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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二、体内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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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庚中伫立雨中,他并无躲闪之意。身后巡捕队的属下拉拉他的衣袖,见毫无反应,也咧咧牙,将双臂环在头顶,连忙窜到一边。
雨水刹那淋遍金庚中全身,他伸出手抹抹脸,将湿濡紧贴的刘海推至头顶,然后闭上眼,任雨水洗涮。
浓眉紧锁,他居然很想放声大哭。
只因——
他视为亲父的师傅,此刻正躺在手术室里,身上千疮百孔,危在旦夕。
不能哭,不能笑,亦无法言语。
他那般深爱的女人,竟半死不活,不人不鬼,是只靠吸血为生的僵尸。
她欺骗他,抗拒他,根本不在乎他。
哀莫大过于心死,金庚中终于深切体会。
“你疯了吧你!”一个愤懑女声在耳边突兀响起,金庚中忽觉头顶雨滴消失,刮脸睁眼一看,白如侬正嘟着嘴,一副气鼓鼓地站在面前,手中的雨伞撑开在两人头上。
“雨这么大,快走快走!”白如侬推推他的身体,又怨又艾。
金庚中一阵欣慰油然而生,不由耸肩摊手,顽皮一笑,一下子将白如侬拉至自己身侧,顺手接过伞,半搂半抱着一同向前狂奔。
白如侬拎着湿漉漉的裙角,缩着头半倚半靠,一脸不经意地羞涩。
地面泥水四溅,小小水潭里人影晃动,破碎又聚合。
一柄染着斑斑黄绿阴苔的油纸伞下,有人凝视远去的金庚中与白如侬。
曾少游一身单薄蓝衫,遮着大半个脸,孤寥地站在伞下,眼神失落,无限惆怅。
雨稍稍变小,金庚中便带着巡捕队的人冒雨离开,赶回警署。白家众人听闻雷皓天等人的死讯,都觉突然震惊,但此刻又获知不了更多详情,于是也全部坐上马车,回自个府上。
这一路上,马车外雨点纷飞,马车内一片沉默,众人面面相觑,相对无言。如霜与杜赫对望,流露相互爱惜扶持之意,杜赫不知为何,额上不停淌落豆大汗珠,但看向如霜的眼神,依旧坚定深情。白纪祖看看两人,心中松弛却仍有忐忑。再望向白如侬,倒是一眼望穿,间歇神思恍惚,偷笑几下,定是想到什么乐事,此女一向没心没肝,白纪祖稍觉宽慰。
马车到达白府后门,白纪祖杜赫先下,白如霜掀开布帘,便见一人远远站立墙角,身上白衬衣黄绿裤黏在身上,自上而下湿嗒嗒。
此人是董必军。
几日不见,他人形憔悴,胡渣滋生,湿衣覆身,掩盖不住的颓废。
白如霜心中一惊,不由瞧向杜赫,杜赫亦看见董必军,表情严肃却无异。
“董军官?”白纪祖愕然开口,心中明白八九分,只觉烦忧还未解决,如今又添枝节。
“白老爷,我找如霜。”董必军瞅向白如霜看定,又礼貌地偏过头,对着旁边的杜赫白如侬点点头,杜赫回应,白如侬却呲牙咧嘴,仿佛做亏心事的是她。
“这雨下这么大,怎么不进去坐?”董必军一身潮湿,任谁看了都知道雨大时他正在户外,并且没有打伞。
“才到,”董必军亮出白牙,一脸真诚淡笑,“不妨事,我和如霜说几句便走,不进去了!”
