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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6章 ...

  •   这里不是我的家,但上天是偏爱我的,她给了我一个远离喧嚣的所在。

      学校在郊区,清晨和傍晚依然可以看到太阳,因而我会经常想起Clytie,我终于还是成了她。

      在某个傍晚,斜阳美得失真的傍晚,有个人对我说:“夕阳深处的忧伤是不容片刻停留的无奈。”那时候,我笑了,我说:“无论忧伤还是无奈,都是我的,我会爱上它们的。”

      “你忘了?这是你自己写的。”那人说。

      我看着他,在记忆深处搜寻那张脸,以及那句话,但结果令我失望,于是笑得很勉强。

      他向我伸出手,自报家门:“萧绎,初三年级体育老师。”

      我“噗嗤”一声笑了,同时艰难地伸出手握住他的。实际上,我的手一直因忍俊而痉挛。

      他起初还想维持形象,但终于没能坚持,笑得比我还夸张。“你觉得一个体育老师说这么矫情的话很滑稽吗?”

      “如果是我写的,谁说我都不会觉得滑稽,但,不好意思,我记不得我有这样的言论发表。”我试图用正常一点的语言同他谈话,只是我会习惯性地同人开玩笑,这毛病一直改不掉。

      “你是我见过的人中第一个把自己写的东西都忘记了的人。”他很认真。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中学时语文老师将一篇文章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当时我义正严词地指出其中漏洞,结果老师说‘真抱歉,这毛病是你自己犯下的’。从此,我所有的同学都知道我忘性大到可怕的地步。可是那篇文章是我前一个学期写的,忘了不是很正常吗?”

      他又笑了。“那你可以为自己再写上一笔了,因为刚刚那句话写在你自己博客中。”

      “那恐怕是好久之前的东西了,现在还记得的话才叫奇迹呢!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古菁,初一年级语文老师。尽管你已经知道,很显然,但这是礼貌。”

      “幸会了!只是,你不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博客吗?”

      “好吧,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博客呢?”实际上,我确实感觉惊奇,那是大学时代一时兴起建的,之后会偶尔上去维护一下,如今它已经被搁下很久了。

      “你简历上有,而且很巧,教务处的李和农是我的大学同学,在整理这批新调入老师的材料时找我帮忙,你的情况很特殊,所以特别查了一下。”

      说起来,我实在是有些混。那份简历是我大学毕业时做的,连时间都没改动就递送到教务处了。大学毕业时觉得尽量把自己的情况写得详细些会为自己赢得多一点的印象分,所以傻傻的连一些日常琐事都写上去了。

      “原来是怕我浑水摸鱼,那调查结果呢?”

      “你来这里,很屈才!”他表情严肃。

      “无所谓屈才不屈才的,只是为谋生而已。”

      “你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学校,到上海、北京或者深圳、广州,怎么甘愿来石家庄呢?”

      “这里有这里的好处,譬如人比较纯朴,就如你,要是校长听到你说这种话会气死的。”我看他不为所动,依然等待我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真无奈!不要所有事都那么认真好吗?“你不觉得这里生活节奏很慢,很适宜像我这种懒散的人吗?之前的日子太累了,我想休息一下对我有好处。”这样不知能不能过关?我看他似乎不再那么坚持地直视我了,所以,趁机转移话题才是明智之举。“还有三天就期末考了,然后就是暑假,你打算怎么过呢?”这问题问得!真像是老友!

      “没什么,学校会组织短途旅游吧?然后可能会回家呆一阵子。”他的回答也像老友。

      一周后,我迎来了工作之后的第一个暑假。想想学校真是亏大发了!像我这样工作两个星期后就放两个月大假,还带薪,学校真是赔本啊!

      要回家吗?不是好不容易才躲开爸妈的吗?怎么好自投罗网呢?可是,我想回去,那是我的家,现在是我唯一的家。而且,想看看初高中老师的冲动前所未有的强烈。

      回去吧!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真的回了。

      爸妈板着脸迎接我,我则扑向他们,手臂像鹰翼一样张开,下一刻,他们投降了。爸妈都不是感情外露的人,没像我一样哭出来,只是他们破天荒地将“暂时停业”的牌子挂了出去,让那间一年四季365天或是366天都在营业的杂货铺关了门。

      我努力了几次,终于还是没将我要离婚的消息告知爸妈,因为这对刚刚有些许释然的他们来说绝对是项更大的打击。我决定当鸵鸟。

      在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去了我的初中,那里几乎人事全非,根本不像我想象中那样。过去蓝色粉墙的平房教室被两层或是三层的教学楼取代了,只是操场还没变,没有橡胶跑道,没有水泥看台,只有朴实的黄土地,上面长满了荒草。我想暑假结束后会有学生来拔草吧,就像当年的我们。我没有见到那位几何老师,我只知道他姓张,因为我现在所在学校的副校长姓张,我也不会有足够厚的脸皮跑去他那里问他弟弟到底叫什么。

