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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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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吾欲与子同归
2003年,夏,正是我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
小学毕业考,我拼了全劲要进这所中学,这所A市最最高学府,初高中兼办。
本来要取得高成绩于我本就不是什么难事,我可是从小就开始与学习打交道的。
为了挤进这所全市有名的中学,我愣是打破了蝉联五年的市区第一的成绩,被分到了初中部所谓的重点班,于是变成了所谓的重点栽培对象。
我的目的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追寻阿星的脚步,我想离他更近一点,再近一点。虽然,我们俩只有晚上睡觉的时间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那时候啊,我,就是他的小尾巴。
其实在学校里,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高中部和初中部是分开的,相隔好一段距离。下课十分钟我根本来不及去‘监视’宋某某。
用了监视一词,倒不是说我对他有什么怀疑,只是,我坚信我家阿星是个香饽饽,若我不留神,只怕有人会将她的筷子伸进我的碗里,把他夹跑。
早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就已经可以把自己手里吃着的东西,分一半给他了,可见我那时就已经很喜欢他了,虽说大多时候他貌似会嫌弃我。。
但是可怜我年纪尚小,不通人世,怎么知道那就是喜欢呢?亏我以前在他面前还各种出丑,浮现各种阴险狡诈。
我一直认为,就是因为他是看着我长大的,对我足够了解,知道我的各种不好,他才不喜欢我的。
可怜我这块美玉,好好的一代才女名声,竟然在初中的时候出现了瑕疵。
当时我还不知道,学生间流传着我各种‘二’的事件,每天还那么一脸严肃,兢兢业业的扮演我好学生、苗子生的身份,显示出那富有特色的‘呆、木、蠢’,与同学间保持着高山仰止的距离。。
没想到啊没想到,泄露我‘二’的事迹的人竟是我的新同桌,齐航。
老师当初调座位绝对是秉着‘以优带劣’的原则,只是没想到,不久后我竟然被这个‘后进生’带上了歧路,于是,愤愤的拆散了我们刚刚建立起的友谊。
其实,以我的定力,很难会被影响的,只是那老师太过小题大做,我和齐航只不过常常在她的英语课上展露笑颜,以示愉悦而已,却被她硬说成我们俩扰乱课堂秩序。。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个人体会而已,算不得事实真相,真正的真相还是来说阿星知道的版本好了。
话说齐航的哥哥齐宇是阿星的同学兼好友,在阿星给齐宇补习的时候顺便也认识了齐航,后来又得知了齐航与我同班并且还是同桌,谁知那家伙完全不念在我们曾是难友的份上,竟然还夸夸奇谈的说我各种丑事。
例如,有一次我得了感冒,不咳嗽,不头疼,扁桃体不发炎,偏偏就是流鼻涕,不停不停的流鼻涕,真真有损形象啊。又正好是英语课,因为我忙着擦鼻水也就顾不上同桌无不无聊,无法陪他玩耍。
忽然,纸尽而涕不绝,当时我就有非常不好的预感,恰巧这时,老师看出我的心不在焉叫我回答问题,我站起来直觉鼻水收到地心引力,渴求落入大地的怀抱,我以书本颜面,扯西拉东乱说一气,始终不敢抬头,唯恐鼻水就要‘过河’。
英语老师不知道我的为难,以为我被后进生同桌影响思想不集中云云。
当我坐下身来,鼻中的那种拉托感已然解放,威胁感解除,心里正待高兴,却见同桌目光诚诚的望着我问道“你哭啦?即使你回答不出问题,你也别哭啊。。。”
我看着他指着课桌上意义不明的液体,脑中只有‘嗡—’的一声,我没有掩饰,而是非常坦诚的说“没有啦,刚刚鼻涕流下来了,来不及去擦…“
还有就是我的“上课瞌睡综合症“,说实话我实在不很喜欢老师们的教育方式,明明书中很简单的道理,他却给你拉姑道姨,他的话题犹如滔滔江水席卷而来,我的瞌睡自然来的铺天盖地。
班主任有查课的习惯,学生只要在上课时趴在书桌上,他便认定你上课打瞌睡,要扣纪律学分,我当然不做那么明显的事,于是挺直了腰杆照样昏昏欲睡,只是免不了摇头晃脑,东倒西歪,途中还有好几次撞向我同桌的肩头,下课后他笑得又拍桌子又叫娘,直呼我搞笑!
刚做同桌一周,他就对我说过,“原来传说中的第一名是这个样子?“
我问他,“那你以为是什么样子?“
“唔,第一名嘛,肯定很傲啦,不鸟我们这种差生啦,哪像你?下午让你给我带个馒头当晚饭,你还做好人给我带面包牛奶。“说着他对我笑笑。
我同桌他是个超级足球迷,熟悉各种足球明星,也特别爱好踢球,就连课间短短十分钟他都要换了鞋出去踢会儿球。
热爱运动其实是件好事,可是他一点也不顾及身为他同桌的我每次在他踢得一身臭汗,进来换鞋的时候有多么痛苦。。
他不知道,下午的面包牛奶明明是我放在课桌好几天的,我怕过期吃了对我较弱的身体不好,于是才给他的,谁知道他还真的立马就开封了,还一个劲的说‘人间有真情’。
我不想让他对人间失望,于是就一直没把真相告诉他。。
“同学间相互帮助是应该的啊。呵呵”我只是尴尬的笑笑。
“原来以为你肯定也特别严肃,不苟言笑,,是个只知道看书的书呆子,没想到…根本不是那回事啊”他对我说,同学间流传我学习如何如何厉害,我如何如何呆,我如何如何对大家疏离,如何如何的心高气傲。
从他那儿流传出去的我的事迹,还反到把我从学习机器描述的人性化许多了啊。
我觉得其实吧,每个人都是有趣的,都有自己的故事。没有谁真的无趣,现实生活又不是在小说,除了主人公别的小角色都不被赋予个性化设定,只有人们真正去互相理解,还是能找到对方的闪光点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对阿星如此执着,想着他都能生出万般莫名的力量,促使我去完成任何事情。我们知根知底,他知道我、我又理解他,当然阿星还长得辣么好看,而我呢,也不差呀~~这样的设定该怎么说来着?小说里这就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啊。这么大的世界,这么多的人,偏偏就是他,瞧,多么奇妙。这样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能走到最后呢?
所以啊,有你在,真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