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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十章(1) ...

  •   中秋一过,月亮便一天天细瘦下去。碧绿的梧桐叶转眼就斑斓起来,日色亮烈的日子,满树灿金,耀目得似所罗门王的宝藏。
      秋意越发浓稠,又到一年一度收割爱情的季节。
      私下里,连成立辉这样木墩般的人,都说了好几次,他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越发稳定了。当然,他口中的稳定是指,我们的电话越来越少,约会时间越来越短——在他眼里,这代表我对他事业的理解与支持,更代表我们的感情从高烧的少年维特似的狂热,终于降温回成年人的理智。
      立辉说这话的时候,我暗自好笑。难道我和他还有过爱情高烧期?难道我们不是一直都用成年人的理智与隐忍在维系这段感情吗?
      当然,也许在成立辉心中,我们恋爱初期,那犹犹豫豫的试探与暧昧不清的性暗示,的确算得上热烈了吧。
      没有人生来便感情寡淡,立辉当然也有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爱恋。但再浪漫的爱情,最终也会败给现实。
      我刚认识立辉的时候,他正拉着我一个朋友喝闷酒。原因很简单——他女朋友嫌弃他没钱没房,跟一开宝马7系的男人跑了。
      我身上没钱,又想喝免费酒,便坐下来,将桌上的酒悉数倒入自己杯中,顺口安慰他:“女人嫌你没钱,总比嫌你长相猥琐、人品不好、有狐臭、大肚腩、香港脚、没情趣、秃顶以及没文化好得多。毕竟你只有没钱这一个缺点,而这个缺点却是可以改变的。”
      当时正喝得眼圈潮红的立辉,立即幡然醒悟,豪气地开了一瓶轩尼诗请我喝。
      然后,他便有意无意约我,而我正好处于空窗期,理所当然便被他约了去。反正,我从来不介意男人穷。
      如果你能大方到,可以和别的女人一起花同一个男人的钱,那你就有资格嫁个有钱人。因男人钱太多,总会多找几个女人帮着花,否则就没成就感。我自问心胸狭窄,立辉这种介于有钱和没钱之间的,最妥当。
      可是,当初愿意为女友深夜买醉的立辉,却从此奋发图强,赚的钱越来越多,但那一份愿意为女人惆怅思量的情怀,却再也没有了。
      周六,立辉的一个哥们儿结婚,我跟着他去赴宴。我特意挑了条裸粉色的软缎裙穿上,裙子薄薄贴在身上,像第二层皮肤。
      “裙子很好看,什么时候买的?你就该像今天一样,多打扮打扮。别整日牛仔裤T恤,比学生还朴素。”立辉难得同我多说两句家常话。
      可是,我却听得心中钝痛。这还是去年立辉难得一次陪我逛街买的,他竟然不记得了。
      我只得苦笑。他从来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悲伤、爱什么颜色、喜欢何种花,对哪款酒情有独钟,钟情什么口味的咖啡,失眠时彻夜听哪首曲子。生计已经耗去他全部精力,他哪得闲工夫,关心一名女子的闲情逸致?
      我偏偏头,对他说:“你喜欢,我以后多打扮。”
      他满意地笑笑,“以后站出去,总要有个律师夫人的样子。”
      我也做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仿佛不远的将来,我真的就是个名律师的妻子。
      婚礼照例吵吵闹闹,花团锦簇,别有一派喜庆。
      立辉这个哥们儿我认识,在司法系统浸淫已久,是出了名的浪荡子,身边各式女友往来如梭,简直可以织布,且花色斑斓,云蒸霞蔚。但如今,他穿窄身黑西装,往一袭白色的新娘身边一站,也颇有几分肃穆,仿佛他可以随时牵着对方的手说永远。
      立辉递上红包,与老友拥抱,然后抓一大包巧克力塞进我掌心。我含一粒在嘴里,甜苦不分,真像婚姻。
      然后我们上前与新人合照,都摆出一副相信这份爱情会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表情。但我清晰记得,这两年,我与立辉参加过的婚礼,至今幸存的,寥寥无几。
      如今这社会太功利,太多人结婚是为了一套房子、一份工作、某种地位、某些权势,或为满足虚荣,或单纯为了不被剩下。真正因为爱情而结婚的,反而很少。
      席间有人遥遥同立辉打招呼,他立即领了我坐过去。我举目望了望,一个我都不认识,但他们却都与立辉十分熟稔。看来,立辉最近交际甚广。
      细听下来,果然都是刑事方面的司法同仁。
      我专心埋头吃饭,菜色颇不错,连红酒也都是好的。立辉倒是吃得少,只忙着与众人推杯换盏,渐渐酒意上了脸,连耳根都有了绯色。
