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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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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清明
庞统难得起个大早,占了一卦,得上坎下艮蹇卦,利行西南方。
便带了叶三、赵六两名飞云骑,拿了圣旨上青天药庐抓差。
包拯来不及梳洗,勉强披了外衣,只能捧着几个包子,边走边吃,一路行到驿站。
仁宗赵桢若见了,只怕要高兴晕过去,很快又会开始嘀咕庞统是否又在计算着什么阴谋。
他这辈子也没见过中州王那么勤政爱民把他的话当人话的了。
——至于公孙公子和展少侠,那是自己跟来的。
浩浩荡荡到了门口,刘伯迎了上来,“庞王爷,包公子,公孙公子,还有几位大人,请请,我家夫人在里面候着各位。”
李同的尸身就停在驿站的大堂,白色布帐妆点出鬼气森森。
蝶梦伺立一旁,珠泪暗垂,一身白衣如雪,俨然未亡人。
一个死人,无论生前长得如何,死后,脸色都不会太好看。
一众人进来,黑压压的站了一屋。
庞统找张椅径直坐下,他这主审官却是最逍遥的人。
包拯缩着手看公孙策细验尸身。
公孙策有点想不明白,查验尸身这种事,为什么每次都要由他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优雅书生来做。
李同的伤在喉管,一击致命。
伤口——平整,
其余——无他。
“夫人”,验毕,将手在帕上拭净,公孙策看了庞包二人一眼,认命的叹口气,无奈开口,估计,现在这里也只有他拿七日——哦不,这消息传递一来一回,如今只剩三日——破案期限当回事。
蝶梦荏苒一礼道:“公孙公子莫如此称呼,小女蝶梦并未嫁与李大人,不敢以夫人自居。”
公孙策点头为礼,道,“那蝶梦姑娘,能否请你说说命案当天发生的事,请尽量详细一些。”
“当天,大人午后出去了一趟,约莫两个时辰后才回来,回来后精神就很不好。用过晚饭,便早早回房休息了,而小女便也独自回了屋。约莫戌时,小女想起大人晚饭用得少,便命下人做了宵夜,正想拿给大人,谁知道——谁知道——进去的时候就看到大人躺在地上,已经——”
蝶梦眼中隐有泪光,一番话说下来,几度哽咽。
“哦,蝶梦姑娘可知李大人当天去了哪,见了什么人?”听到此处,闲坐一旁的庞统似突然来了兴致。
蝶梦略一摇头道:“大人当天是一个人出去的,也未告诉下人他去了哪。”
公孙策依例问话,“那蝶梦姑娘,你当日回房后又做了些什么?”
“小女独自回房后打了局棋谱,做了会杂务,便觉得困顿,小睡了一会。”
庞统懒洋洋的再度开口,“也就说,蝶梦姑娘便也没有不在场的证据,对么?”
“王爷,你这是什么意思?”看向他,蝶梦微一怔然。
庞统眼略抬,指指包拯的手,“字面上的意思,蝶梦姑娘当日回房后是否也做过女红?”
蝶梦顺着他的眼光看去——
包拯的手上正举着根针在研究,“在这位大人衣服里找到的,公孙你看,这是什么?”
“绣花针,没有毒”,公孙策回眸也看了一眼。
“这就是证据,蝶梦姑娘你可知罪?”庞统虚指一下,凛声道。
“不会的,王爷你一定弄错了吧。怎么可能是夫人”,蝶梦尚未及答话,刘伯便在旁插嘴道,“虽然夫人尚未与李大人完礼,但我们下人们都知道她与李大人感情很好的,如何会害他。王爷你就凭,就凭一根针——未免,未免太——”
“感情很好么?”庞统笑了一下,悠然吟道,“帘外桃花帘内人,竹帘半卷落残红——”
蝶梦如遭重击,脸色骤变,“你,怎么知道——”
庞统嘴角微钩道,“这是令姐当年和李同情到浓时写的诗吧,蝶梦姑娘,你知道这诗是提在哪的么?”微抬眼,“叶三——让你找的东西呢?”
叶三应了一声,呈上一方绢帕,“爷,请看。”
纵然岁月侵染,帕上那株桃红伦廓依然清晰。小篆题诗之下,落了个名,依稀可以辨出是个雪字。
“雪,这可就是姑娘姐姐的芳名了?”庞统接了那方帕在手,“蝶梦姑娘,这绢帕便是在李同房中找到的。你还有何话要说?”
眼中看着那方绢帕,蝶梦沉默不语,脸色一味哀婉。
“蝶梦姑娘,当日你卖身进万花楼,原因是为了葬令姐,对吧?而——令姐自尽的原因呢,便是因为和李同情意甚笃,结果——所托非人,一朝风月过后,却——”
庞统说至此节,眼中似也有几分不忍,“还需要我继续说下去么?”
“不,不必了”,蝶梦面上神色已是惨然,深吸一口气,道,“没错,我是恨他。”
“所以——你杀了他。”
面对指控,这女子此刻眼中泪痕已干,却是如死的沉默。
刘伯在旁急道:“夫人,快说句话啊,怎么可能是你,不可能的——”
“不,刘伯”,蝶梦缓缓摇头,向李同的尸身投去一眼,凝眸这一笑,却又如空山月出,“不错,是我。”
“夫人——”
“好好好,既如此,结案。”庞统袖手而起,道,“叶三、赵六,人犯带走。”
“是,爷!”
