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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也许 ...

  •   也许是老天总算开了眼,在一天的清晨,我想起了所有的事,那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一样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强自走出屋外看见这个花红柳绿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我自己,我在这一天的清晨想起了所有的事情,所有的悲伤,与快乐……
      这快乐却着实有些遥远,我站在门口,我所能拥有的世界猛然发现只有我现在所触及到的这扇门,这扇门外面的世界却不是属于我的,或者说,从头到尾,一无所有……
      我的娘亲是别人的,我的家人我真正意义上未曾拥有,唯独拥有的便是血缘,只可惜,三年前,唯一相关的因着一场亏欠给了别人,我仰头看看天空,眼泪不自觉蓄满眼眶,这个世界我死了,有谁会惦记我,所以更不该这样自弃,是不是?
      我对于旁的人,只不过是匆匆过客罢了,我所以为的不完整的人生打从七年前就已经开始,谁敢说不是,两场不完整的记忆所致的不就是不完整的人生吗?
      还好,我现在是想起来了。只是,我的生命也许即将结束在不遥远的未来,哈哈,说不上来的是可笑荒唐,还是大幸。
      出了雪国府,这模糊的三年犹如白驹过隙,不过匆匆一瞬,眼前熟悉的大街依然是三年前的模样,我记得这雪国府的东面便是皇宫,皇宫三里外有一处宅子,而距离这宅子三里外有一座山,里面有一大宗,叫做万剑宗,万剑宗的宗主名为龙苍傲,给他起名的是他父亲,他父亲希望他能如苍龙一般直冲云霄,傲视大地;而这也是他的梦想……
      浮世匆匆,那些依稀遥远的过去在此刻涌上心头,那人给我的,最后给我的,只有无尽的苍白等待和我自恃的毁灭……
      迈向那地方的脚步微微顿住,即便我现在全身血液沸腾着的是无尽的仇恨和不甘,最终还是选择了去不远处的一条小街的一家小酒馆。
      因为今天这一天,恰好是我的生辰,老天选着我在这一天觉醒,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深刻的意义,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重生即是毁灭,我这样羸弱的身躯又能支撑多长时间。
      至于唐雪宸,我现在心头对他有些微微复杂,正如慕黎所说,我是应该恨他的,我现在所欣慰的是,这么多年,慕黎她明白我所感。
      我叫了上好的“醉生”,入口猛烈,那股辣味从鼻腔呛到心中最深的地方,所有的酸苦在那一刻翻天蹈海,这口酒呛得我的眼泪都快要出来了,我猛地咳嗽,却又大喝了一口,旁边的小伙计看不过眼,提醒道,“姑娘,这酒性子猛,喝太快身体受不了!”
      我一手抓在酒罐边沿,歪着身子瞧过去,笑道,“你是这三年才来的这店中的吧?”
      那伙计点头称是,微微弯着身子道,“姑娘怎么知道?我是两年前来的这,我是唐都西口人氏,家里面还有……”
      他罗里八嗦一大堆,我也耐着性子听他讲,大概意思就是他两年前找了一个媳妇,他媳妇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这边给的钱比他们那边的多,又收他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伙计,辗转奔波,便在这里赚钱养活家中一口子……我边喝边听他讲,讲着讲着他便转了话题,“姑娘,像你这样的一定是在江湖上闯荡的女侠吧!”
      我笑笑,问他,“哦,这你也能看得出来?”
      他得意道,“好多江湖人,呐,就是那个万剑宗的,也有好多在这里喝酒打耍的,喝酒就是跟你一样,不过,你比他们还要豪气,他们拿大碗喝,你直接拿起酒坛就往下倒,这么重的一罐子酒,你还能这样轻轻松松地拿起来,不是女侠是什么?”
      我有些好笑,“这样,”我拿起另一坛满满的酒,上下掂了掂,笑道,“就是女侠吗?”
      这个小伙计立马佩服的五体投地,连连点头哈腰的,挺着大拇指道,“姑娘,真是豪气,我家小孩子最喜欢女侠,姑娘可否签个名?”
      我看这小伙计老实巴交的,点点头,他立马开心地跑开,不多久从后堂出来捧着一个红色的帕子,又跑去柜台那捉了一只狼毫笔,恭恭敬敬地献给我,我一边提了笔,问道,“你家小孩子是个姑娘?”
