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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三章】见此良人(1) ...

  •   毡帐被包裹在鲜美的羊汤味儿里,两只小狼闻到香味,兴奋得在毡毯上打滚,两双圆溜溜的眼睛直盯着高氏手中盛满乳白色汤水的陶碗,还不时舔舔舌头。

      阿珩向来喜欢喝母亲炖的羊汤,每到此刻,都会露出一副馋猫样,但今日她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两只小狼一看到陶碗递到了她手中,便踮着小步子跑到她脚下蹭来蹭去。阿珩摸了摸它们毛绒绒的头,从碗中挑出羊骨扔到脚下。两只小狼一扑而上,各扯一端,谁也不肯让谁。

      “团团、绒绒吃得多香啊,你怎么还不动口呢?”高氏一手搭着她的肩,轻声道,“快吃吧,一会儿阿耶回来,你又嫌吃不够。”

      阿珩却朝她嘟囔道:“阿娘,这都入冬了,为什么阿干还不回来?”

      在她印象里,高欢自洛阳来回一趟,从来没有慢到如此地步。

      “阿干年纪也大了,男儿郎总要成家立业,你可不能还像小时候那样整天缠着他。说不定他在洛阳遇到了贵人,现在正着手做一份大事业呢。”

      “可是……可是狼王的故事,我还没听够。”阿珩闷声道,“阿耶总待在军营里,你又有一大堆事忙,没人陪我玩……”

      “难不成你阿耶真把你惯坏了?小珩,你可是个女儿家,别整天想着跑出去打猎赛马,跟周围的阿姊们学学针线活儿、唱唱歌,不也很好吗?”

      “我不要!”

      阿珩正生闷气,高氏却牵引她的手探向自己的小腹。

      “阿娘,你的肚子会动!”

      高氏温声笑道:“再过七个月,就会有人陪你玩了。”

      “是弟弟还是妹妹?”阿珩眼睛一亮。

      “小珩希望是弟弟还是妹妹呢?”

      “我想要一个弟弟!”话刚落地,阿珩又慌忙虔诚地双手合十,“不不不,撑犁天神,我不要弟弟了。男儿不是参军打战就是背井离乡,还是赐我们家一个小妹吧,让她能够平平安安地陪在阿娘身边……”

      高氏慈爱地抚摸她的头,随后也双手合十,默默向天神祈祷。

      脚底下的两只小狼把羊骨扯断后,双双趔趄摔在地上。毡帐门帘被掀起一角,叱奴昭钻入帐中,搓了搓冰凉的手:“好香啊,小馋猫又在喝羊汤了?”

      高氏盛满一碗羊汤递给他:“喝汤吧,外头冷,正好暖暖身子。”

      “好喝。正好沾沾阿珩的喜气。”

      叱奴昭一口气喝尽后,从腰侧拔出一把剑,寒光乍起,惊得阿珩瞪直了眼。叱奴昭将剑收入鞘中,捧到她跟前,轻声道:“摸摸吧,我特意请人给你打的。”

      阿珩连忙伸手去抚摸剑身,冰凉的触感自指尖传来,她的眼眸中闪现惊喜的光亮。

      “小珩,生辰快乐。”她听见父亲轻声对她说。

      阿珩激动地扑到父亲怀中,叱奴昭险些朝后仰倒,连忙稳住身体将女儿抱紧。阿珩搂紧父亲的脖颈,靠在他肩上高呼:“谢谢你,阿耶!你是天下最好最好的阿耶!”

      叱奴昭将她放下,“为它想个名字?”

      “名字?”

      “对啊,”叱奴昭勾了勾她的小鼻子,“就像你一降世,阿耶阿娘给你取名叫‘珩’,就像你的小狼,都有自己的名字。有灵魂的东西都要有自己的名字,否则这一生会漂泊无依。你为它取个名字,它就会有剑灵,这样的剑使起来才是有灵气的,它认主人。”

      “那阿耶的剑叫什么名字?”阿珩的眼睛里亮起好奇的光点。

      “碧血,因为它有忠义之魂。”

      阿珩仰头想了想,“那我要叫它……追风!”

      “追风?”叱奴昭轻声问,“为什么呢?”

      “因为阿耶说过,剑式要快快快,像风一样。”

      叱奴昭笑了:“看来没白教你。夜是狼的眼睛,风是狼的速度。追风……好,我们就叫它追风。”
      “追风,追风!我的剑灵叫追风!”

      她将长剑紧紧抱在怀中,在帐内又蹦又跳。

      高氏忙道:“好了好了,别光顾着摸剑,先把羊汤喝干净咯,否则我要把追风拿走咯。”

      阿珩立马听话地坐下,咕噜咕噜地把羊汤喝个干净。高氏偷笑着朝正在掰羊骨的叱奴昭瞥了一眼,又连忙替阿珩再盛了些羊骨羊排。

      阿珩嘴上虽嚼个不停,但眼睛却不时偷瞄那把静静躺在膝上的长剑,恨不得马上把羊汤喝得一干二净,然后拿起长剑好好耍几招。自从学剑以来,叱奴昭指点她剑式,从来都只让她用一把轻木剑,连她想用用叱奴昭的佩剑都没被允许,说是铁剑重,她年纪尚小举不起来,怕伤到她自己。于是她总在渴望自己能够长大,总在渴望能够拥有一把真正的剑。

