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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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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口还是有的,但是也就一个。这里唯一幸免的人,竟然是那个“装神弄鬼”的姑娘。
她确实还是个姑娘,虽然解下来的时候一脸惨不忍睹的浓妆艳抹,猴屁股腮红,黑眼圈眼线,劣质的睫毛膏再来添一笔乱,一股村口剃头王师傅教出来的化妆技术扑面而来,再美的姑娘都没法看。然而就算这样糟践,依旧盖不住青春的轮廓。
但其他几个男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全都死了,而且死了好几天。
他们死状十分凄惨,像俘虏一样被韧实的藤条连包带人缠在树干上,有的悬在半空,有的跪在地上,枝条紧紧的勒在他们身上,剧烈挣扎的痕迹十分明显,有两个人手里还拿着刀,被藤条一齐裹住,定格在了死亡的一刹那。
这些人面容狰狞涨紫,脸色灰败的可怕,可那种疯狂求生的渴望还残存在脸上,诺大的一片林子,因为这些顷刻就阴森起来。
这不禁让人疑惑,他们是什么人?又是谁勒死了他们?那个女孩的幸存是偶然,还是事出有因?
当然,那姑娘应该不可能是凶手,首先不说她一个人勒死6个男人的可能性有几分,单就她被解下来的时候双手是被紧紧捆绑的、以及她身上那套奇特的服饰来看,她是那个入口村的姑娘,估计是被这些人绑架来当向导用的,谁料偷鸡不成蚀了命。
没人愿意接近那些表情诡谲的尸体,但闻远道是除了名的不容含糊,迫于他的淫威,还是分工协作的将死人给解下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搜身。这一搜,还真被他们搜到点线索,关于这群人的来路。
唐楷忙活完跟到闻远道身边,见他神色凝重的看着搜来的手机,大拇指在屏上无意识的轻点,便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发现他点的是两个字是二爷,便问道:“远叔,有什么不妥吗?”
闻远道哼笑一声,那笑意里竟然有几分讥讽,“古庸宝藏果然是块肥肉,连陈二爷都忍不住趟进了这片浑水,真是好的很。”
唐楷眼皮一颤,大吃一惊,说:“陈二爷?平津陈家的陈炀?”
不怪他大惊小怪,陈二爷放在盗墓的行当上,是个如雷贯耳的角色。
盗墓虽然不是个光明的行业,但毕竟由来已久,明面上不见经传,暗地里却早已自称一局。各地有各自的暗语,比如南方称南爬子,长沙叫土夫子,京津一带则是墓师,统一起来就是摸墓人,或是盗墓贼。
这行业里多半是三五成群的小作坊,由几个懂点风水的人带头,再怂恿一些想发横财的农民当劳力,东一铲西一锹的挖,是发财还是送命说到底还是靠狗屎运。
但也有一些引航导流的大家族,笼络着民间顶尖的风水术高手,手里掌握着最先进的消息门路,轻易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土夫子行道里,目前最强势的两大门系,一门是中南安阳的闻氏,另一个就是平津一带的陈祠。
同吃一碗祖宗饭,为避免纠纷,两家自古不相往来,只在寻穴后差人告知对方,这个墓有人点了,另一家会自觉的避开。因为但凭本事,眼巴巴的看别人发财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作为继承人,因为闻母的雷霆作风,闻一致深入简出,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少爷,而陈炀只虚长他几岁,却已经接掌陈家四年有余,将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得道上都尊他一声二爷。
连闻远道都还是个叔,人家年纪轻轻就是爷了,爷来当他们的竞争对手,想起这一堆莫名失踪的人口和乱七八糟的怪事,唐楷有点想哭。
闻远道恢复面无表情,嗯了一声,忽然很轻的叹了口气,“一致这孩子,还是莽撞了些,这会也不知道在哪呢?”
