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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31 ...

  •   30
      慢悠悠地下来后,琳琅回头望向高高的坡顶,狠狠地哼了一声,似乎觉得不过瘾,又哼一声——不知是埋怨它害人摔跤,还是要下个战书,等准备好了再来。
      又奉送一记白眼之后,他才转过头,摇着我的胳膊问:“渊哥哥,这里还有没有别的好玩东西?”

      “多着呢,咱们去坐雪车吧,既好玩又不会摔跤。”
      琳琅一扫愁容,眼睛里放出光彩,拍着手欢呼,催我快去。
      “雪车”者,美其名曰车,其实橡皮垫也。这东西简单多了,根本不用控制,人往上一坐,后边工作人员一推,就能出溜到山下。

      琳琅审视了雪车的结构,谨慎地决定往后坐;我便在前方坐好,握住扶手,由他抓着我的衣服。一推之下,雪车受重力作用开始滑行,随着速度加快,琳琅的叫声也越来越尖,只有在飞过小山包的时候顿一下,添上个重音。

      来到坡底,我刚要去扶琳琅,没想到他的动作比我还快,一骨碌蹦起来,欢呼道:“真好玩,再来一次吧。”
      我轻笑道:“你嗓门真好,也不怕喊坏了。”
      他得意地眨眨眼睛:“就是这样才爽嘛!”紧接着,又示范一个尖叫给我听,惊动了附近林子里的冷鸦,扑棱棱飞起一片。

      几次雪车坐下来,琳琅欢快的叫声和笑声洒满了整个滑雪场,尤其他后来坐在前边的时候,叫得那个响亮,笑得那个清脆,惹得其他游客和工作人员都笑盈盈地瞧着。按说本王子人缘不错,出身高贵相貌俊美举止温文,平常也算个目光焦点,如今往他旁边一摆,几乎就是人形装饰品。

      当惯了红花的我,忽然成为红花旁边的绿叶,竟然很高兴。怎么说好呢,琳琅整个人是自然的,是鲜活的,散发着青春的魅力和纯真的光彩,教人们舍不得移开眼睛,教人们的嘴角不自觉地轻轻勾起来。这个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是我的骄傲,我恨不得每个人都喜欢他。

      片刻之后,琳琅又对雪橇产生了兴趣。拉雪橇的是四条健壮的石城犬,满身洁白的长毛披下来,仿佛盖着毯子;大张着的嘴里露出鲜红的舌头,呼出热腾腾的雾气;湛蓝的眼睛像水晶一样透明,好奇地打量着来到身边的人类。

      琳琅似乎想把它们抱在怀里摸一摸,却又不敢,离着两步就站住了,怯生生地抬起手,小心翼翼地伸出一点,见那狗抬头,又吓得缩了回去。
      工作人员在后面笑道:“公子不用怕,这些狗都温顺得很,直接摸就可以。”
      琳琅回头看我,得到鼓励才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轻轻抚过一条石城犬背上的长毛。

      不用说,狗儿们当然不会一拥而上,把他当作美食,而是亲昵地舔着他的手,逗得他咯咯直笑。
      很快,琳琅和狗熟络起来,东抓抓西抱抱,玩得不亦乐乎,大半个小时之后,才想起本来是要坐雪橇的。

      我们俩上去坐好,琳琅对狗儿们说声“加油”,便由工作人员卜旦暮伯伯赶着雪橇在林中穿行。这条路完全是粉妆玉砌的世界,一棵棵白衣松身姿挺拔,冷鸦在树枝上扯着嗓子唱歌,雪鼠探着脑袋,用红通通的眼睛东张西望。琳琅轻声说:“这林子真漂亮。”

      雪橇缓缓穿行,琳琅东瞄一眼西扫一下,时不时趴在我耳边低低说笑两句,似乎怕声音大了会打破这祥和宁静的气氛。
      他一会念叨这棵树真粗(想必有年头了),一会说那个乌鸦怎么是白的(问题在于它不是乌鸦是冷鸦,从壳里出来就是白的,我也没办法),一会又叫了停车,试图捉雪鼠来玩。

      那些小东西敏捷得很,人靠两条腿怎么追得上,不一会他放弃雪鼠嘻嘻哈哈地跑回来,顺手把一个雪团丢在我脸上。
      嚣张也要有限度,我不逮到他打回去怎么行,为了彰显本王子的厉害,我立刻抓起一把雪跳起来。

