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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求不得 ...

  •   任平生一边上楼一边又陷入了遐思,嗯?姓陆?
      记忆里转过头来的那张青涩稚嫩的脸。

      “每组最后一个同学来帮我收一下默写本。”英语老师的声音透着点沙哑。她总是有很多让平生不能理解的奇怪要求,比如说默写要自己按着书后单词表的顺序默,她不报单词,就自己默,然后顺序不能错,顺序错一样算单词默错!对于将近八十几个的单词量,平生只好先把它们的中文抄在纸条上,然后将纸条压在本子下默,勉强来得及。
      “任平生你愣在那干嘛!他不交就不要收了!”平生从英语老师破碎的声音中抬起头来,发现就剩下她一组了。她迅速从男生手里抢过本子,翻到正面夹在自己的本子上。那本子封皮上潇洒地张扬着两个字——“陆言”

      “阿生!阿生!怎么愣在那呢?回来不晓得换鞋子噢!我看你痴的咯!多长时间不见妈妈,一见妈妈还是发呆!老毛病改不了!”等平生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她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敲开了家门,妈妈正唠叨她呢。
      终于回来,自然是一桌好菜,爸爸早早下了班回来,哥哥也在,一家人问了平生的工作生活,又是聊了些家长里短,暂且不表。家里人的唠叨一直是那样,琐碎但是温暖。
      “阿生,知道你要回来妈妈把房间都给你收拾好了,被子全晒过了,保证舒舒服服!”妈妈的声音听起来暖洋洋的。
      平生推开房间,那种少年时代的熟悉感,是这里一直不会变的东西。她大步走进去,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大床,脸上的触感,柔软的不可思议,家的味道啊。

      任平生凭着阅言情小说无数的经验,列开了与故人偶遇的无数种可能,然后一一避开。
      回家之后她就关了手机,□□更不用说了,已经很多年没有登录过。她不是没想过自己可以像歌词里说的对着旁人若无其事聊从前,可每每看到镜子里笑的比哭还难看的脸,好不容易存起的一点勇气马上偃旗息鼓。
      任平生不是个擅长演戏的人,工作了几年,多少学会了一些人情冷暖,可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游戏她还是真的玩不来,所以只能一躲再躲。
      回家的一个大好处就是睡眠有了保障,在A城工作,当然是住在公司的员工宿舍了,平生是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职员多是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所以往往会high到很晚才回来,她向来是浅眠的,一个晚上会被吵醒很多次,然后再迷迷糊糊地睡下。
      躺在妈妈新换的床褥上,平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果然,是奥妙洗衣粉的味道,这么多年了,妈妈依然钟爱这个牌子。
      她从床上坐起来,环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靠窗的书架上零零散散地放了好多书,书架两旁的墙壁上贴满了照片,小学毕业照,初中毕业照,高中毕业照,还有很多其他的。任平生从床上下来,顾不得穿鞋子,走到照片面前细细地看,裸露在空气中的脚踝有些凉,她踮起脚,几乎把整个人贴在墙壁上了。
      这些照片不是她自己贴的,想想也是,她的身高也够不到这样的高度。
      “矮子”
      记忆中的少年,站在她身后痞痞地笑着,伸出手接过她手里的毕业照,利落地贴到了她面前的白壁上。
      而如今呢,白壁已泛黄,照片的边缘也向时间示弱,微微卷起。
      照片上的我们呢?
      输了吗?低头了吗?
      还是早就已经离散。

      “小姑姑”小孩特有的软糯声从房门口传来,平生急忙揉揉眼睛,一转头就看见哥哥的女儿任祺站在门口探头探脑。
      平生心里一点酸涩被这小家伙的可爱劲全冲没了。
      刚到家的时候看到任祺的模样她也是吓了一跳,嫂子生下祺祺后七大姑八大姨都说小娃子像极了平生,她还以为是客套话,没想到竟是真的。
      也许因为相似,祺祺和平生很是投缘,嫂子今天回娘家了,平生便担起了带这外甥女去看新上映的赛尔号的任务。
      平生随意抓了个马尾,在衬衫外套了件毛衣,镜子也没照,就抱起祺祺去巷口等哥哥的车了。