看得出他是真的担心闻一致,唐楷安慰道:“别太担心了,伍哥在他身边呢,老板不会有事的。”
闻远道掀了掀嘴角,朝他摆摆手,“那姑娘你来背。”
唐楷比了个ok,见他转向大伙,从包里抽出三只短香,插进尸体旁边的腐叶里,吩咐道:“大伙脚程快点,天黑之前一定要穿过这片树林,走!”
唐楷蹲下去把女孩负在了背上。她细胳膊细腿的并不算重,但是他心里却轻松不起来,他想:远叔一定是准备拿她当人质了。
这时谁也想不到,唐楷这么轻而易举的一托,确是背起了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
那片天光从无到依稀,从依稀到豁然开朗,在甬道里连奔带跑的走了三天三夜后,郁群二人一脚踏入了一片荒山。
这些山体并不高,却非常深远,山色灰白,他们来路绿荫葱葱,到这里却像是跳过了一个季度,立起的草木上枯枝败叶都稀少,仿佛整座山都死去了一样。
郁群沉浸在这种奇特的过渡里,没注意到身旁的生白的脸色在踏出山洞的一瞬间变得非常难看。
生白脑中一片混乱,他分不清是因为愤怒还是惶恐。他从来不知道,毗骞殿后竟然有秘道,能直通到春山来。
一阵汹涌的疲惫骤然击中了他,他身心俱疲的想道:“要是那些人穿过了春山,到达了半启门前,那他这个名存实亡的庸伯,就会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千古罪人。”
是的,这片荒芜的群山,叫春山,可惜它存在的意义却不太美好,它是一片无人祭奠的墓地。
应三秋的遗言,生白将他葬在了他们居住的木楼外,没有要祭奠的人,他从没踏进过这里,他几乎对这里一无所知。
“这里是……”,郁群话没说完,就见生白箭步蹿了出去,他眼神好,扫到那小子半脸失魂落魄,在向来强势的嘴脸对比下,竟然有些可怜。知道他跑起来快的飞起,郁群也是拔腿就追,心里一顿遭罪:又是怎么了?
他直觉没什么好事,气喘吁吁的跑出两里地,被一地溅开的血迹和碎尸拦住了去路。
大片爬行的血迹铺在灰白的石头上,愈发衬的揪心刺眼,小石子路径边血迹的尽头,那具俯躺的尸体损毁的厉害,被啄的千疮百孔,浑身都是冒血的洞,他保持着一只手向前伸、一条腿蹬地的姿态,咋一眼望去好像会动的行尸走肉。
他的身边散落着许多黑色的小鸟,巴掌大小,眼珠子红通通的,带血的喙子显示它们就是那些血洞的制造者。有几只没死透,见到他们出现,诡异的红眼盯过来,竭力扑腾翅膀,似乎是想扑过来。
那画面实在是惨不忍睹,把生白蒸腾的怒火都浇熄了一半。
他笔直的杵在那里,心口压了块巨石一般,他不明白,那些外人生生不息的闯入他的荒城,付出血的代价,到底是求什么?人世百般,除了大义,还有什么比命更重要?
一只手忽然压在了他的肩头,郁群放的很轻的声音从侧边响起:“生白,你听,那边是不是有东西在叫?”
因为要低声说话,他靠的很近,生白回过神,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体温,他愣愣的啊了一声,有些不自在的想离他远一些,一边凝神去听他说的动静。
很快他就顾不上授受不亲了,因为真的有东西在叫,确切的说,是人的惨叫!
“有人在叫,快走,”他飞快说道,跑起来又想起些什么,停在尸体旁边捡了只小鸟,对郁群说:“你也捡一只,待会把它的血涂在眼睛周围,走!”
这孩子行动如风,说着就跑了,他不会无缘无故的提这种要求,但郁群还是觉得他有点变态,他俯身抄住一只半死不活的,和那红眼珠大眼瞪小眼道:“这什么东西?有什么用?”
生白:“酸与鸟,专门吃人和动物的眼珠子。”
郁群手一滑,差点没把这小黑鸟扔出去,他扭头看了一眼那尸体,这才发现他眼窝塌陷、血肉模糊,那双招子是真的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