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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hapter 6 ...

  •   Chaprer 6
      我听到客厅的门被小心旋开,窗帘外面晨曦初雾,玻璃上凝结的水汽好像我现在的心情,看见未来一场迷茫,双眼被遮蔽,想无辜娇气放过别人又不想唉声叹气委屈自己。

      “你醒了?”丹尼换过一套dinner coat,Dior homme的白色礼服衬衫领口敞开着,解下来的黑色领结塞在上衣口袋里。

      “我没睡。”我从床上爬起来,把垂下去的吊带重新勾回肩上。他悄悄地走过来,皮鞋踩在雪白的短绒地毯上一点也不心疼,就是这样,因为拥有得太多太容易便不懂珍惜。

      “你真美。”他咬着我耳朵吐热气,手已经送上来乱摸。

      “丹尼,”我把他推开一点,他一宿未归我想先听解释。“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他仿佛没听见,还是堵着我的嘴巴,我自己也心软,这个人的眉眼那么迷人,他现在一心一意地看着我,我怎么招架的住?

      我再醒过来的时候,丹尼还在旁边睡着,呼吸匀静。有些人新陈代谢慢,一天不刮胡须,下巴还是很光滑,我侧过身子仔细看他,发现他的头发又软又曲,因为岁数不小,皮肤再也不可能好的像祝嘉钟那样的毛头小子。眼角后面缀一串细纹,鼻翼与嘴角间的中令纹也已凸显。我把手放在上面,他的睫毛动了动,慢慢睁开眼睛。

      他轻声问,“醒很久了?”

      我摇摇头,“才醒,但是做了一个梦。”

      他把我搂过去,我喜欢蜷在他的肩臂里,男性特有的体香与温度是一剂再好不过的安心剂。

      “我梦见自己杀了一个人,满手是血的来找你,你远远地看着我,也不说话也不帮我,我心里好害怕。后来你走过来,突然变出一副手铐将我送进监狱里,我哭着求你,可是你一点也不心软。”我看着他的眼睛说,他眼睛中的我多么渺小。

      “Denis,现实生活中你不会这样的对不对?”

      他摸着我的头发将我抱得更紧了,“不会,我会帮你擦干净手,然后替你去自首。”

      “不!”我叫起来,“我们一起逃到没有人的地方!”

      “宝贝,”他露出一口白牙,笑的宽容而安详,“这个世界我活得比你稍微久一点,可是那些活得比我们两个年龄加起来都要久的人也没有到过什么没有人的地方。”

      “人一旦犯了错,就要面对,我们都要背负起所选择道路上的罪不是吗?”

      “可我私心不希望你永远活在忐忑里,你那么小那么单纯,上帝也会愿意宽容你。”

      “我已经犯过太多错,被包容过太多次,如果我的牺牲可以让我面前这个姑娘活得舒服些,那么我为什么不呢?”

      我堵住耳朵什么都不想听,觉得自己刚刚的纠结是一万分多余,他有他爱人的方式,在我之前,他已有那么丰富的人生经历,那段岁月里没有我他亦活得精彩成功,我何必总是为他多余挂念?

      他或许曾经爱过祝欢欢,可祝欢欢现在是Anna,带着一路的风尘滚滚,一路的披荆斩棘,一路的仓皇北去,满身风雨从海上来,那个祝欢欢早就死在数年前两人分道扬镳之时。我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当然Anna的提点并非不对,如果要把她理解为女强人的事业至上主义并非不可,但为了一份社会认可去抛弃人间幸福完全没道理。

      人生本苦短,人本悲怜。若能找到扶持,他若更甚是枝繁叶茂,可以得及我劳累靠一靠,不必单枪匹马在人海披荆斩浪,可不是终身美丽?

