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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八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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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着干吗?”立辉回头看我一眼,顺手扯过围裙系在身上。
他为人一向严苛,不穿西装就是衬衫,此刻套上围裙,竟然比阮致远更让我觉得诡异。但心里到底是甜了几分。
“怎么?不相信我能做饭?”立辉笑起来,两道浓眉轻轻扬起,鸦翅般舒展开来。
不等我回答,他便转身埋头做事。我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儿。这样的成立辉很少见。今日,他的情绪虽然没有愉快到随口哼一支歌,但眉头间那深深镌刻的厌倦,与嘴角紧紧抿着的不耐烦,都淡退许多。
“今天的案子很顺利?”我靠着门,除去热恋时候,今日立辉的脸色最晴朗。
“你怎么知道?我的当事人,一直狮子大开口。对方竟破天荒全答应了。说是只要女方愿意离婚,他什么都不要,只要一个自由身。结果——我的代理费直接上了两个档次。”立辉笑了一下,紧接着又微微蹙了一下眉,“唉,打了几年离婚官司,我算是明白了,多好的爱情都经不起考验。当初费尽心机求来的,总有一天会拼了命也要舍弃。”
我就知道,他绝不会无缘无故心情大好。
多么可怜。
随着年纪增长,能令我们感到愉悦满足的事情却越来越少。只有升职加薪,能换来片刻欣慰。
“这么悲观?不怕吓坏我?”我静静看着立辉。他的衬衫领口永远干净如新,熨得笔挺,但我知道,这并非因为他特别能干,而应该算是他家楼下那家洗衣店的功劳。
“净植,还有比你神经更粗的人吗?”立辉斜斜看我一眼,眼里有温柔的鄙视。
我看了看包得严严实实的手,讪笑着躲到花园去。
雨后的小花园香味特别馥郁,是植物经过大自然洗礼后,摒弃城市污染后,最纯粹的味道。
我坐在台阶上,抱膝看着蔷薇花上的雨滴。那些雨滴一粒一粒晶莹饱满,像少女剔透梦幻的心事,随时都会坠向现实。
“净植——”一阵风悄悄从我耳边拂过,阮致远的声音透着凉意,那样轻,听来如同幻觉,“我躲到外面去,你好好享受二人时光。不用装咳嗽啦。”
几乎没有任何走动的声响,玄关处的门便轻轻打开,然后又无声无息地关上了。
我张了张嘴,但声音却理智地堵在喉咙里。
哦,他知道我的用心。尽管我什么也没说。但也许,我僵直的脊背、散乱的眼神早就出卖了我。
幸亏立辉没有这样的洞察力。当然,就算坐在我对面,他也很少凝视我的眼睛。
没过多久,立辉便将餐桌摆好。我忙坐上桌。
桌上放了好几个菜和两碗白米饭。
“快吃吧。”立辉埋头扒饭。
我悻悻举起手。
立辉见我半天不动,方才将脸从饭碗里抬起来,从厨房里找了把叉子塞进我手里,“我忘了你手不方便。”
我只得用尽全力,忍痛半握住叉子,将饭菜用力送进嘴里。
清水煮的小白菜,没油少盐,吃在嘴里还有点土腥味。其余几个菜都是微波食品,味道差强人意,有股隔夜菜特有的抹布味。幸亏白米饭还被他煮熟了,但那是电饭煲的功劳。
我一样一样在心里数落,半晌才惊觉——我怎么能对立辉这样刻薄呢?他忙碌一天,能赶来替我做一餐饭,简直已经是破天荒头一遭了,我为何还诸多挑剔呢?