      说到打雪仗,我已经太久没玩过,闹起来就没完没了。追追跑跑人影满山绕,丢丢捡捡雪球满天飞,最后我们都上气不接下气地停下,指着对方狼狈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幸好滑雪服是防雪的,互相拍拍扫扫就没事了,之后顺着杂乱的足迹,肩并着肩,走回雪橇去。走起来才发觉,自己居然穿着硬邦邦的雪鞋跑了那么远,堪称奇迹。

      卜旦暮依然在原地等我们,一边看守雪橇,一边喂狗。他穿着一身臃肿的皮袄坐在驾驶位置,戴着厚厚的皮帽子,花白的胡子上挂着冰碴,叼着旱烟袋,眯了眼看着我们,笑得胡子一颤一颤的。

      不用猜我也知道他在笑什么,无非是我现在的样子和平时相差太远。在王宫里做王子闷得很,面对媒体和大众更要时刻注意形象,难得出来散散心,哪能老摆得跟光脑屏幕上似的,我才不管他怎么笑呢。

      琳琅迎上去,道歉加套近乎,先说自己贪玩,又夸赞这位“东北大兴安岭上的老猎户”纯朴善良、形神兼备。那小嘴甜得,那小脸笑得,那小样诚挚得,我都不好意思插嘴了。虽然我没见过真正的古代猎户,至少知道,这身行头仅仅是卜旦暮的工作服。

      经历无数岁月变迁,就算老卜再敬业,纯朴的真猎户和雪橇驾驶员之间,就算差不了十万八千里,百八十里总该有的。琳琅三言两语就把这条鸿沟填上,我都看不出天衣有缝,人家更要乐开花。

      转过一道山坡,远方有座小村,我没来过这边,对荒村野寨不熟,只见卜旦暮指了指炊烟,自豪地说:“鸣烟峰下,翠影山间,这就是我们世世代代居住的烟影村啦。”
      来者都是客,他不仅邀请我们去作客,还向琳琅透漏了两条小道消息,可惜被我不小心听到。

      第一条是村口有个敬芝酒馆,里边藏着几坛五十多年前酿的白衣松子酒,又香又醇,一般人闻都闻不着。
      第二条是他可以请我们喝那酒,免费并且管够,因为酒馆的老板娘正是他最温柔最慈祥的母亲司敬芝婆婆。如此美事怎能错过,琳琅一答应,雪橇就加了速,向烟影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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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着很远就能听见小酒馆里的喧哗,琳琅嚷嚷着要看热闹,拽了我的胳膊往过跑。
      进门一看,酒馆里只有一批客人,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团团围坐,其中一个青年正抱着吉他唱歌,其他人一边鼓掌叫好,一边抓住一位白衣青年灌酒。

      白衣青年见人进来,推开几只手,有点打晃地走到我们面前,说:“今天我太高兴了,来,咱们先喝一杯。”没等我们有所表示,他的酒杯已经空了。
      我见他步履蹒跚红光满面,定然没少喝,含笑道:“敢问公子有什么喜事?”

      青年神采飞扬地说:“哎哟,大王子,我都不会说话了,托您的福,今天清美同意和我结婚啦!”
      他的朋友们纷纷起哄,只有一个妃色长裙的姑娘低下头,抿着嘴笑。她的领口镶着金边,缀着白羽毛,腰上缠一圈小铃铛,打扮得十分漂亮,想必是青年口中的清美了。

      我对自己的婚姻没什么期待,但是看别人共效于飞,还是会替他们开心。当即招呼侍者倒酒,跟青年连干三杯,祝他们白头偕老。
      卜旦暮见状,笑呵呵地找好酒去了,嘴里说着:“村子里最美的百合花有了喜事,合该庆祝,今天的酒得其所哉!”

      大家噼里啪啦地挪椅子,邀请我和琳琅一块坐下,热热闹闹地聊起天来。我听上几句就明白了,今天是赖清美19岁生日,朋友们凑在一起聚会,大好青年夏飞冽趁机求婚,姑娘娇羞地一点头,他就美得冒泡,找不着东南西北了。

      说着笑着,又有个穿黑色直裰的人拿过吉他,对着清美唱起歌来,曲调热情奔放,歌词琅琅上口,想是即兴而作。我记得这人叫步拉,歌么,当然是替夏飞冽唱的,我们一起敲着桌子拍着手应和,气氛变得更加活跃。

      “最美的花儿是鸢荇,朵朵开在湖水中;最美的人儿就是你,天天印在我心里。晨风鸟哎双双飞,我和你来是一对;晨风鸟哎翩翩飞,我和你来最相配。心上的人呀点个头,我愿陪你到天长地久;心上的人呀开个口,天涯海角我跟你走!”