      任平川看到妹妹带着祺祺站在巷口,平生低着头和祺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手里还在一个劲地比划着,离家这么多年了,还是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也不知道一个人在外面受了多少苦。
      “你嫂子不是给你买了件裙子,怎么不穿,女孩子这个年纪也该打扮打扮了。”他边接孩子上车边对平生念叨着,自己一个大男人,也只有对着这个妹妹像个啰嗦的老妈子。
      任平生看到后视镜里的自己,马尾扎的虽然不整齐但还算能见人,毛衣穿了挺多年了有点褪色,但干净整洁嘛!
      “又不是去相亲,穿那么好看做什么,我什么样子你没见过。”
      平生一句话堵得任平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任平生能够预料到今天是自己遇见排除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之后那百分之一的话,打死她她也不会出门,出门也行,她会老老实实地穿上那据说淑女气质十足的裙子,再画个淡妆,然后把头发拾掇拾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手拉着小孩,另一只手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放,像刚睡醒从家里出来打酱油的路人,连目光都不敢和马路对面的人相遇。

      D城华灯初上,任平生觉得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仿佛把横亘在陆言和她之间的短短距离变作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长河,一边是渐行渐远的过去,另一边,则是面目全非的如今。
      南城唯一的一家大型电影院就在对面,《赛尔号》呆头呆脑的巨幅海报仿佛是夜幕里升起的舞台布景,而马路对面的那个人,蓝黑相间的衬衫外披着卡其色的外套,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只是定定地站在那,却成为任平生眼中最特别的风景。
      平生不知道陆言有没有看到自己,或者说……有没有认出她来,她已经不是短发,脸上的婴儿肥也因为工作这几年慢慢地消减,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还像从前一样邋里邋遢。
      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期待过绿灯永远都不要到来。
      那样就算这条时间长河无法逾越,她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人群里,仔仔细细地看一看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低着头,僵硬着身子,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快的连他的一丝气息都无法抓住,然后,各自启程,走各自的路。

      任平川从停车场回来就看到妹妹一脸恍惚的样子,偏偏这时祺祺闹着要人抱,他拍了拍平生的头,她才回过神来,笑嘻嘻的接过祺祺抱在手里很快地向电影院走去。
      任平川皱了皱眉,他分明看见平生抬头时眼眶都已经红了,难道是……他回头。
      红灯又亮了,一两分钟的时间,早已换过了一批过路人。

      陆言

      要怎么去定义一次重逢呢?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我都无法确定那是你。

      陆言喜欢走路。没来由的,他总觉得一个人走路有助于思考,两个人走路有助于谈兴。所以即使是现在有了车,他依然衷于用脚步去丈量这座已经不能够再熟悉的城市。兴起之时可以低头疾行,步履匆匆,风衣的尾摆轻轻掀起。少年时的陆言喜欢由着自己的性子,摇摇晃晃地走,走得自在随意,你可能会觉得一个男孩子走路摇摇摆摆像什么样子,可是这些在陆言做来却不显讨厌,反而有了几分恣意的味道。
      无数次的一个人行走,在这样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看着那一扇扇小格子跳出一灯又一灯的暗黄。
      “啊,又到了这里。”陆言心里暗叹。这是南城区唯一的一家电影院了,每次经过这里陆言总像是要走不动似的停两秒,那里藏着一段好时光。事实上,整个南城,又有哪里不是回忆呢?这就是他怕回到这里的原因,近乡而情怯,想必怯得不只是情,还得有某种叫不出名的情绪。
      红灯亮着,计秒的数字不紧不慢地跳着,六十秒,你看着来来往往亮着暗黄色的灯的公交车,对面那些毫不相识的陌生而模糊的脸,忽然就有了想要回家的感觉。
      可是又怎么会?在人群里浮现出一张你早已刻在心里的脸?
      陆言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平生,那个扎着马尾的,……拉着一个和她有七分神似的小女孩的年轻女子?如果是?那应该是她的孩子吧,那么像?可是……
      来不及陆言细想,最后一辆巴士车拉着长长的喇叭压着那最后一秒呼啸而过,绿灯亮起,身边早已是嗒嗒的脚步声,陆言回过神来,也跟着人群呆呆地走。
      对面那个年轻的女子牵着女孩走过来,她也看着自己,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故人,陆言以为他们至少会擦肩而过。
      可是一声“借过”将他拉回来这个喧嚣的城市,又一个赶路的行人冲撞着挤过人群,他转头要去找那个像平生的女子,可早已被淹没。
      陆言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的声音都被扩大了十倍,在他的耳朵里跳跃,震动,撩拨着耳膜,叫嚣着,像是要把什么生拉硬扯出来。

      似是故人来,怯的是什么呢?那种鼻子酸酸却又眼睛涩涩的感觉?
      再回首。
      灯火阑珊处,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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