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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和王及仍然坐在阿青背上,阿青的背平坦舒适,走路又稳,我心里那个悠哉乐哉。
“阿及,给叔叔们唱首歌吧。”我看路上太安静,就让王及唱歌听听,还是那首《乡间小路》。
“阿及,唱的好极了!叔叔再教你唱一首歌。”我男装的时候让王及还是叫我叔叔。
“张北,你不能唱!”摘花小子接着变了脸。我没管他,清了清嗓音,开始唱《我们的田野》,这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学唱的歌,让王及唱正好。
“我们的田野,美丽的田野,碧绿的河水,流过无边的稻田,无边的稻田,好像起伏的海面。
平静的湖中,开满了荷花,金色的鲤鱼,长得多么的肥大,湖边的芦苇中,藏着成群的野鸭。
风吹着森林,雷一样的轰响,伐木的工人,请出一棵棵大树,去建造楼房,去建造矿山和村庄,
高高的天空,雄鹰在飞翔,好像在守卫,辽阔美丽的土地,一会儿在草原,一会儿又向森林飞去。”改了其中的一点点歌词。
“还真适合你这个庄稼汉唱。”摘花小子听完不置可否。我看了他一眼,可怜的孩子,心理怎么扭曲的那么厉害?
今天由于阿青的悠闲,我们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好餐风宿露,在森林里过一夜。只有一张吊床,看来只能给王及和白玄睡了。围在火堆旁,解决生计问题,我们在烧烤。每人拿一只兔子在火上转动,我一一拿过来洒了些调味料。本来就够热的,还听到摘花小子在一旁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从这个美女到那个帅哥,敢情这个家伙男女通吃啊。
“阿及,把白天叔叔教你的歌再唱一遍好不好?”听得我很不耐烦的,让王及唱唱歌去去火。终于成功地让那个家伙闭上了嘴。
“阿清,我替你拿着兔子,你吹首曲子给我们听好不好?”摘花小子等王及唱完后转移了目标,叫白玄吹笛子来听。整天奴役着我家白玄这可不行。
“不如我唱首歌送给摘花公子好了。”不等白玄回答,我打岔道。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夜色多么好,心儿多爽朗,在这迷人的晚上。夜色多么好,心儿多爽朗,在这迷人的晚上。小河静静流微微泛波浪,水面映着银色月光。一阵清风一阵歌声,多么幽静的晚上。一阵清风一阵歌声,多么幽静的晚上。
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默默看着我不做声。我想对你讲,但又难为情,多少话儿留在心上。我想对你讲,但又难为情。多少话儿留在心上。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桃花源郊外的晚上。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桃花源郊外的晚上。”
我用低沉的富有磁性的男低音直视着摘花小子把这首深情的《桃花源郊外的晚上》唱完(我把莫斯科改成了桃花源)。摘花小子原本听得如痴如醉,听到第二部分脸色开始变了,到了最后竟然脸红了。我嘿嘿冷笑,这首歌有点露骨,但也没什么,就是太直白了点,而且我又是盯着他唱的,不脸红才怪。看来摘花公子的脸皮没有想象中的厚啊。
“你!你!谁让你唱这种歌的?”摘花小子愤恨地说道。
“摘花公子不喜欢听吗?里面可有我最美好的告白。”我深情款款地说道。
“你这个混蛋!”摘花小子兔子也不要,直接向我扔过来。拿着剑向我冲过来,这动作可比刚才扔兔子的动作优美多了。
“摘花公子你难道没明白我的心吗?”我一边躲开这小子的剑,一边仍不知死活地继续道。
“北儿,不要胡闹了,快向摘花公子道歉。”白玄说道,我想她应该是想笑才是。
“好了,我向你道歉,摘花公子。你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弟我吧。”我笑兮兮地说,用手里的两只兔子挡着摘花小子的剑。这个家伙真是个标准的女王受。看来以前都是他调戏别人,还没被人调戏过。不过也幸好他也易了容,成了一个普通人模样,否则对着他原来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我真是不敢这样如此大胆。平时的他虽然笑得邪魅,经常一副风流相,但据我仔细观察,这家伙非常得骄傲,心灵外面有着异常坚硬的外壳。这种人其实比较敏感,但我们这一行几个人中除了王及外哪个不是这样。五个人,分了三伙,谁也不清楚对方的来历,偏偏还在一起,真是奇怪。好奇心作怪吧,每个人都想揭开其他人的面具看看下面到底是什么样子。
“别打了!别打了!摘花兄,你看看这兔子快砍烂了。”我心疼我的兔肉。
“既然张兄已经道歉了,摘花公子就停手吧。”晏小子终于发话了,很奇怪,他说话很少,语气淡淡的优雅,但每次说话就有种让人不容反抗的感觉。那群黑衣人要杀的就是他吧。
“哼!”摘花小子停下来,走到火堆旁坐下来,我也坐下继续烤我的兔子,把他的那份仍给了他。他瞪了我一眼,接了过去。
多么美好的夜晚!我躺在一根树杈上透过树荫看天上的若隐若现的星星。静谧的夜空,沉默的森林,让人格外安心。
好像日子太安静了,我们开始又遇到一批批的黑衣人的追杀,一批比一批厉害,离风华还有一天的距离,我们遭到了空前绝后的袭击,不是没想过分开逃,但我们所有的人都成了目标,就不如在一起安全些。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狼狈的不成样子,我开始有些发悚,因为我身上的药基本上用完了。背靠着背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黑衣人,拼了!
