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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1 ...

  •   20
      库里有两排仪仗用车,一水幽蓝色的宏帝,那是给希来摆派头用的;另有母王一辆银色的路霓18,精致华贵,一辆红色的梦奇,浪漫优雅;还有父妃一辆简洁大方的宝希;再就是我的爱车小温铎了。

      明年小芊满14岁的时候,也可以学开车,她早就盼着呢。言谈之中,她表示最喜欢土黄色的笛科050,让马师傅深感忧虑,并且提了几条中肯的建议。我对此报之一笑,母王肯定不能让她开那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估计用不了明年她就得改主意。

      琳琅在车库里左转转右转转,东摸摸西碰碰,按了不少手印上去,一会马师傅又得擦了。我问他喜欢哪款,他指了指我的车,不知道是真喜欢,还是坐过这辆车有感情,抑或给我面子——总之,答案正确,英雄所见略同。

      我们一上车,琳琅就瞪大眼睛,盯着一排排仪表看。我大致讲述一遍作用,他听在耳中,却没怎么接话,想必不是很懂。我不再啰嗦,说声“坐好”,拉过安全带帮他扣上,而后按下开关,打开车库上方的门,爱车便展翼而起,冲向幽暗的天空。

      琳琅轻声问:“我们去哪呀?”
      我指着远方的南肃山道:“看那座山,我和学谦一起去爬山的时候,碰到你躺在地上,就带回来了。”
      琳琅低低地应了一声,又问:“你喜欢爬山么?”
      “还好,闲来无事,运动一下。”

      “一到周末,我也经常去爬山,我们家还有香山的年票呢。”
      “那你爬山很厉害喽?”
      “当然,我爬得可快了,我妈都追不上。”他顿了一下,问道:“你们这山上人多不?”
      “不算少,上去一趟,总能碰见几个。”

      “碰见几个?嘿嘿,我们香山上的人啊,噼哩啪啦跟下饺子似的,能把你挤死。中国就是不缺人,地大物博,人口众多。”
      把人挤死?那得多少人呀,真是稀罕事。
      他看出我的惊讶,得意地问:“你知道香山红叶吗?”

      没等我摇头,他就笑了起来:“估计你不知道,我直接说吧。秋天的时候,香山上的树叶会变红,是个著名景点,但是景点这种地方,千万去不得,越是有名,去的人越多。冬天爬香山还好,虽然光秃秃的没什么东西,至少不太挤;可是一到秋天,那漫山遍野的树呀,好不好看先不说,还不如人多。”

      琳琅又说,商场里、街道上,到处是人山人海,经常发生拥堵;相比之下,希来的人口总共才七千多万,还分散在全球各地,最热闹的王城也比不上北京的一成。以前学历史,只能看见干巴巴的数字,哪有这种人挨人、人挤人的盛况,我忽然有点理解祖先向外星移民的举动了。

      很快到达南肃山,我本想把车开上去,可是琳琅非要展示一下高超的爬山技术,只好依着他。不料他不仅喜欢爬山,还不肯沿着修好台阶的大路走,才上一个坡,就瞄着一条树下的小道钻了进去,嘴里念叨着:“不就是那个山头么,这样过去多近!”

      这家伙都有自信,我更不能落后,自告奋勇在前边开路。他侧身把我让过去,笑嘻嘻地说:“你可别把咱们领丢了啊!”
      “哼,我爬过不知道多少遍,能把你弄丢才奇怪。”王城周围远近高低的山,本王子全部了如指掌,我带路都不满意?

      起先我怕他跟不上,走两步就回头看看,此时他总会扬起脸笑一下,让我安心。没想到他腿脚还真好,上坎的时候、路滑的地方,只要伸手拉一把,总能跟过来,一点问题都没有。我渐渐放心,不再频繁回头了。

      我一边走一边介绍,这是什么花、什么草、什么树——有的可以做药材,有的会吃出人命,当然了,什么都不吃最保险。有的树枝带刺,有的灌木上毒虫多,我一一指给琳琅,叫他伸手抓的时候看准了。

      他跟在我身后,偶尔轻轻应一下,平常那么吵,忽然这么老实,真让人不习惯。我看他训练有素,走得比学谦那个傻孩子还稳,石榴、红果就更别提了,至于小芊、小璠两个懒虫,怎么叫都不出来,爬了十几年山,难得遇见个知音。

