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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九章(2) ...

  •   经过男士专柜,我看中一件贝壳粉的薄绒套头衫,我取下来,贴在面颊上蹭了蹭:又厚又软,像婴儿的唇。我毫不犹豫买下来,心中暗想,秋凉很久了,阮致远还在穿衬衫,该提醒他加衣了。
      “买给立辉的?”皙敏凑到跟前打趣我。
      我一阵心虚,含混应了一阵,差点把脸躲进购物袋里。
      “立辉应该不喜欢这个颜色吧?”皙敏好心地提醒我。
      “嗯?”立辉爱好非黑即灰,最多搭件白衬衫,最单调不过,但我绝不可能告诉皙敏实话,“我、我自己穿。衣服宽大,穿着舒服。”
      皙敏用看怪物的眼神瞄了我一眼,“你不会移情别恋了吧。”
      “喂,你别乱讲啊。”我赶紧堵住她的嘴,“传到立辉耳朵里,我死一万次都不够。”
      皙敏哈哈大笑,“无胆鼠辈。就你天天窝在家里,还想劈腿?除非你的怪邻居是美男!”
      我讪笑,丝毫不敢露出端倪。
      幸亏我同阮致远清清白白,情同手足,不然还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况且移情别恋也是要有资本的。我无钱无权,姿色平平,胸部平平,唯有近视的度数高出旁人一大截——资本这种神奇的东西,于我简直是天方夜谭。
      而且,若我移情的对象是透明的阮致远,那结局可比人妖殊途还要凄惨。
      我极其有自知之明。

      中秋当天,本该是月亮最招摇的一日。但奈何今年的月亮被厚厚乌云压着,始终出不了头。
      我拿了皙敏送我的月饼回大哥家。
      父母和哥嫂住在一起。本就不大的房间塞进四个大人,已倍显拥挤,加上像患了多动症一样的侄子,整个房子的空间顿时如同被无端端缩小了一大半,令人多待上一会儿都觉得喘不过气。平日里,我很少回去。即便是想同家人聚会,我也会在外面订个位子,一家人出来轻轻松松吃顿饭。
      可中秋这一天,家才是最温馨的地方。
      果然,一进门便闻到满室的香味,是嫂子正在做拿手菜。
      好几个星期没见,爸妈见了我特别稀罕,连平日里催我结婚的话也顾不上说,就拿出我最爱的云腿月饼,送到我嘴边。
      大哥沏了一壶普洱,塞到我手里,“你嫂子今天做的全是你爱吃的菜,先喝点茶清清肠胃。”
      而我那魔王一样的侄子,正全神贯注在动画片上,难得的安静。
      听见厨房里嚓嚓嚓锅铲碰撞的声音,我只觉心头暖洋洋的。我打起十二分精神,与家人一起说笑逗乐。
      一顿饭吃得众人心满意足,喜笑颜开。饭后,嫂子又切了各式水果,美美地摆了一大盘端上来。
      吃饱喝足,爸妈终于又开始旁敲侧击,提醒我家里该多添人了。
      我唯唯诺诺点头,赶紧将话题岔开,“我去帮嫂子洗碗。”
      小小厨房只有几平方米,多个人便转不过身。
      可就是在这么简陋的厨房里,嫂子却能做出堪比大厨的美味,可见厨房与厨艺实在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就像婚礼和婚姻,是两种属性。前者是给别人看的排场,后者是关着门自己才知道的日子。
      我挤过去看嫂子洗碗。
      忙碌了一整天,嫂子脸上的脂粉早就褪了大半,额上有薄薄一层油光,白炽灯一照,脸上的雀斑一粒粒都浮了出来。
      嫂子和我哥谈恋爱那会儿,我还在读中学。时髦、漂亮又活泼大方的她,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有一次,她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辆白色的吉普车,开车载着我和几个同学去郊外野餐。我一路看着她帅气地将偌大一部车子开得驾轻就熟,那样青春,那样意气风发。一干女生,羡慕得要死,几乎拜她为偶像。她还拎出大录音机,放当时欧美最流行的音乐,领着我们在溪边跳舞。
      那天,灼灼其华的桃树下,嫂子美得就像春天。
      是什么使如此率性美丽的嫂子,变成今天这个含混不清的家庭妇女了呢?是负债累累的大哥?是调皮任性的儿子?是年迈体弱的公婆?还是这窄窄的三居室?抑或是婚姻本身?
