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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十四章(2) ...

  •   真正上路已经是隔天早上。我开着向皙敏借来的小车,阮致远坐在我旁边。因为错过了国庆最忙的头三天,高速路上并没有太多车子。
      秋意斑斓的行道树在阳光下闪烁金光,令人疑心那一片片圆巧的叶子,会似金箔般,在风中发出丁零零的金石碰撞之声。
      车载电台正好在放《加州之梦》,阮致远在我旁边和着音乐轻声哼唱。他的声音有一种独特的魔力,总能把一首歌哼得轻快活泼,像阳光一样清澈温暖。我唇角自始至终噙着一抹笑,简直像要从心里乐出一朵花来。
      一路上,我们絮絮聊天,内容无边无际,聊到哪里是哪里,倒也自在轻松。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参加过一个地下摇滚乐队,夜间也曾到酒吧里驻唱,有不少女生专门来为我捧场。尤其是,当我唱Beatles的Yesterday,场内必然会尖叫不止。”
      也许是因为旅途漫长,说话成为最佳娱乐节目,也许是因为在陌生的公路上飞驰,令人情绪飞扬,身心不由自主卸掉防备和伪装,阮致远谈兴很浓,甚至主动提起一些旧事。
      “物理学博士不是应该埋头纸堆,醉心研究,在实验室里度过日与夜吗?”我疑惑地问。
      “哈?你真肤浅。我认识很多理科生文采斐然,远超你们文学院的酸腐书生。英国有名的摇滚乐团D:Ream的键盘手,布莱恩·考克斯,同时也是著名的粒子物理学教授,在瑞士的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进行大型强子对撞器之超环面仪器项目的研究。他的研究方向是为宇宙的早期模样拍照。
      “我曾经有个学长,专攻理论物理,却画一手好画,《泰坦尼克号》上映那年,他私下不知道替多少女同学画过人体素描。”
      “你们怎么有那么多时间?”我惊异。想当年为了考试不挂红灯,我不知道熬了多少通宵,外加考试打小抄,才勉强过关。
      “呀,这就是聪明学生与笨学生的区别。”阮致远扬扬得意,“其实,学业压力大的时候,我们宿舍的男生还集体在宿舍里喝酒唱歌,寻找魂飞天外的感觉。只是,不管前夜多疯狂,第二天去实验室,也不会有一个人迟到。要知道,当时的竞争是很严酷的。我们系图书馆里,凌晨三点还灯火通明,大家都唯恐自己少看两页书,别人便有机会比你早一步成为下一个贝可勒尔。”
      一路听他叨念在国外游学的经历,又或者说他那些性格各异的学友,让我这个每次考试都险过的人听得无比神往,倒也不觉旅途枯燥了。
      间中,阮致远会将保温壶中的热咖啡倒给我喝,又或者递一瓣酸甜的橙子给我解乏。我极享受这种殷勤的伺候。只是,若旁人看见了,一定误以为我是巫女,懂得以意念隔空取物。
      有两次,阮致远甚至提出替我开车,吓得我差点把头摇断。要是被监控摄像头拍下来,这可真会成为“无人驾驶”的最佳范例。
      到达黄山脚下的汤口镇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因是黄金周,原本安静的小镇此刻热闹非凡,如果不是秦朗利用旅行社的人脉,一早替我们订好房间,恐怕我们连个落脚处都找不到。
      我们原计划,放好行李以后,便到山脚去逛逛,或者到附近的翡翠谷去看看碧水潭。可是,满街都是喧闹的游人,我们只好望而却步。
      阮致远不想扫我的兴,“人多路窄,我还是待在房间吧。你自己去逛逛,开了六个小时的车,你应该活动活动,若看到好吃的带些给我就可以了。”
      我想一想,若是我执意留下来陪他,他肯定会觉得拖累了我。于是,我便欣然独自出门。

      街上游客多如过江之鲫,实在出乎我意料。我不由有些担心,怕自己一时任性,带阮致远出来,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但既来之则安之,我想,只要做好准备工作,凭我们以往积累的丰富经验,应该不至于出什么问题。于是,我暂时将烦恼抛开。
      我在一家几乎人满为患的农家菜餐馆,买了新鲜烹炒的山笋、农家小炒肉、石锅豆腐,还有当地最有名的红烧臭鳜鱼。
      我捧着食物,去敲阮致远的房门,他闻声应门,虚无空间里飘出他的声音,“什么东西,这么臭?”