“姐,一会儿我挡会儿,你带着阿及骑上阿青赶紧走,先不要管我,我身上还有不少药。”我悄声对白玄说道,我不想那么爱我的人有事。我把王及迷晕过去,坐骑只剩下阿青了,马都死了。逃亡的过程中我教会白玄骑牛,阿青跑起来不比我那匹马差多少,而且耐力十足。
“北儿,先把这个吃下去。”说着喂了我一粒药,竟然是无极丹,师傅只炼出了两粒,平时和宝贝似的,怎么白玄拿来了?来不及细想,连忙运功把药性挥发到全身各处。这药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让你的功力瞬间增长两倍,而且还把你身体的潜力全部爆发出来。我也把大还丹拿了出来每人一粒,要活着出去只能这样了。
开始战斗了,我把两个水壶递给摘花和晏小子,里面分别装了痒粉和催泪粉,我把它们溶到水里,用木头做了喷嘴,安在水壶上,只是这些东西都不多了,只能用在眼前一半的人身上。
杀戮开始了。无极丹开始发挥它的作用,我的耳目异常得好用,好像天地间所有的声音影像都无数倍地扩大,内力好像源源不断。经过几天的打斗,我们几个已经配合的密切无间。摘花和晏小子冲在前面对付弓箭手,白玄和王及在中间,我在最后面。我以最快地杀人速度向前冲,药粉都用完了,摘花和晏小子的身上又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伤痕。
“你们几个快点冲出去!”我切豆腐一样麻木地杀着人。现在我的武功是最高的,但潜力的爆发是有一定时间的,过去以后恐怕我连这些黑衣人都不如。摘花和晏小子眼看不行了,白玄和王及也受了伤,再这样下去所有的人都完蛋,我开始收集剑,有十几把的时候一次全射了出去,后面终于有点空档了。我跑到前面依法泡制,终于在我快支持不住的时候冲了出去。晏怀珂已经晕迷了,由摘花公子扶着。
“姐,你带晏公子和阿及快走,去风华。我和摘花公子先抵挡一会儿。”我把晏怀珂递给白玄,让她快走。看来这晏怀珂是个人物,由他保护白玄或许可以吧。
“北儿!你一定要好好活着!”白玄眼眶红红的骑上阿青说道。
“我一定好好活着!你在风华等着我。”我认真地说,然后转身杀敌。
我阻挡着任何一个去追杀的黑衣人,我知道这样没用,沿途肯定还有杀手出现。晏怀珂,就看你的了。我想晏怀珂肯定有不小的势力,最后一天了,他的人再不来更待何时。白玄,保重。
我身上受了伤,腿上中了一箭。摘花小子也晕了过去,我背起他杀退上来的黑衣人,往与风华相反的方向拼命奔去。跑到脱力,终于在一处山崖下的洞穴里住了下来。
摘花小子睡了足足三天三夜,最后还发高烧,我只好又喂了他一粒大还丹才保住了他的小命。这小子好好的公子不做偏偏跟着我们干吗?最后还差点丧了命。我也真是倒霉,好好的武林大会不老老实实的看,偏偏还要拉一个人同行,那人是谁不好啊,结果是个扫把星。希望那个扫把星把他的对手使劲打击一番,把霉气都带给他那个敌人。
“水,水。”可怜的摘花公子终于醒了,我高兴地用牛皮装了水喂他。
“这里是哪里?”他抬眼看看我问道。
“我也不清楚,只知是个山谷,还算安全。少说话,多休息。”我制止摘花小子的又一次发问。
这几天一直守着摘花小子,除了找食物和水,谷里我还没好好看看。等摘花小子恢复一些后再看吧,我怕野兽来把他吃了。
在我的照料下,摘花小子终于慢慢好起来,我扶着他在谷里散散步。谷里的风景很好,上面的山峰气势壮阔,层层峰峦,叠叠翠黛。还有小型瀑布,流下来成一条宽阔而极浅的小溪,水下的石头布满了青苔,映得水面像块巨大的翡翠,漂亮极了。这里树木繁茂,宁静悠闲,正是个疗养圣地。
晚上,我坐在溪水边看着水里的星星,波光潋滟,水天一色。不知道白玄他们怎么样了?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清醒,诉说一点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漫不在乎转过身的,是风干的泪眼后潇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明日的渊源,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不变的你,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
潇洒的你,将心事化尽尘缘中。
孤独的孩子,你是造物的恩宠,提着心爱的灯笼。”
我学林志炫的嗓音轻声地哼起这首歌,以前我在睡不着的时候一遍遍地听的歌。
“你在哼什么,能不能再唱一遍?”不知何时摘花小子站在我后面。我又给他大声唱了一遍。
“这首歌好听,你再唱一遍我听听。”他挨着我坐了下来。我又唱了一遍,他也在轻声哼着。
“我复姓长孙,名青寻。今年已十八。张兄,你呢?”