白纪祖望望杜赫,又望望如霜,杜赫倒是沉着自觉,一声不吭地先进了门,其余人自然尾随而入。
白如霜舒口气,门外只剩她和董必军两人。
屋檐边雨水滴嗒作响,时如水柱,时如珠帘。
有一时雨大如注,地面雨雾骤起,阵阵白烟弥漫,两人即置身其中,仿佛与世隔离。
白如霜沉默地望着面前的年轻人。
“如霜,你和赫兄的事我已知道•••”董必军惨然苦笑,“原来你们早就彼此倾心•••我才是那个局外人——”
“不•••”白如霜口干舌燥。
“请不要说对不起,也不要解释,”董必军在笑,可是这笑容好悲伤,“如果说有一个人在你的身边,能比我更好地照顾你爱护你,我相信那一定是赫兄•••如今我好放心——”
白如霜只觉心中愧疚,辜负了这样一个好人,但——再说什么也是惘然。
“我走了——”董必军点点头,冲进雨帘里走了几步又回头,雨水便顺着他的发梢眼角流下来,“如霜你要好好的,你要快乐•••”
他半眯着眼,眼神晃动不舍,终于一甩头,踩着泥水,大步狂奔离去。
如霜黯然。
雨未停歇。
泼泼洒洒,圈圈点点。
董必军一脚深一脚浅向前狂奔,直到四周白茫茫一片水雾,方向不明。
他终于停下脚步,冰冷眼眶中涌出无数热泪。
前来白家半途中,便听见街上有人嚼舌碎语,白家二舅与外甥女早生私情,刚在东头集会地公诸于世,原来两人非亲,真是奇闻一桩!
董必军惊诧,一时云里雾里,直至听见白如霜与杜赫两人全名,如雷轰顶。
呆立街中,不消数刻,雨便劈头盖脸浇灌下来。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放声大笑,与雨声齐鸣。
笑自己的痴,自己的狂,自己的傻。
他亦笑中带着悲愤哭腔。
哭一颗心,有牵挂,无寄处。
犹记——
第一次见她,因自已喜欢,她手拈银簪,面目清淡无邪;
再见她,因杜赫受伤,她无助恸哭,面容荒凉;
又见她,因曾少游被捕,她来请求,那般期盼;
他与她相约,同行,分别,表白,寥寥数言,他记得一清二楚,她的一蹙一笑,如同电影胶片般,一需想起,立马反复上演,根本勿需排练。
直到这时这刻,他才在诸多记忆中,绝望发现,她的眼中其实一直没有他。
多情的是董必军,一厢情愿的也是董必军。
杜赫一头扎进自己房间,只觉心脏、眼珠剧烈跳动。
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手,正在身体内抓挠,撕扯,随地随地撕裂身体,破膛而出。
杜赫的汗珠不停自额边落下来。
“怎么,看见他俩在一起,你吃醋了吗?”有男人在耳边低声说,肆意嘲讽的口气。
杜赫惊悚抬头,环顾房内四周,只有自己一人。
“当年我见偃月和他一起,也是一样心情。”男声继续在杜赫耳边自言自语。
“阁下是谁,请不要躲藏,立刻出来现身!”杜赫惊慌失措,四下张望。
“呵呵——哈哈——”男人由低笑到放纵大笑,突然神秘低语,“杜赫,我就是你啊,你教我如何现身•••”
杜赫脚一软,跌坐在地,嘴里嗫嚅,“不••不可能•••”
“你若不相信,去镜前看看。”
杜赫连滚带爬,撑至洗脸盆前的镜子,赫然见镜中自己表情悠然奸邪,一双红眸似笑非笑,额中水滴红烙清晰可见。
“多年前你在国外将灵魂卖予我,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吗?”男声仍旧缓慢响在杜赫耳边,“如今我快要苏醒,你已再无机会•••后悔——”这是男声的最后两个字。
杜赫额间红光一亮,眼前倏然一黑。
十五年前。
白水镇山脚下。荒丛蔓草间。
“扑腾扑腾——”飞来一只毛羽油亮,通体乌黑的八哥,它拍打着翅膀,挺立着柔软白腹,在草间上下跳跃,头顶一绰白毛耸立,如同巾帻。一只尖喙形似利钩,在草间觅食啄咬。摇头晃脑,四下观望的模样,威严却又警觉。