      他道,“是,是个姑娘,只希望她以后能和姑娘一样,成为女侠。”
      我不经意道,“女侠,混江湖,这可不大好,一般人家的,不都希望姑娘家的安安分分,学学女红什么的,你倒是奇怪!”
      可是落笔时却为难了些,是写“林以橙”还是“慕橙”呢?
      那伙计甚是爽快,道,“那是大家闺秀,我们家的姑娘粗生粗长,哪会什么女红,不过孩子他娘女红绣得倒是不错,尤其是鸳鸯。”
      他一边说着,一边喜滋滋地说着,我抬眼瞧瞧那帕子边角上绣得惨不忍睹的一只鸭子,问道,“这是你妻子绣的?”
      他不好意思挠着后脑勺,道,“正是内人!姑娘你看怎么样?”
      我嘴角抽了抽,在帕子中央写了一个“橙”字,应道,“这鸳鸯,绣得不错!”
      着实是不错,若让我绣,恐怕连只鸭子都绣不出来。
      那伙计接过帕子,低头瞧了半天道,“姑娘是叫木登吗?”我嘴角抽了抽,并不说话。
      那伙计却自自开始絮叨,“好奇怪的名字,这姓木的,在这都城中似乎……”
      “王二,三号桌的客人要的女儿红怎么还没到,不要磨蹭,快点!”从内堂那边响亮一声贯彻整个酒馆,我眼前的这伙计赶忙将帕子收在怀中,道,“谢谢姑娘了!”
      我点点头,示意没什么。
      那伙计兀自高喊一声,“这就来了!”
      我笑笑,原来他叫王二。
      他在桌子之间窜来窜去,甚是灵活,我笑笑,喊他要了一个小碗,他将碗拿上来时,道,“姑娘这才对嘛!这酒烈,伤身子,姑娘可是悠着点!”
      我点点头,他又忙里忙外。
      我一个人兀自喝着小碗酒,约莫中午的时候,人渐渐少了,那小伙计跑来道,“让姑娘悠着点,姑娘怎么还喝了这许多酒!”
      我笑笑,问他,“你们掌柜的到这会了还没睡醒吗?”
      他瞪大了眼睛惊奇道,“姑娘还认识我家掌柜的?”
      我摇摇头,“我身上没带酒钱,得问问你家掌柜这怎么处理?”
      他眼睛瞪得越发大,手足有些无措,结结巴巴道,“姑娘……姑娘没带钱,这恐怕……恐怕……不大好处理。”
      我笑道,“怎么个不大好处理的法子?”
      他脸色微微有些发苦,眉间皱成一团,“若姑娘点的是别的便宜的酒还好,我还可替姑娘先赊着,可这上好的‘醉生’……”
      “醉生又是怎得?”
      我接过他的话,他神色间越发难堪,“姑娘怕是得留下,给姑娘的家人带封信,让他们把钱拿过来。”
      我看着碗中摇晃的红色的液体,问他,“若是没有家人……”
      “那朋友也行!”
      我仰头喝下这碗烈酒,问他,“若是朋友也没有呢?”
      他苦着脸道,“女侠可别再为难小人了,小人也挺不容易的,这要是女侠不付钱,恐怕小人这份小工也没有了,小人家中还有一大口人靠小人养活呢!”
      看他差点就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实在不好再继续与他为难下去,吩咐道,“去喊了你们掌柜的来!”
      “姑娘,这,这……”
      我端着这碗酒,闻了一闻,再吩咐道,“去喊掌柜的,别忘了将我刚刚签的那帕子给他看看!”
      他便皱着眉头,去了内堂,看他脚步沉重,兀自觉得好笑,埋头浅尝辙饮。
      没过一会,那伙计又出来弓着腰,恭敬道,“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掌柜的正在穿衣服,烦请姑娘再等等!”
      不知道冯仑给这小伙计说了什么,将他吓成这样,我安抚他道,“刚刚戏弄你,呆会,我让掌柜的给你加月钱,你看怎么样?”
      他颤颤巍巍道,“小的,小的受不起!”
      我不在意笑道,“这有什么受不起的?”他却不再言语,我便忽然失了兴趣。许是三年前的我嚣张跋扈,大家都很是看不惯。
      一碗酒入喉,一个身材稍胖些的中年人急匆匆跑来,我看见他衣领散乱,我笑着摇摇头,当初的我有这番可怕,不过这眼前的却不是冯仑,他站在我面前,亦弓着腰,恭敬道,“不知姑娘前来,有失远迎,姑娘勿要责怪!”