“在下十六。”我撒了个谎。
“比我小两岁,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吧。”摘花小子突然兴奋地道。
“在下也正有此意,以后我管你喊大哥,大哥可以叫我阿北。”看着他的小孩子心性,我不忍拒绝。
等到摘花大哥的伤势好的差不多的时候,我们就赶去风华。由于摘花大哥怎么也不能接受我穿“乞丐装”的建议,我们只好一个扮成少爷,一个扮成乞丐。他扮少爷,我扮乞丐,分别进城,因为我们身上的钱也只够一人扮少爷的。我和他约定一个月后在物华楼见面,虽然我还不知道这物华楼是什么地方。临近城时我在身上涂了些药水,成功地让任何人远离我三米以外。守城的士兵开始不让我进,后来我站在他三米远的地方反复地说好话,他终于受不了了,摆着手让我快走。
进了城,我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的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想着晚上睡哪好,一会儿一个铜子落入我的眼帘。看来我确实有当乞丐的天赋,于是我开始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说:“行行好,给点钱吧。行行好。”想起摘花大哥看着我这身造型时,一吓子窜出去了十米远,生怕我吃了他似的。手里拿着一根竹竿,鸟窝头(假发),流着浓的毒疮(其实是护肤药膏),破破烂烂的衣服发出恶臭(是洒的驱蚊水),露出来的地方都像黑炭一样(涂的防晒霜)。后来涂的药水是用来补水的。
到傍晚,我已经挣到十文钱了,拿着去买包子,那个老板竟然连钱都不要,扔给我两包子让我滚。我笑嘻嘻地受了。吃饱了开始去找个地方睡觉,我拄着竹竿四处行走。我打算这几天搞个地下活动,把这风华城逛个遍。
现在看来逛个遍是不可能的,这风华城实在是太大了,只能逛逛重要地带。于是我拄着竹竿从物华楼走过,这是一个五星级饭店,探头探脑,结果遭到驱赶;我从花月楼走过,探头探脑,结果遭到唾骂和驱赶;我从瑞王府前走过,探头探脑,结果遭到唾骂和棒子,幸好我机灵,撒开脚丫子就跑;我从二皇子府前走过,探头探脑,结果遭到唾骂,棒子,还有疯狗;我向皇宫走去,离着皇城还老远的时候就有士兵过来要捉我,我飞快跑掉了;我从景王府前走过,探头探脑,结果遭到驱赶。
我上午挣钱,下午就去逛风华城内的风景胜地。东面的莲山日出,听说日出的时候这座山看上去就像莲花盛开一样,美丽非凡,雍容华贵。只是听说,还没到山脚就被所有的人赶出来。北面的竹林,听说里面聚集了几乎所有的精英,琴棋书画是他们永远不变的追求,我在去的那条路上,发现去那个方向的人基本个个风流倜傥,所有人都有礼有节优雅地打着招呼,每个人都穿得整齐干净,或是清新淡雅,或是富贵华丽。还有不少香车宝马,都往那条路上涌去。我只是想看看里面是不是和竹林七贤差不多,看样子也进不去。西面的泗水湖,听说非常的波澜壮阔。又分了七景,春日杨柳,夏日荷花,秋日夕阳,冬日冰景,彩虹桥,雨中瀑布,还有一景就是停在湖面上的花船,每一条花船上都有一个绝色美妓。看来也不是我现在能去的地方。南面的飞花园林,听说里面有这世上所有的名花,只有在八月十五那天才开放,平时是贵族们游玩的地方。我长叹一口气,一个也看不着。
这风华城的大体格局我是清楚了,皇城坐落在正北面,越靠近皇城的府第说明权势越大,贫民在最边沿。人数呈一个金字塔型,但占地面积却成一个倒金字塔型。这座城市气势恢弘,磅礴大气,又不乏精致典雅,是一个城市建筑的典范。道路井井有条,而且极为宽敞,目测十五米的样子,都用青石板铺设。两旁的店铺也各有特色,基本上都是三层的高度。每种行业都有一条出名的街道,比如琉璃街,是以古董珠宝、书商为主;花街,以青楼,饭庄为主。除此之外还有聚集着各种行业的店铺的街,在繁华的地方,会看到有民间艺人表演杂剧,说唱故事,跑马卖解,摔跤及缘杆走索,吞刀吐火等各种杂技。一条名叫流江的河穿过这座城市,河面甚为宽广,听说这里五月份的时候会举行赛龙舟,也分为民间的和官方的。