      我问道:“这座山怎么样?比你们那个香山好爬么?”
      “还行吧,香山太矮,没意思。”这话老气横秋,教我暗自好笑,敢情这位高人资历不浅啊。

      到达相遇的山头,琳琅的小鼻尖上已经开始冒汗了。我掏出帕子帮他擦,他感谢似的笑了笑,又问具体的地点。
      那块巨石自然还在原来的位置,石头后边即是,我记得清清楚楚。我们俩转了几圈看不出端倪,琳琅挠挠头,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

      我也不明所以,暂且不去打扰,靠在石头上休息。
      琳琅又转两个圈,笑着跑过来说:“真是的,咱们想这个做什么!又不是案子,连福尔摩斯也破不了!福尔摩斯,你听说过么?”
      “也许听过吧。”就算听过,我也没什么印象。

      “福尔摩斯是英国的超级大侦探,什么案子都能破”,他微微耸肩道,“可惜只是小说里写出来的。”
      我打个哈哈,心想原来只是小说里的人物。那么多历史上的人物我都学不过来,再孤陋寡闻一次,也不算什么。

      “看也看了,找也找了,咱们是不是该回去吃饭了?”
      琳琅拉着我的袖子软语哀求:“好不容易才出来,多呆一会嘛!我们来比赛,看谁先爬到山顶,好不好?”
      “天黑了,会看不清路。”
      “你爬过无数次了,还能丢么?”

      无数次也不是黑天半夜跑出来爬山,况且看不见的话确实有危险。我坚决地说:“除非顺着台阶走大路,不然就回去。”
      “走大路就走大路,谁怕谁呀!”
      我用光脑跟母王联系,说好不回去用膳,又交待红果留点吃的,笑笑说:“上了大路就开始比赛。”

      太阳已经落山,天空迅速变成墨黑色,好在为了方便行走,台阶会发出微微冷光,不至于看不到。琳琅翻山越岭的技术虽好,到底不如我身高腿长,渐渐落在后面。我爬上一段台阶,准备等等他,向下看时,却找不到人了。

      21
      天很黑,风在吹,树叶摇晃,小草沙沙作响,虫儿轻声鸣唱,台阶闪闪发亮,这些都没问题,但是琳琅哪去了?我顿时心慌起来,头发晕,眼发花,口干舌燥,冷汗直冒。天哪,我恨不得捶自己一顿,实在太大意了,居然把琳琅丢了!

      比赛算什么,平安最重要,我跟个小孩子争输赢,真够无聊的。荒郊野外渺无人烟,我明知道他独自一人,没带任何吃的喝的、没有通讯工具、没有防身用品,还把他丢下,怎会如此大意!

      又一阵风吹过,我的脊背隐隐发凉,可是着急后悔有什么用呢!我想来想去,别无他法,只好对着空荡荡的山路喊他的名字,一边叫一边张望,希冀找到他的身影。值得庆幸的是他穿了粉衫子,颜色比较浅,在夜色里总比那件深蓝色的好认。

      四下里黑沉沉的,任我用尽目力,哪有琳琅的影子。我慢慢地顺着来路走,因为心里着急,没注意台阶,居然一脚踏空,坐到地上。虽然不至于受伤,却更加惊慌,想着琳琅不知道怎么样了,万一摔倒,有谁会去扶他?

      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细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喊着“渊哥哥”。
      我大喜过望,回过头去,却见琳琅在上边不远处,正大步往下跑。我赶紧站起,叫他慢点,他却不应,反而越跑越快。我瞧着危险,忙迎上几步,好在他跑到近前终于减速,扑过来搂住我,把头埋在我胸前。

      我的一颗心总算放进肚子,轻轻抚着他的头发问道:“好琳琅,刚才到哪里去了?”
      他没有答话,只是低声叫着“渊哥哥”,小脑袋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我拍拍他的背说:“没事了,琳琅爬得真高。”
      他停止动作,耳朵正好靠在我胸前,应该听得到心脏的跳动,沉默片刻,忽然说:“渊哥哥,你是不是很担心?”