      “河鲜版臭豆腐!”我挤进门,潇洒地反腿勾门,用力关上,“保证你没吃过。”
      “难怪你不愿意在自己房间吃——”他拖长声音,但声音中的欢愉却大过刻意伪装的愤怒。
      一道气流在我面前浅浅划开,我能想象他正用力扇动空气,以表示抗议。唉,当阮致远穿上他的“隐身战衣”,他的一切举动,我就只能靠猜。好在与他在一起久了,哪怕空气中再细微的流动转变,我也能估摸出他的动作了。我怀疑,再过一段时间,我也能练出武侠小说中听风辨位的能力来。
      “呀,嫌臭?等一下你不要吃。”我一边说,一边将几个饭盒并两瓶啤酒放到书桌上。
      “这味道,还真难和美味联系起来。”阮致远靠近书桌。我听见他夸张地深呼吸了一下。
      下一刻,阳台上的门便被推开了,饭盒和啤酒凌空飞起,飘到阳台上一张藤编茶几上。
      “我们还是在阳台上吃饭吧,否则半夜躺在床上,我会怀疑自己变成了一条臭鱼。”
      我摇摇头,“你本来就是一条翻不了身的老咸鱼。”
      话音未落,一只手便按在我的头顶,用力乱揉了一把,“废话真多!过来吃饭吧。”
      我笑着走到阳台上,咦,居然风光不错。
      阳台宽敞,安置两张竹椅并一只茶几,也不觉得拥挤。
      此刻正值夕阳西下,远山被染成暖暖橙色,霞光深红墨紫,簇拥出一番迤逦绮丽的迷梦。
      “嗯,风光不错,就着这臭鱼,应该别有一番景致。”我打开啤酒盖,示意阮致远同我就着瓶子豪爽对饮。
      阮致远的酒瓶腾到半空,与我的瓶子以颈相交,发出当啷一声脆响,雪白泡沫并金色酒液瞬时扑出瓶口。我赶紧伸嘴含住咽下,苦涩酒液顺喉滑入,呛得我眼泪急涌。那一瞬,远处青山也跟着模糊了。
      阮致远立即伸手拍我背部,“喂,恶狗抢食也不用这么猛吧。”
      我白了那虚空处一眼,知道此君此刻心情一定甚好。
      我打开饭盒盖子,食物香味与鳜鱼的臭味都被吹散在黄昏的风里,空气里只余下大山里特有的、被植物层层过滤的青翠气息。我们俩一边就着小菜喝啤酒,一边看夕阳一点点遁没。
      采菊东篱,悠然南山,也不过如此吧。
      这一顿饭,吃到月上梢头。
      阮致远用玻璃杯泡了酒店提供的黄山毛峰,碧青茶叶在清水中慢慢舒展,犹如一场漫舞。茶叶味道腥涩微苦,并不好。但配合远处朦胧黛青的山脉,居然让我品出了一些闲情逸致的味道。
      “品茶这种事,其实很玄妙,意境比茶重要。”阮致远叹了口气,餍足地靠在藤椅上,细弱藤条被压得发出咯吱声。
      我忍不住笑,“理科生懂什么意境?”
      “理科生不光懂意境,还知道意境是怎么产生的。只要有工具,我们随时可以呼风唤雨,还能制造暗夜彩虹。”他毫不客气地反击我。
      我耸耸肩,不搭理他。
      时间在氤氲的茶香中一分一秒蒸发掉。
      我留恋这秋日夜风的清透,留恋杯中热茶的馨香,也许,还留恋旁边这个与我谈心、斗嘴的男人脸上那看不见的笑容。我在阳台上磨蹭了许久,才告辞回房。
      一个人躺在床上,尽管明明知道阮致远就在隔壁,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寂寞,刚才与他清谈时候的暖意,此刻也都消散在了夜风中。奇怪,明明同样只隔着一堵薄墙,但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时候,我就觉得那是安心。可此刻,宾馆里的这堵墙,却让近在咫尺的阮致远,仿佛已经远在千里之外。
      我想不明白这感觉因何而生,继而想到明日要避开人浪早起,也只得哄着自己在陌生的床榻上昏昏睡去。

      仿佛刚刚睡着,连梦都还没来得及做一个,电话铃便尖锐地响起来。迷迷糊糊地抓起话筒,阮致远薄荷似的嗓音就迅速扑出话筒,带着沁心爽口的凉意。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浑浑噩噩地站到莲蓬头下。
      谁知,一扭龙头,却是冷水当头浇下,我当即就“回魂”了。原来酒店半夜便停了热水。我湿着头发,打着寒战穿好衣服,背着包去敲阮致远的房门。
      等我们走到山门,太阳才刚刚从云头探出半颗脑袋。
      我只买了一张门票。隐形人的好处,这一刻才总算体现出来。我冲身边看不见的他挤挤眼睛,摆出一派占了小便宜的得意。肩头随即便被无形的人轻轻拍了一下。我莞尔,他接收到我发出的“动感眼波”了。
