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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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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来的时候在路上碰见两个记者,其中有一个还是之前帮他们写过新专辑宣传稿的,路笛请他们喝了咖啡,闲聊了几句,其中一个记者神秘莫测地开口,“萧懿,知道吧?”
路笛点头,这个萧懿因为长得非常漂亮并且拥有极好的身材,是最近走红的女星,只有十九岁,最近和江云森拍戏搭戏出演女三号,“我看报纸说她拍完自己的戏份去进修了,说什么给自己充电磨练演技。”
对方一脸“你真是太简单”的表情,摇摇头,看了下周围,确定没人,才小心翼翼地开口,“进什么修!是堕胎。”如愿以偿看到路笛惊讶的脸,对方满意地笑笑,“喂你好歹算个圈内人,还不清楚?凡是女星用这个借口淡出娱乐圈,不是去堕胎就是有人包养。”
“不是吧,你们怎么知道?”
“我们当然知道了,江云森的八卦现在是最畅销的,我们都要靠他吃饭好吧,剧中都是女一女二争男主,结果大家都没想到戏外是女三和女一争男主,之前萧懿抢了马雨晴的代言,这下消息爆出来,她可算能够出口恶气了,她的经纪人昨天请我们吃饭,‘不经意’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们,还要好好‘指导’我们怎么写这篇报道呢。”
“但是这和江云森有什么关系?”路笛愣了一下,随即明白对方的意思,“你是说,萧懿的孩子可能是江云森的……不可能。”路笛斩钉截铁,“他不是这样的人吧,怎么可能让女孩子去堕胎,再说这个事情有证据吗?随便损害他人名誉不太好吧。”
“喂你这么激动,难道你是他的粉丝?不是吧……”
路笛摇头,“没有,我只是看了他演的戏,还不错。”
对方一脸鄙视,“你回去多看几部电影吧?别挑江云森的看了,要是真不错他也不会一直拿不到奖了,采访就嬉皮笑脸打太极,一轮到演戏表情就木,演什么都是一个样子,可是脸长得好看,干什么都是冷冷的表情,现在女孩子就吃这套咯,虽然没证据表明萧懿堕胎和江天王有关,但是行业内早就心照不宣了,这种新闻没大爆点是没人看的,现在的娱乐新闻都是捕风捉影,这次周末的头条就留给他和萧懿了。”
“你说马雨晴的经纪人爆的新闻给你们,可是你刚才又说马雨晴和萧懿都喜欢江云森,如果这么些不正如了萧懿的意愿吗?我是说要是江云森承认了……”
对方翻了个白眼,“她爆她的内幕,我写我的稿子咯,她只是透露消息给我,怎么写是报社的事情懂吗?你还不明白?”
路笛总算一脸了然,突然觉得以前看的关于江云森的种种新闻,也是江云森这个人并不是媒体上所写的那样,看了下时间,自己已经出来快二十分钟了,于是挥手告别。
“谢谢你的咖啡!”一个记者说,“明天的报纸我留个板块给你们!”
路笛点头谢谢他,没再多说,回去途中想起要给经纪人打电话,本来经纪人今天是要一起来的,结果昨晚他母亲犯病,今天只能守在医院。不知道伯母情况怎样,路笛想着至少应该打电话过去问候一下,结果全身上下都翻遍了才想起起身拿外套估计是把手机掉在化妆间的沙发上了。
站在化妆间门外,路笛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敲门,江云森那个气势汹汹的经纪人想必是不乐意见到他的,不过想到自己的手机可能落在里面,只要深吸了一口气敲门,结果敲了几声才听到有人懒洋洋地答话,“装什么矜持,哥哥我没空给你开门,你自己滚进来。”
路笛惊了一下,推开门,果不其然,他看见江云森翘着两只脚搁在矮桌上,和荧幕上贵公子的样子判若两人,没有一点正经的样子,整个人惬意地窝在沙发里,可能是有些无聊,便一上一下的抛着手机玩。
“叫你倒杯水你都这么慢——”江云森语气透着不耐,慢吞吞的抬起眼皮,“……?你谁呀?”看见进来并不是颜米兰,而是一个抱着一堆饮料的陌生人,“哦,你是新来的吧,颜楚新招的助理?该死怎么又给我找个男的……”
“不是……我是过来——”
他打断路笛,“知道了,站着干什么?我渴死了。”
“哦,”路笛递给他一瓶可乐,他皱着眉,脸垮下来,“颜米兰没给你说我只喝白开水?”