      “是呀,万一……唉,不说这个了,我都不敢想。”
      琳琅吸了吸鼻子:“对不起,我刚才犯规了,没有走大路。”
      我捏捏他的小脸蛋,含着笑说:“没关系,平安就好。摸黑钻林子真的很危险,以后不要这样啦。”
      “我知道了,”他使劲点头,又睁大水汪汪的眼睛问,“你是不是生我的气?”

      我扶住他站好,柔声说:“我终于见着你,欢喜还来不及,怎么会生气?”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渊哥哥最好了,咱们继续比赛吧。”
      还比赛?虽然我的心脏很坚强,再折腾几次也不一定受得了。“琳琅这么厉害,谁能比得过呀,我认输了,不如回去吃饭吧。”

      “可是我们还没到山顶呢。”
      “你真的想去山顶吗?”
      他认真地点点头:“真想。”
      “可是我累了,只能和你一起慢慢地走上去。”

      后来我们就一起走上去,走啊走,一直走到银旭塔顶,然后并肩躺在瞭望台上,下面是茂密的树林,耳边是一阵阵风啸,上面是满天繁星。直到很久以后,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的星星特别多,特别亮,离我们特别近,仿佛伸手就能摸到,特别美。

      不知看了多久,琳琅忽道:“其实我知道很多星座,可惜这些星星,一颗也不认得。”
      是呀,这里的星空怎会和地球上一样。我知道的星不多,只能把内亚、泽见、久霞这几颗指给他看。
      他幽幽地说:“不知道能不能看见太阳。”
      我刚想说太阳已经落山了,忽然反应过来,他说的不是瑞曜,而是那个只叫太阳的太阳。

      悠悠星辰,茫茫宇宙,我们之间,不是隔着千山万水,而是遥远漫长的时空。此时此刻此地,我们能在一起,何其有幸。度过亿万年的光阴,原来的太阳也许早已灰飞烟灭,那个地球也许早已荡然无存,即使它是人类曾经的家园,却不能是我们永远的家园。

      我忽觉伤感,不愿向琳琅提起这些。只盼他的梦总是美梦,只盼他欢欢喜喜地在地球上醒来,那时候烧也退了,病也好了,有爸爸妈妈守在床边,有香喷喷的早饭和花裙子,然后背起书包,迎着朝阳上学去。

      略一思索,我谨慎地说:“虽然我不知道哪颗是太阳,但是它肯定在天上,琳琅回家之后,也许看不见希来,但是它肯定也在天上,我会在这里想着你。”
      琳琅笑起来:“我也知道在天上,总不是埋在地里的。”

      这样就好,宇宙里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无穷无尽的空间,有人牵挂总是值得欣喜的,不管他在哪。当然,被思念的原因最好不是拖欠别人很多钱。
      这样美的星星,似乎总也看不够,但我不得不说:“天太晚了,咱们一定得回去了。”
      “再看一会。”
      “下次吧。”
      “好,说定了。”

      我们站起来,互相打扫衣上的浮土,他拍拍我的后背,我把他卷起的前襟放下抹平。幸好是不容易出褶的料子,要是软云绸那类的东西,肯定皱得没法看了。再帮他笼一笼头发,上下打量一番,样子勉强使得,我们便沿着那散发微光的路,肩并肩地走回去。

      寂静的山林里只有野虫鸣叫的声音,琳琅缓缓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他的三道杠、检查员、主旗手,已经一一实现,还成了红领巾广播站的播音员,被评为三好学生,进了特长班,作文大赛获奖。我替他高兴,竭尽所能地夸赞鼓励一番。他是很好的孩子,会有幸福的生活——我一直都知道。

      回到王宫,已近午夜,红果把晚饭端来,就打着呵欠睡觉去了。草草吃过东西,我送他回房间,道了晚安,转身要走时,却被他抓住袖子,不肯撒手。
      我笑着说:“琳琅已经这么大了,可以自己睡吧?”
      他揉揉眼睛又点点头:“嗯,不过你稍等一会好不好?”
      “干什么?”

      他坐在床畔招手:“过来。”
      我一低头,他就抱着我的脖子,在额头上轻吻一记,说:“妈妈都是这样的,我就不怕了。”
      我不禁微笑着说好,他立刻钻进被子躺下,冲我眨眨眼睛,我也在他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看着他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才关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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