      由于大多数人选择了乘坐缆车,我同阮致远选择的后山徒步线路,游人并不多,加上太阳还没露脸,竟有人迹罕至之感。
      此时,山中有薄薄青雾,空气因而变得甘洌清凉,植物葳蕤丰茂的气息也因而浓得像要滴出绿汁来。间或有清越鸟鸣,更显得空灵静谧。
      只是,对于属于资深宅女的我来说,窄窄的山梯,陡且长,令人时时心生绝望之感。爬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已经气喘如牛,喉咙发出破风箱拉扯般的呼哧声。
      阮致远看到我面红耳赤的样子,忍不住轻轻出声,“你本来可以坐缆车的……”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见四处无人,便狂妄地伸手往身边用力一拍,果然拍到他,“少废话,继续爬。”
      他叹口气,“还有力气揍人,我白同情你了。”
      “哈,我揍你?这明明是温柔一摸好不好?”我喘着气反驳。
      “你干脆说是深情的爱抚算了。这么用力!”他不甘示弱地挑衅我。
      我明明已经累得喉咙发干,却又被他激起了斗志,脚下用力前行的同时,手也胡乱挥出,在他身上连击两拳。最后一拳落空,只听他在前方得意地说:“追得上,就让你再打一拳。”
      “你太嚣张了。这种要求都不满足,那就别怪我不给你面子了。”我鼓足气往前冲了几步,却连他衣角也没碰到。
      片刻后,前方左侧竹林间,枝叶一阵摇动,仿佛有鸟在其间扑腾,我停下脚步,看见地上的草被踩塌下去一片。一声脆响后,一根碧绿的竹枝被凌空折断。
      “给你,当拐杖试试。”那竹竿斜斜伸过来。
      这场景非常诡异,若有人看见,定会惊讶万分,以为我会隔空控物。
      我赶紧一把抓过,又警惕地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这才松了口气,又责备他:“在外面别搞这么大动静。”
      他诺诺答应,继续走在我旁边。
      不过,有了竹竿做支持,走起路来多了个省力点,我的步伐明显轻快了许多。
      过了半个钟头,路上游人便渐渐多了起来。那些不耐烦等缆车的年轻人,都纷纷从身后赶上来。
      走得慢了,后面的游人追上来,我们俩便会非常不便。随时会有人因为看不见,而撞上阮致远。我们不敢嬉戏,只能尽量靠边,老实埋头赶路。
      我想不拖后腿,却无奈体力有限,只能走上十余分钟,便停下来狂喘一阵。
      随着不断攀爬,眼前的景色也开始变化,黄山独有的优美雄壮的山形渐渐明朗起来。而在苍松翠竹掩映中,秋天的斑斓色彩也似要穿透绿色喷薄而出。
      每每行到秀美之处,我都想停下来,深深呼吸,欣赏眼前水墨画一般的景致。可是,趁着人少赶路,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我不敢耽误,只能拼命压抑住赏景的念头,一直用力向前走。
      可是,游人前赴后继,窄窄小道上,摩肩擦踵,阮致远已经不能再前行了,否则随时会被看不见的人迎头撞上。我们只得寻觅了一块游人不常去的路边荒亭坐下。
      此刻太阳已经升至头顶,金光为青山洒下一层朦胧的影。碧蓝晴空中,白云如流絮,淡淡地游在天际。黄山顿时美得令人窒息。我们坐在松树下石礅上,迎着风眺望远处,只觉心胸豁然开阔起来。
      “等太阳下去,人少了再上山吧。”我压低声音,同他聊。
      “有没有后悔和我一起出来?”阮致远也压低声音。
      “我字典里,从来没这两个字。”我瘪瘪嘴,晃晃腿,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既然有人夜登华山,我们就可以夜游黄山。做人嘛,就要与众不同。”
      “像我这么与众不同,还是算了。”阮致远叹口气。
      “嗨,至少你没买票,多好!现在国内旅行,最贵的就是门票。随便一处童子尿般细弱的瀑布,用墙一围,就要收门票。”我愤愤然。
      “天大的坏事,你都能掰点好处出来。”
      “那当然,本小姐就差拿杰出广告文案大奖了,一瓶啥作用也没有的爽肤水,到了我这里都能写出逆转时光的功效。”我忍不住自嘲。
      “那你还一天到晚把那些黏糊糊的东西往脸上抹?”
