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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青童话12 夜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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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暑前后几天潮的都没法过了。
很快一切都恢复了,丝毫没有改变。一切就和梦一样,睡醒了你还是你。不会因为你梦到了王子而你就成了公主,也不会因为你梦到了巫婆而就变成了苹果。
彪杓依然在镜头前忙。
陈小默依然在喇叭里忙。
我靠,这是什么日子?
他们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我,当过一次妈。
因为一个孩子,让我从此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什么爱情不爱情,什么婚姻不婚姻的,什么男人不男人的,都无所谓,那全是假的。
我罗可可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
当这个孩子慢慢得消失完全的时候,罗可可,你又算什么?
那天晚上我好像有点想明白了这一点。奇怪的是,那晚我的肚子上没长眼睛,可为什么小腹衣服上有着一块块的湿迹。是谁哭湿了我的衣服?是谁又最应该去哭湿自己?反正不是我,肯定不是我,因为我什么都不是,所以用不着哭。
难道我真的从来就没有留恋过那个小宝宝吗?那宝宝是我的吗?那个确实是我和彪杓的小宝宝吗?我痛苦,不管我哭不哭泣,他们没有人会理会。因为我只是我,和他们任何人没有关系,不,这话应该说,我只是我,他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只有当一个不明身份的孩子出现的时候,他们慌了,因为这也许和他有关系才开始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女人叫罗可可。
对,就是这个女人主动去被陈小默拒绝,又最终被彪杓抛弃。
有些恐惧,有些懊悔,还有些委屈。一幕幕,翻过来揭过去的,回想一遍就疼一遍。
逃跑,却都不知道方向在哪。
总之,那几天全发生的是大事件,那几件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件。
想当初,费那么大的劲。忆现在,放手匆匆流去。
这话对谁都适用。
特别是我,无论谁对我,无论我对谁,都适用,都形容得那么恰如其分,都让我尝过,原来我们曾经都那么努力过,都那么留恋过,都那么没有想到以后的现在是这样的轻易。
可轻易,真的没那么轻易。
我们却都这么轻易地放弃了。
人们散去后,还是只留下了我一个人。
碰过几次琴键,可那真实的琴声,像极了恐怖片里的独角戏。
直到有一天我上楼,吓我一大跳,桌儿蹲在我家的门口,我走过去,她哭着抱着我对我道歉,说她不应该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离开我,她说她错了,她还说她对不起我,她还说她要陪着我,无论我要干吗她都不会在此时此刻离开我。
唯一。
她是唯一的一个选择站在我这边的人。
她更是最近这些历史中唯一的一个陪伴我的人。
无非就是在她陪我那个星期之后,外派出公差,等再回来她就觉得她不应该离开我。
而在我心里,她一直都没有离开我,她一直都在。
秦莹,请你不要这样,你不要自责,你在,一直都在。
那个传说中最火热的情人弟弟又换了,这回这个连国籍也换了,美国孩子。其实是个ABC。但中文一句都不会,半句的会几句,这点跟我有的一拼。
桌儿说这才是半句的幽默。为了哄我一起来开心,大家常常出去吃个饭什么,找家做好吃的三明治的,喝喝咖啡喝喝酒的。
很快就熟下来,他们很快就让我忘了伤疤忘了疼痛,他们说带我去玩吧。
好。
他们习惯去的是更年轻的地方,更火一点的,说白了就是可以跳舞的,纯跳舞的。一开始的躁热的乐浪跟软性炸弹一样,灯光太晕,我老怕自己栽倒。
开始进去,还怕别人叫我大妈。四处都是好多好多年轻俊朗的身体,年轻的,活力的,哈皮的孩子们。中国的,外国的,帅的,酷的……