“什么啊,简直是不通,不通的很。”
“哦,公孙公子有何指教?”庞统脚步停了下来,眼中似笑非笑。
——得意,张狂。
庞统这个人,就算谦恭有礼的时候也能把活人气死,何况此刻,他得意张狂时?
公孙策拿大眼珠瞪他,未及说话,展昭抱着剑靠在门边,开口道,“庞统,不用公孙大哥回答你,就算我展昭都觉得你这案断的是破绽百出。蝶梦与李同有仇,那只能说明她有杀人动机,不能说明她就是杀人凶手。这绣花针哪没有的卖?”
公孙策点头道,“展昭说的没错,这断案讲究三证,人证,物证,动机俱全,一物不明便不可结案。庞统,若说蝶梦姑娘是凶手,我且问你,凶器何在?”
庞统笑道,“就算,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又如何证明蝶梦姑娘不是杀人凶手,证据呢?”,回头看向包拯,“包拯,证据呢?”
包拯摇头,“不知道,但我觉得——”
庞统曾经说过,他喜欢看包拯断案,那剥丝抽茧的过程,宛如艺术。在庞少这样不算复杂却也算历过沧桑的眼中看来,有如烧土成窑,化蛹成蝶,产生与他以往人生经历——无论是纨绔风流乡或是嗜血修罗场——所不同的——最贴近事物本原的,些须惊艳。
——只是艺术固然重要,任何时候,最重要的,却仍然是庞大少的心情。
“包拯,你不用觉得了”,庞统眼中老神在在,算计满满,“蝶梦姑娘已经认罪,而本王认为她就是凶手。若包公子或公孙公子或展少侠还能抓到别的什么真凶,别忘了知会本王一声。哎呀,还有就是,时间么,只剩三天,哦,不,两天零六个时辰。”
“喂,庞统,庞统——”摆明了甩手不管的样子,看着庞统扬长而去,公孙策气结,“包拯,你就看着他这样胡闹。”
“我有什么办法?”包拯信口应道,他在看李同颈上的创口,眼神专注,如挑拣案上猪肉。
——没办法,中州王要草菅人命,别人又有什么办法?
孟春时节,桃花开到极盛。
包拯一身粗布白衣,更显肤色黧黑,沿着江岸信步走来,他的眼中似在看那片片桃红随风,婉转飘落碧水潭中,却又似什么都没看,只是一味清透。
展昭下意识的问,“包大哥,你看出了什么?”
那双眼抬起,带着一点的茫然,“什么?”
“这李同案啊,只剩两天了,难道你不是在想这个?”
包拯沉吟,“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就对了”,展昭笑吟吟的大力拍着他的肩。
“什么对了?”包拯吃痛,皱眉。
“我就知道,每当包大哥觉得什么地方不对的时候,一定是最接近破案的时候了。”
“包拯,你想到了什么?”公孙策脸上也有几分关切。
“我是有想到”,包拯自桃树下回头,周遭桃红飘落,他的眼神笃定,清明,“那个李同的脖子伤口的肉的外面,和早上吃的肉包子里的肉一样的,都是没有血的。”
“公孙大哥,一文钱,谢谢”,展昭叹气,伸手,“唉,公孙大哥,我都说了,现在包大哥就记得吃包子,你不信,还非要跟我赌,看,输了吧。”
公孙策默默从怀中掏出一文钱放入展昭的掌心,自包拯身畔翩然走过。
——眼神,脉脉无语,凄凉忧伤。
“杀人不该是血淋淋的么?你们不要笑,很重要的哦。”
一街熙攘
庞统在一个卖古玩的摊子前停了下来。
“这位公子你真有眼光,这根簪子是小店最好的,原来是一对的,现在只剩这一只了。看你这么面善,算你便宜点,带回去送给心爱的姑娘吧,一定喜欢的。”店家殷勤招呼。
庞统拿了那支簪子在手里,“店家你说这簪子原是一对的,另外一支是不是要比这支的珠子红一点。”
“不错啊,公子见过那支簪子?那枝红的叫艳盈,这只没那么红,就叫翠微,这天底下的事啊,事事圆满,不若抱残守缺,呵呵,还是这只好,这只好啊。”
庞统沉吟,似在玩味着,片刻笑起来,“有趣啊有趣,没想到你这老汉还这么有趣。只不过,这世间的事若样样抱残守缺,何时方可圆满?”
店家笑道,“公子说的极是,公子是人中龙凤,锋芒正盛,不比我这土埋半截的老头子咯,自然不同,不同了。”
“哪里,哪里,我这人一向很乐天知命,老汉看我象不知进退之人么?”
——中州王一脸诚恳的时候还是很能蒙人的。
“不象,不象,公子这根簪子您要了?”
“包起来吧,多少钱?”眼光一瞥,“叶三,有事?”
黑衣人趋近一点,“爷,李同当天的行踪——”,庞统略一摆手,叶三便住了口。
“谢谢公子,六十五两银子”,老板眯了眼笑,宰客的刀依然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