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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买定不离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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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翩一直在司徒府过完了元宵节。这期间,有不少的大小将领先后离开,原本拥挤四处充斥着人的建康,仿佛是被撑大的口袋,一下子松弛不少,就连本该热闹非凡的元宵灯会,也缺少了人声鼎沸的喧闹场景。
这时,又传来了百万帝师挥师南下的消息,一时之间人心惶惶。
一下子就打破了先前故意营造出的太平盛世。
而消息传到冉翩的面前,她没空去想帝师南下需要几天,亦没功夫议论领兵的是谁,更没有心情去讥讽齐桨的鼓动全长安的百姓哭黄天是多么的滑稽,只因她正一心一意地研究着自己手里的镯子。
莫流犹豫了许久,还是将镯子的来历仔细地道给了她听。
她就更疑惑了,将自己的不解说给了莫流听。
“天霞山究竟有多高呢?”
没有见识的小孩问题总是特别的多,但往往一阵见血,叫人无从回答。
莫流惆怅地道:“因为积雪皑皑,未曾听说过有人攀上峰顶。”
“那你怎知山顶之上一定有一片梅林?”
“……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敢情这镯子的事情你并不是从我娘那里知晓!”
“这倒是的确……齐尤闯宫实属突然,没有时间让皇后娘娘交代更多的话。我与南骏带着你离宫之后,这样的传言便流传了开。南骏本还想犯险进宫去寻这镯子,不曾想就发生了齐尤新封的芸妃出逃的事情。”
冉翩沉思片刻,“你说这镯子是芸妃带出宫的?那芸妃和我娘……”
“芸婕曾是伺候在皇后娘娘身边的大丫头,皇后娘娘没进宫前,就被皇上赐给了齐尤做侧夫人。”
“我娘的来历真如传说那般?”
“皇后娘娘真正的来历,恐怕只有皇上、皇后娘娘和芸婕三人知晓了。”
又是沉吟片刻,冉翩再发问:“那你说余储光此意为何?”
这一次,莫流也沉吟了片刻,才道:“不管他欲意何为,反正我觉得比起常凤之,还是余储光的身份同你更加的般配。史达安也说过常凤之此人,虽有帝王之相,但心思广深如浩瀚星海,实在不是夫婿的最佳人选。”
“史达安见过常凤之?”
“并不曾见过本人,倒是他求娶你的信中还带了一幅自画像。”
冉翩愣了片刻,笑了起来,“这得自负到什么地步!”先不说史达安是否真有本事单凭一幅画像,就能瞧出那人的心思深几许,却只说此人自荐枕席,还不忘附上画像的举动,啧啧,还真是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不要脸到了一定的地步。
与此同时,史达安正在给余储光看相。
两个人就坐在离冉翩并不远的花厅里叙话。
虽说已经立春,但花厅外的小花园仍旧是一派苍凉的颜色,没有娇而不艳的梅花好赏,倒是小花园外围的女贞绿篱,不招摇,不妖冶地默默耸立着,四季婆娑。
都说男人懂得赏花,其实那里尽然,不过是总喜欢将女人比作花,因为娇嫩?亦或是因为其艳丽的外表。可他却找不出哪一种花能形容那边的那位。
不是不美丽,而是太特别。这倒是印证了那句色不迷人人自迷。
“老夫纵横半生,从未见过小将军这样的面相。我们家公主却千叮万嘱不让我将此话告知小将军呢!”史达安摸了摸胡子,呵呵笑着。
余储光终于被他最后一句话给吸引,转回了头,淡淡笑了笑,“她许是面薄。”
史达安便道:“是了,还是小将军你了解我们家公主,我不过就是同公主说小将军和她的面相配在一起乃是巨蟒遇水如虎添翼,这是成龙之象!”
他故意停顿一下,瞧了瞧余储光的面色,接着又道:“公主便羞臊不已,嚷嚷着若我将此话讲给了小将军听,就要打我一百军杖来着。这话就是我说小将军听,且莫要传到公主的耳朵里去了。”
谁料,余储光竟然道:“哦?如此!我观神医的年岁已大,一百军杖一定会吃不消,我便替公主做这个主,一百军杖折中,不如就打五十军杖吧!”