      今天终于心想事成了,她心中窃喜。手中的羊骨掰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掰得她心里都冒火了,正打算抽来匕首直接斩断。谁知叱奴昭却将她手中的羊骨拿来,手指一使劲,羊骨便断成两截。

      “草原的儿女如果连掰羊骨都学不会,那还怎么有力气拿起一把剑?”阿珩面露愧色,嘟嘴不语,叱奴昭又递给她一块羊骨,“你学着我的样子,多练几回。小珩,记着,只有学会怎么又快又好的掰断一根羊骨,才能吮吸到藏在骨中最鲜美的汤汁。”

      阿珩照他的样子,两只手各执羊骨一侧,手腕一使劲,只听清脆的一声,犹如枯枝折断的声响,羊骨在手中便裂成两半,里头鲜烫的汁液溅在她的手指上。阿珩被烫得倒吸一口气,连忙舔尽手上的汤汁。叱奴昭和高氏在一旁看着,也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羊骨被你掰得,让我看着都觉得吃力。”叱奴昭揶揄道,“宇文将军家的小子,年纪还没有你现在一半大的时候,那手劲,啧啧啧,掰得比我们营里的人都要快。”

      阿珩满脸不悦地轻哼一声,将手中掰断的羊骨分给身边趴着的两只小狼。

      “是黑獭【1】吧?” 高氏听到这话,头也不抬就问,“整天听你叨叨他,明明是宇文肱的儿子,你跟他倒比跟自己家姑娘还亲……”

      叱奴昭放下羊排,嘿嘿一笑:“好歹也算我看着长大的……你还真别说,军营里长大的小子就是跟牛羊堆里长大的不一样!这几日黑獭跟随宇文将军演习排阵,我在一旁瞅着,越瞅心里越觉得这小子有大将的样子。这个年岁的孩子我看过不少,军营里几个将军膝下也不止一两个,我偏偏就觉得这孩子比他们都强!”

      叱奴昭见阿珩半天都不插一句话,小嘴抿得正紧,也不知是何表情,便笑眯眯地拍拍她的肩膀:“小珩,什么时候我带你去军营里瞧瞧。”

      阿珩撇开头去逗两只小狼,叱奴昭干笑两声,冲高氏道,“你说对吧,说不定俩孩子还能闹到一块儿,咱家姑娘也能学点样子。”

      高氏斜了他一眼:“得了,你也想得起她是姑娘。姑娘家的,就别把她老往那铁疙瘩成堆的地方拽,省得惯坏了脾气。”

      “能惯坏什么脾气?”叱奴昭扬声道,“我们叱奴家的孩子,不管是姑娘还是小子,自打落地,都是一窝狼脾气!狼的眼里,没有男女之别,只有强弱之分,要在乱世里多活一刻,就要拼劲全力让自己变得更强。”

      **

      第一束日光从原野的另一端出现,慢慢扫过整片原野。

      牧野风声平地起,霜色将草原染白,如铺上一层冰晶,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几片低矮树林散落在草场上,马毛凝霜,牛羊如云团,与铺满冰霜的原野近乎融为一体。

      一大早阿珩就迫不及待地拿着追风剑跑出毡帐,两只小狼兴冲冲地跟在她身后,跑几步滚一阵,再一起身,绒毛上便沾着一层霜晶。

      阿珩挥舞长剑耍起剑式,剑光在日光下闪动,削断的草木枯枝如雪絮般飒飒落下。两只小狼一路追逐着长剑反射在原野地上的光影,跑跑跳跳,玩得不亦乐乎。这是她第一次用这样一把精铁打制成的好剑,一开始激动地挥舞不停,不一会儿手腕就有些酸痛,只得拖着长剑朝前走,剑锋在草地上划出长长的一条直线。

      小狼见阿珩把长剑放下,这才感到有些疲累,气喘吁吁地跟在她身后。

      阿珩走累了,一回头才发觉毡帐都消失了,不知不觉中已经离家很远了。巍峨的长城【2】犹如巨蟒伏身于山坡上,戍堡的挺拔身姿屹立在眼前。

      太阳已经爬到了云端,洒下的阳光却没有一丝暖意,原野上的冰晶仍在散发刺眼的光亮。阿珩小心翼翼地用衣袖擦去剑身上沾着的草木屑。辽阔的原野上正悠悠走过一群羊,慢腾腾得像是天上行走的云。马上的牧人高举套马杆走在羊群里,好像坐在云端上飘。

      阿珩往草地上一坐,悠然观赏起草原上宁静的风光来。两只小狼习以为常地蹬着爪子,爬上她的腿,往她怀中一缩,相互依偎着休息。羊群悠悠地飘向远处,目光可及的原野边际像是胃口大开的一张巨嘴,将成片的羊渺无声息地逐步吞入腹中。而那群羊没有丝毫怯意,从容地奔赴而去。

      原野边际腾腾升起一阵烟雾,像是被吞入的羊纷纷化为云烟消散了似的。那团烟雾绵延数里,如一排绵延的旗帜在标识原野的界线。远处的羊群中突然传来骚乱的惊叫声。羊群像是被骤起的狂风吹散的云团,惊恐地朝四周奔逃。牧人骑着那匹快马,飞速往回跑,嘴里还不停地呼喊着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三章】见此良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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