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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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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长老站在我们这边?”喻元瑾斜靠在窗边,他的眼里有融融冷月。
“不多。”笙墨佑凝视着闪烁的烛光,轻轻道:“毕竟,若是加了泥尘人的赋税,大家就都能捞点油水。”
“目光短浅。”喻元瑾轻叱一声:“泥尘人要是再闹起事来,怎么办?”
笙墨佑思考片刻,答道:“我要向你推荐一位能人。”
“谁这么大的面子?”窗边的男人转过身来。
“别开玩笑,是个穷小子,不过他有门好手艺。”
“说来听听。”
“叫於鉴,他的手特别巧,能够将墨矿打造成飞鸟。”
“飞鸟?真能够飞起来?”喻元瑾惊奇道。
笙墨佑点点头,得意一笑:“能够飞起来的墨矿,再加上硫磺,那些泥尘人就算闹起来,也出不了大乱子。”
“这个於鉴,他不是泥尘人吧?”喻元瑾担心道。
“怎么会,他是霖沂人,我们的人。”笙墨佑调侃道。
喻元瑾笑了笑,走到桌边坐下:“现在泥尘那边是什么情况?”
“唉,老样子,还不是两派人。一派吵着要独立,不再向我们上交赋税,要自己统治自己,吵着要自由。”笙墨佑顿了顿,冷笑一声,又接着道:“另外一派还是向着我们的,希望和我们友好相处,仍旧归属于我们,只是他们也要求减轻赋税,废除奴隶。百年前我们使诈后,只有少数泥尘人还愿意跟我们和谈,大多数人现在都蠢蠢欲动,想要用武力造反。”
喻元瑾用食指轻叩着桌面,冷冷道:“造反?他们有这力量?”
“目前还没有这种意向。但他们的那个神袛,明粼,可能会改变形势。”
“还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喻元瑾皱眉道。
“哪会那么容易。”笙墨佑苦恼道:“他可是神。”
“神?我不相信。”喻元瑾闭了闭眼:“尽快找到他,杀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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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灵的生日在春末夏初之际,所以,她还处在十九岁的小尾巴上。可说到底,她还只是个孩子,正是年轻的时候,又每日喂马干活的,总觉得肚子饿,饭不够吃。
事实上,云绮奴隶的伙食的确不够好。女奴每顿只有巴掌大的一小撮米饭,再配上豆腐、腌制的萝卜,和一片红通通油光光的腊肉。男奴则多加两个馒头。
云灵总是将腊肉留到最后吃,这样在嘴里回味的时间能够长些。云萍对腊肉不感兴趣,嫌它油腻,常常省下来给云灵吃,她知道,云灵的饭量比一般女人都大些。
云灵曾找到管事婆子,磨破嘴皮,死缠烂打,总算每顿饭多加了一个馒头。可是,云灵仍旧顿顿吃不饱——那讨来的一个馒头,是留给阿丁吃的。
阿丁身上的毛,就和春日里的野草一样,一下子冒得老长,导致云灵给它洗澡很是麻烦。云灵一度想讨把剪刀,将这长毛剪短些,可是阿丁似乎不愿意,看到剪刀就呜呜的叫。它一叫,就把云灵的心叫软了。毕竟,春日的天气忽冷忽热,云灵怕这小家伙剪了毛后会生病。
十日的治疗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云灵的双脚现在已经完全治愈了。很多云绮女奴都惊奇地问她妙方,她只推说碰巧找到了一个偏方子。
什么偏方子?她可是遇到了神!云灵常常在心中偷笑。
云灵起初还真不相信自己碰到的男人会是神,可向云萍打听,才终于知道,原来这个世界真有神灵,泥尘人的神灵——明粼。她真是愚笨,白白闹了笑话——这本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
十日过去,明粼却仍旧呆在白塔里,一副有要事相办的样子,问他,却什么也不肯说。不过,他和云灵却是越来越熟悉。当然,这种熟悉,可能只是云灵一个人的感觉。
现在,云灵每日晚上都要去白塔看书,若是看到好玩的故事或者白日里的趣事,她都要和明粼讲一讲。尽管男人仍旧专心致志地在编织,也不应和她。可是云灵不在乎,她只是缺少一个可以倾诉的地方和一个可以倾诉的人,至于倾诉的效果,她不关心。云萍和她的关系不错,也很照顾她,可是那些苦难和抱怨,云灵却从不敢说给云萍听——云萍总是教导她,要少说话,不要多想。