我走走看看,这几日除了被骂的次数太多了点,过的还算潇洒。这一天我站在路旁挣钱,一早上了还没挣到一分钱,我那个气啊,干脆窝在墙角睡觉去。刚要睡过去,就听见世面有极轻的脚步靠近,我眯着眼看,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正悄悄地把一个油纸包放在我面前的地上。我那个感动啊,怕吓着她,我继续装睡。听着她走远才睁开眼,打开包一看,是一块年糕。这几天不是包子就是烧饼,吃得我快烦死了,这块年糕正好拯救了我。我心满意足地吃完年糕,很好吃,就是小了点,我还没吃够。看来我应该到小吃街逛逛。
说行动就行动,还没到地就闻到空气中浓郁的香气,我加快步伐。这时后面传来马车声,我赶紧往一边闪去。看着一辆华贵的马车由远及近,突然一个身影闯入我的视线,那不是刚才给我年糕的小女孩吗?她跑到路中间捡起一块手帕,车的速度不是很快,但也不是立刻就能停下来的。我冲上去抱起小女孩跑到另一边,却还被车碰到了胳膊。靠!疼死了,早知道就用轻功了。我看着那辆马车停下来,上面标有“景”字,是景王府的马车。
“怎么回事?阿福。”车里传来一个温润如琉璃般的声音,撞在地上清清脆脆的好听。是个男孩,年龄不大,却有些气势。
“回少爷,是撞到了一个乞丐。”
“给些钱让他去看看。”真有贵族气质。
“是,少爷。”那车夫又回过头来给了我几两银子:“还不快谢过我家少爷。”
“谢少爷,谢少爷。”撞了我还让我道谢,不过这算是最好的结果了。我一个乞丐,普通人撞我一下扭头就走,还会骂我脏,污了他的车子。这少爷还真不错,起码在这个社会算得上好心肠了。
“阿福,走吧。”好听的琉璃声又响起来,我还在不停地道谢。
“你还好吧?”等马车走远,我放下有些吓傻的小女孩。
“囡囡,你怎么样了?”一个三十上下的妇人跑了过来拉着小女孩道。
“她没事,只是刚才被马车吓了一下。”我在一旁解释。
“多谢,多谢。”这妇人没像其他人那样看到就走开,反而道谢。我打量她,梳着一个普通的妇人头,上面只有一个铁簪,穿着粗布衣服,手很粗糙。
“不谢,不谢。”我拔腿就要走。
“这位壮士你受伤了,不如到我家上了药再走吧。我家就在附近。”说话有礼,有着不错的教养,看她的脸,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
“这个就太麻烦了。”谁会让一个乞丐到家里去上药呢。
“刚才壮士救了小女一命,这是应该的。”
“叔叔,你就去吧。”一旁的小女孩喊道。我的眼睛开始湿润,虽然我打扮成乞丐是看人间冷暖的,这几日一直饱受白眼,没想到还是让我遇到了好人。我以乞丐的身份掉几滴眼泪。
那妇人让我喊她文嫂,因为她嫁的相公姓文,不过前两年她相公死了,她只好出去找活干。小女孩叫文秀,很好听的名字。她家在一个陋巷里,住处也很简陋。我拿着药涂了,又去洗了个澡,这乞丐不扮了,把那些药膏全部擦去,换了一副老实的壮汉形象。衣服是文嫂相公的,有点瘦,于是我又改变了□□型,又把脸改成稍微清秀的十六、七岁的书生模样。
文嫂留我吃饭,好久没吃到热饭热菜,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乞丐,我口里喃喃道:“多谢,多谢。”然后热泪盈眶。不过,我是真得感激,如果有一天我真穷得一无所有,遇到文嫂这样的人,恐怕让我为她抛头颅洒热血都会上。
吃过饭,我开始叙述起我那悲惨的遭遇。我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本来是进城来投靠亲戚的,不想刚进城就被人扒了包。亲戚没找着,又生了病,最后沦落成乞丐。文嫂听后擦着眼泪说:“我在物华楼打杂,认得景王府的一个小厮,听他说景王府缺人,这几天正好要招仆人,你要不要看看。”
“文嫂,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真是谢谢你。”没有了催泪粉,我就少哭点吧,我站起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我的尊重和感激。
当夜,我说什么也不在文嫂家住下,这个时代一个寡妇家里留宿一个陌生男人会有怎样的谣言,用脚趾想想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