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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九案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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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先生有些不满的瞟了一眼,但最后还是屈服于John眼中的坚持,「哈里森小姐,如果你能完全按我说的做,我想它很快就会出现在你眼前。」
Sherlock要求她先回别墅,而哈里森父子需要回去取放在别墅的衣物,以方便去爷爷奶奶家过圣诞假期,也得以翘掉下午的课程,随着他们一起离开学校。
目送哈里森三人离开学校后,John就开始追问他的室友,「所以,关于你对哈里森先生的推理,有一点我尚不明白?」
「哪一点?」Sherlock貌似心情不错的回应。
「妻子?你是从哪里看出他的妻子离开他的?」
侦探先生又用看普通人的眼神无声控诉John的“愚昧”,「噢,John,如此显而易见的事你却没有发现,况且你才是我们两个之间“精通”女人的那一个。他的衣服,他的鞋子,还有那个孩子!」
「我看不出来。」John平静的翻了个白眼,但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况且,如果我精通女人的话,上次梅丽莎就不会给我一巴掌作为分手礼物了。」
Sherlock也想起John之前带着巴掌印回来的事情了,但他不会告诉自己的室友自己在他被甩之前做的好事,于是他扯出一个假笑,语气轻快的说,「如果一个女人爱他的丈夫,她就不会任由他穿着没有熨烫整齐还带着黄油污渍的衬衫,鞋子也是他自己刷的,显然他从不做家务,有些小角落被遗漏掉了,因为时间仓促他右手小拇指的外侧还不慎沾上了少许黑色鞋油。而那个孩子寄住在姨母家而不是随母亲住同样非常清晰的说明了两个事实,你可以从小孩的态度看出他亲近自己的父亲,而不是姨母。对于男孩而言,母亲是最初的恋爱对象,也是他们对女性的第一印象,但小哈里森先生对女性有着显而易见的厌恶,所以是他母亲选择抛弃他们父子。」
「不管听多少次,Sherlock,你的推理还是那么令人震惊。」John依旧毫不保留的告诉自己的室友他的赞美。
Sherlock站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费尔普斯家别墅的地址,「好了,该你说说看了,John,你认为是谁偷了支票。」
前军医此时有些兴奋的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一定是约瑟夫·哈里森,只有他有动机!他可以打电话知道安妮哈里森在不在办公室,同时因为儿子在学校读书,他也能顺理成章进入其中买通保安。」
「如此,告诉我John,他是怎么打开校长办公室的,你别忘了锁并不是被暴力撬开的,上面没有痕迹,哈里森小姐也未曾提过自己丢失过钥匙。」Sherlock快速反驳道。「更何况你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支票是在昨天白天丢失的,即使是买通了保安,你当别人都瞎了看不见这么大个人进进出出吗?」
「不,不一定是白天,安妮·哈里森虽然确认她在离开办公室前支票还是在的,但是她是晚上9点离开的。」John想到一点,得意的反驳道。
侦探先生无奈的看了他一眼,「John,一定是白天,因为之前丢失物品虽然不是相同时间发生,但能够被分成三个时间段,分别是早上,中午和傍晚,这是测试。」
「测试什么?」John不解的问,随即他又灵光一现,「保安,他们是三班制的!」
侦探先生皮笑肉不笑的恭喜他的室友,双手夸张的做出欢呼的样子,「太好了,John你终于有一刻没把自己的脑子留在221B,英国有救了!」
John一边告诉自己打人是不对的,一边死命的攥紧拳头想往Sherlock·Holmes的脸上添点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他这次出门没把枪带上真是万幸,他总有一天会忍不住把它抵在侦探先生的脑门上,好让他看看自己可是杀过人,入侵过阿富汗的大兵!
由于Sherlock特地吩咐出租车绕路,他们比来的时候整整晚了半个小时才回到别墅。费尔普斯已经早他们一步下班归来,哈里森先生的车还停在房子外面。他们刚进客厅就看见坐的远远的兄妹俩,脸色涨红的哈里森先生和眼圈微红的女主人,两人显然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茶几上的水杯边上还有溅出来的水渍。
小男孩一脸害怕的躲在门后面,脚边放着一个不大的行李袋,胸前抱着他的书包。费尔普斯站在男孩后面,他显然不想参和进去,但又忧心自己的未婚妻。
看到John和Sherlock回来,哈里森先生的第一反应就是站起来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一手提上行李袋,一手拉起男孩打算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但侦探先生显然不想如他所愿,伸手拦下了男人。
「怎么,现在我成了嫌疑犯了吗?」哈里森先生松开拉着男孩的手,一把攥住侦探先生的衣领,John在他使劲前用力捏住了他的手。前军医对上商人,结果是无可争议的。
Sherlock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表情丝毫不变的说,「哈,不管怎么说,这通常是我最喜欢的部分,悲剧更容易为人所推崇的原因是人类总是自以为是的认为美好的结局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遗憾、缺陷成就了悲剧,然而有些事从一开始就注定的,毕竟人的劣根性是从创世纪就有所记载。」
「我倒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还涉猎戏剧和圣经了。」John小声嘀咕道。
哈里森小姐听出了他的话外音,「Holmes先生,这说你找到它了,是吗?」