      我忽然有点怀念当初为了女友红着眼圈埋头喝闷酒的立辉。
      其实,立辉为人较为保守,颇为理想主义,并不擅长交际。但这几年为着生计,为了心中憋着的那口气,他决意放下一切,出人头地。
      看他与人频频举杯,言辞间一贯的锋利全都藏了起来,只谈些场面上的套话和咸淡不明的段子,我只觉得无限怜惜。生活就是这样逼人太甚,再高洁的书生,总有一天也得在世俗的泥泞里打滚。
      熬了好久,新郎新娘总算端了酒杯来敬酒,看到我同立辉站在一起,新郎立即打趣,“立辉,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
      立辉笑嘻嘻地将话题引开,“且让你饮完三杯,再告诉你。”
      我心中讪笑。我们的喜酒,怕等到你们劳燕分飞了,也喝不上吧。
      哄闹了一阵子,新娘在台上抛捧花,未婚女子都聚拢过去。我不想凑热闹,碍于众人的热情举荐,也只得挤到台前。还未等我站定,一大束白色绣球花便劈头盖脸向我砸过来。这突然而至的好运令我措手不及,我竟然下意识躲闪。
      那难得上脚的高跟鞋偏偏这时跟我过不去,鞋跟突然一崴,我猝不及防,整个人便向台前倾倒,匆忙间好不容易抓住旁人的衣服才站定。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人手中的红酒悉数泼到了我的胸前。
      花,没抢到。衣服却毁了,只落得一身狼狈。
      众人皆看着我,我只得尴尬地笑笑为自己圆场,“看来,我只能享受醉着恋爱,让清醒的人去结婚吧。”
      众人大笑,居然有人冲我鼓掌。
      我干笑着,崴着脚走回立辉身边,“看来,我是当不成下一个新娘了。”
      立辉尴尬地看着我胸口的狼藉,“没关系,等下我买一束花给你。”
      我扑哧笑出声,“幸福是抢不来、买不到的。别费心思了。”
      我独自走到洗手间清理衣服上的酒渍,但已经为时过晚,只能将立辉的西装套在外面遮掩。
      好在这并没有破坏立辉的好心情,一顿饭吃完,立辉仍然兴致不减。
      我只得低声冲立辉讲:“我先走一步,衣服湿得难受。”
      立辉在与公安局刘局长交谈的间歇,瞥了我一眼,点点头,随口嘱我路上小心,便转头继续发展他的桌上业务。
      我悻悻地裹着立辉的西装回了家。
      一路上,心情都很低落。
      我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即便我最糟糕的那任男友,看见我如此狼狈,怕也会立即陪着我清洗衣裙,一路将我护送回家的吧?只有这个成立辉,觉得我是金刚女郎,无需怜惜与呵护,就能死心塌地。我是有多贱啊?
      但偏偏他又常说,最欣赏我处世泰然,从不大惊小怪、无故扮柔弱。
      我又怎么好同他撒娇说:人家衣服脏了,你陪我回家吧?
      我用力敲门,将气撒在门上。我同阮致远有约定,如果我自己输密码开门,证明有人同行,他须得躲起来。可今日我敲了半天,也没人应门。我只得自己开门进去。
      “阮致远——”我连喊几声,都没人答应。
      下午三点,懒散的日光照进屋里,将红色地板照得闪闪发光,连雪白墙壁都似掺了荧粉,越发显得房间大而静。
      这还是我认识阮致远以后,他头一回不在家。嗯,也许我上班的时候,他也常常这样不在家。毕竟,一个人枯坐家中久了,身体不出问题,灵魂也会寂寞致死的。
      没人理我。
      我忽然有点百无聊赖。原以为回到家中,可以轻轻抱怨几句,享受阮致远送上的热咖啡和安慰。
      我这个人最静得下来,但今日却觉得这份安静是那样的令我不舒服。我已经习惯了每日回家有人送上殷殷笑语。哪怕对方是一个看不见的存在,也好过房间里只有自己的回音。
      风从花园吹进来,我的偏头痛又跳出来作怪。整颗头越发胀痛,像有密密麻麻的绣花针扎上来,随时都会爆炸开来。我苦笑,忙躲进自己房里换了衣衫,又加了精油泡澡,总算一身清爽,连头疼都缓解不少。
      坐在花园里,深深呼吸深秋的草木香气,适才的失落才真正散在秋意里。
      我找了本日本志怪小说,盘腿坐在藤椅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直看到日落西山,雪白书页被夕阳染成金箔,我伸个懒腰,准备去泡碗面吃。
      门铃忽然响了。
      我以为是阮致远回来了,忙趿了拖鞋去开门。谁知门一开,外面站的却是赤红着脸的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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