“为什么我总是肚子饿?”云灵放下手中的书,看着编织的男人。她知道他不会看她,也不会回答她。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有胆子变得啰啰嗦嗦。
“我肚子好饿,真的好饿。”她又捧起书,嘴巴里却不停歇,隔了一会,她甚至已经用“饿”这个词编了一首小曲子。
她咿咿呀呀地嘟囔着:“我好饿,饿饿饿,饿饿饿……”
“你有没有钱?有的话借点给我,我每天都吃不饱。以前,阿妈说我像只小牛,吃得那么多。”她也不看他,只是随口嘟囔罢了。
谁料,男人却真的回答她了:“我有几颗珍珠,大概可以换点钱,给你填填肚子。”
“啊!”云灵诧异地看着他,她立刻反应过来,推辞道:“不用不用,我可以问其他人借的。”怎么敢劳烦您。
明粼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两颗眼珠般大小的珍珠,粉嫩光滑,像是婴儿的皮肤:“过两日你休假,可以用它们多买些干粮。”他从她每日的絮絮叨叨中,已经明白了休假和喜来村的概念。
云灵没有接过珍珠,只是呆呆地看着,然后,她问了一个傻问题:“你要吃饭吗?”
神需要吃饭吗?
“自然不要。”明粼好笑地看着她。
“难怪你从来也不肚子饿。”云灵叹息道:“所以你也从来不需要上茅房,也不会放臭屁,太好养了。”她想到了阿丁,为了训练它在固定地点拉便便,她费了好一番功夫。
明粼没有理会她的嘟囔,将手中的珍珠放到她的面前。
神的施舍,最终云灵决定欣然接受,只是喜来村很少有人见到这么好的珍珠,她担心自己会有危险——贫穷能够将人的恶性逼迫出来。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喜来村逛逛呢?你肯定没有见过。”云灵想说服男人和自己同去,有神护着,就不用怕了。
“不去。”明粼很快就拒绝了她。
“奥。”不去算了,这是意料中的答案。
“村子里的王老爷家很富,他的媳妇和孙子出门上街,听说带着金晃晃的链子和手镯,结果就被歹徒盯上了,掳去了。阿妈告诉我,最后捕快在荒地里找了三圈,终于在一堆乱石里看到了一只鞋子。青直贡呢面子,白干层鞋底,鞋面上绣了一个虎头。正是王家孙子那日穿的鞋,还是他奶奶轻手做的。”云灵顿了顿,瞥了眼仍旧在编织的男人,便又继续道:“捕快轻轻一拽,就把鞋子拽了出来,连带着拽出一条腿。腿上还带着半截膝盖,断了的地方浮着一片猩红的肉末子,肉末中间戳出一根拇指粗的骨头。”云灵把自己都说的哆嗦了,男人却无动于衷,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
“哎呀,你就陪我去一次喜来村呗。”云灵只得开门见山,再次央求他。云灵可以感觉到男人的心软,她知道他可怜她。他不只是可怜她,他可怜所有的奴隶。所以,他是神。不过,天下那么多的奴隶,也只有她正好遇见了他,接近了他,得到了他的庇护,她必须要好好利用这份幸运。她绝不愿意做一辈子的奴隶。
“好。”明粼点头道,他黑亮的眸中似有两弯泉水。他的脸蛋苍白光滑,仿佛从来没有被阳光和风雨触摸过,时间也从不会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这么近的距离,即使灯光昏暗,云灵也可以隐约看到他眼角的那粒鲜红的小痣,衬得他的容貌更显妖艳,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和他接触越深,云灵越是信服,她信服他是神,只有神才会这么美,又这么远。
这个春天,云灵觉得自己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血变得和油一般轻,动不动就要浮到脸上来,尤其是晚上睡觉前想到明粼的时候。然而,真正见到他,或者是和他相处的时候,她又表现得很平静自然,像是见到自己心爱的宠物或者是一个老朋友,她能够如常的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并不像夜里那般轻易地脸红。
云灵想,如果自己这辈子还有可能嫁人的话,她的丈夫只要能有明粼万分之一的美,她就会心满意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