      我皱着眉头看她。
      “怎么?爸妈又在念叨你——”嫂子轻轻瞥了我一眼,“躲到厨房来了?”
      “嗯。嫂子,你累吗?”我轻轻问她。
      “难不成今天你还想帮我洗碗?”嫂子嘴角翘起来。
      当年她嘴角微翘的这个动作,不知道多迷人,像含了一大勺蜜。我暗地里模仿了很久,但怎么也学不到其中的精髓。可如今,那翘起的嘴角,牵动的却是深深的法令纹,连累那本该很甜的笑意也变得苦了。
      “嫂子,你后悔跟我哥结婚吗?”我接过她洗好的碗放到柜子里。
      “怎么,你哥想换老婆了?让你来做说客?”嫂子开始麻利地擦洗灶台,连瓷砖的细缝也不漏掉。
      “不是。就是突然想问你。”我讷讷地摸着头,“如果你没结婚,会不会还像以前那么漂亮?”
      “怎么?你是说我现在不漂亮了?”嫂子直起腰,顺手拿起一只平底锅照了照,锅底被她擦得雪亮,完全可以用来当镜子,“魔镜、魔镜,谁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
      我忍不住笑,嫂子还是那么爱开玩笑,尽管生活已经磨去她的锋芒。
      “嫂子——”我嗔怪地拉长声音喊她。
      她放下平底锅,开始熟练地洗涮抹布。五颜六色的污渍一点一点地褪去,露出抹布洁白的本色。就像嫂子,不管生活给她添了什么污七八糟的乱子,都改变不了她本来的风骨。
      “怎么?看见我这样,不敢结婚啦?”嫂子笑起来,小酒窝一闪一闪,“那你就找个比你哥强的男人呗。”
      “什么样的男人比我哥强?”
      “三有三无的男人呗。”
      “什么意思?”
      “有车有房有存款,没爹没娘没小姑。”嫂子像唱歌一般地念道,末了还强调一句,“特别不能有爱问怪问题的小姑。”
      “嫂子——”我作势要打她,结果手扬得太高,撞到了悬在空中的橱柜上,疼得我哇哇直叫。
      我哥闻声赶过来,直冲我嚷嚷:“怎么啦?你又闯什么祸啦?”
      “嫂子欺负我!”我一边呼痛,一边指着嫂子耍赖。
      嫂子白了我哥一眼,“我躲在厨房里收拾你妹呢。”
      那忽然飞起来的眼风,让嫂子平白年轻了好几岁,我哥嬉笑着凑上前,“收拾完厨房,收拾我妹,你还真不嫌累。”
      嫂子啪地一巴掌打在我哥背上,“帮我把地拖干净,我再来收拾你!”
      看到他们夫妻俩耍起花腔,我便回到客厅跟父母聊天。
      一会儿,小侄子要吃冰激凌,让我去厨房替他开冰箱。我磨不过他,只得挪去厨房。还没靠近,便听见低语——
      我从没听过嫂子用那样柔的语气说话,声音软得像一朵云,氤氲堆积的全是薄薄的水汽。
      我稍走过去一点,正好看见嫂子伸出一只手贴在我哥脸颊上,眼神竟比平日里亮了许多。我哥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她便仰起头大笑,那只贴在我哥脸上的手,便稍稍加重了力度拍下去。我哥也不躲闪,吃了她一掌,便作势要打回来,嫂子一边躲,一边回身看他——笑意蔓延进她眼睛里,酒窝哗啦全绽开了。
      忽然间,我仿佛又看见当年站在桃树下春天一般的嫂子。
      有多久没有看见嫂子这样笑了?
      是因为婚姻生活太过沉闷?还是这样的她,已经只愿意被我哥一个人看见了?