史达安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怔着脸干笑:“哈哈,小将军真会说笑。”
余储光正色道:“我与公主本乃一体,又怎会对公主的话阳奉阴违!”
史达安:“……哈哈哈哈哈!”一头冷汗往下掉。
余储光漫不经心地饮了口茶,放下青瓷茶杯的时候,史达安脸上的笑已经挂不住了,他这才又漫不经心地开了口:“相比于面相之说,我更相信凡事事在人为。我既已决定同你们公主一道,自然早就做好了任何准备,平常人家的夫妻之间还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难处,更何况她是那样的身份,而我又出生在这样的人家。”
他用手指轻叩着桌子,青瓷茶杯也跟着轻微地颤动起来,“你且回去告诉你们家公主,早在到建康那日,我扶着她下了金辂开始,便不会轻易地放开她的手,也请她务必只将手放在我——这一个男人的臂弯之上。”
正同莫流说话的冉翩莫名其妙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莫流赶紧瞧了瞧门窗,又起身往火盆里加了几块炭。
冉翩自己也拢了拢狐裘,却没再言语。给她选一个靠谱又搭配的夫婿,是南骏和莫流的愿望,她没敢去提李时,只因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李时都不会是最佳人选,她清楚她自己要嫁的是成必成王、败必成寇的人,这不仅符合了她公主的身份,也可以保全自己和莫流以及南骏的生命。
回头瞧瞧,哪一朝的亡国公主,除了得到皇上的宠幸,便只有沦为官|妓或者流入民间的命运了。
又何况,她已经被南骏和莫流推上了另一高度——手握重兵的亡国公主,她成了众人争抢的香饽饽,可自己能做的除了押宝谁当皇帝,还能做什么呢!
可是现在还不到买定离手的时候。
又在司徒府住了两日,谢家呈上了请帖,这一次不再是那些莺莺燕燕一大堆的赏花宴,而是谢家久未出山的老爷子,以做过冉翩她那皇帝爹爹大司徒的名义,特地请她这个公主过府一叙。
据说这位谢家老爷子已经是一只半脚都踏进了棺材的年纪,上次参拜公主为何没有现身,实在是因为老到了走不动路的地步。也没人真的敢去折腾这个谢家的镇宅之宝,万一给折腾没了,谢家的男女老幼铁定一个紧接着一个的上来玩命。
虽说帖子是给冉翩的,但她人在司徒府,哪怕是逢场作戏,也必须得征求一下余霸仙的意见才是。其实也就是走个过场,瞧瞧余霸仙那霸气的名字就知晓此人霸气的行事风格,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谢家在他眼皮子底下做的这些小动作呢!
她自是不用亲自去跑一趟,能担得起重责的非莫流莫属。
莫流便揣着请帖,甩着拂尘走了一趟鹤园。
约莫是一盏茶的功夫就回来了,冉翩问他怎么样。
他咕咚咕咚牛饮水似的喝了杯凉茶,一抹嘴道:“叫余小将军打马护送。”
就两条街的距离还打马护送什么!这分明是在告诉谢家的老爷子,公主是我们家的,你抢一个试试。
这谢家也挺有意思的,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派了谢栖同亲自来迎不说,竟将金黄色的团花地衣从谢家一直铺到了余家门外。
更有意思的是,临上马车之时,谢栖同居然和余储光一起向着冉翩伸出了手。
也不是刚做公主时总想下了余储光的面子,如今在司徒府的门外去搭谢家人的手,除非是方才出门的时候冉翩的脑子被厚重的红松木门给拍了。
她特地瞧了又瞧几日不见的谢栖同,一身不染世俗的白色宽袖长袍,干净是挺干净的,却也穿出了几许长安的纨绔风气。也难怪清高且名声更好的谢家很快就被无良的余家给比了下去。
她冲他笑了笑,果断将手递给了余储光。
余储光扶着冉翩上了马车,只当是史达安已经将他的话带到,自然觉得她做的很好,摁了摁她的手心,算作奖励。
冉翩只觉莫名其妙,这是叫她安心的意思?可是作为被人争抢的香饽饽,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