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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众里寻她千百度 ...

  •   我在一家杂志社担任编辑,每天要看三四百份稿件,来搞文件体裁繁杂,内容标新别致,每位作者的水平各不一样,或者说各有千秋吧!这当中有十多位是老作者,他们的文章条理清楚,语言生动活泼,见解独到,往往能从一件极微小极平凡的事折射智慧的光芒。我尤其重视新作者,特别是一些极具才华的新手,以期望发掘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我是这样寻找、注视,在生活中我又是否该如此细心发掘,以期待在寻觅中能给我枯燥的生命增添一抹光彩。
      我租的房子倒还不坏,一厅一房,还有一个兼做浴室的厕所,厨房被安置在厅房过道的角隅。这简直不算厨房,倒像是横躺在两堵矮墙上的硬石板,但又算什么呢,我这么大的人,连煲饭都不会,还谈什么做菜。只是一日三餐到公寓下的饭店填饱肚子,从饭店出来,拐过两条街便是车站。
      我是从这里坐公交车去上班的,路不远,只需一个小时。倘若没有堵车,又恰逢红灯,则可提前十多分钟,就像奔流不息的河水畅行无阻。这辆公车的乘客不多,不用担忧像麻袋一样把车塞得鼓嘟嘟,甚至连车上的座位坐满的时刻也没有,至少我没遇到,大概是我住的地方太偏僻的缘故,赶不上人流吧。车座零星散开坐着十多个乘客,大多是上班族,挎个皮革包,清一色低头玩弄手机,至于摆弄什么,我倒没注意。
      嗳,我一直徘徊在上班、下班单调的机械运动中,而这沉重的工作,枯燥的生活,冷漠的行人让我胸闷,好似被人强按住脖子压入冰冷的水中。我憋气挣扎,隐隐感到可以从水里把头拔出来,每次费力向上抬,当我的后脑勺重现曙光时,又被强按入水中。我孤独,沉闷,找不到说话的伴儿,可又能做什么,以逃避这种孤寂?我唯有看书,不停地看,借以驱散忧愁,我明白它不过是供你含在嘴里呼吸的通心管,你的头还在水中呀!
      我喜欢带本书,准确地说是两本书,一本看,一本也“看”。这本看的书我是确确实实翻开来读它的文字,思考它的内容,手中有一只自来水笔,时不时划几下做个记号或写点评论什么的。我总喜欢把有用的东西记在笔记本上,我怕遗忘,怕不经意中把它丢失在记忆的深渊,我小心翼翼把珍贵的闪念放入浅底箱里,用一把铜锁拷上。
      那一本“看”的书,我只看它的封面,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艾里森的《看不见的人》。我把这本书捧在手心,左右上下摆动翻看,或是放在我邻近座位手提包的上面,仔细端详它装帧精致的书面,还有烫金浮起的五个大字,心里十分舒心,就像看到一个久经重逢的朋友。我是把它当做朋友看待,枯寂的道路正需一个贴心的友人伴你度过漫漫长途,填补你内心空洞的寂寞。
      “我是多么离不开你啊!”
      我无法想象没有它的征途是多么可怕,无法想象是否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在当时我是不敢想的呀!
      我欢喜放假日,社里放了我足足七天假,第八天要上班,我依然坐在公交车那个“只属于”我的位置看那两本书。
      我合上书本站起身,预备下站,抬头间,蓦然发觉右边靠窗的座位有本晃动的书,还有她。我的目光经过的瞬间匆匆瞥一眼,来不及或者说毫不在乎拿转瞬即逝的眼光凝视片刻——这并没有什么,不过是看书罢了。世上人人看书,倘若你觉得奇怪,那不过是你少见多怪罢了。
      我下车,第二只脚尖刚离开车门时,心里蓦地畅快极了,好像堵塞几天的鼻子突然畅通般。我不知自己为什么欢畅,以至于长长吐出一口久经压抑的憋闷粗气。我的眼帘不由自主重映刚才捧书的她。
      我又看了三百多份来稿。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相遇不单在校园、在公司、在街道、在舞会、在屋檐、在树上……哦,凡人所能及的地方都可是为你搭桥牵线的缘分。至于相识不外乎一见钟情亦或小打小闹萌生爱情。哎!这太俗套,即便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在这方面也没有新意,甚而那些把小女生哄骗得伤心欲绝,涕泗横流的日韩剧不也是千篇一律的爱情蓝桥。
      男女主角都是在一个淫雨霏霏的日子撑着油纸扇踏上通往采撷玫瑰花的画桥,远处烟雨朦胧中隐没的是杨柳处女般的腰姿,淡墨的嵚崟山峰挺拔健壮。他从这一头踱步上前,她从那一头挪步偎依;他执子之手,她含羞半歙眉。呵,你的眼眸如一川秋水滋润我饥渴的心田。
      虽然毫无新意,但我们的生活又有多少浪漫经历,偶遇多少戏剧色彩的转折。生活原本如此,与你相遇,与你相识,大体千篇一律。因为这就是生活呦!这就是现实呀!