      我不知道,我唯一清楚的是,此刻谁也不能去打扰他们。
      回家路上,天色居然晴起来。鸦翅般的云翳被风一吹,淡薄许多,慢慢露出大半轮月亮。黑墨墨的天,因了这稀淡的月光,竟然变得活泼起来,连乌压压的云层也染为冰蓝色。
      家里热闹温馨的余韵,连同月下浅淡的影子,一路伴着我,让我忽然忘了何为孤单。
      这便是家,不管你行至何处,它总在那里,孤单时给你慰藉,无助时给你支持。
      我掏出钥匙轻轻旋开门,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月光洒进来,照出一室清寂。
      连桂花的暖香味都变凉了。
      “致远?”我轻轻唤。
      半晌,花园里才传出响动,“在这里。”
      那声音也空荡荡的,像今晚的月色,清清泠泠,不带烟火。而烟火是生命,是凡人的喜乐。那声音连喜乐都拒得远远的。
      我脱了鞋,赤脚走过去——小花园里一片死寂,连虫鸣都仿佛哑了。白藤椅上坐着没头的白衬衫,一双人字拖没精打采地瘫在地上,看见我也没挪动一下,地上还扔着几罐啤酒,却是空了。
      呀,我忘记了!在这个属于家的节日里,有家不能归,会特别的寂寞神伤。而这个人,明明活着,却人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在他家人心里,他已是墓园里尘土下那不会呼吸、不会思考、不会想念的一捧灰了。
      我忽然鼻头就有点酸,忙深吸口气,挤出笑容,摁亮玄关处的灯。
      “花间一壶酒,对影成三人。”我故意大声嚷嚷,想让我从家中带来的快乐在这个空静的房间里流转,“一个人也搞得这么浪漫?”
      满室清寒被我的声音和灯光一搅,温度直线上升。
      “我只是在享受孤单。”阮致远刚刚还能呵气成霜的声音,这会儿已经开始回暖。
      “孤单的人是可耻的。”我大步跨到他跟前。
      “我带了月饼,你吃吗?正宗的云南酥皮云腿月饼哦。”我扬扬手里的月饼,“这可是我的最爱,一般人我不让给他。”
      “呀,我恰恰不是一般人。”白衬衫的袖子竖起来,往空荡荡的领口比画了一下。
      “好吧,你还真非凡人。”我将月饼连盒子一起扔给他。
      阮致远毫不客气地扒开盒子,“我正好没吃晚饭。昨天看了个段子,听说爱吃云腿月饼的人,内心里渴望着跟谁都有一腿。你不会这么骚包吧?”
      “月饼也堵不住你的嘴。我还真该就让你饿死,看你还贫不贫嘴?”我恶狠狠地瞪他,却又忍不住偷偷瞄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钟了,他不知在这月色里浸染了多久,才能低落到时间偷换仍不自知。
      我忽然觉得幸运。于千万人中,我遇到了他。他知道我的寂寞,因他比我更了解寂寞的精髓。而有了我,他的寂寞也会淡下去吧。
      我从厨房里取了黄酒,加上陈皮、桂圆、蜜枣、梅子,放到炉子上煮开。很快,甜香醇和的酒味便在房间里漫开。我倒了两杯黄酒,分给阮致远一杯,自己捧了一杯。
      他将藤椅让给我,自己就势坐在台阶上,“来,陪我一起晒月亮。”
      “月亮用晒的吗?”我不禁莞尔。这人好有趣。
      “当然。你涂防晒霜了吗?”他喝口酒,一本正经地打趣。
      “你以为这是太阳?”我不解。
      “月光是日光的反射,当然也是紫外线,只是较弱而已。”他又开始卖弄,“所以月光晒多了,也是会变黑的哦。”
      我抬头望去,静蓝天幕上,琥珀色的月已经露出全脸。那轮月,亮白、圆润、有清朗的光晕,让人不能直视。嗯,也许真的能将人晒黑。
      我坐在地上,轻抿着酒,鼻息里全是桂花的甜味,“你看,那月亮上有潮汐,有丘壑,唯独没有生命,多寂寞。”
      “阿波罗号登月的时候,月球上也就有了生趣。虽然只是片刻,但那片刻也够回味很久。”阮致远许是有点醉意,声音都恍惚起来,“我生命的后半段,也许就是那寂静的月亮海,可是此刻你给我的快乐,我想能维持很久。”
      “嗨,别说得如此悲观。这一生我都会是你的朋友。”我用力碰他的杯子,撞出清脆的响声,打破沉寂,“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将我当作家人。”
      “当然,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吗?”他声音里多了点笑意,“来来来,干一杯!为了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我胡乱应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们聊着天,一杯一杯地喝着酒,很快便有些微醺。我只觉心头一阵松快,整个人都轻飘飘舒展开了。酒劲上头,就是这点好处,什么压力和烦恼一下便远了。花园里花木扶疏,树影婆娑,银白的月色中,更觉离尘世遥远。难怪耶和华也说,我之所以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我伸出手,妄图握住满园桂甜。可是,再有力的五指,也握不住虚妄。但虚妄本身,又真实存在。就像能填满人心的,始终只能是人心。
      我低头一阵傻笑。
      遂又想起昨日买的套头衫,忙摇晃着站起来奔进卧室取出来,扔到阮致远身上,“喂,昨天逛街偶然看到,送你!”