      我带着丝丝遗憾转战到了我的高中母校,这里的变化不亚于前者,几乎所有的建筑都变了样儿,而且过去看门的大爷早就不在了,现在的门卫根本就是食古不化,我无往而不利的交际手腕在他那里遭遇了滑铁卢。

      在我苦笑着准备离开时巧遇了我高三时的班主任,只是他的姓名也被我遗忘了。一声“老师”足够了,老师很高兴,他很热络地和我攀谈。老师和门卫说了句话,门卫终于放行了。老师被另一问陌生的教工叫走,临走时对我说“有时间再谈”,可是我知道可能我不会再来了,不为别的,只因我惧怕回忆,我怕我没有勇气再看一次那些美好的东西消失在眼前。回忆是美丽的,现实是残酷的,美丽与残酷一旦相遇,就会被伤得支离破碎。

      回家的路上,有很多人和我打招呼,我不知道如何称呼他们,只是一向讨喜的功夫并没有因久居异地而稍有懈怠,所有人都是微笑或大笑着与我挥手。至于当我看不到他们时他们会说些什么,那根本是我左右不了的。难听的话,我不爱听,所以假装不知道。

      我在家呆了整整一个月,每天走五里路去借书,然后回家躺到床上看完它们。每天如此,像只寄生虫,然后想起从前每位老师都会说的一句话“千万不要做社会主义的寄生虫!”。话犹在耳,我却不能这样教我的学生了,短短几年。

      沧海桑田吗?我宁愿沧海永远沧海,桑田在我死后才来。

      我走的那天,妈妈很生气,说:“公司好不容易给你放了两个月大假,你就给我好好呆在家,至于那个瞎子,别理他就行了!”

      我笑得很妩媚,“妈!当着爸爸的面不要说这种话,不然爸会以为你只能和他同甘甜,没办法共患难。”

      我看到爸在一旁笑。

      妈妈也笑了,“他呀!早在结婚前就知道会这样了,所以无论如何都会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

      我转过头对着爸爸说:“爸爸,你有没有比较中意的二婚人选?如果有,我依然是几年前那句老话,你离婚,我跟你走,我会很高兴能叫另一个女人‘妈’!”

      “你这个死丫头!”妈妈揪着我的耳朵,拽到她面前,“你想死啊!”

      我的全家,我的全部家人,我希望你们永远能这么快乐!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我终于忍不住回了北京。

      没有找他,不是改变了主意,而是我更期待另一种见面方式,我期待在人海茫茫中与他不期而遇,愚蠢地希望以此来证明我们终是有缘的。

      三天后,我灰心了。

      小说中的浪漫场景只是用来欺骗喜欢做梦的无知少女的,而我发现已非少女的我却依然有颗少女之心。因此,我被骗了。

      我决定去见他,但不是此刻。决定的刹那无需勇气,而行动却需要。我像个死囚,窃喜可以不在今天被处死。

      我去了星巴克,喝了杯咖啡,很奢侈!

      我告诉自己,既然可以忍痛削薄我的荷包,就可以做到面对他而不怯懦。

      傻傻的逻辑!

      难道高深而精妙的逻辑能让我变得勇敢吗?

      出了星巴克,我决定以游魂的方式解决掉这一天。

      我沿着植满国槐的荫翳小路一直向前,在路的拐角处,因为橱窗里一件耀眼的东西呆立许久。压抑三个月的酸楚在这个炎热的午后发作了。

      我感觉一片影子向我迫近。我扭转头,然后平静地接受一个现实——童话只是童话,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那不是我朝思暮想的人,只是个让我感觉有些促狭的陌生人。

      “抱歉。”我为什么要向他道歉?我哭我的,又没妨碍到任何人,不想看到就闪远点!

      “你没戴那枚戒指。”

      “什么?”我不解地看着他,怀疑自己年老到耳背了。

      “你没戴那枚戒指,向日葵图案,从我店里买走的。”

      我终于听懂他在说什么了,同时也发现他并不如我想的那般陌生,他是那位路人甲,难怪橱窗里的那件衣服让我有种哭的冲动。

      “你还没卖出去,那件衣服。”这种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应该是老友间才有的吧?所以,他才会老友似的应答。我似乎天生具有这种本领,无论何时何地与何人,都可以这样无所顾忌地攀谈。

      “我没打算卖。”商人的亲和。

      “为什么?”