      我的两本书我极喜欢它们,它们携带方便,又小巧玲珑。
      那天,我只带了一本书。不知为什么,我遗忘了《看不见的人》,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呵!我到底是怎么了,真是罪过,它可是我极亲爱的朋友呀!
      “有了新朋友就忘了我,对吗?”
      噢,不是!就是刚才我还忘记打领带,匆匆赶回去,从架子上抽出来像扼住蛇的喉咙,我是多么想把它甩开直奔向我敞开双臂的天堂。我气喘吁吁赶到车站,正是这班车,几个人上去,又有几个人下来。我瞥见窗里的她,猛地冲上去,把司机吓一跳。我要坐的正是这班车,虽然我不知为什么,车上仿佛有一股力量把我摄住,不断对我呼唤:嗨,上来呀,你!
      我在那张“属于”我的橘黄色靠背椅坐下。真好,那张“属于”她的红色塑料靠背椅与我并排,我们中间隔着窄窄的通道,但我看来它是多么宽阔,犹如横亘在天穹的银河,脑里忽闪掠过一种极可怕的念头——它生生把我们拆开分散异地呀!
      她穿一件羽蓝色圆领针织衫,一条深蓝色牛仔裤,脚上套一双翻口绒毛长筒靴。头上扎一条高翘的马尾辫,额上是柔软的斜刘海,温柔似水的眼睛看厚厚的一本书。她的一条修长纤细的腿架在另一条同样纤细修长的腿上,书本摊开倚在大腿靠近膝盖处。
      我在这边,拿余光欣赏她,竟毫无察觉这是多失礼的举动,在以前我是连女孩都不敢多看一眼的啊。我终于陡地顿悟,那股强大的力量正是从她身上迸发,像双温暖不可抗拒的手捧住我的两腮,引我注目于她,不由自主。我只是对她的书有兴趣罢了。
      我很想知道她到底看什么书!
      “嗨!你看什么书呢?”
      我从心底问她,朝她热烈恳求,投出渴盼的可怜目光。
      她依旧看她的书,并不理我。我瞧见她这一页比前面几页慢翻几秒,我的心“砰砰”窜到嗓子眼,是否在她拿余光觑我时耽搁了这转瞬即逝的时间。我不禁想:是的。
      我要下车,站立起身,头冷不防多偏了四十五度,把她曼妙的身姿收入眼帘,我只在这一刻才敢大大方方,不——应该是小心翼翼又堂堂正正拿眼正视她,哪怕只是一个转身的瞬间。
      “嗨!你看的什么书啊?”
      我在心里对她呐喊!
      我当天夜里熬夜看完那本书。第二日,带了本薄薄的书——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我把它挟在腰间,手心托着书脊。嗳,我又忘记最亲爱的《看不见的人》,而我的领带漂漂亮亮系在脖子上,没有被遗忘,我是在出门时先系领带才捧起书。
      “我是多么离不开你呀!”
      “有新朋友就忘了我,对吗?”
      哎呦,所有人都这么以为,可我不是呀!
      我捧着那本书,心里忐忑不安登上公交车,坐在她左边,想:她看什么书呢?她发觉我了吗?呵,幸运女神在我百般真挚地恳求下,终于怜悯我,赐我一株四叶草——她抬起眼眸望我,准确的说是望了我的书一眼。我的心好似开了一朵花,芳香从心口沁入嘴角,甜丝丝的。
      我只觉生活充满勃勃生机,周围的人都可爱起来。
      我每天带本书,那本《看不见的人》只是再也不带了!
      “有新朋友就忘了我,对吗?”
      “我是看到了破晓的黎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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