“啊,”路笛回过神来,“要不我重新给你买一瓶……”
“算了,”大概江云森真的口渴得厉害,忍着喝了口,“你和颜楚是什么关系?该不是她的新欢吧?还真打算全方位监视我了。”
“不是,而且我也不是你的助理,”路笛总算可以解释了,“其实我是过来找手机的,刚才我的手机可能落在这个房间了。”
江云森一下警惕起来,“刚才?”
“是的,刚才我呆了一会儿,后来发现手机不见了,我想可能是刚才掉在这里了,请问你有看到吗?”
“没有。”
“哦这样啊,那可能是掉在其地方了,打扰了,”看着江云森一副不想再开口的样子,路笛也不能再呆下去,刚转身,江云森突然开口,“不过你说这个吗?”
路笛回头,发现他手里正是自己那只手机,“对,就是这个,原来真掉这里了。”
“哦,”江云森露出个迷人至极的笑容,“那真不好意思,刚才我坐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屏幕坐碎了。”他像一个诡计得逞的小孩子,却又努力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脸,“怎么办呢?”
“没,没关系。”路笛接过手机,“反正它用了些年头了,也该换了,那我先走了。”想了想路笛又补上一句,“我相信你一定会拿到最佳男主这个……”
江云森看起来并不想听这些,出乎意料地说,“你是我的影迷吗?不好意思我刚才以为是米兰的手机,就玩了一下,看到相册里面有我的照片。”
路笛感觉血液一下子往自己的脸涌去,结巴着回答他,“你怎么随意看别人的手,手机……不是,我只是上网看新闻时无意间存储了……”
“十几张照片,你经常看我的新闻咯?没你自己的照片,到是有我的?”江云森似乎并不相信这个借口,“哦我知道了,你用尽方法混进来还故意把手机落下,是想和我说话,要我的签名吧?”
“我没有……”
“你手机不是伪装的窃听器吧?”他盯着路笛手机,又看到路笛猛的摇头,想必这个破烂玩意儿也没那么高端,“好吧,签哪里?趁我现在还有空。”
“签名?当然不是……我,我只是,只是……”
“你在开玩笑吗?”江云森语气冷下来,“难道你真的不想要我的签名?”
路笛不想惹他生气,想到自己再这么坚持也没什么意义,只好妥协,“麻烦你签在我这件衣服上吧。”
江云森果然一脸“我就说没有人不想要我的签名”的表情,拿出笔,非常满意地在路笛衣服一侧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端详了几下。
这时门又被推开,刚才在地下停车场遇到的男人小心翼翼端着两杯水进来看到这画面不由得一怔,十分紧张,“你是什么人?记者吗?麻烦你出去好吗这位先生,不好意思,江云森现在不接受采访!”说完他放下杯子,心急如火地跑过来。
“闭嘴,这么一惊一乍的,”江云森单手按住他的脸,得意洋洋的说,“你是笨蛋吗,看不出来这是我的影迷?”
颜米兰点头,“可是他是个男的。”
江云森露出一副被冒犯的神情,相当地不爽,“你什么意思?就不能有男的喜欢我?”
“可是你的粉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女的啊……”颜米兰困难地说。
“那是因为他们嫉妒!同性的嫉妒总是赤/裸/裸的。”江云森摆摆手,“设想一下,你的女朋友喜欢我你会怎么样?”
“我没有女朋友啊。”
“笨蛋!我说设想,设想!假如你有一个女朋友!”
“我不会和喜欢你的女孩子谈恋爱的!”
江云森摇摇头,“真是固执,那你一辈子也没有女朋友了。”
路笛见他们在自顾自地斗嘴,便打算离开,江云森却又叫住他,“喂等等,你不想和我拍张照片回去炫耀一下吗?”