      眼下重要的可不是这事,我问道,“冯仑呢?”
      他擦擦额头,我这才注意到他额前已微微渗出些许汗迹,不禁叹道,以前的我是如何强大且让人可怕着啊!
      他回道,“冯先生去了万剑宗!”
      我皱皱眉头问道,“他去万剑宗干什么?”
      “今是万剑宗与那雪域最后一场,听说这次比赛的是万剑宗宗主和雪域少主,冯先生说这两人均乃当世之俊才,在武功上的造诣各有千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之战,两人之中必有一伤……”
      我皱皱眉头,冯仑可不是这般啰嗦的人物,估计是他自己想去看,又苦于不能离开,这是火原宗的规矩,我惦着手里的大碗问道,“他是不是说,两人之间必然两败俱伤,他看着上去加加火,让万剑宗从此与雪域势不两立?”
      他擦擦脸上的汗,我凝目望去,他额上的汗已同斗大,不堪重负流到两颊,两腿哆嗦着,颤颤巍巍回道,“是冯先生教小人若是有人问起,就将这样回的,姑娘莫要责怪小人!”
      我心中大叹,又问了句,“他是不是还告诉你,谁都能招惹,千万勿要招惹名字中带‘橙’字的女人?”
      他双腿哆嗦得愈发厉害,口中几乎说不出话来,天杀的冯仑,我有这番可怕吗?不就是以前他老在我手中连两三招都过不了,很没面子这事嘛!这样斤斤计较的,在背后毁我声誉……
      眼见得眼前这两人形态愈发紧张,想一时之间想改观也是不可能了,便装作慈眉善目的样子,问道,“三年前,我让冯仑代我保管了一些东西……你知道他放在哪了吗?”
      他立马朝后面的小伙计低语了几句,那小伙计立马一溜烟跑走,又一小会捧着一个小方盒子呈给我,我打量这手中的小方盒子,破破烂烂,不禁有些犹豫,我那宝贝就放在这破烂中?
      外面连锁都没有,我轻轻一开,它“咯吱”一声,连卡都没卡就开了,我惊奇地翻开里面一团稻草,看见我那五个无色的戒指委屈得堆聚在一处小角落,心想,这冯仑是报复得有些狠了,明明知道我宝贝这东西,偏偏还将它往这疙瘩脏地方放。
      我收起盒子,想着若是见了他,这盒子也能是一个证明。
      便起身,想着先去万剑宗望上一望再做打算。
      起身时,拂拂衣服,清晰地听见眼前中年人松了一口气,那小伙计不大识眼色,低声道,“这酒钱……”
      我轻飘飘扫过去,那掌柜的立时转过去将那小伙计踹了一脚,我问他,“这伙计的月钱是你来发还是冯仑?”
      他转过身,低头道,“回姑娘,是小人发!”
      我扫扫后面的小伙计,他时不时地趋着眼看我,我说,“我让你给这……王二,长长月钱,你肯不肯?”
      “姑娘折煞小人了,但凭姑娘一句话,让他做这掌柜的也成。”
      我笑道,“他做掌柜的,那恐怕不行,字识得不够……”
      “做管账的也行!”
      我看着王二道,“那也得他会,你就稍微长些月钱,嗯,长到二钱银子吧!”
      那王二立马感恩戴德地跪在地上,道,“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一个人的开心也就这么简单,二钱银子罢了,虽然这酒馆并不是我来管,凭着这伙计的好心,二钱银子又算什么呢?这酒馆是当初我和冯仑为了饮酒方便不让人打扰,便掏了钱盘下的。
      初初并不赚钱,只因着我和冯仑经常来这地方,经常不许旁的人进,又突然将进来喝酒的客人赶出去,钱也收不回来,是以,客人不多,并不怎么赚钱!
      而今看来,即便是大清早的也这么多人,这酒馆的生意可想而知,一定是旺得不得了。
      也说明,冯仑这些年恐怕没再遇上一个在酒方面像我这样的知己。
      冯仑嗜酒如命,而我在三年前又时不时因情这个字伤怀,是以喝酒常常无甚么节制,能够这样畅快地陪他饮酒,却不醉的人也是着实地少。
      看来我这酒量也并不浅,从初时的沾酒就倒,到现在的千杯不醉是怎样的一种造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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