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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九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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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手上的绷带松了几层,手指头开始逐渐恢复各种功能。我开始恢复上班。举着手洗澡也方便了很多,不再需要阮致远提前替我打开喷头,调好水温,再扎上防水手套了。
但我的确有点不舍得恢复。因为那几天,阮致远就像个贴身保姆,事无巨细都替我做得妥妥当当。
我和阮致远相处得越来越默契,仿佛我们天生就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伴儿。
当然,老板对我的体恤也随着绷带的减少而减少,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加班。
只是,和以前不同的是,不管多晚回家,玄关处总有盏灯是为我亮着的。
有时,阮致远没有睡,也会与我一起坐在小花园里喝一两罐啤酒,天马行空地聊上几句,然后两个人都醺醺然地扎回自己的卧室蒙头大睡。
又过了几天,伤口结痂了,手心里横七竖八像爬满了褐色虫子,有粗有细,简直是个虫虫家族。
阮致远替我拆掉纱布时,半天都没说话。我看见他浅蓝色T恤的领口处轻轻颤动,我猜那里正有粒圆滚滚的喉结在上下抖动。那天,他把对不起说了不下二十次,直到我耳朵听出了老茧。
疼痛就此消失了,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在厚硬的血痂下面,新肉像等待破壳的毛毛虫,蠢蠢欲动,痒得我坐立不安。那种痒,抓挠不得,仿佛从皮肉直侵进骨头里,再蔓延到全身,完全是场灾难。
我躺在床上,觉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与我作对,我从床上滚到床下,又从床下滚出客厅,始终拿那无所不在、焚心蚀骨的痒毫无办法。
痒,原来是比痛更令人难以忍受的一件事。难怪七年之痒,谁也躲不过。
我不顾已是半夜,站在客厅中间,含着没用的、憋屈的眼泪大吼:“阮致远,你必须给我想点办法,否则我今晚就横尸在你面前。”
阮致远从卧室里奔出来——声音里睡意正浓,仿佛有一半还沉浸在刚才的梦境中,含混不清,“别急别急,我来想想办法。”
我看见他的T恤在房间里狼狈地转来转去,人字拖焦躁地踱着步,忽然那些痒就变得不那么具有侵略性了。
有人替你着急、为你分忧,任何伤痛和不适都能得到缓释吧。
在凌晨三点的夏夜,客厅里全是最后一茬茉莉花的香味。
有双看不见的手,用棉签蘸了酒精,小心翼翼地,在我血痂纵横的手心里,一下一下轻挠着,如同擦拭一件易碎的艺术品。
然后,有温润的气息轻轻吹拂在我平摊的手心,那气息搅动酒精带来的凉意与微微刺痛,渗入痂壳下面新鲜的嫩肉里,再从这些嫩肉里流入我的血液,输入心脏。
从来没有人这样怜惜过我,那样温柔,令一向粗糙鲁钝的我,也突然升华得较为矜贵。
同阮致远在一起,因为看不见,我常常忘记他是一个男人。我在他面前一直是松弛的,像一件随意垮下去的旧T恤,只需摆出舒服的姿势。
但此刻,因距离太近,那不折不扣的男人的气息,正慢慢在我周围晕染开。他口腔里牙膏的留兰香,也徐徐落到我的手心里。
□□的痒慢慢褪去,但心里又泛起另外一种酥麻,很舒服,令人不想去抗拒。
我的疼痛、我的煎熬、我的焦躁,眼下都成了一种享受。
我半眯了眼,靠在沙发的软垫上,冷气机嗡嗡响着,似单音节的催眠曲。
我的背脊慢慢塌下去,瘫在沙发松软的怀抱里,眼皮也重了起来,是阮致远不断替我擦上的酒精,渗透我的血肉,令我醉了吗?