「相比花费时间去搬柜子和掀地毯,我更愿意让它自己出现。」Sherlock一边绕着哈里森先生父子俩走动,一边语调轻快的说,「你或许对我半个小时前发的短信感到奇怪,理由只有一个,拖延时间。或者说,给我们的支票先生从藏身地跳出来的时间。」
John已经有些等不及想知道真相了,「Sherlock,拜托!」
Sherlock挑了个观察众人最好的角度后,才心情大好的开口,「从屋子里的玩具、脏衣篮中的衣服和摆在壁炉上的消失的部分家庭照片可以知道,哈里森先生住在别墅里,原因多半是房子拿去抵押了,至于小哈里森先生,估计是心理医生的建议。费尔普斯先生认为只有三人知道支票的事纯属他个人的美好愿望,起码现在在场的人都知道,理由不必多说,一个屋檐下能瞒住多少秘密?至于支票的消失,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人。」
「谁?」哈里森小姐自认自己已经足够谨慎了。
「唯一一个让所有人戒心最低的人,唯一一个进出这所别墅、学校和办公室都不会被怀疑的人——查尔斯·哈里森。」Sherlock灰绿色的眼睛如同鹰隼般盯住还没他大腿高的男孩,用嘲讽的语气说,「就像John一样,你们都不由自主的将这个选项提前排除在外,当然结果可想而知。支票是怎么被偷的,当然是用钥匙。不要问我怎么偷到钥匙,我起码能想出19种不惊动任何人的方法。不过,对于小哈里森先生来说,最简单也是最快的方式就是问你要,不是吗?哈里森小姐!」
女主人脸上的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那完全是震怒,「这简直是胡言乱语,你怎么能怀疑查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只有10岁!」
侦探先生反而笑了,「噢,瞧瞧你们自己的脸,亲情和同情心在作祟,即使真相摆在你们面前,你们也能成功的视而不见。」
「Sherlock!」John知道自己的室友又开始他那一套“感情有害论”了,「案子,如果你一定要说是小哈里森先生拿的支票,那么就证明它。」
侦探先生指着女主人说,「John,你不必特意观察哈里森小姐都能知道她是个小心谨慎的女人,她会把自己办公室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分门别类的整好放在固定的地方,如同那一大把钥匙,上面明确标识着几号柜子。所以她其余的钥匙也是,绝不会傻到把钥匙塞在门垫子或者花盆下面。
她去年才任职校长,如今年末将至她必然经常要忙到很晚回去,而从脏衣篮里堆积的衣服可以看出来费尔普斯先生最近也是频频加班,加上最近忙于筹款的父亲,所以小哈里森先生“不得不”几次在校长办公室里呆着直到她忙完工作一起回去。所以,只要他声称有什么东西掉了就能从她手中得到办公室的钥匙,多半是作业或者书本什么的。
他是学校的学生,自然很清楚保安的巡视和换班时间,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先预演了几次。如果你注意到我查看失窃的文件时需要弯腰,就能排除掉哈里森,犯人显然是比哈里森小姐矮的人,因为柜子的高度是按照她坐椅子时的高度选取的,好方便她拿取。如果是哈里森偷的话,那么短的时间里,他会反射性的选择书架上的那些,因为他还没聪明到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哈里森先生此刻倒是没之前那样将愤怒表现在外了,语气冰冷的说,「你说我儿子偷了支票,证据在哪里!?你只是个侦探,不是警察,没有证据的胡话当谁会信?」
「证据。」Sherlock咀嚼着这个单词,看着从头到尾一言不发的男孩用没有起伏的语调说道,「你能做到,想必不会太笨。前天晚上你应该是事先将书本之类的东西落在办公室,第二天早上才有理由去借钥匙。控制好时间很容易,毕竟不是第一次做了,你的几次预演成功的使她在你计算好的时间出门,然后在她停车的时候,也正好是保安夜班和白班换班的时间,提前拿着钥匙去办公室,快速的把支票夹进书本里,然后利用保安的到来为你作证,堂而皇之的带走支票,毕竟谁能想到一个10岁的孩子回去策划并成功做到这样的事。
你足够聪明,前面的几次预演选择了不同时间,并且有几个重复的人出现来减轻自己的嫌疑。最后你选了早上,虽然是第一个进入办公室的人,但你对时间的控制成功的打消了所有人的怀疑。至于为什么在昨天付诸行动,很简单,你经常和她呆在一起,她毫不避讳你的存在,当然能知道她哪一天早上会很忙,忙到没时间去查看支票,况且明天就要放假了,你的时间也不多了,不是吗?」
「作业,太危险;课本,同样不安全;纳尼亚传奇,不,不,你们昨天下午才用过,上面还有折痕,不是它!」侦探先生从男孩手中拿过书包,打开,一边翻一边自言自语,「那么,一本特意包上外皮的小说,查尔斯·狄更斯,哈,‘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爱你的父亲’,真是不错的选择。」
拆开外皮,支票从中飘落在地上。
John最后拿到了一笔足够丰厚的报酬,当然也有封口费的意思。回程的车上,Sherlock如同来时那样沉默不语,John也被“真相”折腾的没了心情,一心只想回到贝克街温暖的壁炉前面打个盹。
他想起Sherlock上车前的对话,「John,犯罪和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普通人的误区,你大可不必去想那个男孩的结果,他们一开始就不想公之于众,既然支票已经找回,息事宁人是唯一的选择。」
「他为什么要偷支票,是偷窃癖吗?毕竟宿舍也发生过。」John有些不安的问道。
Sherlock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确实有个学生是有偷窃癖,可惜不是他。从他毁坏别墅里成双成对的装饰品就能看出他是在针对女性,不过他偷支票还有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
「你知道吗?猫在觉得饲主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会把抓到的老鼠叼给它的饲主。」侦探先生这么回答。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John摸不着头脑的问。
Sherlock扯出一个假笑,「谁是猫,谁又是饲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