      我背过身靠在他胸前,不愿自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被他看到,但抖动不已的肩膀早就泄露天机,他从身后抱着我,问:“乖,肚子饿吗?”说罢便作势要起床。

      “别动。”我哽咽着嚷道。

      “怎么了?”他重新躺回去。

      “就是别动。”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倒也不是怕他会看到自己的邋遢样,或许只是不想打破这一刻的情致。

      “好。”他真的安静地陪着我躲在被子里,牵着我的手,牢牢地出了汗。

      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响了,他听了一下,把被子掀了去找地上的衣服。我的情绪也平复了,等他走到客厅去就下了床去洗漱。

      “不,我不同意。”我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他还没有挂断,语气反而很差,“你让他有本事就亲自来找我,他敢打其他主意的话就试试看。”

      我去厨房里给他倒了一杯咖啡,烤了一份吐司,给自己捣腾了一份燕麦粥,一切搞定的时候他就走进来了,“我待会儿还要去DWHG分部开会,你可以找朋友一起去老佛爷逛逛,"他递过来一张卡,“晚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眉头皱了起来,有点烦恼的感觉。“一起回LY。”

      我没有动那张卡,虽然它此刻正安逸地躺在我的皮夹里。我享受一切丹尼王名号背后所得的方便与荣誉,可不代表我连经济独立也没有。

      我有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我的父母从小教导我不要贪嘴也不要贪财。女孩子要富养,长大后才不会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就出卖自己,眼界高了才能有好姻缘。

      在HG我能有什么朋友呢?除了亲爱的gill之外,可是我突然不想找他,只是一个人在大街上空荡着。

      “芋头!”背后有乡音,我惊喜地转头,却不想确实是惊喜,不过是坏惊喜。

      “芋头,好久不见。”霍添走上前来,一副很开心的样子,真奇怪,当初将人背叛成傻女,说走就走,现在倒是能做出一副没事人样,他以为我是谁?佛祖吗?端的叫人气不顺。

      “芋头。”他站在我面前,不过半臂距离,当初差离半个地球,教我到处寻不得,心死成灰,“你怎么在HG?”

      “14年时装周。”我答的言简意赅,无意寒暄。

      “喔喔,是嗨。”他把手比划了一下,左手无名指赫然套牢一枚精致婚戒,简直要亮瞎人眼。

      “你现在边度工作?”他穿着考究,左胸名牌上senior manager的金字闪闪发光,看来负心汉可当,反正都有好人生。她记起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他总说自己要如何如何建功立业,耳旁常Re eason的“在世间,平凡又普通的路太多。以眼泪淋花吧,一生只想你惊讶。”

      “在《D-signer》做记者。”我转身想走,难道还要为这种人在街头浪费时间吹冷风?

      “等等,”他拉住我的手臂,“一起喝杯茶?”我意图挣脱,见鬼,他意志几坚定力气竟然这么大。

      “芋头,”我翻一个白眼,不知今天第几次听到他口里如此喃喃,过往里唯一一点好甜蜜都要被残酷抹杀,难道不觉得噁心?

      “霍先生,您有什么事?请快点讲。”

      “我…我只想和你坐下来,好问问你,”他长长的睫毛遮住左右乱摆的眼神,无端泄露心里所有不安,“你现在过的怎么样?”

      “如君所见,长胖8磅,冬日已至,努力多食积脂,生活健康有趣,睇样可满意?”

      桌子上有人多余点一杯抹茶拿铁,殊不知那都是旧喜好,新的岁月新的人新感情,谁总恋恋不舍,还要不要往前走?还放不放过自己?

      “芋头,你比以前要沉稳许多。我一直以为你会成为一名犀利作家。”

      他隔数年岁月衡量我,不公平,谁不会改变,当初被贬成婴儿情商,是人都有自尊,岂能不觉醒自强自立,自谋出路。

      “你呢?有小孩了吗?”我下巴抬向他那枚戒指,嘴角露出一丝轻蔑。

      “快了,宝玫预产期是5月。”人生赢家难道不就等这一刻,甩掉旧情人重获新生,一份艳羡高薪一位乖巧佳人,马上又有子息可传。这个时候他的眉眼里应该有愉快,可我仔细侦看,也没察觉分毫。

      “恭喜你啊。”我心不对口,未见得真心祝福,倒底心不平,就算现在身边已有丹尼,可论事一码归一码。

      “你现在交没交条仔?”他手握一杯espresso,小小的暖意为人提供勇气,“我听说你将家舍都搬到LY了。”

      “嗯,有一个。”他望着我的甜蜜笑容仿佛有点闪神,曾经不爱惜如今莫名关心真是教人讨厌。

      “你不返工吗?时间不早了。”

      “唔唔,”他仍旧没有起身,“是那个基佬?”

      我这下真的生气了,他怎么开口这么难听,且不论站在哪个角度,他这种渣人竟然还有能耐侮辱人?

