头红着脸,玩弄自己的手,待她说完才尴尬地回:“我知道了,可是,我爸妈还要多久才来接我。”
      “应该会很快的!久曦,你把成绩赶上来,爸妈来接的时候好让他们高兴啊!”
      会很快的。嗯,我郑重地点头:“我会的!”
      这样的安慰并没有使我停止胡思乱想,我甚至质疑爸妈是不是打算抛弃我,不要我了。没理由啊,我这么听话,这么乖巧,成绩不错,怎么会有丢开我的念头呢。
      在答案未想通之前,我决定学会写信。跟着方妍在镇上的文具店里买来信笺纸和信封,用钢笔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纸上,我发现我写的大多是问号,写着写着,泪如雨下。
      为什么还没有来接我?
      为什么送我来这里?
      为什么不要我了?
      为什么?
      ……
      堪称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封信,洋洋洒洒写满好几页,终在暗黄的台灯下完稿。我把信小心翼翼地封好,贴上几张邮票,揉了揉模糊的双眼,有气无力地爬到床上,迎接第二天的到来。
      吃完早餐便急匆匆地赶到县份上的邮政局,我在慌忙与畏惧的神色中找到穿制服的叔叔。“我想寄信!”我大胆地说。
      “寄信?信写好了吗?”叔叔认真地问。
      我取出书包里的信,递到叔叔眼前,脆脆地说:“写好了!”
      叔叔接过信,用怪腔怪调的语气念着:“北京市朝阳区XX花园A幢6号……你确定你要寄到这里去吗?”
      我点头如捣蒜:“寄给爸妈。”
      叔叔笑笑,把我的信揣进口袋里:“好的,我知道了。”
      我被叔叔的肯定弄得情绪高涨起来,再次慎重的交待:“叔叔,你一定要给我送到啊!拜托你了,一定要让爸妈收到我信,叫他们过来接我!”
      “一定会的,相信我!”
      我给他一个弧度很大的微笑,兴奋地离开时,不时回头向他挥手。当爸妈收到我的信后,他们就会来接我了,我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个令我讨厌我的地方。
      很快,我自以为是的信心输得一塌糊涂,那封信像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他们是不会来接我了……他们真的不要我了……我一遍一遍地摇头,也许叔叔欺骗了我,没有代我把信送给他们;可能是信丢失了,所以他们没有收到。他们是不会不要我的,不会让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过着哀思如潮的生活,因为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了,实在是……愁肠百结。
      我试图让自己安然接受,可是,每晚睡不着的情愫是怎么回事,堆积的心事不能大吐苦水又是怎么回事……
      不会的,他们肯定是工作忙去了,要出国出差到处奔跑,带着合同流窜各地,妈妈一向都是跟着爸爸,之前妈妈还说想要一个弟弟的愿望,可能张罗不过来,所以接我的事只能延后了,嗯,肯定是这样的。
      “久曦!久曦!”
      “啊?哦!”我回过神来,一脸茫然地盯着老师。
      “昨晚没睡好吗?上课竟然睡觉!”老师不满地说。
      我怯怯地站起来,招架同学们古怪的目光,无话可讲。
      老师接着批评:“你是觉得你都懂了,不用听课了是吗?很好,上来把黑板上这个题解出来。”
      什么题?我两眼惺忪地朝黑板望去,是个求比例的奥赛题,这个题我在北京上学时,曾在单元测试中做过,当时考了满分。我不敢多想,接过老师递过来的粉笔,沉思一会儿后,专心解题。
      差不多用了三分钟,当我把粉笔还给老师时,我能想象同学们惊讶的表情,用瞠目结舌一点也不夸张,就连老师,也从刚刚严厉的神色里转变成无言以对。
      我以为我会因此逃过受罚,相反,老师更加生气:“会做就可以不用听讲了!太过份了!久曦同学,把这节课所讲的题全部抄五遍,明天交到我办公室。”
      噩梦,我居然还忘了反抗!
      抄五遍!我真想哭瞎在厕所。数学老师这个奇葩,那么多吵闹的差同学不揪出来批评,偏偏和我过不去。我气的饭也吃不下,关着门在房间里抄题。
      抄完第一遍,便弄得我头昏眼花,只想撞死,想来撞死太痛了,又接着抄第二遍。
      “曦曦姐……曦曦姐,开门,我要进来!曦曦姐!”方妍的叫唤声不绝于耳。
      我忍无可忍,骂道:“她死了!”
      抄题抄死的。
      我觉得她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直到长久的安静后,我才松口气,以后对付她说我死了比讲道理要来得有效些。
      抄到第四遍时,已是傍晚过后,方阿姨招呼了我好几次,叫我先下楼吃饭。说真的,被气饱后一点胃口也没有,所以我叫他们随便给我留点饭菜就可以了。
      诡异的是,接下来的时间我竟然恍惚起来,被某种奇怪又近于嘶竭的声音弄得头昏脑胀。仔细一听,声音源于对面的房子,是首我最爱的英文歌——yesterday once more,配着吉他声的节奏。我静静地聆听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
      竟然有人能把这首歌唱得如此难听,不是毁经典又是什么?
      我几乎是用跑的步伐夺门而去的,并且面容狰狞,因为我在余光中看到了方叔叔一家惊讶地表情。
      “But they\'re back again,Just like a long-lost friend。”
      当我停驻在声音源处的卧室门前时,他那口齿不清的歌唱还在继续,说真的,我得感谢自己强大的心脏承受能力,不然,我会冲进去杀了他。不过考虑到声音的主人是个男生,而且年龄不确定,万一打不过怎么办?我只好心平气和地去敲门。
      唔,还算有得救,立刻开了门。
      “什么事?”
      他语气慵懒,目光如同他的音色,干净清澈。据我猜测,他的年龄与我相仿,顶多大两岁,虽说身高相对要优势很多。他穿着一件胸前有几道脏痕的白色的T恤,头发微长,散乱在额角,与他的房间一样,给人一种凌乱不失纯净的感觉,并且毫不影响他的容貌。没错,帅,用方妍的话来说是很帅很帅,光用帅来形容太肤浅了,有种久看不厌的即视感。只是,刚刚他问我什么来着,什么事?哦……我想起来了,我是来投诉的。
      我皱了皱眉,正色道:“唱歌是协助你当医生的吧?”
      他摸不着头脑,困惑地问:“什么?”
      “不然怎么会想到用唱歌来拯救植物人?”我没好气地陈述。
      他神情释然,咧嘴一笑:“哈哈……打扰到了你吗同学?”
      我怔住,绽放出这么阳光的笑容不是太狡猾了吗?犯了错就用外貌来诱惑人非常不地道。我回神:“如果没有的话,我干吗跑过来提醒你?”谁会这么无聊!
      他挠了挠头,挥手表示致歉:“懂了,我还在学习阶段……”
      “既然还在学习,何不等学好了再唱,我想原唱The Carpenters他们还想多活几年。”
      他惊讶万分的愣在那儿,未久,笑容再次从眉间传开,双眼炯炯有神,大呼:“你知道他们!”
      “我学英文时买的第一张英语专辑。”我不屑地告诉他,说完转身离去。
      “好酷!”
      是了,他没有再打扰到我了,我在痛苦中结束第五遍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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