我歪在沙发上,意识渐渐变得薄了。
再睁开眼睛时,粉色的晨光正穿过长窗,蝴蝶般轻巧地落在我的睫毛上。客厅里,连光线都是静的,如清澈泉水在默默流动。
我盖着一条薄绒毯,半蜷在沙发上,是很舒服的姿势。
手心里疯狂滋长的新肉已经稳妥了,那种抓心挠肝的痒,奇迹般地安顿下来。
我偏过头,阮致远的房门仍然闭着,被我折腾了大半夜,此刻他估计正抱紧周公不撒手。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到浴室里做简单的洗漱。镜子里的我,半张脸上都是沙发的褶皱印,像落了疤痕,丑怪得很。
可我心里却很轻松。像这样坐在沙发上就睡着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看碟累了,加班晚了,或者翻一本无聊的书,我都会不小心便睡过去。甚至,有一次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衣服才脱了一半。
可是昨晚——昨晚那样睡去,却并不是单纯的倦,而是安心。
有个安静的、不多嘴的、由着你任性妄为的同屋,真好。
我走进厨房,取了三明治用微波炉加热,再冲一杯浓咖啡给自己。
新的一天,就在这轻盈的晨光中开始了。
连下了几场雨,秋意已浓了起来。花园里一株丹桂、一株月桂,都已经缀满了累累的花,沉甸甸积满香味,被秋风一送,满屋子都甜了。
而我和阮致远的“同居”关系,在太阳不断升起和落下的循环中,也越发亲密起来。
这日阳光正美,映得花园里的桂花们闪闪烁烁,仿佛碧叶间藏了座金矿。
我一时兴起,便到附近家乐福买米酒,打算亲自动手做桂花酒酿。
我正在货架间流连,忽然听到有声音推开重重声浪,挤到我身边,“净植——”
我抬头一望,便看见李力和他那位娇甜可人、名曰恬恬的女友。
我唇边浮起一朵恍惚的笑,仿佛他们俩只是个幻觉。等两人牵手走到我身边,我才回过神来,确认那是真人。
“净植,好久不见!”李力握着女友的手,眼睛却全在我身上,那句“好久不见”也被他演绎得比陈奕迅歌里唱得还要荡气回肠。
“买东西?”我被他看得心头发虚,连忙岔开话题。
“你最近过得好吗?”李力置若罔闻,只按自己心意出牌。
英俊的男人都有些自以为是,以为不管过了多久,只要他肯示好,女人们统统都会主动送上门让他哄。
当下,他的目光上上下下将我裹了一层又一层,仿佛要从我身上找出对他难以忘怀的蛛丝马迹。而他女友握着他手的那只手,指节已经因为用力隐忍而苍白起来。但他看不见,此刻他所有的感官似乎都只为我这个过气的前女友而存在。
“你胖了一点。”他有些疑惑,“你一向吃再多也不胖的啊?”
“人快乐的时候,比较容易发胖。”我努力保持微笑,每次看到阮致远拿着量杯、标尺在厨房里忙碌,我都会忍不住将那些严格按照食谱做出来的菜一扫而光,不胖才怪。
“你——男朋友对你很好?”他犹豫一下问。
“你知道——就那样!”我老老实实回答。活到现在,我的快乐悲伤已经不太为男人所左右了。
有时候,一顿美食,一部好片,一段赞得让人忍不住跳舞的音乐,都可以令人心满意足。
“净植,你没必要过得那么迁就。你就是太容易妥协。有时候坚持一下做自己,没有人会真的来为难你。不过,你胖一点,看起来更好一些。以前我总觉得你瘦得不正常,好像随便从哪里吹来一阵风,你便会被吹得飞起来……”
是,我记得他上街总是会拽紧我的手,会低头望着我说:你轻得像根羽毛。
我忍不住笑,我们也曾有过甜蜜的时刻。
“李力,我妈等着我们买了蚝油下锅……”唐恬恬终于忍不住掐断我们的话题。
否则,李力会想要在这里站到天荒地老。
“改天我请你吃饭。”李力大方地对我挥挥手,“我知道有家川菜,能辣得你鼻涕失禁!”