      老板娘司婆婆笑容满面地跑前跑后,说要给我们加几道招牌菜,山肴野蔌,果然别具滋味;卜旦暮拿来的白衣松子酒也名不虚传,滋味之醇厚,比王宫的槲棕酒更胜一筹。我安慰自己说,槲棕酒清爽甘甜,类型不同。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我们十多个人年龄相近,趣味相投,借着喜事的机会,弹弹唱唱,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宴过半,酒正酣,有人提议道:“一味喝酒有什么意思,不如来点小游戏,玩击鼓传花怎么样?”
      抬头看时,是个翠绿褙子黄头巾的女子,记得是叫艾薇尔。

      大家纷纷说好,艾薇尔微微一笑,讲起了规则:“我这有个手鼓,等一下就蒙着眼睛敲,至于花么……”
      她略停了停,视线扫过整个酒馆,想寻找合适的东西,只听一个清亮的声音喊道:“赖姐姐,你那束蘅沙借我们用一下吧,都沾沾喜气!”

      循声望去,是个满头红色小辫名叫王梅丹的女孩,见到大家汇聚的视线,她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轻轻缩了缩脖子,惹得众人笑起来。
      清美红着脸转过身,从后面的凳子上拿起一束大红色的蘅沙花,递到薇尔手里。想来这花是飞冽求婚所赠,可惜我们迟到一步,没看见当时的情形。

      据说蘅沙是只为爱情开的花,所以经常作为情人之间的礼物,关于它还有一个美丽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叫晏蘅沙的姑娘,美丽而善良,可惜她的情郎不幸病死,令她悲痛不已,时常落泪。她哭啊哭,眼泪流尽又流出血来,染红了地上的花朵,不久也随着去了。

      人们感于她的情义,把两人葬一起,一年又一年过去,坟头开起越来越多的红花,便被叫做蘅沙,纪念她至死不渝的爱情。
      蘅沙的颜色浓烈而耀眼,就像爱情的璀璨,而它的味道带着淡淡的苦涩,代表蘅沙姑娘痴情的泪水,还有她短暂的生命。蘅沙的花语是:“我的一切只为爱情。”

      薇尔接过花,笑道:“既然人家舍得,咱们就分享一下他们的幸福吧。这样喽,鼓声停下的时候,花在谁手里就是幸运者,要做一件事。”
      这下可好,大家都扯着脖子问什么事,跟开锅的饺子似的。
      薇尔咯咯笑着说:“第一个幸运者么,给大家跳个舞吧,然后每个幸运者可以给下一个出题目,很有趣吧?”

      全票通过后,游戏开始,先是赵竞廷扭动硕大的身躯给大家跳了两步舞,仿佛超级狗熊降临人间,差点没把地板砸漏;然后涂奉琛说了个笑话,逗得一个个前仰后合,连柜台后面的司婆婆都笑得合不拢嘴。

      气氛越来越热烈,时间在嘻嘻哈哈中飞快过去,第5个幸运者袁招兰是个看似文静的短发姑娘,细声细气地唱了一首歌,然后故作神秘地笑道:“今天不仅是小美的生日,还是个充满爱意的日子,下一个幸运者可以向在座的任何一个人说‘我爱你’,大家觉得怎么样?”

      这个提议受到了空前热烈的欢迎,属琳琅的小爪子拍得欢,大家都全神贯注地接过花束迅速转手,等着看到底抓住谁。
      鼓声连绵不绝忽快忽慢,花束走了一圈又一圈,害得人神经越绷越紧。琳琅的上一个位置是刘博岫,他神速地随手一丢,仿佛那是烫人的山芋,这么一来,琳琅没抓住,掉到桌下去了。

      他赶紧搬开椅子爬进去捡花,我低头瞧着,叫他注意别磕了脑袋。他拿到花准备往外钻,我便伸手去扶,没想到他不等出来,直接把花塞在我手里,更没想到的是,不前不后不紧不慢正正好好碰碰巧巧,说时迟那时快,鼓声,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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