是因为这短短几天里,那个看不见的男人将我照顾得太仔细了吗?我不敢细想,赶紧调整好感恩的心态,迎接每一口送到嘴里的饭菜。
吃饭时,立辉习惯看新闻,这期间他不会同我交谈。因为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听不见。他是那种做事情很专心的人,很难做到一心两用。
就着晚间新闻,我们的晚饭也很快咽下。
立辉倒是很擅长洗碗,比他的厨艺优秀很多。
也许以后,我专门负责做饭,饭后他刷锅洗碗,也不错。我像许多已婚妇女一样,老公能稍微分担一点点家务,便感激涕零。
饭后我提议到小花园坐坐。
立辉从冰箱里取了啤酒,坐在藤椅里舒舒服服地喝了一大口。我坐在台阶上,将头轻轻靠在他膝头。
夜色轻袭,空气清新得令人不忍呼吸。夏虫啾啾低喃,长长短短像小夜曲一般舒缓。
我们鲜有这样温馨的时刻,最难得立辉也没有诉苦。
这温馨维持了好一会儿,然后立辉说:“净植,别这样,我腿麻了。”
我莞尔——浪漫果然不是属于我的。
我坐直身子,离他稍微远一点。这适当的距离令立辉很快找回他惯有的状态。他开始给我讲他下午的那个案子,连细节都不放过。
那些冗长的法律条文,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只知道:不管多么轰轰烈烈的爱情,到后来都会演绎成一场荒唐的闹剧。
在立辉的世界,浪漫虚幻的爱情,最终都会落得一个被冰冷的法律条文拉回现实的结局。爱情的世界,本来就不存在公平,但爱情破碎以后,人们却妄想用法律来寻找平衡。
我一边装作仔细聆听,一边开起了小差。
园子里的蔷薇早就步入穷途了,被雨一淋,更加狼狈不堪,只余几朵残花在强撑场面。
反而是白色的荼,开得妖艳,一朵挨一朵,缀满绿色的藤萝花墙,那花墙便瞬间如缀满繁星的夜一般奢华了。
开到荼。
听着伤感,其真相却原来繁盛热烈。
看——
就是这样。我同立辉的关系也如此,他说他的,我自顾自开着小差,偶尔腹诽两句,又或者灵魂早已经去到更远处。
仔细想想,我同立辉确有太多不同。
尤其是往精神层面讲,立辉关心时事,随时留意各种政策方针的出台,热爱在论坛上发表各种政见,看的书多是经济、法律、历史方面。他是个极现实且极慎重的人,最鄙视风花雪月、花前月下。用他的话来说,那些说有情饮水饱的人,一定没饿过肚子;愿意生死与共的人,一定没直面过死亡;夸口一生一世绝对忠诚的人,一定不了解人性。他甚至在参加好友的婚礼时,和我打赌他们多久会离婚。
他不爱听音乐、不爱看话剧、不爱进电影院、不爱穿款式稍微特别一点的衣服,甚至不爱在□□的时候多换几种姿势。一切小文艺、小情趣,在他眼中都是矫情。
而我,基本不关心这个世界上发生的各种大事,只愿意活在自己狭小的世界里。爱一切法国闷片儿,爱听用立辉的话来说“慢得似催眠曲”的爵士乐,爱LeonardCohen苍老的声线,爱上野树里的短发,爱东野圭吾的绝望和阴暗,喜欢接吻胜过□□,看港产肥皂喜剧片也会被感动。
我们是这样的不同。
心灵不能交流,一同做任何事都有形无神。但是,却又非要硬往同一个目标上前行。因为我们认同这世上最俗不可耐的真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人生路走到一小半,总得找个伴。
至于人们常说的灵魂伴侣,立辉觉得这一说法完全是扯淡,我虽然无限向往,却也真觉得那需要买中彩票的幸运。而我,一向是个倒霉蛋。
我们在现实面前半推半就,终于走到了一起,走成今天这个不咸不淡的局面。
我正在审视我们的关系,立辉却已经又谈到另一个话题。
“有个喜讯。今天遇到个老同学,在做检控官,同刑侦局的人非常熟。他主动说要介绍一些案源给我。我应该很快能接到一大批刑事案子了。”
原来这才是立辉一反常态的真正原因。果然,立辉握着啤酒罐,踌躇满志,一副即将要大展拳脚的样子。
我忍不住微笑——他一直郁郁不得志,黑暗的职业生涯终于迎来曙光,难怪连那随时充满嘲讽意味的法令纹都柔和许多。
立辉絮絮描绘着未来,眉宇间是少见的意气风发,整个人像是忽然年轻了好几岁。连我们谈恋爱的最初,我也没见过他这样明朗而充满希冀的表情。
原来,我能带给他的快乐那样微不足道。也许在事业型男人眼中,女人本来就只是锦上添花。
我在心里轻轻叹口气,可是嘴里却说:“那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成功转型,以后就可能成为合伙人了。”
“对,到时候我们也买这样一套房子,带花园的。”立辉玩笑似的摆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是呀,每天都有应季的花在开。”我环顾了一下小花园,配合出一副向往的表情。
同立辉在一起这几年,我们从来没有真正谈论过将来,仿佛我们的关系可以无限制继续下去,也可以随时中断。
但,偶尔。就像今天这样的偶尔,立辉会不带任何诚意地说一两句诸如“以后”之类的玩笑话。但我知道,这样的话题,当不得真。并非他对我只是儿戏,而是生活那样累人,谁也负担不了一段可有可无、貌似纯属娱乐的感情。毕竟,承诺那样沉重,随时扛在肩上,只会衬得未来更加暗淡遥远。
我们的感情很尴尬,没有强烈到生死相随,非君不可,反而更像是为了在平庸的生活中有一个可以放心倾诉的对象,好让自己不那么形单影只。
“你这里真舒服,我搬过来好不好?”立辉伸了一下懒腰,整个人深陷进藤椅里,显得特别舒适放松。
我仔细看了看他,思量他这句话的真实性。
“真的,我觉得我搬过来住更能照顾你,你知道,你总是闯祸……”立辉见我没吭声,握住啤酒的手轻轻晃了一下。
立辉一向不赞成同居。他认为,同居是比结婚更糟糕的一件事,因为同婚姻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却不受法律保护。可如今,他却说要搬过来照顾我?
