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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过去 ...

  •   “怎么了,脸色这么差。”康思正抱着城城走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
      “路总,这就是我跟你提到过的莫一,两个月后她去你公司报到,你可得多照顾照顾啊。”康思正短短的一句话把莫一从刚刚的失落中震了回来,合着刚刚跟在他身后,手里拎着一些营养品之类的是善古公司在A市的老总,这哪里是照顾呀,这简直就是给莫一上了一道无形的枷锁~
      “早就听康总提起过你,这次随康总来A市工作,实在是幸运之至,不好意思啊,腾不出手来,今天我们就算认识了,改天我做东,一起出来吃个饭哈。”莫一看着路总淡淡的两句话,嘴角僵了僵,康思正绝对是故意的,他倒是好,一个人抱着城城跟城城玩笑着,路总却两只手都没有空闲,连给自己握个手都腾不出来。
      “走吧,哪个房间呢?”康思正在城城的指引下率先进入了病房,莫一的嘴角又僵了僵,只好转过头对路总尴尬的笑笑,然后把路总也让了进去。
      莫妈妈听城城提起老康老康的,猜想过他应该是长相比较老实,人又比较呆板,对城城应该是极好的人,但她没有想到的是,康思正竟能优秀如斯,天生的贵气让他的形象带了三分淡漠,两分疏离,但跟他说话时他又时时在听着,如果不是他抱着自己的外孙,后面跟着自己的女儿,她应该会感觉这个帅哥是走错病房了。
      莫一看着路总把东西放下就走了的时候,也不管莫妈妈是不是跟康思正在说话,就把康思正叫了出去。
      “你这哪里是让老板照顾我呀,分明就是让他给我小鞋穿呀。”莫一忍住心里的不安对康思正说着。
      “老板?你的老板好像是我。”康思正看着对面那个一脸愤怒的女人,心里其实笑开了花,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很贱,总是有事没事的喜欢在她身边找寻存在感,可是让他愤怒的是,这个女人,还总是把他的一片痴心推了又推,上次从沈阳回来的时候,开口向她要了个机会,那么他就不能再无所事事,一定要一鼓作气把这个女人追到手。下飞机后是路总去接的,他也知道,无非就是那姓路的想要拍拍马屁,那么就遂了他的愿,让他顺便再见见莫一,没有理由,就是想告诉那姓路的,以后,这是我的人,拍马屁时也有她的一份,很幼稚,可是,也很想这么做~
      “你今天过来明天就走了,我呢?我以后是要呆在A市的。”康思正永远是这样,淡淡的两句话就可以让莫一炸了。
      “哦,我没说我明天走呀。”
      “那你也不应该把我以后的领导带到我妈的病房呀。”莫一生气的说。
      “他来探望他老板女人的妈妈,不是很正常吗?”

      ……

      跟康思正打交道,莫一明白,她是永远的败了。

      彼时,汤母看着重新走回来的汤乾,尽管他表现的多么神色如常,可是她还是从他不断走动的步伐中看出了愤怒与不安。
      “不是让你下去找曾璇了吗?怎么出去又回来了。”良久没有听到回话,汤母又唤了一声,才把汤乾从思绪中喊了回来。
      “哦,刚出门,曾璇打电话说有事儿,然后,我就回来了,爸一会儿过来,今天总部店里还有事儿,我先去店里了啊。”说完不及汤母回答就已经开门走了出去。
      拐角,看着独自站在门外说话的两个人,汤乾还是有点不能接受这个突然出现的现实,原来一切的深情,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笑话。曾经自己以为离婚不过是一道手续而已,直到五年来她了无音讯,就算五年来她没有消息,自己还是告诉自己,她是爱你的,要不然,她为什么要躲着你呢?而刚才,现在,却原来,她三年前就开始孕育别人的孩子了。孩子,以前,她说,“汤乾,我们要个孩子吧。”这样的话还言犹在耳,可是,现在,自己跟她真的没关系了,她有了自己的生活,就算她回来了,也没用了。
      脚步沉沉的下着楼梯,这么高的楼层有谁会选择楼梯呢,今天的他,需要一个发泄,不管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要不然,他一定会被心中的那种酸闷给打趴的。
      “汤乾,我怎么能这么爱你呢。”
      “嗯,有这自知之明很好。”

      “汤乾,以后咱们去荷兰旅游吧,我喜欢郁金香,那里好多的。”
      “别,怕那儿的风车把你刮跑了。”

      “汤乾,以后你做大老板了,我呢,就做大老板的太太好不好。”
      “你本来就是我太太呀,笨。”

      “汤乾,以后孩子叫什么名字呀,小名叫汤圆好不好,大名,大名就叫汤爱一好不好”
      “什么汤爱一呀,听着好像汤阿姨,以后儿子会骂你的。”