      “唉,韶华易逝。明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又觉得,就这样对时间摇白旗,太乖顺了。”
      “你呀,永远口不对心。”阮致远一针见血。
      我无奈地眨眨眼睛,风吹进眼里,有酸涩泪意。嗯,原来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知道我永远口不对心。大大咧咧、粗枝大叶,只是我惯用的伪装。
      只要活着,我们就都需要这样一具贴满标签的肉身,来掩饰我们灵魂的真相,不让人一眼洞穿。可是,在阮致远的面前,我的任何掩饰,都是徒劳。
      在我们俩如耳语般的闲聊中,太阳一点点西移,亮烈的光线渐渐柔缓下来,似迟暮的美人的眼,虽然不再意气风发,却多了几分历经世情的豁达。
      因着黄昏渐至,赶路的游人渐渐少了,我们俩这才起身继续向山上走去。
      走到西海大峡谷入口的时候,天空居然起了彤云,红红灿灿,似新嫁娘的霞帔,让我看得挪不开眼。我同阮致远低声一商量,便决定趁着人少,赶紧到西海大峡谷去逛一圈。
      一入谷,山势立即变得险峻,风貌如梦似幻,似一卷中国水墨画,奇松怪石就是其间最有风骨的一笔。我们感叹着往前走。大峡谷本就人少,此刻夜晚将至,竟真有几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意境。
      虽然明知再往下走,天就要黑了,可我们却像着魔一般停不下脚步,想趁着天色尚明多看看。
      刚走出三刻钟,刚刚还挂在天边的日头,一晃就跌落入云里,红彤彤一片云转瞬就变成绛紫,接着光线便暗下去,夜色悄然拉开了帷幕。我们还来不及感叹这天色变得太快,深蓝幕空中就闪出几粒眨着眼的星子。
      一晃神,脚下的路也看不清了,刚才还沐浴在暖橙色夕照中的青山,已经暗成一片魅影,只余一线起伏的轮廓。
      凤冠霞帔的新娘,终于吹灯入帐了。

      天一黑,四周便静下来。然后,山风也大起来,吹得人衣裾猎猎,如旗招展。
      我四处环顾一下,除了我,身边再无一个人影,汗毛当下便全体立了起来,恐惧如毛虫在我背脊上迅速爬过,留下冰凉一道滑痕。
      “别怕。”一只手伸过来,握住我不由自主捏成拳的手,“天黑路窄,容易跌倒。反正没人看见,我牵着你走吧。”不容我反抗,他已经掰开我的拳,手指缠上来。交握住我的手的他的手,手掌宽厚、温暖,因不断攀爬行进而略微湿润。
      我不敢狷狭,只得点头说:“算你识相,懂得将功赎罪。”
      他轻笑出声,我听见他胸臆中舒出长长一口气。嗯,他也是怕我扭捏或者拒绝他这殷勤的好意吧?
      阮致远取出头灯,替我戴上。头顶暖暖一点黄光,照亮前方一小片台阶。黑墨墨的深山中,这一点浅浅移动的光,却仿佛可以照出一段明亮清晰的未来。
      原本可以就地返回,可是不知为何,我们都没有提出这个理智的意见,而是共同选择忽略它,握着对方的手,默默继续前行。
      像这样在万籁俱寂的深山里行走,换作以往,单凭我丰富的想象力,就已经把自己吓昏过去一百二十遍。可此刻,我全部的想象力都集中火力在我身边这个看不见的男人身上。他就护在我身后,呼吸像一团团湿湿软软的棉球,不断摩擦我的后颈,那熟悉的气味,带着男性浓浓的荷尔蒙气息,陌生而撩拨。
      山风呼啸,山中潮湿清润的空气却不受丝毫影响,仿佛流泉一般,在我身边缓缓荡漾。
      我对黑暗的恐惧,就在这温存的空气里,在我手中握住的那份温暖中一点点化为悸动。
      阮致远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山道狭窄,我们的身体不时轻轻触碰,然后又随着步伐,轻轻荡开,仿佛黑暗中的漫舞,在前进中,不断试探、融合、试探、融合。
      他的体温在这渺无人烟的峡谷中,一点一点浸透我的衣衫。隔了好几层衣料,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我的皮肤与他的皮肤之间的吸引,仿佛两只磁铁,一边想要排斥,一边又忍不住靠近。
      不知为何,阮致远也没有说话,他的呼吸由浅而深,又由深而浅,像一段缠绵的旋律,在我脑后跌宕起伏。是否,他的心中,也有异样的擂动?
      我不着痕迹地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看似虚握的手中,握住的是一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手。而且我的手心,与他的手心,正心心相印。
      那一刻,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我的血管和他的血管,在这交握中忽然重叠、融通了,然后我们的血液浸润进对方血管中,输入对方的心脏里。只一秒钟,我们的心跳就同步了。
      我们用同样的呼吸频率,吸入同样清冽的空气,再呼出带着遐思的暧昧。
      我的脸,在黑暗中,重温了九岁那年差点导致肺炎的那场高烧的经历。
      记忆中,牵过手的男人,很多。但让我有这高热反应的,除了大学时候的初恋,我这位看不见的同屋是第一个。难怪人们常说,爱情是一场幻觉。难道看不见的男人,是激发幻觉的最佳道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第十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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