“炫耀?”路笛完全没这个想法,“这个就算了……”
“看你可怜兮兮的,”江云森大发慈悲地开口,“米兰帮我们帮拍张照片,哦对了你手机刚才被我不小心坐坏了,”江云森想了想,然后把颜米兰身上的包抢过来,从里面掏出钱包,随意抽了一叠出来,“这个够吗?不够我再叫公司寄给你。”
“喂!大哥这是我的工资啊!”颜米兰惊呼。
江云森推开他,表情温和,“哦,我的手机收到了你上次你从我那里拿去银行卡的刷卡短信……”
“我的亲哥!你随意!”颜米兰缩成一团退下。
“不用,手机用了很久了,都要换了。”路笛说。
江云森豪迈地把钱塞给他,路笛只好说手机真的不贵,好几年前的型号了,还是熟人拿的内部价,用了这么些年也确实不值钱了。江云森看了看对方的脸,发现对方似乎说的真的是那么回事,也没在多坚持,颜米兰见钱又回来了,顿时脸上的表情是又哭又笑,非常喜感。
颜米兰帮两人拍了一张合照,江云森看了看照片里面的自己,发现自己还是如此英俊潇洒,便十分满意,又想起路笛的手机已经坏了,一时半会儿拿不到合照,拿不到合照怎么炫耀呢?他想。
“这样吧,米兰你帮我把合照传到微博上去,”江云森大发慈悲地对路笛说,“你直接去我的微博下载吧,反正也没差,好了你走吧,我要忙了。”
路笛回去时,房间里的氛围稍微好了一些,阿豹和秦郁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说着一些带颜色的笑话,笑得十分夸张,林奇坐在一边正在看一本杂志。
阿豹抬头来看他,“怎么去了这么久?刚才经纪人打电话找你,说你的电话打不通。”
“哦,手机没电了,我呆会打给他。”路笛把饮料分给他们,想起刚才和江云森呆在一起的事还是不要说出来好,“对路不太熟,绕了几圈。”
离正式开始时间还有不到半小时,但是他们的表演时间在最后结束,所以至少还有几个小时要等,因为今天来的大部分是演艺界的名人们,台下也没给他们准备位置,本来他们就是一个不出名的小乐队,能有机会上台就不错了。
路笛又开始默默背歌词,其实自己写的词是不能再熟悉了。阿豹拿出手机不知道在捣鼓什么,突然他自言自语,“不可思议,这货还会有男粉丝啊……等等!”他坐直身体,有点不置信,“这个不是路笛吗?!”
秦郁坐在阿豹身边,最早凑过去,路笛看到他的脸立马僵了,鼻子发出轻蔑的哼的一声。
路笛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犹疑地走过去,发现页面停在江云森的微博上:江云森V:在后台遇到一个非常热情的男粉丝,说看过我所有的电影和节目,甚至能背出我在电影里面的台词,总之在这里谢谢大家的支持。然后下面就是路笛和他的合照,发布不过五分钟左右,微博已经转发了几万条。
秦郁抱着双臂,满脸不屑,“你刚才说不熟悉路,原来你是比较熟悉去找江云森了哦?还合照?狂热的男粉丝?原来你这么喜欢江云森,难怪我刚才骂他你心里不爽了。”
路笛还在看着那条微博,想自己刚才表现得疯狂热吗?貌似自己没说过能背出他电影里面台词这种话吧……这人真是。
秦郁见他不说话,更加笃定了自己所想的,不由得变本加厉,“原来你是想拍江云森的马屁?也对哦,现在他这么红,随随便便写个微博都上头条,这下你赚大发了。”
“我手机刚才落在那个化妆间了,回去的拿的时候正好碰见他在里面,总之就拍了张照片,就这样。”
“你刚才说手机没电,现在又说手机掉了?”秦郁揶揄道,“到底哪句才是真话?”
路笛索性懒得理会他,秦郁当初本来是要单独出道的,只是公司考虑到他嗓子条件一般,再加上路笛刚被经纪人介绍签约,索性就组了乐队,主唱的位置让给路笛,秦郁只做了乐队的吉他手,路笛一直知道对方不是很喜欢自己,两个人在乐队中也鲜少说话,秦郁也只和阿豹有话讲,对他和林奇都是不怎么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