      “汤乾,你以后一定不能不要我,来拉钩。”
      记忆中的那个少男少女就这样玩笑着,果然人是不能回忆的,回忆里越幸福就说明现在越落魄,可是,我明明还在等着你,而你,却不要我了。
      中午时分,所有的酒吧都还没有开门,但这挡不住他的脚步,繁华闹市里,都知道有一家叫归一的酒吧,却很少有人知道归一的幕后老板是汤家少爷,他们只知道,汤家经营的是医药,汤少常常泡吧,却很少知道,汤乾把生意做到了酒吧,甚至酒店。只是因为当初的那个姑娘说,她想做大老板的太太,可笑,更可笑的是,他竟然就这样一步步按着她想的那些目标发展着,五年来,他一有空闲就飞去荷兰,只因为也是她说过,喜欢荷兰,那么和她会不会偶一日在荷兰相遇呢,找不到,便乱投医。奈何自己还是个医生,竟然就这样放任着自己去做这些无谓的事情。他一杯杯灌着自己,酒,真的是个好东西,他可以暂时麻痹你的思想,也可以让你借着酒劲发着自己从来没有发过的疯。
      “于哥,老板喝醉了,你来把他弄回家吧。”
      “啊,走不开呀,嗯,我再给杨哥打电话看看。”
      汤乾看着酒吧小张的嘴一张一合的,突然就又想起了以前,以前那些甜蜜之外的心酸。是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步了呢。还记得以前,她明明喜欢的是杨泽呀,是了,以前就是这样,自己爱着她,可是她却不爱自己,以前有个喜欢自己的女人,不经意间被她知道了自己对莫一的心思,结果在一次酒会上,酒醉之后就被那个女人设计陷害了杨泽跟莫一,床上的妖冶,姿势的不堪,尽管后来跟莫一结婚同房后,自己知道她跟自己的才是第一次,可是,也挡不住那些照片后来流到了汤母的手边,汤母一下子高血压上来,然后就这样瘫痪了五年,尽管自己当时再不想离婚,可也压不住父亲母亲的以死相逼。脑中的情景在一帧帧的回放着,当初莫一怎么就同意跟自己结婚了呢,对了,他们两个当初本来就是假结婚,婚姻的开头就没有莫一对自己的爱情,她当初嫁给自己本来就是为了逃避杨泽,因为当初杨泽说“莫一,这是个意外。”一句话,让莫一的希翼成了一场空,而当时的自己,是感激杨泽的,感激他,把那个夜晚当成了意外,感激他,让莫一伤心之下,然后在自己答应她随时可以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她就那样嫁给了自己。原来,以前的事情也是这么不堪,五年来,自己一直在职守着自己的信念,无非是因为两人在感情正浓时说再见,却原来,所谓的感情也只是自己所想象的深情。又抬起头来灌了两杯。
      “怎么喝这么多,心里有事儿。”这就是自己的发小杨泽,自己跟莫一离婚的导火索,可是,他不怪他,他有自己的原因,而后来,莫一也确实只是把他当成了朋友。
      “我难受,这里钝钝的疼,疼啊。”杨泽看着坐在那里发酒疯的人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胸口,眼里一瞬间沉郁起来。
      “杨子,你跟我说,你爱过她吗?”
      他没有说谁,但是他知道他懂。
      爱过吗?记忆里的那个女人永远是大大咧咧乐观向上的,自己也曾经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自己的名字叫杨泽,可是她非得叫杨子,还说,杨子杨子,你看看,跟杨泽也没有区别嘛,记忆中的她,也永远爱追随在他的身边,让他一度以为,就算发生任何事,她也不会离开他的,当时的自己不是不知道她对自己的感情,可是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会把那种感情想当然的理解为友情。还记得那天早上,当他跟莫一抱在一起醒来的时候,一瞬间他的大脑是处于抽离状态的,他也不记得说了句什么,然后,就看到她有些伤心的跑了出去,而他,看到她伤心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一丝恐慌,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他们一群二十几岁的人,家庭条件又是高高在上的,身边也不乏莺莺燕燕,跟女人上床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这次却让他惶恐了。就这样,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一个星期,想着自己与她的关系,也终于在一天,突然想明白,他是想要莫一在身边的,而她在身边的最好办法是,结婚。对,他要跟她结婚,想通的时候,他觉得他竟然无比的轻松,以至于在那天中午他竟然破天荒的多吃了一碗米饭,等到他去她家楼下准备给她打电话的时候,看到了跟她一起回来的汤乾,他还没有说明来意的时候,就看到汤乾从车的驾驶室上下来,手里拿着一个刺目的红本,口中说着,杨子,记得过段时间吃我跟一一的喜酒啊。对,一一,平时都是这样叫她的,突然间就让他想起了那天早晨他对她说过的话:“莫一,这是个意外。”一瞬间从心底凉到了四肢百骸,自己怎么就这样说了呢,她当时得有多伤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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