我莞尔。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他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玩笑。
那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就这样普通的一个玩笑,后来会引出那样惊天动地的一场变故。
但那场变故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其实我直到最后也拿不准。
我手上拎着沉甸甸一大包食物,还没靠近门便大声嚷嚷:“我回来了。”
门便哗啦一下开了,一截衬衫袖子在门后一闪而过。我趿拉着拖鞋一路奔进去。
“买熏肠了吗?培根呢?三文鱼芝士呢?胡萝卜土司……”烟蓝色的衬衫追着我进了厨房,两只袖子来回扒拉着购物袋。
“都买了。”
阮致远大学便去了美国,西式早餐是他最擅长的——因为简单。
他轻轻哼着歌,将食物一一放进冰箱里。他有一把低沉清晰的好嗓子,哼起歌来,格外颓靡凉薄,别有一番味道。
我拿了白瓷小碗,到花园里收集桂花。地上早就积了厚厚一层碎金,随手一捧,便掬起满满的甜香。我嗅着甜香,沉醉在桂花酒酿的美梦里:等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就能邀请立辉来小花园享受我亲手酿的桂花酒了。
我抱了笔记本,盘腿坐在藤椅里,上网搜索最地道的家酿桂花酒的秘方。
阮致远递杯咖啡给我,还没喝,我便闻到朗姆酒香。
我和他倒是越来越默契。早上他负责做早饭,西式的,变着花样弄,一大早就给你好心情。而我常常在周末煲汤,中式的,香味浓到可以飘到隔壁。我去超市,会顺便替他买足日用品,渐渐替代了连婶的工作。而他上网买书,看到东野圭吾或伊坂幸太郎的新书,也会替我订上一本。
他看书时,我会用最剔透的玻璃杯,替他沏碧绿的铁观音,大片的叶子在水里舒展,书房里满是清韵茶香。
而我上网时,他会体贴地冲杯咖啡给我,咖啡里有时加巧克力,有时加白兰地或者焦糖,有时加新鲜的全脂牛奶——冰箱里永远有新鲜的全脂牛奶,专用来兑咖啡。
他在美国待得久,冲咖啡的花式特别多,甚至能够在咖啡的泡沫上拉花。
对此,我惊叹连连。每当此时,他都会像老学究一般严肃,“这其实涉及物理中的流体力学,首先,我们要从乳化剂,也就是表面剂说起……”每每听得我一头雾水。
他尤其爱在黄昏时候,给咖啡加点酒。我曾揣测,无数个寂寞的日落,他就这样,在咖啡与美酒的混合香味中,醺醺然迎接一个又一个长夜,人生没有尽头,只剩一片虚妄。如果没有酒精,他也许都不知道自己还活着吧。
有时候我很想问,他那些实验室的同事,为何从来不来看望他?什么时候,他才能从这“透明”的状态里解脱出来?
我一只手端着咖啡,一只手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一恍神,满杯咖啡倾数泼在键盘上。
“哇啊——”我连声惨叫,手忙脚乱地将电脑翻转过来,却不防双腿盘坐不稳,整个椅子向前翻倒,膝盖硬生生撞向地面,而椅子则倾覆在我身上,痛得我直呼气。
阮致远闻声奔过来,一手掀开椅子,一手将我从地上拎起来。我顾不得呼痛,指着电脑求救。阮致远拾起电脑,撩起衣服一角擦拭咖啡,但已然来不及了,咖啡已经顺着键盘缝隙渗透进去。
“都怪你冲的咖啡——”我瘪着嘴,不肯承认是自己笨。
他赶紧强行关掉电脑,“嘿,没想到我手艺这么好,连电脑都拼了命想喝!”
我又想哭又想笑,表情滑稽不堪。
“我的工作全在里面……”我指着落汤鸡般的电脑,眉头紧皱。
我心里纠结万分,却分辨不出是因为心疼,还是腿痛。
“我帮你救回来。”阮致远信誓旦旦,“若我都修不好,你拿到外面就更加没复原的可能了。”
于是,我开始观摩阮致远为我的笔记本做手术。
看了一会儿,我便觉得无趣,遂想到下午没完成的酿酒学习任务。好脾气的阮致远,只得将自己的电脑让出来。一开机,电脑的屏保便跳出来——
一簇粉色夹竹桃开得正繁艳,树下一个笑意盈盈的年轻女子,大眼睛,尖下颌,唇边清浅的笑容盛在小酒窝里,整个人含蓄得如同春日具象化了。
噫?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我在记忆里百度了一下,嗯,像是TVB某位一直红不起来的小明星。
“你喜欢这类型的?”我指着屏幕。
阮致远的衬衫轻轻转了转,然后嗯了一声,又继续拆卸我的电脑。
“我以为男人都想当李嘉诚,泡李嘉欣!没想到你口味倒很清淡。”我随口胡说,点进界面,开始搜酿酒秘方。
“淡一点好,免得看久了腻。”阮致远也跟着我胡诌。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话题跨越三山五岳,直到阮致远真的将我的电脑修好。
“不愧是读过博士的!”我兴奋地绕着阮致远跳,脚一绊,差点又亲上地板。
幸亏阮致远一把捞住了我,隔了菲薄的衬衫,我能感觉到他紧绷的肌肉线条,手臂挺结实的。
“净植,我没见过协调能力这么差的人。”阮致远对我的磕磕碰碰已经习以为常了。他甚至见识过我走路稍快,肩膀就直接撞上门框这种蠢事。
“我是早产儿,可能大脑发育不完全就生下来了。”这是我妈一贯坚持的理论,小时候我总摔跤,她还差点带我去做脑部扫描。
但这两年尤其冒失,摔跤更成了家常便饭。
“不过立辉说,我这是为我的粗心找借口。”
想到立辉,我才想起,我已经快两周没见到他了。自从立辉开始接手刑事案件,我们见面的时间就更少了。
幸亏有阮致远,不然那么多空余时间,我都不知该如何打发了。
中秋节前一天,我陪皙敏去商场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