      “把嘴巴放干净点,谁是基佬?霍添,真是不敢小瞧你,你现在就这点水准?”

      我腾地站起来,膝盖撞到桌脚,骨头钻心地疼,眼泪都要下来,可是肩背却挺得像练芭蕾。我打小就是这样子,万事再难也要撑足场面,家里大人常说这样的犟脾气不知道要吞多少苦,又不讨人喜欢,可是怎么办?我生来就是这样的,无谓因别人改变,如果你不能接受,那么请转身,我指门给你,走好不送。

      他看我气愤地红了一张脸反倒笑了,“我真怕你就这么疏离我了,这样子的你才是真的你。”

      他也站起来,把大衣递给我,身上是青柏香,我一把扯过来,头也不回直接冲出去,丹尼在哪里?这个时候我太需要一个他的拥抱,温暖的,带着他好闻的白麝香,我亟求他摸摸我的头发告诉我,别再为垃圾动肝火,我还有他,他永远不会让我失望。

      霍添跟在后面,隔着两个人的距离,像一个偏执狂,等红灯过马路的时候靠到我身边来,也不看我,只是强调一个存在感。

      看到红灯转绿,我疾步往前跑,心想怎么能甩脱这个人,脑海里全是分手时那些伤人的话。

      “陈芋,我不想的,是她算计好我,照片都是她偷偷拍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堵住双耳,旁边的地板上撒满他和那个我原以为会做我婚礼伴娘的女人的艳照。

      “她算计你?我们三个互相认得多久,她为什么现在才算计你?”

      “因为……”

      大门被推开。

      “因为,他只有和我在一起才有未来。”

      突然闯进来的女人,面目曾是熟悉,如今模糊在背光的黑暗里仿若一罗恶煞,两瓣红唇开开阖阖像蛇在嘶吐信子,字字剧毒。

      “你知道霍添倒底想要什么吗?让他永远呆住这一间狭小出租屋?每日见到房东要客气讨好,开工时亦要为少少薪水忍气吞声,他是Stanford的双料全优传说,怎么能把自己前途断在油盐酱醋里为你日日洗手做羹汤,而你呢?只知道写点风花雪月的文字,把一点芝麻掌声当成全部抱负,你可知肉价米价多少,可知外面世界怎么转吗?”

      有多少话,直至今日,非要撕破脸皮时才能说的畅快,又有多少话,是假借他人之口在向我控诉?

      我突觉一颗心坠到底,冰蓝的深海将我包围,仿若要窒息,又似乎只是一个瓶颈。

      不知怎么回想起国中的时候,霍添翩翩白衣站在绿树荫下的台阶上等我,牵着我的手去看两个人的第一场电影,黑暗里他的手自始至终包裹着我的,最是隐秘暧昧的情感,汗水将所有不安空隙填满,黄耀明的歌声回荡在耳畔,原是对今日的一场绝妙占卜:

      就算天空再深

      看不出裂痕

      眉头仍聚满密云

      就算一屋暗灯

      照不穿我身

      仍可反映你心

      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

      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仍静候着你说我别错用神

      什么我都有预感

      然后睁不开两眼

      看命运光临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什么话都不用说也不要说了,我安静地心死,再安静地恢复理智。

      沈宝玫,这个做了我身边最亲密朋友十年的人,这个见证了我和霍添任凭父母不赞成仍要苦恋相捱艰难岁月的人,这个时常做我第一位读者告诉我不要轻易放弃梦想总有一天可成真的人,这个前些天还在我耳边逼我结婚要看我幸福一生的人,当然还有,这个全港亿万富豪人称地王的沈莘的掌上明珠。

      我明白了,终是自己太蠢无可救药,看错人竟可错看整整十年,睇可再怪罪别人,明明全係自己发疯。

      “当心!”

      不过就是一瞬间,万物突然消失了声音,头顶上那一缎希望的景泰蓝被飘扬的成串血珠裁剪,越来越多的陌生人从周围靠拢,所有人捂着嘴,眼神惊恐地好像在看一场末日表演。

      我努力想睁开双眼,旁边有一个熟悉的呼吸,绵绵密密,断断续续,越来越飘渺,越来越轻巧。

      他的口一开一合,我听不到,原先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如今布满伤口,赭红色的血液在地上开出一朵巨大的妖冶的花,像是最后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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