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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来都没有天堂 ...

  •   从来都没有天堂,偶尔人间不介意扮演地狱。
      上一章关于节度使吃人的故事,也许有人会说,你也就会讲这一个,能证明什么?确实,笔记里的记载,用人肉招待朝廷使者,治下有专门卖人肉一条街的节度使就这一个。但我分别从两三本书上,看到不止一位节度使有吃人肉的高阶将领。野史笔记有一点不好,如果仅仅一句带过,就不知道别人说这个将领吃过人是夸张他杀人如麻呢,因为政见黑对手呢,还是说的就是事实。但上章讲过的事情在笔记里被记载的很详细,虽然文言的精炼,也大约有二三百字左右。笔者倾向于作者记录的是事实。
      以上仅仅是晚唐的。五代十国的侯景,也有吃人的轶事。
      那还是晚唐和五代十国,人还未被称作两脚羊。
      元末或者明初笔记,人肉买卖不止在一处兴起,也有了别称两脚羊。也许是明朝黑元朝,谁知道呢?还有就是,某个笔记记载,元末某一路朝廷大将,带活人俘虏上路作为军粮。
      鲁迅先生不过写了一个人血馒头。似乎已经蒙昧到人间惨事了。
      但,我曾听某个和我对面同事同一省份的人,说过当年他家里的惨事:藏起男孩,家里余粮都给男孩吃(但也不够他们吃饱的),女孩赶出去自生自灭。家长“出”“去”“吃”“饭”。当然,他家当年农村人。
      若干年前,网上曾经论过□□死多少人。各有各的证据说人数有多少多少。我听过那件事后,觉得人数多少都是没意义的。有些事情已经发生。我记得当初似乎回复了这件事。然后就有某省省会的孩子反驳我说,我家一直是X市的,我怎么没听说?没听说就不存在么?正史永远是结构严谨的叙述和数字,细节永远都是被忽略的。
      我直觉和我说这件事的人没有撒谎。因为有后来一些家庭八卦作为副证。被扔在外面勉强活下来的孩子总会对家长有一些意见并时常念叨几句。而且,东北一直被认为是粮仓,我的老家,一个乡村,也饿死了一户地主。但我的家人都活下来了,我的姑姑们和姨们都活下来了,即使那时也天天吃不饱,总还能维生。东北都这样了,比东北好的能有几处?
      我想,也就最近十年,在那个人口大省,说不定还能找到当时的“出”“去”“吃”“饭”的壮年,可能问出到底怎么回事,问问之前有几个孩子,剩下几个,没了的都哪去了。但最后,可能到底只是个传说。我写在这里,然后有一堆人来辟谣。
      但我还是想写一个推断。当时发生这种事情的范围,不是一个村子两个村子的事情,甚至不是一两个乡的事情。以实际的距离和我现实见到的农村姻亲关系的范围,一个县之内的,在没有汽车的情况下,有可能三姑六婆七拐八弯的亲戚就到了。也就是,一个县域还在脚程之内,不论抢还是偷,如果在县域有足够糊口的粮食的情况下,农民们不论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应该都不至于到“出去吃饭”的程度。至少可能一个县有一两个月基本没粮。这个一两个月的时间是我推断人的集体道德水准,至少能顶一周或者半个月的接近净饿状态。
      上一段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以及,我觉得,当初那些说数字的都可能有问题。数数当时当地各县5-15岁的男孩女孩活下来的比例,或者灾害前后男女比例就知道惨烈到什么程度了。当时的社会风气,肯定首先保证男人男孩活下来(也因此男孩需要藏起来,家庭的希望,以及有那么点肉)。
      也因此,我可以觉得当初东北并不算严重,因为,我的姑姑和姨们都活过来了,我的姥姥奶奶和她们的妯娌们都活过来了,我姥姥奶奶的姐妹们都活过来了。

      然后,掰点积极的。我在某宋代笔记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某文人行至某地,听当地人说起大概一二十年前还是三四十年前的县令,大家都赞这个人。此县令在历史上无名想也没做成什么知府之类的大官,文人也没听当地人说他有升迁,也没在朝廷得什么功绩嘉奖。他做的好事就是,在任时,组织人在县城外的空地上栽了不少槐树和榆树。因此,在他离任之后的某次灾年,全县的人靠这些树活了过来。

      再掰——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这个俗话好像是这样说。这个老话时间长了,如果是晚清的时候,也许是指各种税?但起源应该不是这个。最早应该是明中期就有了,百姓还能承担税负,但上层及其附庸也已经胃口越来越大,初步有了欲壑难填的苗头。但那时说税,应该还不到破家和灭门的程度。应该是指打官司的问题。
      明朝小说里,讲兄弟争产,聪明人都不会找到官府头上去,因为一旦找到官府,就得打点,县令最爱这种争产官司,吃完左边吃右边,不把这家当的一大半吃到嘴里,决不肯干休。兄弟俩和气点,一人一半都比送给外人强吧。所以,那时一般由宗族长老分家而不是打上公堂。写这段是看从零开始的穿越女某个评论说陶家败的太快了,在我看,打争产官司,作者写的速度败的都算慢了。而且争产这种官司,又不是杀人放火强抢民女求包庇的,这钱赚起来当真一点名声压力都没有。
      还有,讲士人去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方长官,怎么断案,当地人认同的方式是,若某杀了人,把某家的财产分作三股,官府一股,族里(?)一股,苦主一股。这就是好官府。都不用依律办事,呵-呵—呵——
      即使不到征税到横征暴敛的程度,这样的官,也当得起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从来都没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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