这和以前跟彪杓一起出去疯的地方不同了。
陌生的,新鲜的。
加入他们的队伍一定要有精力和体力。因为都是力气活。大概一点钟开始行动,哈皮上两个多小时,跳不停。
而这个团体能够延续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你必须要认清自我,快乐自我。
这里抛弃烦恼,也会扼杀无聊。
桌儿不知道是晚上喝多了还是因为跳舞跳得拉着我并在那里晃荡着脑袋告诉我说:“可可,我们真的还年轻,生活上要经历的早晚都会来,推一推吧,而你现在才24岁,不是为孩子和男人发愁的时候,现在正是一个大把挥霍,大把胡闹的好时机,毕竟我们还年轻。”
也是哦。我需要不停地忘记他们,我不应该因为一个彪杓,因为一个陈小默,因为一个出都没出来的宝宝而丧失了还在活着的我。所以唯一的好方法去证明我还存在着就是去找一个陌生人,或者干脆掉入一个陌生的群体中。
我本以为我没有宣泄的基因,会体会不到在夜店里滚淋漓的畅快,但还是感觉良好。一可以掉入人群里打发夜,二可以强强身健健体,三可以体验白天睡觉的美好,四可以错过陈小默的Show Time……但这种日子是容易上瘾的,两个星期就能让人玩疯了。
一点以后去跳那种永远都跳不停的热舞,不停不停地跳。回家就是为了睡觉补充体力期待一下黑夜的来临,白天偶尔会阴天,但是黑夜永远不变,哈皮永远不变。
哦,一直忘了没好好介绍Matt,八岁去的美国,原名叫:杨政。现在叫Matt Yane。他今年21了。
正值代谢旺盛期,我觉得同桌摊上他真是美死她了。
他哪儿是个美国人。普通话再好点儿整个一国产。他还说。他奶奶的。一点都不美国造。
虽然我没本事像同桌那样还可以泡个情人弟弟来打发打发,但是也因为那位情人弟弟的身边有着无数个长得挺帅热情四投的Matt,华不华裔的,海不海外的都不有关系。至少他们是一队成色很棒的团体,一脚就掉入一群人的狂欢中。
Edward、Franklin、Bill、Jim、David、Pitt、Matt、James、Alexander、Tommy、William、Stephen、Tony、John、Max、Michael还有一些我不太清楚的名子。
朴成玄、李恩镐、金慧珍……大概这样吧,带汉字的应该是这样的发音,还有一些日本小孩儿,叫他们还要重新记他们汉字名字的新的发音,有些麻烦,反正我话也少,一般都不和人家讲话,或者过去直接拍拍肩膀,连“哎”都省得说。
但是总体来说,同桌好像欧美的朋友更多一些。不知道桌儿和大家是怎么加入队伍的,因为据我所知,认识欧美的小孩儿而且混熟,不是那么一般容易的事。
他们跳舞都牛得狠,所以,和他们在一起很兴奋。因为他们确确实实是真实的人,真实的Man & Boy,可以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到的。大家喜欢的也是相互对着出汗的过程,虽然和几个美国人交流得不多,而且性格上确实差异很大,但是他们表示都很喜欢我,而且说我也会玩得很卖命。
我也喜欢他们,除了他们有我喜欢的有色头发、白得都有红点的皮肤还有蓝眼睛外面的长得都打卷的黄色儿的睫毛外,还有身体,真的,有几个是那种精瘦精瘦型的,也许他们在本国并不是最受欢迎的,他们并不是雄壮足男,但和他们一起跳舞却是最有感觉,最合拍的。好像他们的身体是零件,可以分装组合,为了节拍和我呈现完美动作。
还好里面还有几个能讲半句中文的华裔小孩儿,虽然大家不是很能沟通,或者干脆说我和他们之间没有话题,我只是加入,但不参与。但是这种关系很好,很纯粹。因为大家在一起泡着就是顾得各自“哈皮”。
看到他们纯粹透彻的笑,我也会被传染得挺开心的。
和他们在一起,没有爱情,也不是喜欢的好感,只是一种痛快的感觉。
我有哮喘,但我依然流连于夜店。
颓废可以杀死沮丧,沉沦在快乐而昏暗的时光。何况那里最多的就是身体,还有脸。而那些无论好不好看,合不合胃口,那毕竟都是活的,都是能动的,这是我罗可可在曾经的岁月里一直都渴望的,只要这里消遣黑夜就好,反正我不想回家,因为那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想,即使彪杓在家我也会依然爱上这里。这里比夏天热烈多了,曾经的夏天还可以给我带回来一个彪杓,现在我只爱这里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