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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2.
      藏剑,又在飘雪了,在万物回暖的春。
      仲长御左手执枪,庄内的训练木桩又被打断了好几根。身后剑锋一凌,他侧身避过止住身后之人的动作,笑道,叽丁你又调皮了,怎的不好好训练总是爱干这号事情。叶孑宸倒也不恼,轻剑一转收回身侧,都说了你多少年,总叫叽丁还留不留我一点藏剑少爷的威信?
      原本一直都是叫鸡丁的,只是叶孑宸觉得鸡这个字没有叽这个字好看,于是便硬生生的要仲长御改口,虽然没发现发音有什么区别。
      威信倒没有,看你这几年技艺不长这口上功夫倒是长进不少。仲长御收了长枪,整了整黄灿灿的衣领,今个这么早庄主就让你回来歇息了,往日都要练到夕阳西下方才放你回来。他伸手拍了拍叶孑宸的脸,难不成是你惹庄主生气了不成。
      叶孑宸拍掉他的手,庄主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生气呢……眉眼一转,倒是你最近练得时间愈发地长了。庄内桃花正红,落英撒了满地。刻着藏剑山庄的石碑前的台阶上,庄主叶英端坐,面对桃树,瞑目调息。
      嗤笑,这满园的桃花都快堆满了一屋子,怕是我再不走,也终究是看不到它落尽的那一天了。仲长御说,他抬起右手,依旧使不出半点力气。不过好在我倒是拿得稳这长枪。
      叶孑宸显得有点恼怒,你说我辛辛苦苦养了你这么些年,你难道就是这么想离开这个地方吗,你怎么就容不下我藏剑。
      叽丁,你知道么神策突袭了天策府。仲长御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看向北方,口中喃喃,若是我再这么待下去,要怎么保卫我大唐的江山,他顿了顿,说,家父曾说了,天策军生来便是为了国家,国难当前,怎能在这南方看着不顾。
      要想去便去吧,叶孑宸转过头去,一片剑影过后,身边数十根木桩皆只剩下半根。洛阳离得近,若是让神策军得了先机,我们这些做国民的也保不住,可你是真的决心已定?
      嗯,我生来便是大唐的哈士奇(我们要文明)。
      叶孑宸蹙着眉头,狠狠握住手中剑,一次一次削向那仅剩下一般的木桩(我还是想加一句……唐门:别打我情缘!)。仲长御见他半响不应,便扭头看着他,伸手挡住他挥出的剑,他说,你在心烦。
      郁闷的少年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他用剑锋顶住他的下颚,语气有些生硬,他说,我只是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无论是战死沙场,还是无心归家。
      仲长御看着他,漆黑一片的瞳孔中波光流转。
      他伸出手说,我一定会守住天策,然后守住大唐,那么到时候我再回来见你吧。到时候,一起策马,我陪你去看天策最美的夕阳。
      叶孑宸伸手握住他,那么,在走之前,我再让你吃一次宫保鸡丁。

      你要记住,天策的夕阳是最美的。
      母亲在他小时候一直这么对他说。每一次说起,都满含着对大唐江山的热爱,还有对天策军人的崇敬,是崇敬,是死也甘愿的崇敬。
      当他懂事了却常年见不到父亲的时候,他便知道开口问了。母亲那时只是抱着妹妹对他说,不要恨啊,这便是身为军人的觉悟。似懂非懂,他还是再没有开口问过。他想,原因就是,父亲是军人,我大唐的军人。
      仲长御也是这么觉得的,当他扛着长枪冲在前线杀敌的时候。身上的黄色的衣衫沁了血,挂在身上显得有些笨重,马是临走之前叶孑宸挑出来送他的,他说叫龙子。龙子很温顺,往常用不着的时候,待在马圈里也不生事,仲长御为此还很是赞扬它。
      五月了,天暗得越来越晚,敌手在减少,仲长御想,是时候应该结束了。左手握着的长枪沾满了敌人的鲜血,他有些反感,转手甩了甩武器上的污渍,再冲向前线。
      叽丁,叽丁,我一定会回来的。就算是再小心谨慎的人,在战场上依旧会受伤,更不要说是这样的新人了。仅仅两天的争斗,他便染上了满身的猩红。
      首战告捷的时候,仲长御抬头看了看天。从水平线上一直衍生出来的夕阳,太美了,他说,只是鼻腔里全部都是腥味,从鼻腔刺激到大脑。他怀疑,是不是尸横遍野的千人军队留下的鲜血,染红了天策的整片天。
      篝火是漂亮的,特别在没有亮光的夜晚。从这里隐隐可以看见前方几公里远的地方,敌人扎下的营。火堆燃烧的黑烟,他连晚上的星星都看不到。啊,说起来叽丁可是最喜欢看星星的。不甚敏感的右手只能够被拿来取用一些吃食。盘膝坐在干草地上,他捧着瓷碗,碗里装有的是少许的米粥。
      恍惚间他又想起了叶孑宸做的宫保鸡丁。还有日日端坐天泽楼前,打坐调息的庄主叶英。又或者是那一株万年不败的桃花树。
      啊,叽丁,我很快就可以回来看你了。

      离开天策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底了。
      扬州的船夫依旧掌着那一艘扁舟,仲长御牵着龙子走进扬州城,买了叶孑宸小时候最爱的冰糖葫芦,龙子显得很兴奋,不知道是归家的冲动还是因为仲长御挖了皇竹草给它的缘故。船夫本是不愿意带它的,仲长御只好塞了一金给他。
      西湖很美,纤长的柳枝开了花都垂到地上了。龙子回庄的感觉有点兴奋,哼哧哼哧的大口喘息,仲长御伸手安抚它,然后将它递给一旁的侍卫。
      果然藏剑还是藏剑,就算是外面炎热如火这里依旧雨雪霏霏。墙外的积雪依旧未消,还有远方山顶的积雪。他行李不多,一柄长枪一只锦包。冰糖葫芦用糯纸包住了再放进纸袋里的,糖浆有些融掉不过好在并未弄脏。
      房间不在,厨房也不在。仲长御隐隐有些恼,明明自己早已经发信说过这几天要回来的。碰巧遇到了 ,她说他木桩前面练剑,。
      仲长御一直认为叶孑宸很帅,特别是扛着重剑转风车的时候,清秀的,凌厉的帅气。
      阳光照到他身上的时候,帅气就变成了美。发带系起长发,从额上一直绑到了脑后。叶孑宸回头,几个月不见,好像他又长高了。重剑一挥,拖在地上将石板划出一条白线。他有些不爽,还是要抬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哟,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从袖口抽出丝巾,擦拭着重剑剑身。
      糖浆融化了,裹在木棍上有点黏。仲长御将一只糖葫芦递给叶孑宸,说,叽丁,见面礼物。另一只他撕下纸袋,放入自己的口里。叶孑宸有些嫌弃的看着他,他说,你当我是小孩子嘛,还会吃这种东西。
      小孩子?他说,山楂有点酸,他呲着牙忍住,你不是一直都是小孩子嘛?语罢,就见叶孑宸心情不好一拳打上了他的腹部。盔甲厚厚的一层,打上去反而是自己的手不断的发疼。他是真的恼了,甩开他扛着重剑就往屋子走去。
      啊,话说还有一件事情。叶孑宸转过身去,举起手中的糖葫芦。这个挺好吃的……嗯,还有,欢迎回来啊,仲长御。
      仲长御看着他脸红心跳,笑得前俯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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