换作以前,这绝对算立辉说过的最甜蜜的情话。可现在,听在我耳朵里,却更接近凌空劈来的一把大刀!
同居?
在这个有着透明人的房间里同居?
阮致远一定会被立辉拎到新闻媒体前,被闪光灯杀得体无完肤。
呀,刚才光顾着享受那温馨的美好时光了,竟然完全忘记了阮致远还孤零零地在外游荡。我抬头看了一眼挂钟,已经十一点了。我赶紧拉回思绪,顾不得思考立辉为什么会提出同居的要求,伸了个懒腰,摆出困倦的表情,“立辉,我困了。我们改天再谈你搬来的事情吧。”
“要我留下来吗?”立辉有些舍不得走。是贪恋我,抑或是贪恋这个舒服的小花园和舒服得让人可以融掉的藤椅?
“你带换洗衣服了吗?”我赶紧提醒他。
果然,立辉立即失望地拍拍头,“明天早上要跟同学去见刑侦队的领导,必须回家换衣服。”
我不露痕迹地松了口气,将立辉送出门口。
公寓外的庭院深静无人,斜前方一排榕树阴影下,静静垂着几只秋千。其中一只秋千正在孤单地来回晃动,幅度不大,却不是眼下这细弱的风能做到的。
是阮致远吗?
我深深望了那秋千一眼,收回视线,目送立辉离开。
我正要关门,一阵清冷而裹着湿意的气流迅速靠了过来,门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挡住,同时,玄关处出现了一对湿漉漉的鞋印,“是我,别怕!”
我嘘了一口气,“你不能先发出点声音?吓我一跳。”
“我真怕你男朋友今晚不回家了。我就得在秋千上坐一个通宵。”
“还真是你——”我忽然想笑,“刚才看见秋千无风自动,就猜到是你!”
“噫?地上怎么一摊水?”我惊异地发现,湿漉漉的脚印已经被一大摊水取代了。
“突然下了会儿雨,没敢找地方躲,怕撞到人——身上湿淋淋,难免留下些痕迹,容易被识破。”阮致远大概已经脱了鞋,因为下一刻走在地板上的水迹已经没有了鞋印。
“没吃饭吧?要我帮你弄点什么吗?”我歉意地想做出补偿。
“我先洗个澡,全身都湿了,还得把我的宝贝衣服洗净烘干。你别管我了。”随着他声音的飘远,地板上留下一路淋漓的水渍。
我想了想,找到抹布,忍着手痛,跪在地上,轻轻擦干。
他进房间很急,卧室门都大意得没关严。这代表着他对我彻底卸下防备了吗?
很快,浴室里哗哗的水声便从门缝里流泻出来,混合着adidas沐浴液的味道,让人觉得分外踏实。
我凑到门口嚷:“阮致远,洗澡不关门?”
“难道我还怕你偷看?”渲染着薄荷味的声音从浴室里飘出来,因隔了门,有点含混不清,添了几分迷离的味道,有点像加了汤力水的薄荷酒。
“对,你实在没什么看头。”我大声嚷,显得自己特别像个女流氓。
“那你真的不想参观参观?这可是美男出浴。”他在里面反调戏我。
“小心我拿面粉泼你。”我在门外毫不示弱。
果然,阮致远立即举起白旗,“那你还是饶了我吧。”
不知为何,我同阮致远在一起特别放松,特别肆无忌惮。
也许因为我的所作所为,他无法泄露给任何人。也许因为看不见他的脸,令我更加放松。也许因为他随和可亲,体贴又不过分殷勤,始终像一池温水,把人泡得舒舒服服。也许我捏着他的大秘密,像握着最称手的软肋,不管我如何放肆,都有恃无恐。
但也许,也许只是因为他看得见我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