向前跳动几步,瞅见一块红白相间的碎肉,一个张翅,双爪紧紧钳住,即刻便伏下身,叼住碎肉,仰头衔咬数下,一个囫囵,吞进肚中。
说时迟,那时快,八哥突然浑体发散红光,拍扑翅膀凄厉尖叫几声,眼珠变得透红。如同服下迷魂汤,红眼八哥在原地迂回跳动,绕圈数次,方舒展羽翼腾空而起,瞬间不知去向。
又不知哪日,此只八哥正停在树桠歇息。
“砰——”的一声巨响,白烟阵阵,八哥应声落地。
“固得(Good)!”一个头戴编织草帽,手持来福长枪的“洋胡子”从林间窜了出来。他约莫五十上下,皮肤灰白却粗糙,右脸颊近脖子处有个大痣,沾着几根毛,络腮胡子下垂稀疏。
洋胡子走到八哥面前,弯下腰,正欲拾进身边网兜。这刹那,那八哥居然一个翻身,稳当当地双爪站立在地面上,只是躯体有点跌跌歪歪,小眼珠薄眼皮不停上下翻动。
洋胡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猛子扑上去,将它罩进网兜。这只八哥被抓倒倒也奇怪,既不挣扎,也不嘶叫,只是用双爪紧紧攥住网线,伸头向外左右眺望。
“哇——,真是奇怪,”洋胡子拎起网兜,仔细端详所捕八哥,“我应该打中了它,不然不会掉下来,可是为什么没有弹孔?”洋胡子一脸疑惑,“难道说,它是被枪声吓掉树的?”
百思不得其解,洋胡子摇摇头。
“音乐——音乐——我爱音乐——”那八哥突然学人声吱喳起来,声音动听悦耳。
“哦?居然还是一只会说人话的鸟儿?”洋胡子瞪大眼,一拍脑袋,“对了,中国人叫它八哥,或鹦鹉!真有意思!”
洋胡子提着网兜,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满意离去。
三个月后,这个叫做密斯•卡拉奇的英国洋人,和南京的一家古籍书店谈妥了贸易往来之后,便登上游轮,辗转返回了法兰西,只因他娶了一位法兰西太太,生了个美丽漂亮的女儿。
他的行李简单,临上船时,除了一小箱衣物,便是手中的一只鸟笼,笼子里关着那只古怪黑色八哥。当然,在密斯•卡拉奇的眼中,这却是一只中国神鸟。
待他一回家,风尘仆仆,行李还未放妥,便迅速将女儿艾美尔招了来,将鸟笼展现在她面前,声音中掩示不住的兴奋喜悦,“艾美尔,这是中国的鸟,会说人话!”
“真的?假的?”艾美尔眨着玻璃大眼睛,半信半疑。
“不信你瞧——” 密斯•卡拉奇一拍鸟笼,那八哥真的连扑翅膀,嘴里叫嚷“音乐——音乐——我爱音乐——”。
“哈哈,太好了!我喜欢!”艾美尔喜笑颜开,一下子抱住鸟笼。
那鸟笼中的八哥稳稳驻立,毫不惊慌。
五个月后,杜赫站立在法兰西普鲁丹尼尔市的街头。
但是,即便这座小城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异国情调,洋溢着浪漫、甜蜜和温馨,但是杜赫内心深处始终隐隐作痛,已经没有治愈疤痕的良药。
怀着惆怅悲伤,怀着对死去人的深深眷念,他每日徘徊游荡在普鲁丹尼尔的街头巷间,试图在陌生的环境里放逐自身,忘却自我。
那一日,他仅仅是路过拐角这间,叫作“Common Lilac”的书店,中文翻译过来是“洋丁香”,一种紫粉色串状细碎花朵,花语代表的是思乡。而它的灰色方砖墙外,就真的砌有小栅栏,里面种满了丁香。一阵风吹来,花串攒动,浓郁芬芳。
像是冥冥中自有牵引,杜赫被吸引,停下脚步,慢慢走近,走进,直到推开玻璃门,一脚踏进门槛,迎头便听见,有人用地道法语叫唤,“烟乐,请到这边来——”
烟乐。偃月。杜赫身体一震。
明明“偃”字读三声,但是与她熟识的人,总是习惯念一声,喊起来亲昵甜腻。