      “我很喜欢这款衣服,我想别人也会喜欢的。当时购进了两件,这一件摆在那儿让人赏心悦目,另一件放在家,心情好时会穿出去。”

      我笑了笑,觉得路人甲也可以很可爱,这种特质一旦为小说中的超级配角具有,应该会夺了主角的光彩吧?

      “欢迎这次以正常的方式光临本店!”

      这家伙,怎么还记得那档子事呢?实际上,我根本就没以非正常方式进去过,为什么他每次都可以这样堂而皇之地戏谑。

      “不是下次?”我的笑容更灿烂了,“我以为你会将我拒之门外,然后期待永世不再见面。”

      “打开门做生意,任何顾客都会是我的财神。”

      “你会发财的。”

      “借你吉言!”

      他帮我推开门,很优雅地走在前面。

      优雅?应该是吧,这个面容已染上风霜的生意人,言谈举止间透出的优雅应该是这个城市所独有的,不会让人觉得市侩和流俗,反而难掩它的自然。

      店子没有太大变化,实际上有变化我也看不出来,我的脑子空间有限,只记忆自己喜欢的和讨厌的东西,对于两者之间的则不甚在意。

      我毫无心思地逛了一圈,走到门口,微笑着准备作别。

      “没有你喜欢的吗?”

      “有。”

      “哪件?”

      “那件。”我指了一下橱窗。

      路人甲愣了一下,只是片刻,他立刻戴上生意人惯有的笑容。

      “送人吗?”

      “不。”

      “……”

      “自己穿,”我浅浅的笑纹渐渐加深,“我穿男装会让男人无地自容。”

      路人甲的职业笑容隐了一下,但我不确定是否看清楚。

      他转身,去跟店员说话,不再理我。

      我想我不该放任自己跟陌生人开这种玩笑吧。我自嘲地微笑。走吧!

      “不想买了吗?”路人甲竟然在冷落了我长达三十秒后云淡风轻地与我交谈。功力深厚!佩服!佩服!

      “为什么不?”

      “我刚刚交待店员今天下午去干洗店将衣服处理一下,在橱窗里摆了这么久,就这样卖出去会有损我们店的声誉。如果你愿意,请留下电话,明天衣服洗好后我通知你来取。”

      我有些困惑,也有些吃惊。前一刻不是还说不买吗?怎么后一刻就改了主意?这是商人的本色吗?是不是变得太快了,抑或是这就叫做“欲擒故纵”或是“欲纵故擒”之类的鬼话呢?我有种受愚弄的感觉。

      “我以为你不会卖。”

      “还是你在开我玩笑?”他说话的样子一本正经,让我想起第一次见他时的尴尬。

      “我确实有心开玩笑,”我看到他的脸色依然严肃,没有稍变,应该是不怎么高兴。作商人不容易,明明已经很生气了,还要维持风度,“可是我更有心买下它。”

      “那就请留下电话。”

      怎么?你应该在这个时候转变一下表情的,拜托,我都说要买了,很贵的!还一张扑克牌脸,吓我是不是?

      “哦——”我乖乖地取出笔和便签纸。

      我开始设想自己将整本便签纸砸在他脸上,然后婀娜地转身,推门,出去,然后仰天大笑。爽!

      但,我把写了姓名电话的便签纸交给他。

      “我有没有权利砍砍价?”

      “抱歉,本店拒绝议价。”

      我今天真是出门撞鬼了!是不是该考虑转转运后再去见俨风?

      我的脸上不复原来的笑容,我知道我该向路人甲说:“很抱歉,我真的买不起它,但我会考虑过些日子再来看看,也许那时候我会有足够的钱。”但是我没有,为什么呢?根本没有必要为一件衬衣赔上半个月工资吧?该死的我喜欢它,就像当初我喜欢那两枚与之相配的向日葵戒指一样狂热。

      “你忘了付款了。”

      “可是我明天才会来取衣服啊?”

      “本店有信誉保证,你只要明天来取就好了,按规定需要今天付款。”

      “可是我身上只有两百多块钱,也许可以……”

      我正要极力推荐我小巧的借记卡时,他却硬生生截断了我的话……

      “足够了,这件衣服180。”

      “呃?”我二十五年的修为还不足以瞬间适应这种惊喜,我试着找回自己的声音,“咳,我记得上次……”

      该死的,这家伙有打断别人话的恶习吗?

      “六个月前是898,现在它的价格是180。”

      嘻嘻!原来衣服降价这么爽!

      我高高兴兴地付了钱,走出店子,全然相信着路人甲,或者是这样的便宜会让所有人掉以轻心吧!

      我离开时,看见路人甲站在店门前目送我。

      真是个有礼貌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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