      他一把接过衣服,“男人怎么能穿粉红?”
      “我喜欢。”我理直气壮地宣布,“你穿衣服就是为了让我看的。”
      阮致远磨蹭了一下,当场将衣服套到身上,“很暖,很柔软。”
      “贴在皮肤上,像不像情人的吻?”我摩挲了一下柔软的袖子。
      阮志远的肩膀抽了一下,然后他说:“我翻了个白眼,鉴于你看不到,我只好说给你听。”
      “你找死。”我嘴里含着的一口酒全喷了出来。
      “而且颜色太娘。”他又悄悄补充一句,然后迅速从我面前跳开。
      我忍住笑,“男人的学历和相貌向来是反比。只有找不到女朋友的男人,才有志气读到博士。你就别挑剔衣服的颜色了。”
      “我丑?我读小学便开始收情书,从来没有落空过。连我们物理学院那些鬼佬女人,都纷纷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阮致远大言不惭。
      “谁能证明?”我仰起头,酒劲也随之上来,连眼前的“没头衫”都失焦成一道虚影。
      “不信你摸!”粉衫一下便靠过来。
      来不及拒绝,一双看不见的手已经握住我的手,径直触摸向那领口虚空之处。
      许是酒壮色胆,许是那份醉意让人忘却廉耻、荣辱、矜持和男女有别。
      我屏住呼吸,仔细感受他的轮廓。
      他有一只好精致的下巴,新长出来的胡须略微扎手。
      再往上是面颊,微微内凹——嗯,略微瘦削的脸,稍嫌清高孤傲的颧骨。皮肤倒是很紧致、细腻,有绸缎般的清净细滑的质感,且微微有些凉,连我的手指都忍不住留恋。
      顺着面颊摸上去,是两道浓眉,毛茸茸的,摸起来像毛虫舔舐指尖,酥酥的。往下,眼皮轻垂,细长的眼线安静地蛰伏着,睫毛也是毛茸茸的,密密实实的,在我手指尖不安地微微颤动。
      哦,他还有一管又挺又直的鼻,那轮廓应该是清朗而不失俊秀的。
      然后是唇——弓形的唇,厚软、湿濡,暖而柔,我的手指轻轻从他唇瓣上滑过去,连唇纹都没有,唇角此刻正微微向上翘着——哦,我摸到一个笑容,实实在在的笑容。
      “你在笑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们俩好像在表演盲人摸象——”他一说话,暖热的鼻息便扑到我的指尖,湿的唇一下含住我的手,吓得我惊叫一声缩回。
      “阮致远,你差点咬到我!”我忙用愠怒掩饰自己的慌乱和胸口处异样的擂动。
      “小姐,是你在问我问题,我当然要回答!”他顿了一下,呼吸也有点乱,听得出他在竭力憋住笑意,“我是不是很英俊,让你不忍释手?”
      “哼,你刚才也说盲人摸象,你见过英俊的大象吗?”我故作不屑,但其实心里不住暗叹——可惜了,这么好的皮相,却谁也看不见了。
      “唉,其实我长什么样子,早就不重要了。”他叹口气,“反正也没人看得见。”
      “嗯,其实你长得挺像我喜欢的一个明星。”我怕他情绪再次低落,忙将话题岔开。
      “这你也能摸出来?谁?玄彬?还是赵寅成?”他得意扬扬地往墙上一靠。
      “NO,小沈阳!”我举起杯子当话筒,还故意学着扭了两下。
      “林净植,我虽然不能被看见,但不代表你可以随意污蔑我哦。”他站起来用力拍了拍我的头,表示愤慨。
      “小沈阳多受全国人民喜欢啊。像他怎么是诋毁你呢?”我跳起来躲开,一脚踢在矮茶几上,疼得龇牙咧嘴。
      阮致远忙走过来扶我坐下,“林小姐,你有没有想过,你总是磕磕碰碰,是因为嘴巴太损了导致的?”
      “你才损!”我用力拉过他的衣服,在他肩头狠狠拍了一掌。
      这一下,气氛闹起来,连月亮都多了几分喜庆。
      我心里暗自松口气,今晚,他应该没心情再对月伤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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